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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再也没有想过活着回来。
幸好,还能再见梓源。我热爱他的笑容,那是完完整整的,只属于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纳塔莎记得不?是和阮妹子一起回三藩的那位。。。第二章的时候就粗现过的把。。
纳迦是纳塔莎的爱称,文中提到过,白斯年有位妹妹也叫纳塔莎。。俄罗斯妹子同名率很高的。。
这里先提一下,系列文中,白斯年的妹妹纳塔莎,也是某个文的女主。。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坑,,摊手。。。
第106章 番外阮素泠篇
北境高加索深山的孤狼;终于在难捱的冬日里,遇见了阳光。
那一年的三藩市,有我最爱的日光。
是褚莲的生日宴,宾客云集,那一刻;我抬头看着掩在滚滚车流中的穆家大门;眼泪濡湿了眼眶。我错过了多少年三藩市的日华与秋盛?多少年;三藩日升日落;云鸦点点,我都不在,这一片寒江,这一片远天;都是送给有情人的,比如,梓棠和他的太太。
再走进一层,有两尊石狮蹲着,极简的中式风格,一如多年以前我来过时的样子。
她的生日,有梓棠惦记着。她真是好福气。实话说,我这辈子从没羡慕过一个女人,但她是例外。
梓棠真是大手笔,不过是太太的生日宴,却被他弄的像和政要会晤的大席。走到中场,我差点被人流淹没,这里我是熟悉的,确认了方向,我就可以随意去我想去的地方。
他一定不知道我回来了。
这么多年光阴,如白驹过隙,告别就像在昨日,可是如今,却连梓棠都有妻有子了。那一刹那,我有点失落,但终归祝福他。他终于做到了,娶了他深爱的太太,听说还有了一个孩子。
他的女儿,就是童童的妹妹,他们是有血缘的。兜兜转转,我终于还是和他扯上了关系。
我见过那个孩子,才两三岁的样子,胖胖的,有点婴儿肥,极爱笑,她在院子里和保姆玩儿,很容易就被逗的哈哈大笑。
我心中突然升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和不知从何而来的幸福感,那孩子长得像褚莲,一脸天真无邪的笑,看了叫人烦恼顿消。我甚至幻想她和童童手拉手一起在院子里玩耍的可爱模样,童童有这样一个妹妹,真好。
我庆幸自己的选择,把童童送回三藩,回到他父亲身边,终归是对的。他该有和穆枫的宝宝一样的童年,而不是像我那样活着。
清辉落满地。这是穆家大宅里的夜色。
二层小楼,连通前面的主阁,精细的木质楼梯,梓源如今,过的倒是“采菊东篱”的避世生活了,他比我们,都要走的更快、更前。
烛火明灭,风裁细丝,他的影子落在纸封的大窗前,仍然是我熟悉的样子。我呵了一口气,走的没声没息,长廊,圆月,像梦境。
真是梦境啊,我居然又回到了这里。
他矮了一截,那影子,只有半个人高,我听见木门那边熟悉的呼吸声渐浊,是他:“拿一盅冰糖蜜枣,去小厨房取吧,——要温热的。告诉梓棠,我今晚不出去了,叫曹叔上来,把我准备好的礼物交给阿季,代我贺寿星生日快乐。”
我深深叹气:“我没见过这么爱吃甜品的男士——嗳,嗳!”
屋子里突然安静下来,梓源的影子僵在那里。我低头,站在夜风中,只觉得浑身发冷,眼泪却是温热的,灼的我两颊生烫:“嗳,天冷了!”
然后,我听见瓷片撞地的声音,——“哐当”一声,窗前的影子微微抖了一下,我想,一定是梓源握在手里的茶杯撞碎了。
我们站在彼此的对面,沉默不说话。我不知道梓源此时的心情如何,反正我,身心疲惫,但却仍然欢喜,眼泪抑制不住地往下淌。
我站在迎风口,他在门的那一边。我们彼此隔着一扇门,忘记了呼吸,那是我此生遇见过的最波澜壮阔的重逢了,千帆过尽,我是沉静的,梓源宽达,自然不恨我,但这穆氏满门上下,没有一个人不想着将我千刀万剐。
如此有趣的,重逢。
还真是很有意思啊。
“回来了?”
他声音沙哑,几如隔了几重世纪。重又听见他声音的那一刻,我恍如新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推门进去!
我的梓源,我迈过万水千山,才能重又站在这里,清明地面对自己的心事。
我想告诉他,离开的这些许年,每回梦中,我想的是,都是他。
他坐在轮椅上,溶溶月色从窗缝间漏进来,将他整个人包裹,好似镀了一层暖淡的金色。那一刻,我眼泪哗哗落下,是我多年以前犯下的错误,才害他这一生,都要在轮椅上度过。
我错了。上天不会再还我一个健康的梓源。
是我对不起他。
他不敢认我,坐在那里,撑手扶额,他是男人,尤其是穆家的男人,情绪再失控也不会痛哭,他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泪光,终究还是没有看我。
我蹲下,抬头盯着他的眼睛。
好漂亮的眼睛,和梓棠一样,穆家的男人,都有一双漂亮、野心张扬的眼睛。但我的梓源,这么多年的苦捱,厄难的岁月早就磨光了他的棱角,他眼中的野心熄淡——那是他此刻唯一能与他的九堂弟区隔开来的标志。
我毁了前途大好的他,我是撒旦,是罪人。圣父不会原谅我。
我亲吻他——他对我仍然是有感觉的,在我的唇吻碰到他脸颊的同时,他轻轻动了一下,但没有推开我。
他不说话,沉默地任我“摆弄”。
今夜月色太美;楼下筵席正酣。
我说:“梓源,我们有一个孩子——我,我执意要把他生下来啦!”
他一怔,整个身子都僵住。我笑着抚弄他的头发、他的脸颊,我问:“你不高兴?”
他突然用力握住我的手,我发现他的声音都在抖:“孩子呢?”
“他出生在莫斯科——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像你,”我笑了笑,“我的朋友纳塔莎带着他——你知道的,在穆家的地盘,我做事必须小心,如果被梓棠知道我又出现了,他,他可能会杀了我……”
我耳边袭过一阵寒意,想起梓棠那个野心十足的权谋家,就浑身胆寒。我害了穆家,我对自己的未来并没有多大期许,我终归,是要死在他手里的。
但三藩高座上的“穆先生”并不知道,我此番前来加州,有很大的原因是为了他,我冒死将绝密的消息带来给他,尽管我深知这样的行动意外着什么,但那又怎样?我活着仍不快乐。如果能用最简单的方式换梓棠和穆家安全,死也很值。
梓棠的宽容却超乎我的想象。
他不但没有要我的命,还打算将三藩未来的帝国,交给我的儿子。他青梅竹马的太太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他还年轻,但看他的意思,是不打算追生的。大抵都是为了“爱”,他是个好男人,他对褚莲的疼惜和宠溺,简直可以叫任何一个女人嫉妒、发疯。
这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我们在安道尔公国境内发生的一件事。
那时我们以学校团体活动的名义掩护一批私人军火,我的专业完全派上了用场,我们合作的天衣无缝,能帮到梓棠,是很让我骄傲的。我发现要真正做
他的朋友是很难的,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奇怪的人,对其他不熟的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感,外人看来,他生疏而冷漠。并且他懂很多冷门的知识,爱干危险的事,我简直觉得我们就是同一国的,这和我在乌克兰集训营接受的训练有太多的契合。
本来是很美好的比利牛斯雪山之行,任务并不算难,我们几乎是抱着游山玩水的兴致去的。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比利牛斯雪山腰摔死了一个麻省理工的学生,听说他是自杀的,但我特有的职业敏感告诉我,那位同校的师弟绝对不是自杀!并且很有可能是被人蓄意谋杀!
这一点,梓棠也有同样的猜测。
全无头绪,唯一的线索是,麻省死掉的师弟原来是张家的人,而溪口张氏,几个月前已经被我和乌克兰的师兄弟们在莫斯科的一次行动密会中,在世家势力分化地图上划去。
溪口张氏是不存在的,因为包括我们乌克兰本部的多方势力,都需要它“消失”,那么,它就必须“配合”地“消失”。
这些背景梓棠都不知道。但我知道,却不能说。
在我们的计划敲定没有多久,张氏便遭到大清洗,幸存者几无人数。我猜测,不幸殒命在比利牛斯雪山脚下的那位麻省师弟,逃出那场骇人的大清洗之后,一定掌握了什么绝密的信息,想要传给世家的人。但张氏已经不在了,他缺少联络带,只能将消息传给比较容易接近的、同为麻省学生的穆枫,让穆家的小少爷自行决断。但可惜,他还没跟穆枫说上话,已经被人弄死。
我确信,凶手一定在我们的学生中间。天幕之后孕育着一场大阴谋。
但当时的情况,我根本不能将自己的猜测告诉其他人——他们不应该了解也必然不会懂。
穆枫和易风铨却都是知道的。那时他们是我可信赖的队友,我只要不将乌克兰本部的绝密资讯泄露给他们,其他的话,我是可以知无不言的。
穆枫当机立断,要我编造一个谎言,说那位学生根本没死,只是一场恶作剧,有人目睹他被安道尔公国内境警察带走了,命案……根本就没有发生。
的确他的考虑是周详的,在证据全无的情况下,我们私下认定这是一场蓄意的谋杀,必然会打草惊蛇,也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我想,加州野心勃勃的小野狼是不太会在乎他人感受的——他根本不关心其他人怎么想,他掩饰谋杀真相的唯一目的是,让他的青梅竹马尽兴地去参加一场烤肉会。
想的多周到!
男人为爱疯狂起来真是要命,在野风里糙长大的小野狼,居然为了心上人,这样细致小心地盘磨。
他简直不像他了。
那次旅行,威斯里安的小师妹褚莲,应该玩的很开心。没有谋杀,没有命案,没有死人,她在穆枫的保护下,毫不知情地享受他对她的好。
我当时在想,如果后来褚莲知道那一次,是穆枫骗了她,她会怎样?毕竟死去的麻省小师弟,带来的极有可能是张家的消息,也许穆枫的好意,间接掩盖了张氏被清洗的真相。
但,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第107章 番外阮素泠篇
我终于在筵席上露面时;正遇上穆枫修剪旁枝。李家的人不听话;胆子大的包了天;居然连穆枫的女儿也敢动。
我太喜欢那个孩子。她是童童的妹妹;毕竟也是穆枫的女儿,梓源的乖侄女儿,我决定要救她。
和纳塔莎演了一出好戏,终于拿童童换下了妍妍,穆枫还是一如既往的果断;将事情做的干净利落;李家从此估计十数年都起不来了。
他变了许多,华人世界掌实权的“穆先生”果然和以前那个略显青涩的麻省学生不太一样。他更成熟;也更有魅力。加州小野狼;一声低吼,举座皆惊。
抽空的时候,我终于和梓棠说上话。今次冒险来三藩的目的,也完成了大半。我知道,我可以安心离开了。童童有人照料,梓棠对我有承诺,纳塔莎,他会放走。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