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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力的象征,正如性欲,可惜自己在这两方面都有所欠缺。
“你为什么不吃?味道很不错的。”潘宁忙中偷闲,关心起他来。
他喝口茶,摇摇头:“我老之将至,牙口不好,而像你七八点钟的朝阳。跟祖国的花朵在一起,油然而生一种叫希望的东西。”
“怪不得你的目光都慈祥了。”潘宁扁扁嘴,又上下牙床一咬,“切,别拿这个调调充长辈占我便宜。”
她动手舀了碗汤给他,是用本地的一种野生菌类熬制而成的,口感清苦。“这个清热解毒,多喝几碗没关系。”
“谢谢!”慕远说。
潘宁闻言连忙把汤碗夺回来:“你不戒了这个词,我就不给你喝。”
“那你教教我,用什么词语来表达我心湖澎湃的感受。”
“可怜的孩子,看来是饿坏了,一碗汤都让你感动成这样。以后跟着姐吧,管饱。”
她夹了很多的菜到他碗碟,自己又挖了勺螺狮来,只见她捏起一个,嘴巴一吸,舌头一卷,螺狮肉就被吞进了无底黑洞。
慕远看着她灵巧的舌头,不可歇制地想,如果把自己身体的真相告诉她,她还不会,避之如蛇蝎。他想象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脸上浮起淡淡的笑来。
“笑什么,说出来,一起乐乐?”潘宁道。
慕远指着江心一座影影绰绰的岛说:“看到了吗?那上面全部种着香蕉树。等雨停了,我带你去。”
2
雨几乎下了一夜,慕远也差不多失眠了一夜。
夜浓黑,他摸索着回到受伤的起点。
高考结束的日子,空气里都是一股子解放了的气息,可是他却在与死神作着殊死搏斗。
他觉得有股力气拽着自己,直往一个阴冷的地方坠,他不想掉下去不想掉,就手舞足蹈,拼命让自己往上撑。
两股力量不断权衡,你下我上,你追我赶,他出一身一身的汗,后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怕自己是没有力气拒绝死神的拥抱了。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人在叫他,路生哥——他的生命里只有一个热人有这样清甜的嗓音,他浑身一震,想着无论如何要找到她。
好像置身充满回声的迷宫,四处都是宁宁的呼唤和咯咯的笑声,却难觅她的踪影。
他急啊,可那种急是有希望的。他知道只要声音在,他终将找到。
身体渐渐有了暖意,他恍如置身夏日暮暮时的房间,西晒的光投进来,散出黄铜一样的光泽,屋子乍然飞起烟尘,在一片昏黄中波光潋滟地晃荡着。她觉得这地方似曾相识,等房中落了淡淡的影子,才知道是《老男孩》里的场景。那个说不上是宁宁还是姐姐的女孩子正坐在沙发上笑笑着叫他,路生哥。
他急切地跪到她面前,把脸埋进她膝上。
女孩子穿着短裙,露出两条长长的富有弹性的腿。可惜的是,那两条腿紧紧夹在一起。
他气血翻涌,情急说:“我可以看看吗?让我看看吧。”
女孩子神情娇羞,那样子更像怂恿。他颤着手不管不顾去拉她的底裤。
终于是脱下来了,是意料中的淡淡的粉红色,后部绣着一只扎着蝴蝶结的猫。可是裙子遮蔽下依旧是她交缠的双腿。
他火烧火燎,更加焦躁地说:“我喜欢你,我要娶你的,我保证。”
女孩子漾着微笑站了起来,在他面前转了一个有一个圈,裙子向伞一样开放,但他终究未曾看的清楚。
他觉得这样子真是煎熬啊。一个熊抱扑上去,压住她。她却似没有体重,轻飘飘地飞了起来。影子淡淡,好像要消失了。
宁宁,你别走啊。宁宁——他大声叫了起来。
醒来,发现自己置身窗明几净的病房。黄昏时分,云像蘑菇一样在天上丛生。
一个戴粉色护士帽的姑娘在给他换裤子,脸面潮红,卷起衣物后一溜烟走了。
“野狼”在不久后现身,当然,慕远那时候不知道他叫“野狼”,只听他自称是慕远父母的朋友,姓丁。
这位丁伯伯,着布鞋,唐装,眉目和蔼,说话不疾不徐,像研究传统文化的学者。他告诉慕远,他的血液出了点状况,白细胞偏低,但确诊的哈还有待时日。“不过不要紧,”他颇有把握地向他保证,“就算确诊,这种病也不是不能控制的。”
慕远并没有追问自己的病情。大概因为年轻,对身体有种盲目的自信,好像疾病这种东西,只有对老年人才有杀伤力。
“你有什么打算?”“野狼”又问。
慕远惋惜没有参加高考,“野狼”一笑,说:“没事,国内没真正的好大学,要念咱就出国念。”
“去哪里?”
“美国。愿意跟我去吗?”
慕远想象自己躲到国外,而潘宁遍寻不着,油然而生振奋之情:“好。”
他相信,潘宁会为自己的行为而后悔,而他不想给她认错的机会。
有一种爱,是低眉顺眼,有一种爱是剑拔弩张,有一种爱默默奉献,有一种爱互相延期,老死不相往来。不原谅,实在是爱情里的高姿态。太看重自己的伤口,所以,伤口处处难愈。
“野狼”在美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漂亮贤淑,儿子聪明可爱。他算是老来得子,分外珍爱。在去程的飞机上,他抑制不住幸福感,给慕远展示了他儿子的相片。照片上还是个粉嘟嘟的婴儿,但五官周正,毛发浓郁,有朝一日,必然英姿勃发。“野狼”说,小名叫毛头。太太起的,俗是俗了点,但是据说俗一点好养。
他开始孩子的事,比如,在他身上画地图,比如最先学会说的话是爸爸,比如每次看他回家就要他抱,别人都不要。慕远很诧异,像“野狼”这种人也会津津乐道这些琐事,并且容光焕发。
“野狼”还说,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对生意看淡了不少,那些应酬能推就推。钱嘛,身外之物,有什么意思,还是家庭最重要。
慕远在大学附近租了房子,他先读一年预科,功课不紧的时候就去“野狼”的公司打工。
有一天,“野狼”请他参加家里的冷餐会。
慕远拎了瓶红酒,应邀而往。因第一次去,不识路,正在园门口东张西望的时候,听到有个女子仿佛恶作剧般在他身后响亮地“嗨:了一身,而后用中文问他,他也是中国人?他回过身,有些惊讶,女子20来岁,烫了一个复古飞发型,穿一件宫廷风格的小礼服,看上去明艳动人,堪比好莱坞明星,不过她手里举着烟,眉宇之间那股颓废气息,跟那身精致的服装构成了游离效果,就像一个渴望独立的孩子被母亲硬逼着打扮一个不习惯的自己。
当然对慕远构成惊讶的并不是女孩子的漂亮,或者说服装的不相称,而是她给他带来的熟悉感,他总觉得他似乎见过她,这张脸在人山人海中并不曾被健忘的记忆抹得干净。
他一本正经介绍了自己,易慕远,说是丁伯伯请来的。女孩子点点头说自己姓潘。中文名,潘悦。
来不及思考,他直接问:”跟潘宁有什么关系?“好像这个世界凡是姓潘的,都必然与潘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潘悦蹙了蹙眉,说:“你认识我妹妹?”
慕远感叹地球真小。“野狼”的太太居然是潘时人的前期,离开潘宁的他又似以某种机缘与她藕断丝连。
“妈妈。”潘悦朝园内挥挥手。“野狼”携夫人南子走了过来。
南子用中文同他寒暄,慕远边应承边仔细观察。潘家姐妹从长相上来说,潘悦更似母亲,潘宁更近父亲,潘悦是表面任性其实圆润,潘宁是表面随和其实疏离,一个是外向的,头脑与行为高度一致;一个是内敛的,只把自己的一小部分拿出来,其实都锁闭得很好。
“妈妈,他认识妹妹。”潘悦说。
“哦?”男子显然很感兴趣,“你跟宁宁在哪里认识的?她好吗?”
“她是我高中同学。”
“是吗,太巧了。快,跟我讲讲宁宁现在成什么样?是不是考高了,考上什么大学?随便什么事,我都想听……”男子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问。慕远一一回答,不过拿捏的是普通同学的尺寸。
一阵后,男子不得不去应酬客人,她尚未尽兴,请求慕远常来玩。
慕远拿一杯酒在角落里独酌,目光偶尔会划过人群里那对耀眼的母女。不过,并不是为他们吸引,姿势在玩拼图游戏,这一出那一处组合,再加上想象来修饰,最后盈盈落到心上的还是宁宁的倩影。
要说不怨她是不正确的。他可以承担欺骗的后果,却不能承担欺骗本身。欺骗等同于背叛,是把两人用点滴日子积累的信用一下子花光了。
然而,明明知道爱情是个病变的器官,切除他,可以获得健康,但毕竟有切肤之痛。
潘悦周旋一圈后坐到他对面,抽一种薄荷味道的烟,很轻佻地将烟圈袅袅喷向他,他很不适应,只好把头扭开。
“喂,你是不是暗恋我妹妹?我妹妹现在有我漂亮?以前别人都说,我比我妹漂亮,但她比我有气质。你说说看,气质到底是个高不可攀还是令人沮丧的词?”
“我跟我妹妹不怎么打电话,但妈妈时常会打过去问问情况,妈妈觉得对不起她,她却毫不领情。宁宁有时候很冷漠,妈妈离婚,又不是妈妈一个人的错。”
“丁伯伯对妈妈不错,可是妈妈心里还是有爸爸。当初分手,妈妈负气的成分比较多。虽然是妈妈先提的,妈妈只是威胁而已,可爸爸毫不犹豫同意了,这让妈妈非常失望。女人经常会犯傻,以为可以用情感作赌注?情感能延续多久呢?没有情感照样可以活得风生水起。”
……
慕远听潘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她似乎并不在乎对象,也不在乎回应,只要她想说,决不允许那些话在肚子里多存一秒。
“唐末不知道还是不是那么酷?唐末,你估计不认识吧?我们一个院的,自小一起长大,他母亲现在做了我父亲的妻子。我打赌他喜欢宁宁,因为宁宁不鸟他,他人就是这样,喜欢尝试做那些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说做警察,我听说他做了警察,简直笑抽了,这种人怎么可能是警察?这就像说《飘》里的白瑞德是个老好人一样。”
她把烟掐灭,狠狠地,一点灰烬都不留:“我正式交往过三个男朋友,上过床的男人一打没有,十个总数得上。可我总觉得空虚,特别是做爱之后,一觉醒来,听到枕边人沉酣的呼吸,我仔细看他们,越看越觉得陌生,那种时候,特别想念唐末,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了,我拒绝去落实,就让自己想象。忘了跟你说,他是我的初恋,初恋如果没有自然而然的死亡,就会刻在骨髓里,永生怀念。”
她站了起来,笑一笑,那张红艳艳的唇令慕远想起水煮鱼。麻辣,过瘾,可惜吃完后总要怀疑够不够卫生。
潘悦走后没多久,“野狼”过来了:“你跟我来。”神情看上去有点严肃。
慕远跟着“野狼”在大而空旷的房子里七拐八拐,终于进了书房。
书房朝北,窗子对着后山,视野里全是树,一股冷萧之气传进来,衬得屋内更
加幽道。
房间里毋庸置疑都是书。慕远随便扫了扫,发现不少线装书籍,很多是中医方面的内容,比如说《本草纲目》《黄帝内经》《脉诀》之类。“野狼”看出他的兴致,说:“好些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你要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