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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MM的书《如花美眷》书号:1009173秦淮河畔美人泪,跌入河底没有碎,看乱世中的红颜如何以自己的柔韧之姿撑起一个家族和朝代的盛衰。在那个倭寇横行,奸臣当道的时代里,她云淡风清地站在了她最爱的人的身后,成了他最坚强的后盾。
包月只看一本书是可耻的浪费,=w=话说我月月在浪费啊……囧。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朋友的新书,PK期间,需要PK票火力支援!
脸 21 线头
深夜的马路上,项擎朗的车停在一旁,车厢里他和江守言吵得不可开交……
“我认为不可能!”江守言道。
“怎么不可能?我觉得非常有可能!”项擎朗说。
“你这个猜测完全没有依据!”
“哪里让你觉得没有依据了?”项擎朗怒。
“首先,骆炜森和洪天兆根本就不认识,如果他想杀人,为什么要在酒店里动手?这不是找着让我们怀疑他吗?其次,案发的时候骆炜森有不在场证明,我问过酒店的人了,当天下午2点到5点骆炜森在会议室开会,他没有作案时间。最后,你不是怀疑闵敏吗?怎么莫名其妙变成骆炜森了?!”
“首先,凶手是个男人,你没意见吧?”项擎朗粗声粗气的说。
江守言没作声……以尸体的情况来看,一个女人在不借助任何外力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以那样的方式杀了洪天兆。
“其次,案发的时候可以自由进出21楼并且不让人怀疑的除了那三个女服务生就只有酒店的工作人员了,没错吧?”
江守言还是没有说话……酒店的录像带他们都看过,虽然21楼没有监视器,可是其他楼层都有,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还有,俞大卫肯定是个男人,对吧?”
“那又怎么样?”
“俞大卫和洪天兆有过争吵,也就是说他们也许认识……我是不相信他们在酒店相遇是个偶然,换句话说,俞大卫奇异的装扮很可能就是为了掩饰他的真实身份从而达到杀人的目的。”
“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俞大卫就是骆炜森……但是你不要忘了,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清楚的承认见过俞大卫的人只有骆炜森!还记得他说了什么吗?三十多岁,长得不错,脸色很白……几乎和骆炜森完全不一样。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闵敏的态度!今天晚上我故意演戏让闵敏误以为我们怀疑骆炜森,闵敏不知道骆奇是怎么死的,按道理如果像她说的,跟骆奇不熟,她根本没有必要专门去骆奇家调查情况……翟跃曾经说过,骆炜森对闵敏有非分之想,即便闵敏胆小怕事,也不应该完全没有防备,你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闵敏的时候吗?当时骆炜森就在她身边站着,可是她完全没有厌恶的表情……至少从她的表现来看,我不认为她讨厌骆炜森!我再回到刚才我们说的,闵敏和骆奇不熟,而且骆奇已经死了,这样看来,她去骆奇家调查,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想知道凶手是谁!她又不是警察,凶手是谁跟她有关系吗?”项擎朗几乎是一口气说完。
江守言皱着眉头想了好久,“你是说……闵敏在保护骆炜森?”
“对!孙婷雅说过,闵敏和翟跃都见过俞大卫,只是她们俩现在都不承认罢了……这本身就很奇怪了,如果凶手是一个她们不认识的人,有什么必要隐瞒这件事?当然,俞大卫肯定不是骆奇假扮的……这点很明显。如果骆奇哪怕只是假扮俞大卫了,在得知他死后,闵敏和翟跃应该会想办法把一切推到他身上,而不是想办法调查骆奇的死因……我不能确定在这个案子里她们俩充当了什么角色,但是我想,她们和骆炜森的举动绝对值得怀疑!”
“不合理!”江守言摇头,“如果是这三个人合谋,怎么会露出这么大的破绽?假设你说的对,俞大卫就是骆炜森,但是这样没办法解释2101房间的那包东西……凶手不想让我们查出死者的身份才割掉死者的脸皮,但是那包人体组织那么明显的放在2101房间,最重要的是,一直到我们调查的第二天还在!”
项擎朗沉吟了片刻才道,“这点我也想不通。”
“会不会是,翟跃和闵敏以前真的不知道有那包东西?”沉默了半天的徐悠悠突然开口。
项擎朗和江守言同时看看她,项擎朗道,“总不成这两个人一开始真的不知道这件事?”
“……可能吗?”江守言说。
项擎朗等了等才说,“不管怎么样,骆炜森有重大嫌疑!我觉得目前的调查重点可以放在他身上。”
“我部分同意!”江守言道,“骆奇的死属于意外,我们没办法确定他是不是和这个案子有关,但是闵敏和翟跃以及骆炜森一定逃不了干系,只是现在就确定骆炜森是凶手我觉得言之过早……最起码他的不在场证据没办法推翻。”
项擎朗发动汽车,“今天就先到这儿,明天再讨论,你们回去也好好想想。”
==============================项擎朗认为,很多时候,破案讲究一种直觉。
从第一次到案发现场调查开始,他就有的那种不协调感,在怀疑骆炜森是凶手之后,终于得到了解答……只有酒店的管理层才可以安排各个岗位的服务生以及她们的工作时间,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名正言顺的让21楼处于无人监管的空置状态,方便作案。
只是这样一来,取而代之的是另外的不协调感……首先是闵敏和翟跃,她们是从什么时候得知骆炜森就是凶手?假设俞大卫就是骆炜森假扮,她们无意中发现这个秘密,为什么不告诉孙婷雅?在发现洪天兆尸体之后,她们应该就能猜到凶手就是骆炜森了,为什么当警方问起俞大卫的样貌时,她们二人要刻意隐瞒?还有,2101房间留下的人体组织是故意的还是凶手的疏忽?如果是疏忽为什么在可以弥补的时候没有弥补?
当然,这些都不是主要问题,最重要的,大概就是江守言说的……不在场证明。
案发当天下午两点到五点,骆炜森都在酒店的会议室里开会,与会的所有高级管理层都可以为他作证,他没有时间杀人……绝对没有。
这天晚上,江守言和项擎朗都在思考同样的问题。
徐悠悠躺在床上,念念不忘的却是骆奇……为什么骆奇会突然提出分手?
整个案子,一个谜团套着一个谜团,如果项擎朗的推断没错……那么找到了线头,这团谜,大概很快就能解开了……
================默,家里的网线大概要到星期四才能通,这两天实在太忙,泪。现在在网吧,码下一章……
脸 22 失散的人心
凌晨五点,项擎朗被电话惊醒。
看守所的值班警察打来电话……周依珮自杀未遂,现在在医院抢救。
听到消息的项擎朗几乎要疯了,他匆匆忙忙的套上外套就往外冲,到医院的时候才发现脚上还穿着拖鞋。
“还好发现的及时。”看守所的同事擦擦汗,心有余悸的说。
“现在怎么样了?”
“没什么事了,正在里面休息。”
“……我……”项擎朗迟疑的看看病房。
看守所的同事很善解人意的点点头,“我出去抽根烟,你帮我盯着点。”
这个同事和项擎朗是多年的朋友,关于项擎朗和周依珮的情况也比较了解。
项擎朗看看他的背影,想了想才推开病房门。
周依珮两眼无神的盯着天花板,脖子上有一圈很明显的红印……同事说,周依珮企图用腰带勒颈自杀,幸好他半夜起来上厕所,及时发现了,要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项擎朗无言的走到她身边,看了她许久才道,“我们已经查到一些线索,骆奇很可能是故意要和你分手……如果情况属实,你当时的行为就是自卫。”
周依珮没有说话,麻木的双眼,好像一切都跟她没关系了。
“我们会找最好的律师给你,你不要想太多……”
这一句的我们,和上一句的,很明显是不同的……只是不知道周依珮是不是能听懂。
病房的窗户大开着,项擎朗发现周依珮的胳膊上泛起了小小的鸡皮疙瘩,他叹口气,走到窗前,关好窗户,又过来帮周依珮拉好被子。
“你好好休息。”
项擎朗的身份不能停留太久,周依珮又全无反应,他只好离开病房,走的时候交代那位同事,多多留心周依珮的举动……
很多话,如果错过了合适的时机,便再也说不出口了……就好象遇到多年未见的朋友,或者你们依旧在乎对方,或者也关心他,可是很多年前那种秉烛夜谈的景象再也出现不了了,彼此之间只剩下单调的问好……项擎朗和周依珮之间,连问好的客套都省略,只是他以为了解的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真的知道吗?
=================================项擎朗很固执的认为骆炜森就是凶手,这种固执来的完全没有道理。尤其是调查过骆炜森和闵敏翟跃骆奇等人的身份资料之后,江守言甚至认为项擎朗的猜测完全是主观臆断。
“骆炜森,男,四十岁,L市人,八年前离婚来X市,在本市没有亲戚;闵敏,女,二十四岁,本市人,父母双亡,是个孤儿;翟跃,女,二十三岁,本市人,和闵敏一样,都是孤儿,不过她有个外婆,一直照顾她,不像闵敏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骆奇,男,二十五岁……”江守言说到这停顿一下,“为什么这几个人都是孤儿?”
项擎朗耸耸肩膀没有说话。
江守言狐疑的看看手里的资料这才接着说,“骆奇也是孤儿,本市人,一直在外地上学,一年前才重回本市……好吧,”江守言一摊手,“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最起码履历上没有找到这些人的联系……”
“如果洪天兆的死和十年前的诈骗案有关,闵敏翟跃和骆奇那时候才十一二岁,应该不是很清楚当时的情况……也就是说,他们即便以前不认识也不能说明和这个案子没关系。”
“照你这么说,当时三十岁的骆炜森就是唯一一个知情人了?但是!”江守言很响亮的回答,“骆维森是L市人,在他离婚前,从来没有来过X市,在本市也不认识任何人!”
“不可能!”项擎朗头也不抬道,“一定有我们没发现的线索可以把他和X市,甚至是三元村联系起来。”
“你这么说就不讲理了!”江守言把手里的资料摔在办公桌上,“我们现在能调查的就是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人的证词,如果这些你都不信,总不能让我上网去找吧?!”
项擎朗没有回答他……小高和小毅回来了。
小高连水都来不及喝,脸色阴沉的坐在椅子上,叹口气道,“这个洪天兆,啊,不对,是元明礼,可把一个村的人都害惨了!”
“我们知道啊,八百万。”孟醒道。
“哪啊,钱算什么?”小高白他一眼,“关键是人心。我们跑了一天,一个三元村的人都没找到,后来辗转了好几个警局,才在现在的东林小区找到一个当时小刘村的人。”
提供线索的是小刘村的村民张大叔,元明礼诈骗的时候,张大叔有个亲戚在小刘村,对于这件案子还算了解,他是这样说的……
“元明礼是三元村村长的养子……要说村长一家,哦,不对,应该说整个三元村对他都不错,他人也争气,是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人聪明又老实,长的也很帅气,当时提亲的人都快把村长家的门槛踏烂了……谁知道后来……唉,真是个白眼狼!”
“元明礼说要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