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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大巴-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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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妮已经睡了,卧室里很黑,我脱下衣服,看着胸口贴“封天门”的地方,那里隐约透出一片绿光,但当我想看清楚点的时候,绿光却突然消失了,接着我又开始感到胸腔里有异物在蠕动,情况一如未贴“封天门”之前。

难道“封天门”已经失效了?这是否意味着我命不久矣?我呆立于黑暗中,恐惧和无助如潮袭来。

“驭世大王”,“驭世大王”,这四个字在我脑海里不停响着,一夜无眠

天还没亮就起床了,老爸跟老妈说是要带天生姐妹去鼓浪湾玩两天。

那具体什么时间回来?老妈问。

明天傍晚前一定回来,老爸的语气十分肯定:记得给我们做饭!

我看看鬓有银丝的母亲,看看如花年华的女友,心里不禁涌起阵阵酸楚,此一去,还回不回得来,实在难说。

老何已开着小客车在小区外等着,老何大家还记得吗?就是上次送我们到龙子岗掘墓的那位中年司机,于叔也在车上,老何是先去接于叔再来我家的。

上车后我马上问于叔:于叔,咱们那个“封天门”是不是已经失效了?

于叔轻叹,沉呤一阵才说:应该是吧,不过没必要想它了,做好眼前的事才是最重要的。

老爸问天生:天生,老爷子真没有交待上那去了吗?

天生说:真没有。如果爷爷愿意让我们知道。他一定会说地。他这样做肯定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他要去干什么。天生语气中带着一丝忧虑。

于叔插话说:放心吧。老爷子是世外高人。他这次独自单干一定有他地理由。而且我相信。以老爷子地本事。没有什么是他应付不了地。

我又把昨晚经历地事说了出来。大家都听得一愣一愣地。我问天生: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天生摇摇头。脸上露出内疚之色:早知道这样我就跟你出去一趟了。

这时于叔若有所思地说:我现在倒是开始理解。为什么老爷子说这事恐怕不仅仅是咱们仨地生死问题。现在看来。在咱们怪病地背后。可能还隐藏着一场更可怕地灾难。

汽车终于驶上了那条久违地高速公路。路上很冷清。没见到几辆车。公路两边群山连绵。却已经变了颜色。一年前地那场特大山火。几乎把龙子岗烧了个精光。火灾前是青峦叠翠。林森似海。如今则满目皆是被烧死烧焦地残树枯草。显得死气沉沉。但自从那场大火之后。这条被外间称作“恶鬼路”地高速。就没再发生过什么大地事故。所以又有传这是天降神火。把龙子岗地妖魔鬼怪全部烧死了。这条高速公路自然就太平了。

今天的天气不怎么好,本来该出太阳的时间,灰蒙蒙的天上却只见得一圈黄晕。空气很闷热,感觉憋得慌。

下了车,于叔给我和老爸一人发了一把铁铲,只是普通货式而已,于叔那三把祖传的铁铲已经在上次掘墓行动中撂在“金袋锁”里了。

我问于叔:这次怎么不带一条小狗来?有个“预警员”也好啊。

于叔涩涩一笑:还是算了吧,何必要多拉一条性命掺和进来。(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看小说到顶点小说网。23us),章节更多,

   再往虎山(2)

就这样,我们一行走进了龙子岗的茫茫山岭之中,我们并不知道直接去“金袋锁”的路,因为,我们当时是在棺妖的“幻惑”之下被动走进“金袋锁”的,这条路我们完会没有印象。但在我们撤退逃命之时,则是在清平道长的灵魂带领下攀上“金袋锁”的崖顶,然后从山崖的背面走回高速公路的,这一条路我们就记得清清楚楚了。因此,只要着顺着这一条路线,我们就可以找到“金袋锁”的所在。

且说一路所见,都是森林火灾后的残败荒凉景象,但细看之下,却可以发现,其中还点缀着一些青绿色,那些就是劫后余生的小草和小树,森林新一轮的生命正在孕育之中。

一直走到中午时份,我们终于走到了“金袋锁”的入口,进入盆地的山谷弯弯曲曲,地面上堆满厚厚的,大小不一的碎石,这是那场诡异的“石头雨”落下的石头,连宁老爷被遗弃在这里的骸骨也被砸了个粉碎,走在这条石头路上,脚板咯得慌。再仰头看看谷顶,只见得浓雾弥漫,天如白河,窥不见崖顶真容。

进入盆地,看到里面的大松树全都被烧成了黑碳,松树本身易燃,所以烧得极为干净,此时天色灰暗,加上山上白雾缭绕,使盆地之内更显得阴暗诡异。

被我们挖开的墓坑原封未动,只有此许风雨洗刷过的痕迹,在墓坑的石椁里,那口被烧成黑碳的黑叶血檀仍然棺轮廓分明,遗留在墓坑边的于叔那三把家传钢铲,已经被大火烧成三片烂铁,从树木烧毁的严重程度来看,这里很可能就是火灾的源头。

看着这番情景,我忍不住苦笑着对于叔说:如果有关部门来过这里侦查,肯定会认为这是一群盗墓贼来此盗掘古墓,得手后又放了把大火烧毁证据。

于叔淡淡笑道:真那样的话,盗墓加纵火,咱几个的罪名可太大了,吃花生籽都有可能。

老爸抱手环视着盆地的一切,茫然不解的说:你说老爷子让咱们回到这鬼地方干嘛啊,难道就象小说里讲的,毒物生长的地方,一定还会有解药或者克制它的东西?

天生说:杜叔叔,我想爷爷让我们来这里的原因是要先找出元凶,然后再寻求解决的办法,否则就无从入手了,这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吧。

于叔点头说:天生说的很有道理,我们第一步就是要搞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跑进了我们的体内,然后才能够对症下药。而且,我估计老前辈很快就会赶来帮忙的。

老爸呶呶嘴,不以为然:他怎么赶来?他又不认识这个地方。

天生说:放心吧。我和爷爷是有意念感应地。只要距离不是太远。他就能知道我们地位置。

我们在墓坑边讨论着地时候。天养就在盆地里到处跑。好象到了一处很新鲜好玩地地儿似地。

你们快过来。这里有一个帐蓬!天养忽然在对面山壁下喊了过来。

我们听了都一愣。赶紧走过去。果然在山壁下撑着一个很小地绿色帐蓬。这一小片绿色。在黑碳丛中犹为扎眼。我见帐蓬地面上竟然印着“金海市林业局”地字样。金海市。正是我们住地城市。帐蓬外面还丢弃着十来个空地矿泉水瓶和罐头盒。从这个帐蓬地面积来看。它只能住一个人。从生活垃圾地数量来看。这个人可能在这里住了好几天。而帐蓬表面积尘并不多。说明它放置地时间不会太长。

那么说。是不是在不久之前。林业局地人曾来过这里?那他为什么连帐蓬都不收就走了呢?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om。章节更多。

   第八十八章日记(1)

帐蓬的入口被一幅小帘子盖着,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于叔先让大家走开一点,然后他拿铁铲把帘子慢慢撩了起来。

帐蓬里铺着一张红白竖条纹的尼龙布,于叔低头往里面瞧了瞧就俯身钻了进去,过了一会儿他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小笔记本和一支黑色的钢笔。

在帐蓬里找到了这两样东西。于叔摇了摇手上的本和笔。

本子只是一般的软皮笔记本,但那支笔就让我眼睛一亮

好家伙,这是万宝龙啊,好象还是什么限量版呢,我在友谊百货看过,要10000多一支呢!我仔细辨认着说。

真的?老爸半信半疑:谁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丢在这里

于叔皱皱眉头:这么贵重的笔,它的主人一定不是普通人,现在笔在人不在,我猜他很可能是遇到什么不测了。

于叔又打开那个本子,本子已经写了半本,里面的字迹飘逸中带着刚劲,应该出自男人之手。每一篇文字的开头都记录着日期,天气。原来这是一个日记本。

带着好奇,我们从第一篇开始看:

6月23日,晴

今天第一天上班,老娘跟我说要从低做起,先在基层当个对谁都低眉顺眼的小跑腿,等过个一年半载再给我弄个小领导当当,我根本就不稀罕当什么领导,但这份工作本公子倒是挺喜欢的,我本身就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的环保主义者嘛,到林业局专业对口

接下来地一篇篇文字。粗略看过都是一些生活琐碎事:工作。玩乐。旅游。泡妞之类等等都记录其中。而且好象没有缺写过一天。看来这家伙有写日记习惯。

我们地注意力。着重集中到日记最后记录地4天:

8月3日。睛

今天局老大交给我。老麻和张欣一个任务。就是到龙子岗重新调查评估一年前那场特大山火地破坏情况。以制定下一步地补林育苗计划。这活我喜欢啊。在机关办公室打了一个多月地瞌睡。终于可以干件有意义地事了

8月4日。阴。午有阵雨

我和老麻。张欣一早就来到龙子岗。这一路看见地都是被大火烧死熏黑地树木。实在触目惊心啊。长成一座森林要千百甚至千万年地积累。然而一场莫名地山火。就让这千百年地积累毁于一旦。真让人心痛晚上。月亮很圆很白。地面和周围地枯树都象被镀了一层银我们三个坐一起。老麻故意说些鬼故事想吓我和张欣。呵呵。本公子在英国留学几年什么“鬼”没见过啊。这些小儿科能吓得了我?但张欣就被吓得哇哇尖叫。这听着就比老麻那些破故事恐怖多了半夜我醒了。隐约听到外面有“依依喔喔”地声音。钻出帐蓬一看。远处有两条人影紧紧抱在一起正快活着呢。这对狗男女。平日在机关都规规矩矩地。原来暗地里有一腿。呵呵。反正睡不着。我记下来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

   日记(2)

8月5日,阴

一觉醒来,竟发现老麻和张欣不见了!俩狗男女不会又跑去“偷腥”了吧,我放开喉咙大喊,没动静,想打手机,妈的这鸟都不飞的地方没有一点信号,我急死了,心想他俩不会被狼叨了吧!我翻山越岭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开始担心了,决定回去报警求助,没想到却迷路了!明明没走错方向的,但就是走不出这座森林,而且每经过一处地方都是完全陌生的,真见鬼,想不到我这头“老驴”也有找不着北的时候。

夜幕在无声中降临,我走到了一道谷口,山谷里面阴森森的。但好象鬼使神差,我竟忍不住一步一步往里面走我只好决定在这里过夜,这鬼地方阴风阵阵,静得就只有我的呼吸声到了半夜,我隐约听到帐蓬外有“吱咕吱咕”的怪声,好象有什么东西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一向胆大包天的我,竟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8月6日,阴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

一个被挖开的墓坑,一口被烧成黑碳的大棺材,还有三把铁铲,从这些情景我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起盗墓加纵火的罪行,他们一定就是龙子岗山火的元凶!这帮杀千刀的盗墓贼简直罪大恶极,我出去之后一定要报警,要使尽一切力量,绝不让这帮该死的盗墓贼逍遥法外!

以上是日记本最后的文字。8月6日,是三周前,今天是8月28日。

看着这本日记,我脑海里很快就闪出了一个人来,没错,就是黄轩。

黄轩的字迹我没有什么印象,但在读书时他的确有写日记的习惯,我也知道他高中毕业之后就去了英国留学。在念高中时,由于英俊潇洒,家境又极好,这小子身边一直是花团锦簌,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所以人送佳号“花公子”,黄轩是欣然纳之,并常以“本公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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