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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么惨烈的威胁也着实令罗少爷打了个冷战,自己梦寐以求的姑娘,打小就是一个泼辣货,现在也别指望会柔婉些,而且,还有变本加厉的趋势!
哎,这世上的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一个愿打的,总能碰到一个愿挨的,罗少爷就在此刻,奠定了一生的婚姻地位,或者,这份忍让的素质是打小就被培养出来的?
“好渺渺,我——自是不会做惹你生气的事儿,可是——可是,”罗少爷脸又红了,迈过了关键的最后半步,看着那双月牙眼:“你不能再糟践我,守着别人,就说那些——掏空了——的鬼话,还有,以后,吵我的时候,能不能——能不能赶到晚上——悄悄的训——”
正文第一百七十一章 爱情
“哈哈哈哈——哈哈哈——”,一声又一声的爆笑,在门外响起,一群不怕死的八卦爱好者,从门缝处再次留影,并迅疾的做鸟兽散了。
罗少爷再次面红耳赤,暴跳出门,指着已经空空如也的院子大吼:“小三子,滚出来!”
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发飙的时候,还是得先从自己的下人入手,罗少爷虽然年轻,也是知道吃柿子专拣软的捏的道理的,这样比较牢靠,不会出现更加无法收拾的场面。
小三子垂头丧气的从灶房里走出来,一副做坏事未遂的模样。
“少爷——”
灶房里,明显在门口拥挤着几个没看够热闹的人,罗少爷咬咬牙,再咬咬牙,最终,用了简单的几个字宣泄心头的愤怒:“开饭吧!”
“呼——”,如蒙大赦的小三子长出一口气,结结巴巴的答复了一句:“马上——马上——”
渺渺在屋里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小时候也没发现这厮如此好面子啊,怎么现在竟然需要起这些虚幻的东西来了?好玩,真好玩!
其实呢,三小姐心里还是甜丝丝的,好说歹说的,罗少爷可是明确保证以后不会往家里娶小妾膈应人的,做到这一步也不容易,就暂且绕过他今儿这一遭。
罗少爷对着小三子吼完,换了笑脸回头找渺渺:“走啊,先吃饭去,可别让那起子小人看笑话,渺渺,刚才说的那个事儿——”
“刚才说什么了?”三小姐眨巴眼睛装无辜:“哦,是说你以后绝不纳妾那事儿吧,没关系,我同意,以后。绝对不会让别的女人找到可趁之机,影响了你我的关系。”
话音没落,三小姐就走出了门口,罗少爷抓耳挠腮,只能屁颠颠儿的跟出去。
饭桌上,格外清静,一众下人终于又恢复了下人的本分,坚决不同意与他二人一桌吃饭,笑话,就罗少爷那副逮谁就想要咬谁的凶狠样儿。脑子进水的才会凑上去呢!
一场风波暂时化为无形,三小姐与罗少爷继续了几天悠哉悠哉的好日子,不知道是不是沈三与郡主说了什么。或者是因为那一天太过丢份儿,沈家叔婶竟然没有再来。
正月十五闹花灯,是所有情侣与小孩子最喜欢的节日了,罗少爷早早的就来渺渺这边混饭,然后计划着集体出游。步行在京城的繁华街道走上一遭。
蛋糕房和美容院都要到第二日开业,香草与三春自觉是最后一天狂欢似的,梳洗打扮个不亦乐乎,班子正月十六也要回玻璃加工厂上工,今儿就舍弃了马车,也计划相跟着去保护妹妹。即使这个妹妹一身武艺,但要是遇到骗子掳人啥的,那也不好说不是?
所以。虽然这顿十五夜的晚饭添加了大馅儿的元宵,也没能让饭桌上的气氛更浓烈一些,小三子早早的就放下了碗,抻平自己的新衣服,眼巴巴的等着大家吃饱。
这还是三春跟香草加工出来的新衣服。小三子和自家少爷都得到了一身,上好的青布料子。穿在身上,自觉就跟少爷一样的威风。
罗家兴是个好脾气的,还真没挑剔为啥让他们主仆穿一样料子的衣服,只是看看小三子,再看看自己,觉得很有意思。
“小三子,这么滴上街,人家会以为我们是亲兄弟呢!”
三春的脸就红了,实在是家里就这么一种颜色的男式布料,大过年的,门面又都关着,这才万不得已,给他们主仆俩做了一样布料的衣服。
“不过呢,家兴穿着这料子,显得斯文许多,小三子呢,就显得活泼,男人穿衣服,最重要是‘人定胜衣’,只要能精神气度降服住衣服,穿的就算合适大方。”三小姐出口替三春解围,一番话说得罗少爷眼睛里熠熠闪光,他没听错的话,这是在夸他穿衣服漂亮精神吧?
爱面子的罗少爷身心熨帖之极,就是这个道理,小三子虽然穿的料子跟自己一样,但是气度不同,衣服展示的风采就不同。
几条主街上果然灯影如织,两侧的店铺即便是停了营业,也遵照京城府尹的安排挂起了精致的彩灯,更有继续营业的铺子,把摊位挪到街面道旁,在彩灯的映照下吆喝着叫卖着,煞是热闹。
香草还挺不知足,嘟着嘴巴跟班子抱怨:“咱们蛋糕屋也可以自己做漂亮的灯笼挂出来啊,为什么不让我们也做?”
这几年京里的元宵节习惯,只让离皇宫最近的几条繁华大街必须挂彩灯,蛋糕屋和美容院恰好在范围之外,这些商户和住家就少了被强制的缘由,大家便惫懒起来,慢慢儿的,就越来越少有心情主动去制作彩灯了。
免了麻烦,还得便宜卖乖?班子“噹”一声,弹了妹子一个爆栗:“明年就让你动手,看你能做出什么漂亮灯笼来?”
“对啊,香草,你要是发懒不肯做,我们可不依!”渺渺也转回来脸加杠,香草委屈的缩缩头,轻声嘟囔:“有什么啊?我做就我做,保准比这些还漂亮!”
三春揽过来小丫头的肩膀,笑嘻嘻的继续向前走。
渺渺停在了一个花灯摊点前,荷花灯、兔子灯、桃子灯——,在灯火的摇曳下,简单又可爱,在渺渺的心中,甚至觉得比那些官家门口悬挂的大型宫灯还要悦目。
“相中了哪一盏?我送给你。”罗少爷看出三小姐眉目间的欢喜,也微微的笑了,说起来,自己好像还从来没有认真送过渺渺东西呢,以后,得学着点儿。
“小姐小姐,咱去那边买,你看,龙飞凤舞的,多漂亮,多尊贵!”香草在身后跳着脚喊,就在不远处,她看到了几盏名贵的宫灯,精致而奢华,周围蜂拥的人流也非常集中。
其实,再精美也赶不上三小姐的前世里那些高科技的大型灯饰吧?渺渺摇摇头:“你们自己去看吧,我还是喜欢这个——”。
香草扯着三春,在班子的护卫下汇入了观赏宫灯的人流,渺渺继续关注面前简简单单的灯笼,捧起一只透着诱人红光的水蜜桃子傻傻的笑。
这灯是制作手法最简单的,价格也便宜,罗少爷很是替三小姐委屈:“渺渺,我有钱呢,挑个好的吧。”
渺渺又拿起另外一只红润润的桃子灯,并在一起:“家兴,你看,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不是最漂亮吗?看着它们,我只能想起四个字:‘岁月静好’。”
“岁月静好”,这是前世里经常见到的一个词汇,可惜三小姐那时候不明白其中的真谛,这一刻,身边有一个让她心安的男孩儿,无怨无尤的闲散在人群里,心底里就突兀冒出来,“岁月静好”这四个字。
罗少爷在心里回味着,眼睛里更见欢喜,自己的小女孩儿长大了,不但保留了原来的聪慧大胆,还增添了女人的柔情似水,对于生命,更是多了许多的领悟。
他们骨子里有一部分相近之处,就是都不怎么太要强掐尖儿,衣食无忧之后,继续追求的就只是心灵的安逸,所以,罗少爷混到了即将殿试,依然心态平和,温书练字,没耽误过享受平常日子的欢乐。
两个人各抱一盏桃子灯,笑意盈盈的继续徜徉,身后,一袭黑袍罩衫的男人也停在那个简单的灯笼摊位前,轻轻的摩挲一只兔子灯。
“这也是只有一对儿,客官要买吗?”小摊贩眉开眼笑的询问,尽管他的摊位人流不多,卖的钱也少得可怜,可是他很满足。
却原来,这个摊位上的灯笼都是成对的制作与叫卖,刚刚女孩子抱走了桃子,他就再也找不到同样的灯笼了。
其实,章康华很想很想追上去说几句话,把自己的苦闷与牵系都说出来,即使最后换来的只是嘲笑与推拒,那也好啊!
可惜,他没有这份勇气,从前没有,现在,也没有。
渺渺曾说,他们都是没有安全感的人,不肯全身心的信任,也不敢全身心的投入,所以,才终于成就了今日的局面,那个简单的一根筋的男孩子,陪在了她的身旁。
或许,爱情真的不需要太多的思量、太多的犹豫,或者说,太多的思量与犹豫的时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章公子痴痴的站立在灯笼摊位前,忽然有些明白。
而他还在牵系的那个女孩儿,此刻已经走远,三小姐的字典里没有等待,宁愿放弃,也不肯让心灵焦灼的猜测。
在这个范畴上归纳一下,三小姐,实在是一个简单的人,复杂的游戏,她玩不来。
家兴眉眼里都是欢乐,两个人与香草他们越隔越远,小三子也落到那三个人的队伍中去了,倒是都算识相,不想给他俩当“电灯泡”照明,家兴空闲出来的一只手,已经隐晦的在衣袖的遮盖下,牵住了渺渺的一只手。
如果没有突然奔跑起来的人群,与“呼啦啦”燃烧起来的火苗浓烟,那么,这一夜,在罗少爷的心目中,将会是完美的场景。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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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百七十二章 走失
火灾的隐患,只是一个小小的花灯摊位,歪倒了一只猴子灯,一阵风起,就瞬间蔓延起来,邻近街道的小厨房茅屋顶被引燃,又转向了更广阔的领域。
还在悠哉悠哉看花灯的众行人,一下子就毛了点儿,左行的右突地,哭爹的叫娘的找孩子的,乱成了一团。
渺渺他们所站的位置,正好偏在大街一侧,刚欲拐弯出来,就看见了急急奔跑的人流,罗少爷眼疾手快,一只手使力,把三小姐护在了身后。
天边已经有红光与浓烟闪现,三小姐在身后大叫:“家兴,着火了!”
没头苍蝇般逃难的人流,迅速涌进了这条拐巷,罗少爷已经没办法后退,只能继续坚持着伫立在这个暂时安全些的拐角儿,掩护身后的女人。
四处都是乱糟糟的人声,离得近的彼此的声音反而听不到,罗少爷已经止不住被带动的趔趄的双脚,“蹬蹬蹬”往后推却,口中急忙大叫:“渺渺,你怎么样?”
可是,这一声“渺渺,你怎么样?”就如石沉大海。
罗少爷大骇,拼命的贴着墙壁回转了身,哪里还有渺渺的影子?他护佑的姑娘,早就被人流冲走了。
有时候,身后,并不是一个可以安全护佑亲人的场所。
人流还在拥挤着,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身体挤挨在一起,罗少爷已经身不由己,随着人流的涌动跌跌撞撞,眼睛里都是恐慌与绝望。
这样的时节,女人和孩子,是最容易受到踏伤或踩死的,她们身材娇小,被人流吞噬格外容易。
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