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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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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成人,可大摇大摆地进入闹市,并且和寻常人一样生活,这并非什么不可能的事。

当然,陈剑臣也就是心怀疑惑,多存一份戒备心思而已。至于真相,明天见过那刁蛮小姐后,大概就能水落石出了。

第九十六章 尾巴

一夜无事,第二天早晨,陈剑臣是被一阵清越的鸟鸣惊醒的——大冬天的有鸟叫,倒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他抬头望向窗外,就见到外面一株斑泪竹的枝桠上,正站立着一只怪鸟。

此鸟拳头大小,身体羽毛翠绿相间,尾巴极长,长度几乎可以和鸟身一般了;顶上有一簇羽冠,羽冠却为红色,犹如一簇火焰;而两只小眼睛上方,长得像画眉似的,各有一条细长的白色眉毛——

好漂亮的小鸟!

陈剑臣不禁多看了几眼,这般的鸟儿,他可从未见过,根本不知叫什么名字。

唧唧!

那小鸟极为人性化地冲陈剑臣叫了两声,翅膀一振,扑腾腾地飞走了。

陈剑臣起床洗漱,对面西厢的鲁惜约也早起来了,见到他,盈盈一笑。

清晨的天色,寒意凛然,呼吸之间,都有一团白气出没。

洗漱完毕,皇甫员外就派人来叫他们过去吃早餐了。

皇甫家的早餐极为丰富,有各式糕点,有饭有粥,还有六碟精致小菜——当然,陈剑臣的早饭是和皇甫员外一起吃的;而鲁惜约则是在内堂,和皇甫员外的女儿,也就是皇甫娇娜一起吃。

用膳之后,陈剑臣拿出书信,请皇甫员外派人送去苏州的宾来客栈给王复,顺便把他的书筪行李带来。

皇甫员外马上派一名伶俐的仆从送信去了,然后就带着陈剑臣去到女儿的专用书房——此地,将成为陈剑臣为娇娜上课授业的专用地。

这间书房,甚为宽阔,收拾得十分整齐,一尘不染的,看样子,不像是个刁蛮女的书房。

面对陈剑臣的疑惑,皇甫员外干咳一声道:“此处虽然为小女书房,但小女平时甚少来往的。”

怪不得呢。

陈剑臣恍然,负手四下打量。

过了一会,那侍女小菊前来禀告道:“老爷,小姐吃过早餐后,会要出去运动运动,所以去爬山了。”

——胡庄位于东山山麓之下,走不多远就是东山,爬山倒方便。只是这骨节眼的时候去爬山,当然不会如此简单。

闻言,皇甫员外面色一沉,喝道:“胡闹,还不快去叫她回来!难道要先生久等吗?真是目无尊长。”

陈剑臣心里也是嘿嘿冷笑:这娇娜倒是挺有性格的,不见其人,先闻其名,先见其行,下一次,莫非还得先闻其声?这摆明是要给他一个下马威,要他知难而退,哪里凉快哪里呆去啊。

小菊走出去后,皇甫员外一跺脚,对陈剑臣道:“留仙,你看这个……哎,都是老朽管教无方。”

陈剑臣呵呵一笑:“员外不必动气,小生早有心理准备的。”

皇甫员外道:“留仙生性豁达,老朽果真没有看错人……嗯,老朽今天另有要事,要出门一趟,所以不能留在庄中,等会小女回来,任凭留仙训导,不用顾忌老朽颜面。”

陈剑臣忙道:“员外自顾忙去吧,小生自有分寸。”

说罢,皇甫员外一拱手,离开了书房。

陈剑臣坐在书房内,信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读。读了十余页后,那小菊回来了,低着头道:“留仙先生,小姐说没有玩尽兴,所以暂且不回来了,叫先生不用再等,下午再来书房吧。”

陈剑臣眉毛一扬,对于这个结果倒也在意料之中,随口道:“知道了。”便不再言语,继续看书。

他的平静反应使得小菊一愣,她还以为陈剑臣会暴怒呢。毕竟学生不尊师道,对于很多先生而言都是逆鳞,不可冒犯。看来这先生虽然年少,但比一般老先生还要沉稳庄重……嗯,这个情况得先告诉小姐去。

小菊告辞离开,直奔后山。

陈剑臣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娇娜的所作所为,在他眼中不过等同于顽童的淘气行径,小打小闹耳,岂能搅乱他的心神。

读了三十多页书,陈剑臣才把书本放回原来位置,走出书房,并没有回院子东厢,而是准备四下走走,看这胡庄的规模布局。

粗略估计,庄子占地近十余亩,几进几出,分成好几个院子,其中长廊迂回,假山流水随处可见,布置得很是精致。

人在其中,如果不懂路的话,还会迷路呢。

陈剑臣也不敢走出太远,只是在附近转悠了一圈,欣赏一下景色。

叽叽叽!

就在此时,陈剑臣又听见那美丽怪鸟的叫声,循声望去,见它正停在一座假山之上,居高临下,把下面的湖水当镜子,在对镜用尖尖的嘴巴梳理身上的羽毛呢。

挺有意思的一只小鸟。

陈剑臣看得入神,忽然对面的墙外有一阵悦耳的笑声响起,清爽娇憨,仿佛正有一位妙龄女子正从那边经过一般。

他还想听真切点,对方却渐渐离开了,正如古词所言“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娇娜?

也许是吧……

陈剑臣驻足久立不动。

唧唧!

鸟叫声接近,原来是那只鸟儿好奇地飞过来,在他头顶盘旋着,旋飞了几圈,终于振动翅膀,欢叫着远去了。

陈剑臣回到院子东厢,见到鲁惜约站在院中赏竹子,便干咳一声,道:“鲁姑娘好雅致。”

鲁惜约向他道个万福,道:“其实公子不必那么见外,直接叫我惜约就好了。”

“呵呵,也好,繁文缛礼,能免则免,倒也干脆。”

听他这么说,鲁惜约内心不禁泛起一圈涟漪——陈剑臣此言,清晰表明了他不拘泥古板的性格。

陈剑臣忽问:“惜约,你尽早可曾见过娇娜小姐?”

“见过呀,怎么啦?”

她正是和娇娜一起在内堂吃的早饭。

陈剑臣问:“哦,她长得怎么样?”

鲁惜约一愣,忽而噗嗤一笑,道:“皇甫小姐年纪与妾氏相仿,容貌韶秀,无可挑剔,不过挺好笑的,也很好动……嗯,怎么说呢,妾身觉得她还是很好相处的。咦,你不是答应皇甫员外做了先生吗,刚才没有见到皇甫小姐?”

“没有,她去爬山了。”

“啊,这时候爬山?”

鲁惜约心思玲珑,立刻想通其中关窍,不禁一皱眉:“皇甫小姐如此作为,实在有些胡闹了。”

——她可是旗帜分明地站在陈剑臣这边的人。

陈剑臣呵呵一笑:“小孩心性而已……嗯,我先回房准备了,下午就要正式上课的。”

“好的。”

回到房中,陈剑臣所说的准备,就是练字——读书练字,都是要持之以恒修习的才艺,最后造诣方能精益求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中间过程一旦中断,一旦怠慢,想要重拾起来就有些困难了。

书房中陈设的文房四宝,都是上等材质,可以说陈剑臣从未曾用过如此高级货色。而对于一名书生而言,文房四宝就是他的武器,武器好不好,顺手与否,影响不小。故而提着上好的狼毫,醮着丰腻的好墨,再写在韧润的宣纸上,陈剑臣的状态非常好,一连写了几幅字墨,很有感觉,都是可以悬挂在聊斋墙壁之上销售的作品。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不知到了什么时辰,那小菊前来敲门,说道娇娜已经在书房中等候了。

终于要来了吗?

陈剑臣哂然一笑:他就知道因为皇甫员外的关系,娇娜不可能一直这般闹下去,必然要与自己见一见。

不过这见一见,可不是风花雪月的约会,而是充满了火药味的正面交锋。

“且去看你能做什么怪,搞什么手段?”

陈剑臣略一沉吟,开门随着小菊走。

对面鲁惜约显然也听到了动静,出门目送,仿佛有所担心般,几番欲言又止。

来到书房,小菊站定,道:“陈先生,小姐就在里面了。”

“嗯……”

陈剑臣怡然不惧,推开房门走进去,后面小菊显然得了吩咐,留在了外面,并没有跟着进来。

房间内光线充足,陈剑臣一进来就看到一位打扮入时的少女正趴在书桌上,百无聊赖地玩着一支毛笔。

此女子年纪不大,和鲁惜约相仿,一张瓜子脸,眉目如画,明眸皓齿,容貌韶秀,尤其一对大眼睛,非常的灵活,顾盼间充满了一种狡黠的意味。

“哦,先生你来了,娇娜见过先生!”

少女站立起来,她身材高挑,几乎能到陈剑臣的下巴处。

瞥了她一眼,第一印象不错,似乎挺守规矩的,没有作恶的端倪,难道这是先礼后兵?

陈剑臣不动声色,道:“你就是皇甫小姐吧,不必拘礼了,请坐。”

娇娜并没有依然坐下来,而是恭敬道:“家父已经交代过,师生第一次见面,学生必须要敬茶的。”

说着,便离开书桌,要到旁边的长桌去泡茶,端给陈剑臣喝。她走路的姿势中规中矩,穿着的,是一件分式罗裙。但就在这时候,陈剑臣分明地看见娇娜的裙下,一条尾巴正毛茸茸地冒了出来,随着她的走动,一耸一耸的,诡异而美丽。

一条火红的尾巴,明艳若火!

第九十七章 交锋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明艳若火,就这般从娇娜的裙底下伸出来,拖在地上。使人一看,顿然觉得诡异无比,只怕当场就要吓得夺门而出,逃之夭夭。但陈剑臣只是扫了一眼,镇定自若,就像根本没有看见一样。

咦!

娇娜没有听见惊慌失措的声音,不禁微一回头,瞥了陈剑臣一眼,大感愕然——这年轻得过分的先生居然不怕?难道他是个瞎子?又或者,以为我的尾巴是假的?

没有吓到陈剑臣,娇娜颇感不爽,却也知道尾巴的招数已然失效,便不动声息的,火红的尾巴又缩了回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陈剑臣看见,嘿嘿一笑:就在对方露出尾巴的一霎那,他心中正气顿时被惊动,跃跃然,浩然养吾剑十分的兴奋,游弋不定,似乎要冲出来一般。

狐狸精!

娇娜,乃至于皇甫员外等,应该都是狐狸精。

怪不得此庄叫“胡庄”,而不是皇甫庄呢,原来另有涵义。

陈剑臣心中顿时了然,胸有成竹,只是他并未声张,也不揭穿。

皇甫员外父女能化出人身,而与常人无异,这就说明他们的修为非常高深了,起码都是金丹以上;更重要的是,他们身上没有血煞之气,属于修炼正统道法的妖类,吸收日月之精华,不杀生灵,并且与人为善。

后一点,从皇甫员外的行为就知道了。他化身为乡绅员外,在山麓之下建立庄子,奔走四方做生意,食人间烟火。种种作为,已经和正常人没有分别。

既入道门,即守道规。他们涉足红尘,莫非也是为了“体验生活”,淬炼道心的?

陈剑臣以前听庆云道长说过:道心不在红尘中滚一滚,永远都修不成大道。

此为至理!

陈剑臣忽然想到,在许多志异小说里,那些倾国倾城的狐媚都会倾情于穷书生,其中除了落魄文人的幻想因素外,很有可能也是有事实根据的。

要知道涉足红尘,饮食、衣着、行走、读书识字等等都是常规功夫,情与爱才是核心,才算深入,才算刻骨铭心。

恍惚间,陈剑臣触类旁通,忽而又明白到一个道理——他学做八股,未尝不可以当做是一种体验,以淬炼本心……

“先生,请喝茶!”

娇娜好不郁闷,捧着茶过来——这陈剑臣不识趣,不懂知难而退,令她甚感不愉。所以以前那些作弄先生的小手段她都懒得使出来了,直接露出尾巴,用绝招。孰不料陈剑臣视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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