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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她说起话来口齿不清,贝弗莉看到她的衣服也变了,变成粗糙、破烂的黑衫。浮雕项坠竟是一颗张着大嘴的头颅。“他的名字叫罗伯特。格雷,更多的人知道他叫鲍伯。格雷,更多的人称他是跳舞的小丑潘尼瓦艾。虽然那也不是他的真名。他就是喜欢开玩笑,我父亲。”
她又大笑起来,有的牙齿已经变得乌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白皙红润的皮肤变成病态的黄色。手指变成爪子,例着嘴,冲贝弗莉笑着。“来点儿吃的吧,亲爱的。”
“不了,谢谢。”贝弗莉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吓坏了的孩子。
“不?”那个女巫笑着说。她的爪子在盘中刮擦出刺耳的响声。她抓起甜饼、蛋糕胡乱塞进嘴里。她那可怕的牙齿一伸一缩咀嚼着,又长又脏的指甲插进小甜点;下巴上粘满碎屑。她的呼吸散发着死人的腐臭,她的笑是死人的狞笑。她的头发越来越少,露出几块光亮的秃顶。
“哦,他很喜欢开玩笑,我父亲!这就给你说个笑话,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是我父亲生的,而不是我妈妈生的。他从屁脆把我拉下来!嘿!嘿!嘿!”
“我得走了。”贝弗莉听到自己受伤了似地尖叫。可是她的腿却软弱无力,隐约感到茶杯里不是茶,而是尿,从德里地下的下水道里取来的尿。她竟然喝了,虽然不多,只有一口。“哦,天啊,哦,天啊,哦,万能的上帝,请,请——”
那个妇人在她面前一点点缩小,现在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干瘪丑陋的老太婆,尖声笑着,前仰后合。
“哦,我父亲和我是一体,”她说,“只有我,只有他,亲爱的,如果你够聪明就跑吧,跑回你来的地方,快点儿跑,因为留下来就意味着比死更惨的结局。你以前就知道,现在相信了吧。”
贝弗莉慢慢地站起来,惊恐、怀疑地退后几步。怀疑因为她才意识到这个干净整洁的小餐桌不是橡木做的,而是牛奶软糖。那个女巫还笑个不停,古老的黄眼睛诡秘地瞥了一眼屋角,折断一块橡木,塞进黑洞洞的嘴里。
杯子原来是涂了蓝色糖霜的树皮。耶稣和肯尼迪的画像是棉花糖,贝弗莉看到耶稣吐着长舌,肯尼迪邪恶地眨了眨眼睛。
“我们都在等你!”女巫尖叫一声,她的手在奶油软糖上抓来抓起,在光滑的表面上留下深深的疤痕。
“哦,天啊。这就是那个可怕的女巫,因为她吃小孩——”
“你和你的朋友!”女巫放声大笑。“你和你的朋友!装在笼子里!
装在笼子里等火炉烧热了!“她又尖声笑起来。贝弗莉朝门口跑去,却跑不快。女巫的笑声像一群编幅在她头顶盘旋。贝弗莉尖叫一声,门厅里散发着蔗糖、奶油杏仁糖、太妃糖和人造草海酱的恶臭。进来时还崭新光亮的把手现在也变成了一块大冰糖。
“我为你担心,贝弗莉……我很担心!”
贝弗莉回过头,看见老父亲穿着女巫的黑衫,戴着女巫的头颅项坠,正蹒跚着向她走来;父亲臃肿的胖脸上眼睛像黑色的矿石,像个醉汉似地咧嘴笑着。
贝弗莉惊叫一声,拉开门,跳到外面铺着牛奶软糖的门廊上。视线中的汽车好像很遥远、模糊,在那里游来游去。
我得离开这里,她的意识还有一点清晰。外面就是现实,只要我能走到人行道上——“跑对你可没有任何好处,贝弗莉,”她父亲大笑着,“我们已经等了很久了。这会很有趣的。你会成为我们肚子里的美餐。”
她又回过头,看见她死去的父亲穿的不是女巫的黑衫,而是缀着橘黄色大扣子的小丑的衣服。一只手拿着一把气球,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孩子的大腿,就像拿着一只鸡腿。每个气球上都写着“它来自外星”。
“告诉你的朋友,我是一个已经灭亡的种族里剩下的最后一个。”
它一边说着,笑着,东倒西歪地走下台阶。“是一个灭亡的星球上惟一的幸存者。我来到这里抢劫所有的女人……还要强奸所有的男人它疯狂地笑起来,一手拿着气球,一手拿着流血的大腿。小丑的衣服在不停地翻腾、飞舞,但是贝弗莉感觉不到有风吹过。她的腿绊在一起,一下子趴在人行道上。
小丑又向她走来,把那条割下来的大腿扔在一边。贝弗莉在人行道上趴了一会儿,意识中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她必须尽快醒来,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梦——小丑那双弯曲的利爪还没碰到她,她立刻就意识到她的想法不是真的。它是真的,它可能会杀掉她,就像杀掉那些孩子一样。
“那些白头翁知道你的真名!”她尖叫着,脱口而出。它退缩了,红色油彩画出来的笑容由于憎恨和痛苦而扭曲在一起……也许还有几分恐惧,也许只是她的想象。她全然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些疯话,但是那至少为她赢得了一点时间。
她站起来就跑,恍惚中听到汽车急刹车发出的尖锐的声音,司机疯狂的叫骂,还感到身体左边隐隐作痛。她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喘着粗气。
小丑消失了,那条腿也没了。房子还在那里,但是现在那座房子破落颓废,窗子都已经封死,通向门廊的台阶也破碎断裂了。
我真的到过那里,还是一场梦?
但是她的牛仔裤脏了,黄色罩衫粘满了泥土,手指上还粘着巧克力。
她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快步离开这里。她的脸滚烫,但是后背冰凉。随着剧烈的心跳,眼球好像要跳出来似的。
我们打不过它。不管它是什么,我们都打不过它。它甚至想让我们试试——它要了给那笔旧账。我们应该离开这里……赶紧离开。
什么东西蹭着她的小腿。
她尖叫一声跳开了。是一只黄气球。上面写着一排蓝色的大字:那就对了,姑娘。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气球在暮春轻柔的微风里,轻轻地飘走了。
4
那天亨利和他的朋友追我——就在放假前,那是……
理奇正走在运河外街上,经过巴斯公园。他双手插兜,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眺望开心桥。
我藏在弗里希玩具店,躲过了他们……
自从聚餐会上做出那个疯狂的决定,他一直都心不在焉,想尽量忘记幸运喜饼里爬出的那些可怕的东西……他想很可能那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一直在谈论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所以大伙都产生了幻觉。最好的证明就是老板娘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当然贝弗莉的父母也从来没有看到下水道里涌出的鲜血,但这一次与从前不同。
不同吗?为什么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他嘀咕着,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没有丝毫的说服力和逻辑性,就像孩子们跳绳时唱的歌谣没有任何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城市中心广场,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那时我看见了……
他又停了脚步,眉头紧锁。
看见什么了?
……只是一个梦。
是吗?真是梦吗?
我就在这里,他想。回到了这个狗屁城市中心广场。那个幻觉发生的地方。或者是梦,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别人都以为他是班上的小丑,一个爱炫耀的疯子。现在他又轻而易举地扮演起从前的角色。啊,难道你没注意到吗?我们都轻轻松松地扮演起过去的角色。但是那有什么奇怪的吗?在任何一个中学同学聚会上都会看到同样的景象。
但是你提到成年人。现在听起来简直是一派胡言,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为什么,理奇?为什么?
因为德里还是像从前那样诡谲。为什么我们不能由它去呢?
因为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他是个滑稽人物,每分钟都在制造笑料。最后他终于忘记了那些噩梦,或者自以为如此。知道今天“成年人”这几个字突然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在这里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或者至少要想想清楚;这里就是耸立在城市中心广场前的那座高大、愚蠢的保罗·班扬的塑像。
我肯定是个例外,比尔。
你肯定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理奇?一点没有?
在城市中心广场……我觉得我看见了……
他的眼睛又感到一阵针刺般的剧痛,双手捂住眼睛,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转眼间疼痛消失了。但是他已经闻到了什么东西,是吗?
那东西此时不在这里,但是曾经出现在这里,那东西使他想起了——我就在你身边,理奇。抓住我的手,能抓得到吗?
麦克·汉伦。是那烟雾刺得他双眼流泪。27年前他曾经闻过这种烟雾;最后只剩下麦克和他自己,他们看到——但是记忆的信号又中断了。
他走近那座塑料塑像,还像儿时惊叹它的高大那样,深深地为它那兴致勃勃的庸俗感到惊讶。记得那时人们还为是否应该耗费巨资造这么一座塑像而争论不休。最后终于在1957年5月13日纪念小镇150周年诞辰的那一天被屹立在这里。
那是第二年春天,筋疲力尽、万分恐慌的理奇惊险地躲过那几个小混蛋,坐在塑像前的长椅上。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追着他,从德里小学穿过大半个镇子,最后在弗里希玩具店他才把他们甩掉。
他从弗里希跑出来,大约跑了一英里左右,来到城市中心广场前……他真诚地希望自己已经躲过了危险。至少眼下。他累极了,坐在保罗。班杨左边的一条长椅上,想静静地歇一会儿,缓缓力气再回家。
坐在那里可以看到草坪那边城市中心广场的遮篷,上面写着半透明的蓝色大字:嗨,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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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光 ───
第十一章 重访德里·2
5
3月28日请来此观看!
精彩的摇滚乐音乐会!
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
理奇很想去看演出,但是他知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妈妈心里有益身心的娱乐可不包括摇滚乐。在这个问题上,妈妈的意见是不能推翻的——至少要等他长到十六七岁——妈妈坚信,到那时举国上下的这种摇滚热就该凉了。
但是理奇认为摇滚乐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他喜欢摇滚乐,那种节奏带给他的不仅仅是快乐。那种节奏使他感到自己更成熟、更强壮。那种音乐里有一种力量,属于所有瘦骨嶙峋的孩子、臃肿肥胖的孩子、丑陋的孩子、害羞的孩子——这个世界上的失败者。总有一天,他能够想什么时候听摇滚乐就什么时候听——他坚信等到妈妈终于让步,他可以听摇滚的那一天,还流行着摇滚乐——但是那不是在1958年3月28日……或者1959年……或者……
他的视线离开那个遮篷,然后……然后他肯定是睡着了。这是谁一行得通的解释,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只能是在梦中。
现在终于拥有了他喜欢的摇滚乐的理奇又回到这里。他的目光又落在城市中心广场门前的那个遮篷上,还是用同样的蓝色字体写着:7月14日重金属!
牧师犹大铁少女下面好像还写着“有益身心的娱乐之夜”,但是就我所知那正是惟一不同之处,理奇想。
理奇又回头看看那尊塑像——传说中德里的圣人。
老保罗,他抬头看着那尊塑料塑像。自从我走之后,你在这里都干了些什么?又创造出新的河床,疲惫不堪地拖着你的大斧回到家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