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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所以,悲催的三小姐,目前的小身板,粗粗一看,还是一个六、七岁女童的形象,或者往高处说,有七、八岁了?
诸葛公子,今年已有十七岁,本来早就应该成婚了,无奈这小子自己有主意,非拖到了这个岁数才订婚,成婚的日子也一拖再拖的推到了明年,所以,他跟渺渺之间甚至可以差出一个辈份儿来,根本不存在啥子旖旎的想法,就算是路人,也只当是做叔叔的跟侄女或者是大哥带着小妹妹亲热呢!
好吧,或许三小姐也是这般想的,她的心目中,确实常常把诸葛当成一个长辈来着,因为他很能包容,对她的无厘头的呓语,能平淡听之,包括她跟黑风的亲密悄悄话儿,甚至包括,她在将要睡着前会赖在他身上叫“爸——爸——”
这是诸葛从没听到过的一个称呼,可是他从没追问过渺渺,这个称呼代表了什么,这小姑娘自从第一次哭着在他的怀里睡着,就开始依恋他的怀抱,调皮捣蛋完了,累了、想睡了,就会向他身边蹭,似乎,闻到他的气息,才能安心的瞌睡。
几个随从的脸,早就开始怪异了,自家风流潇洒的公子,什么时候摇身变成了一个奶妈,还负责哄孩子睡觉?尤其。是那样顽劣的一个女孩子。
说三小姐顽劣,自然是因为她对于黑风的态度,随从们就没见过这么跟马亲热的,搂着马脖子打提溜儿,给马鬃梳上大辫子,还扎上野花,有这么祸害宝马的吗?更别说每天给黑风吃糖,这个时代还没有包装好的糖块儿,只有红糖白糖面子而已,小丫头总是捧着一包白糖面子。自己抓一把捂到嘴里,笑得痴傻不说,还要喂给黑风。看着马的舌头一卷一卷的,瞬间就把多半包白糖面子舔干净,随从们实在不敢想象,照这么喂下去,曾在战场上扬名立万的黑风。到底会长成什么样子?她要喂成一只宠物狗吗?
偏偏黑风就习惯了她的娇宠,随便她怎么作践,都不会反抗,有时候那丫头睡得死沉,在马车里不醒来,黑风还会焦躁不安。一有机会,就要围着马车打响鼻儿,真是奇了怪了!
更怪的是黑风的主人。不但对此变化不恼怒,还似乎很开心,对那个小丫头的怪脾气,无条件的包容,黑风走的慢的时候。小丫头会故技重施,在马脖子上打转。还要伸拳踢腿,花架子摆的像模像样,有几次,差点儿就对公子偷袭成功,连环腿直踢到公子的面门前。
当然,那腿被及时抓住了,吓掉了随从们一身冷汗,可是公子不在意,把那脚踝一送,小丫头又“哧溜”,钻到马脖子底下去了。
一男一女与一马,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精彩连播,本来也算不上遥远的路途,愣是多走了好多时间。
这一日,路过一处叫“明乡”的地方,青山绿水的幽静的很,几人照旧在路旁茶铺里休息,叫了一壶茶,点了几个小菜,带几个大馒头,就可以解决温饱问题了。
那菜的口味很重,几个北方汉子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的,咸些省菜嘛,小本生意都这么做。
可是,曾经以一根舌头闻名于龙湾镇的三小姐,第一口,就品出了差异,当即端起茶碗,掩饰的吐到里面。这菜里,含有一种她从没接触过的佐料,绝对不是为菜品增味儿调味儿的作用。
茶铺子里,只有自己这几个客人,送菜的、沏茶的,都是脚下生风的粗野汉子,渺渺的心头一紧,小手第一个动作就是去抓诸葛:“我——”
一直安坐在柜台后的那个汉子,迅速的把眼光射过来,那股子狠戾直把三小姐惊出一身冷汗,急忙垂了眼睛,改换了口气:“我要出去——你陪我嘛——陪着我去——”
小身板扭了几扭,语气又嗲又黏糊,几个随从抚了抚身上的鸡皮疙瘩儿,鄙视的眼光又扫过来,到底不能说啥,更加卖力的去吃喝了。
诸葛皱皱眉头,他以为渺渺是要去方便一下,可是看看茶铺子里没有妇人,只好自己相陪,于是站起身子,打问了一下去处,方脸红脖子粗的牵着渺渺的小手出来。
看方才那几个店家的模样,也怪怪的,都是在嘲笑自己一个大男人,却在做这么难堪的事儿吧?诸葛洛奇对渺渺指指店家所说的方向,要渺渺独自去解决问题。
身后,那个沏茶的汉子跟了出来,热心的对诸葛说道:“公子别担心,小的在这儿等着小姐,您先去吃饭吧,赶了许久的路,定是累了!”
那可不行!渺渺一直没找到说话的机会,又见到诸葛松开了她的手,不由“哇——”一声哭出来:“我怕怕——哥哥——抱——”
这还哭上了?诸葛头疼的对那汉子苦笑:“兄弟进去吧,我这——实在是——”
他哈腰抱起渺渺,径直向茶铺后的丛林中走进,那汉子回身钻进茶铺,渺渺抽抽嗒嗒的抱紧了诸葛的脖子,低声呢喃:“我怀疑,那菜里有毒,那些汉子可能是强盗——”
说完又是一声大哭:“哇——就不嘛——”
诸葛的脚步“霍”的停住了,渺渺的声音在继续:“你就得去嘛——我害怕——”小手的指甲,使劲儿掐了一把诸葛的脖子,脚步,继续向林子里行进。
这个时候,可能一切都来不及了,那几个随从吃的不少,自己也吞咽了几口,万一渺渺说的是真的,他们遇到了杀人越货开黑店的强盗,那可怎么办?
两个人已经钻进了丛林,渺渺迅速从诸葛怀里出溜下来,命令他弯腰:“快,把喉咙里的东西吐出来!”
诸葛满脸无奈,这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哪儿会自己催吐?弯着腰干咳了几下,无济于事。
“我来!”三小姐银牙一咬,把一只手爪子在地上抓了一把,往诸葛脸前一伸,那泥巴清清楚楚的恶心着人,诸葛一声干呕,张大了嘴巴,三小姐小手一伸,几根脏手指,就触到了诸葛公子的嗓子眼儿。
“哇——哇——”,好一番狂吐啊!恨不得把昨日的隔夜饭都倒了个干净,鼻子里眼睛里,感觉都是黏糊糊一片。
玉树临风的诸葛公子,什么时候这般狼狈过?他狠劲拿衣袖擦了几擦脸上的脏污,愤怒的嘶吼:“就为了你那点疑心病,就这么折腾——”
“嘘——”渺渺捂住了他的嘴巴,怕他再吐,用的是袖口:“你听——”
丛林外,那个沏茶的汉子追踪而至,口中呼喊着:“客官——公子——好了没有?林子里好有些蛇虫之类的,别惊吓到了小姐——”
这似乎也忒好心了些,诸葛的脑子里,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也许,很可能,小丫头的推测是对的,即使是要来找他们,也该由那几个随从出来寻找。
“你带了家伙什吗?你会武功吗?打得过他们吗?”渺渺轻声追问诸葛洛奇,心底里,是渴望着他说一声:“我是个武功高手,打一群小喽啰,没问题!”
可惜,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很遥远。
洛奇公子没有不好意思:“我只会些骑射,弓弩还都在黑风身上。”
他摸摸渺渺的头发:“这样,我把你托到树上去,你就呆在上面躲着,我去看看情况,要是——,你小心些,保护好自己,除了我喊你,千万别下来。”
在灾难面前,一个称职的男人首先想到的,便是保护好身边的女人,不得不说,这样的男人,很伟大;受到保护的女人,很幸运。
可惜,三小姐不喜欢这种幸运,在焦虑中等待,从来不是她的强项。
“我不要!”渺渺的小手抓住诸葛的胳膊:“你装作不知道,先出去,让那个汉子在丛林边等着我,你先去骑马抓弓箭,要是随从不出来,那就一定是出事了,你再射他们,不就行了?”
听起来是有一点道理的,局势也不容他们再商量,那个汉子,已经开始往林子里摸索了,诸葛个子高,透过树缝,看见了他腰间一道明晃晃的闪光。
出来寻客人,需要带凶器吗?诸葛的心,骤然变紧,他使劲揽了揽渺渺:“你藏好!”一扭身,向林子外飞奔而去,边跑,便打了个响亮的口哨。
他的黑风,是一匹从战场上浴血奋战过的宝马,自己所系的缰绳,从来不能真正阻拦住它的力量,那个活结儿,黑风知道怎样用力拽开,这声尖利的口哨,就是冲锋的命令!
“咴儿咴儿——”一声长嘶,马蹄萧萧,只是片刻的功夫,已经向诸葛奔来。
正文第一百一十二章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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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汉子惊见诸葛从另一侧奔出,下意识的拔出了腰间的大刀。
就这么一迟疑的功夫,诸葛与黑风已经闪电般汇合,诸葛飞身一跃,弓弩在手,黑风“吸溜溜儿——”又一声长嘶,前腿扬起,盘旋一周。
听到外面的动静,茶铺里已经冲出两个大汉,个个手拿大刀,与丛林外的贼人一起,对诸葛洛奇包围了过来。
那几个悲催的随从,始终没有出现,诸葛心中已经明了,渺渺的判断,是正确的,这就是一家黑店,饭菜中,确实下了药。
诸葛再不迟疑,弯弓、搭箭、发射,一只利箭向着茶铺外其中一个距离稍远的汉子飞去,弓弩之道的缺陷在与不可近处,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身后的汉子已经跃至黑风尾后。
“啊——”的一声哀嚎,那支利箭精准无误的射中了一个贼人的咽喉,大刀“当啷”落地,身子一歪,仰天而倒。
黑风身子忽然立起,又一个回旋,前腿同时蹬出,正中身后汉子的前胸,只是,终究还是被那刀锋划破了一只前蹄,“吸溜溜——”又是一声长嘶,前腿落下时,明显趔趄了一下。
那汉子,已经被踢出两米远,“咕噜噜”,继续滚动了几下,被挡在丛林边的一棵树根旁,大刀,也落到了离他不远的地方。
就只是这么一瞬间,第三个汉子也已飞身欺到了诸葛身后,大刀急挥,口中厉声激吼:“小子拿命来——”
黑风还没有来得及完全的转回身子,诸葛用了最神速的反应回头,那张利弓。已经不适合近身肉搏,只好出于本能的挥弓去挡,“当啷——”利器互相碰撞的声音,尖利的传来,诸葛只觉双臂发麻,几乎就要把那弓弩丢下,他的弓弩虽灵巧,却是最坚硬的金属打制,正好互补了他的力量不足。
那汉子着实有一把子力气,刀刃被卷了。人却更精神,一击不中,再次蹲身来袭。他幻想着向黑马下手,得一个大大的便宜。
之所以如此顽强,也是存了要把利益独占的心思,三个人分财产,哪比得上一个人享受?屋子里的那几个人早就不省人事了。身上的银两实在不少,就剩外面这一个小子,只要拿下,就万事大吉。
至于小丫头,无论生死,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小子难缠。主要就是因为有一匹好马,嘿嘿,待爷先断了这马的腿。看你还有啥依仗?
“砍马腿”这一招,是历来步兵对付骑兵的不二法门,原本是可行的方案,但是,这汉子不知道的是。黑风久经沙场,最先训练的就是躲避这一招。所以,当风声袭来时,刚刚转身的黑风前踢再次扬起,呈直立状态,那汉子的刀,无功而返。
还没来得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