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覃初柳倒腾着小短腿追上谷良和隼的时候,就见隼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吃着什么,嘴角还有血迹。而在隼的面前,还一字摆放着好几只老鼠……
覃初柳被这个画面深深地震撼到了,同时觉得胃里一阵翻腾。她现在终于体会到赵兰看到隼捕食兔子时的感受了。
赶紧侧转过身,不去看隼。
谷良没有发现覃初柳的异样,看着隼吃老鼠还不忘给覃初柳解说,“隼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爹娘,是主……是我捡到的。那时候他还不会自己猎活物吃,我便抓来老鼠喂它。开始还把老鼠弄死了给它吃,等它大一点儿了,就抓活得,放到它眼前,让它自己抓来吃。”
说这话的时候,谷良像是想到了当初,脸上竟有些许怀念的神色。
他这个样子,倒也让覃初柳减少了些恶心之感,顺着谷良的话题说道,“那为啥要把老鼠一字排开?”
她记得,傻蛋抓老鼠之后,也会把老鼠这样放置。
谷良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兴许只是好玩。”
兴许真的是巧合,覃初柳心道,便没有纠结这个问题。
经隼这么一闹,覃初柳也没有心情牵线搭桥了,觑了隼一眼,赶紧背过身去,“等隼吃完,咱就回去吧。”
还没到家,就见院门前停着一辆熟悉的马车,是郑掌柜来了。
应该是为了酸辣萝卜条的事儿来的,覃初柳忙快跑几步,进了院子。
进到屋里的时候,郑掌柜正坐在炕上喝茶,茶是上次去镇上特意买的,她想着每次郑掌柜来都让他喝白水总也不好。
家里没有人喝茶,买来之后就一直放在那,今日倒是派上了用场。
只是,覃初柳看着郑掌柜端着自家的大瓷碗一口一口的品茶,这画面说不出的怪异。
“对不住了郑掌柜,是我想的不周,光买茶了,没买茶具。”覃初柳边往炕上爬边道。
郑掌柜放下大瓷碗,不在意地挥了挥手,“别说,我还是第一次这样喝茶,感觉还不错!”
说完,他自己就先笑了起来。
笑过之后,郑掌柜谈起了正经事,“柳柳,大师傅按着你写的方子做了几次酸辣萝卜条,不过味道都不算上乘。”
覃初柳想到了,能用花椒、胡椒之类的代替辣椒做凉拌地环,那是因为地环本身没有辣味,所以用哪种辣对地环的影响不大。
而萝卜就不一样了,它本身有辣味,虽然晒干脱水已经脱去了一些辛辣味儿,但是多多少少也会留下一些。
萝卜本身的辣味和花椒等辛味调料搭配,覃初柳想象不出该是什么味道……
“恐怕这菜要等找到你说的那个辣椒才能继续试做了”,郑掌柜不无遗憾地感叹道。
“郑掌柜不要着急,做不了酸辣萝卜条,还可以做别的……”
“柳柳可是想到了新方子?”郑掌柜不待覃初柳说完便来了精神。
覃初柳干笑两声,她原只是想劝郑掌柜莫往心里去的。谁知道郑掌柜会错了意。
“新方子自然是有,只是现下能用的食材确实不多,等到明年开春之后,我再把能用上的方子交给郑掌柜。”
“甚好。甚好!”郑掌柜听说开春就能有新方子,一扫刚刚的抑郁,整张脸都和煦了起来。
覃初柳不想和郑掌柜继续方子这个话题,便想转移话题,目光正好落在郑掌柜喝了一半儿的茶水上,灵机一动,便问道,“郑掌柜,我也不懂茶,去茶叶铺子买茶。只说要好茶,铺子的伙计便给我称了这个,只不知这茶到底怎样?”
郑掌柜神色一顿,也把目光落在茶水上,委婉道。“这茶,色泽也还可以,味道也算不错……”
覃初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指定是让茶叶铺子的伙计给坑了。
白白花了她七百了大钱,早知这样,还不如不买,直接给郑掌柜泡……
“对啊。早前怎么没想到!”覃初柳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然后出溜一下下了地,直奔灶房。
她在灶房翻找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一个油纸包,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喜滋滋地抱着纸包进了屋。
“郑掌柜,我才想起来。我秋天的时候采了些刺枚果晒了干,现下用来泡水喝正好!”我这就给你泡一碗来。
说着就忙活了起来。
郑掌柜知道刺枚果,也知道这是一味药材,却不知这刺枚果还能泡水当茶喝。
覃初柳泡茶的功夫,他便抓了一把刺枚果干细瞧。距离近了,刺枚果散发出来的味道飘进鼻子里,还挺好闻。
郑掌柜忍不住捻起一个尝了尝,味道还不错。
很快,覃初柳就把水泡好了,端给郑掌柜,“郑掌柜你尝尝,味道咋样?”
覃初柳的目光太过晶亮火热,郑掌柜不好推辞,便端起碗喝了一口,艰难地咽下一口,郑掌柜忙哈了几口气。
覃初柳这才恍然,她刚刚好像是用刚烧开的水泡的刺枚果,现下水应该挺热……
郑掌柜只觉舌尖火辣辣的,过了好一阵儿才缓过来。
“都是我不好,郑掌柜,是我太心急了,”覃初柳忙道歉。
郑掌柜却没搭理她,而是重新端起碗来,吹了两下又轻轻抿了一口,再放下碗时,脸上已经浮起了笑意,“味道甚好!甜而不腻,酸而不涩,孩童妇孺定然喜欢。”
商人果然是商人,商业嗅觉就是敏锐,不过是喝口水,也能想到赚钱的门道来。
“柳柳,这刺枚果干可还多?”郑掌柜问道。
“只这些,原我只打算自己泡水喝的,就没多弄。”覃初柳遗憾地说道。
郑掌柜却不觉遗憾,“没关系,等明年多弄些就是了。”顿了顿,郑掌柜又不好意思地道,“柳柳,这包刺枚果干给我可好?”
眼见就要进腊月了,距离过年也不远了,百里家的老太太正是大年初一的生辰,老太太见惯了珠玉宝翠、吃惯了山珍海味,就是喜欢那些不打眼儿的小玩意,这刺枚果干泡水,老太太一定喜欢。
覃初柳可不知道郑掌柜这是要拿她的东西去拍马屁,想也不想就答应了,“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郑掌柜拿走就是了。”
喝完水,郑掌柜拿出一个布包,这是他来安家村的第二件事。
“眼见这个月就过去了,我这次来顺便把这个月的红利给你带过来,剩余几天的就划到下个月。”
覃初柳接过布包,和上次的重量差不多,看来生意还没有好转。
郑掌柜下午约了人谈生意,办完了正事便打算走了,覃初柳送他出门,刚出院门就看到高壮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站在那里,他的对面,正是目露凶光的隼。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里正来了
覃初柳看了看蹲在兔子窝前喂兔子的谷良,他完全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就好像隼不是他的似的。
她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按说谷良性子一向随和,不光是对家里人,就是对安家村的其他人,也都是笑脸相迎的,不知道高壮是怎么得罪了他,才让他有这样的态度。
还有隼,他虽然是狼,却不与人为难,自它来了安家村,还从没对谁这样过。
高壮见郑掌柜出来了,对着郑掌柜焦急地吼道,“掌柜莫靠近,这是一头狼!”
郑掌柜愕然,却没有退回去,而是转头问覃初柳,“这是怎么回事?你家怎么会有狼出现?”
见谷良还没有动弹的意思,覃初柳无奈,只得自己开口唤隼,“隼,莫吓到人,快回去待着。”
对隼喊完才回答郑掌柜的话,“这是谷良的狼,郑掌柜放心,绝不会伤人的。”
再转回头看隼,就见它对着高壮呲了呲,这才慢悠悠地挪到鹿的边上趴着去了。
说来也奇怪,鹿本应该是隼的食物的,但是隼好似对家里这头鹿一点兴趣也没有,不光是鹿,但凡覃初柳对它说过“不准吃”的东西,它似乎都不会碰。
这样通人性的狼,覃初柳当真是闻所未闻。
隼退走了,高壮却未放松警惕,走到郑掌柜身边,轻声说道,“这狼很是剽悍,掌柜小心!”
覃初柳赶紧安抚高壮,“高叔,没事的,隼很听话,绝对不会伤害你们的。”
高壮看了覃初柳一眼,又扫了一眼谷良,到底是什么也没说。
这一眼却被郑掌柜看个正着,他这才想起来。他今日来是要办三件事的。
覃初柳送郑掌柜上马车,临上车前,这掌柜凑近覃初柳小声提醒道,“你身边那个北辽人武功高强。你要提防些才好!”
说完,郑掌柜便钻进了马车,扬长而去。
覃初柳呆呆地站了很久,直到谷良在她身后大喝了一声,她才缓过神来。
她盯着谷良看了许久,直看得谷良不好意思起来,一张又凶又老的脸上红晕慢慢铺散开来,覃初柳才放过他。
“走,谷良,跟我进屋!”覃初柳说道。
谷良跟在覃初柳身后。心里惴惴不安,刚刚覃初柳的眼神实在太复杂,里面有探究,有怀疑,有不可置信……
在这样的目光里。谷良觉得自己无所遁形,只能任覃初柳剥开他面上一层一层的人皮,直至露出里面最真实的自己。
进到屋里,覃初柳把纸笔拿出来,铺在炕桌上,认真地写起来。
谷良也认字,这个时候却不敢凑到覃初柳身边去看。只老老实实地坐在对面等她写好。
终于写好了,覃初柳吹了吹墨迹,等干的差不多了才递给谷良,“这是卖身契,你若是想在我们家待着,就签字画押。若是不想留下……”
“那个,柳柳啊,我是要等到辽河郡的战事停了就走的。”谷良赶紧解释,他可不想卖身为奴。
覃初柳点了点下巴,示意谷良去看卖身契。“上面的卖身期限空着呢,你可以自己填上去!”
“可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战事才能结束啊”,谷良为难道。
“你不是一直很关注战事吗?那就估摸个大概的时间,总之这卖身契是一定要签的!”覃初柳毫不退让。
谷良也看出古怪来了,覃初柳怎地突然对他改了态度,莫不是自己刚刚对隼欺负高壮视而不见惹她生气了。
这样想着,谷良的心倒也安下些,知道症结在哪里就好,他也好对症下药。
“柳柳,不是我怂恿隼与那人为难的,实在是那人身上煞气太重,隼才警惕……”
“谷良,我不想与你废话,你若是不写卖身契,马上就走人,左右你的伤也好全了。”覃初柳打断谷良。
覃初柳知道,若只是让谷良在上面签字画押,不拿去官衙里做了备份,这卖身契就是形同虚设,就跟之前傻蛋的卖身契一样。
她只是非常不喜欢别人欺骗她,想要给谷良一点儿教训。
早前在太平镇上被蒋氏父子追的时候,他不说他会功夫,就是刚才,他闻声追隼的时候,也是平常人跑步的样子。
郑掌柜没有理由欺骗她,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从头到尾,这个叫谷良的少年,都没有说实话!
谷良垂头思索了起来。他在初初接到任务的时候很惊讶,让他来看护一普通农家,他觉着甚是大材小用。
不过这几日在覃初柳家待下来,他却一点一点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没有血雨腥风,没有打打杀杀,没有尔虞我诈,就算是最普通的妇人间相传的八卦,他也觉得很有趣。
在这段日子里,让他最惊讶的,莫过于覃初柳了,比他还小上好几岁,做事却比大人还要稳重。
小小年纪和永盛酒楼的大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