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亦抬头,入眼的是五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正怪笑地盯着杨亦在看。
“是你们?”
难怪,杨亦正说这个声音这么熟悉呢,敢情还是老熟人。
这五人正是在棚户区里时,经常欺负杨亦的那一伙人,在他们的手里,杨亦没少吃亏,每次都是被揍得鼻青脸肿。好几次杨亦甚至背过气去,如果不是当时的人心还没有坏透,有人救过杨亦几次,恐怕杨亦没有死在丧尸的手中,也死在这几人的手中了。
所谓新仇旧恨一挤涌上来,杨亦脑门充血,死死地盯着他们。
为首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人,也是最为高大强壮的,他浑身纹着纹身,纠缠成一团,很难分辨出他纹的是什么鬼东西。他叼着烟,眼神里露出不屑的神色:“怎么不能是我们?”
旁边一个耳朵上戴着一个大耳环的人讥笑着:“我正说你杨亦跑什么地方了,原来变得有钱了,住到富人区来了。”
“还好,我们有些运气,也来到这里了,哈哈哈哈……怎么,杨亦,兴奋吧?我们以后还是邻居。”
“看到他,我手就开始手痒起来了,忍不住要修理修理他。”
“兄弟们,你们看看他背的是什么?哈哈,一把塑料做成的剑吗?用来吓唬谁?”
彼此的讥讽响了起来,让杨亦胸膛熊熊地燃烧起一股怒火。
不过很快,杨亦就平静下来,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淡声说道:“很好,我也正说找个时间,好好和你们叙叙旧呢。现在正好,免得我跑一趟。”他忽然一指为首的那人,喝道:“张帛辉,你是单挑还是群挑?”
张帛辉弹了弹烟灰,眼皮眨了眨:“就你还群挑?”他乐呵呵起来,说道:“正好,今天好好休息一天,找些乐子也是好的。三子!”
三子就是那个戴着大耳环的人,他走了出来,回头问道:“辉哥,是重还是轻?”
张帛辉嘿嘿笑道:“他不是很嚣张吗?往死里打!”
聚居地里的秩序可管不到像这种破事情,这个世界,法律早就崩溃,所有的不过是一些道德在约束着人们而已。打架斗殴在聚居地当中,哪天不是几十上百起,死些人也是正常的,管理局一般不会管。
杨亦涨红着脸,陡然间,整个人的气势变了。
意识在分身的时候,杨亦屠杀过的丧尸,现在计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之多。在杨亦的心中,杀戮早就成为了他的一部分,经历过这么多,杨亦的心智早就不是当初的杨亦了。
毫不夸张地说,在聚居地当中,恐怖论起杀丧尸的数量来,众人就是拍马也赶不上杨亦。
就凭着屠杀这四五百只丧尸的杀气,杨亦只要释放出来,就可以冠绝整个聚居地。
此时的杨亦,眼睛里露出了喋血的光泽,在他的眼中,这个三子和一具丧尸没有什么两样。没有犹豫,杨亦将狗腿刀拔出来,然后反手握着,发出低沉的吼叫:“给你们一次机会,全给我滚,否则……”
杨亦还在坚持着最后的一道底线。
可惜……
三子也是恼怒起来,他能够感受到杨亦身上的变化,让他有些发冷,可是这么多人看着,他不可能退怯。一咬牙,也是拿出他的长刀,说道:“王八蛋,我砍死你。”
杨亦眼孔收缩,瞬间又恢复平静,然后双腿爆发,人已经是窜了上去。
一切行云似水,快速地接近对方,两把狗腿刀架到了三子的脖子上,然后像剪刀一样猛地一绞合回来。
冲天的血液喷涌而起,习惯性的杨亦,又是一刀插到脑信的位置,一压间……巨大的力量配合着锋利坚硬的狗腿刀,竟然是硬生生将头骨给切裂,里面的脑浆喷挤而出,血白交错在一起,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
杨亦双手一甩,冷漠地站着,仿佛他杀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具丧尸。
“妈啊!”
一瞬间的变化,太快了,可是趟在地上的人,却被残忍地杀死,场面绝对的血腥无比。张帛辉几人什么时候看到过这种场景?吓得浑身直打哆嗦,像见了鬼一样,盯着杨亦变得傻傻的。
在回过神间,吼叫着,转身就跑,拼命地跑。
杨亦也没有追,而是扫了一眼被自己残忍杀死的三子,心里颤抖了一下,收刀快速地离开这里。
对于杀人,杨亦并不后悔,因为这里是末世,人杀人的世界。
如果你不无情残忍一些,不凶残一些,也许人人都当你好欺负,也许下一刻死的人就是你。
更何况,杨亦如今的意志之坚韧,远远超过了他的实际年纪。论起来,还是分身的功劳,因为用丧尸分身的视界,所看到的东西,无一不是考验着人的意志力。一二个星期下来,杨亦早就习惯了,可以坦然面对各种各样的丧尸。
正是如此,杀了人,还是第一次杀人,杨亦才会如此的镇定。
(求第3000张……)
第二十八章 猫呢,猫呢?
当街击杀了人,聚居地的态度是漠视,但麻烦还是有的。
趁着没有人注意到这,杨亦一抹脸上的血迹,用带着的水洗干净,这才背着重剑,快步向着聚居地外走去。
等到出了聚居地,没有听到聚居地的警报声响,杨亦才是松了一口气。
外面用于集聚的荒地,经过几天数以万计的人踩踏,上面的荒草被踏平,变得有些光秃露出下面的泥土。大量的垃圾被随意地扔在这里,缺乏管理等等,让这里在阳光下,带着一股臭味。
“才几天就这样子,长久下去,这里还能呆人吗?”
荒地早就空荡荡的,有团队的离开了,没有团队的,也在徘徊后离开。
杨亦也不管城门上有些人对自己的指指点点,辨别了方向,大步而行。
有几个人似乎带着某种不怀好意想跟上来,可是最后还是放弃了。看杨亦这么一个人,能有什么油水?就这种独行侠,下场只有一个,这就是成为了丧尸的食物。像这种人,不是他们下手的目标。
看了看手上的劳力士,制造还算精致,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货了。
时间指向十点半,已是太阳当空时。
沿着公路一路而行,两边全都是荒地,不时会有大量的建筑物出现,一直沿着公路边而建。只是这一带早就被洗劫一空了,有用的能拿的,全被人拿光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空荡的房子。
杨亦走在其中,昔日的繁华,如今化成了清风,冷清清的。
风吹过,一些居民楼的窗户发出异响,玻璃拍打在墙上,时而还会有玻璃碎裂哗啦跌落。
孤独一人走在这里,杨亦的精神崩紧,这种异响,总是让杨亦快速地找一个地方隐藏起来。本体不是分身,分身是不死之躯,可本体不是,一切都需万分的小心。
提心吊胆的越过这一片建筑物,又是出现了大片的野外荒地。
烈日当空,南方的天气在这个五六月份中,热得让人受不了。
杨亦孤单地行走着,背着这重剑,杨亦浑身被汗水打湿,每一步都迈得辛苦万分。
现在杨亦开始怀念起分身来,在分身上,疲惫不知为何物,而不像自己现在,浑身酸痛难受,让杨亦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了十余分钟后,才再一次上路。差不多十七八公里,需要三四个小时呢。
近四个小时后……
杨亦终于是松了一口气,几乎想瘫倒在地。
背着重剑走到后面,杨亦都怀疑这重剑不是三十七公斤,而是三百七十公斤,压得他差点喘不过气来。
“造孽啊,早知道这样,弄一辆车也好。”
杨亦后悔不已,只有背着重物步行过如此远距离的人,才知道交通工具的重要性。
下定决心,下一次来,一定让分身弄一辆车,委屈自己的事情,杨亦不干。
将重剑放下,杨亦感觉浑身轻松,他像灵猴一样攀爬上了一幢附近最高的楼房,站在上面四处张望,确认这一带没有人后,这才是滑落下来,带着重剑找到了藏着黄金的杂物房。
搬开破沙发,杨亦将里面一袋黄金提出来,又是将重剑和两把狗腿刀放进去,用沙发压着。
里面的粮食杨亦并不打算现在带回去,有这些黄金,足够他支撑一度时间,不必为了粮食的问题而烦恼。
黄金不可能装到袋子里大摇大摆地提回去,这样杨亦敢保证,自己绝对会成为一些人的目标,连死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所以杨亦还是用老办法,这些黄金都是戒指和项链,用绳子串起来,往腰间一绑,外面基本难以发现。
退出杂物房,杨亦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破绽后,这才是离开。
少了重剑,杨亦才感觉到轻松。
由于杨亦前往和返回,都是处于其他幸存者们的空当上,在返回的时候,同样是很顺风顺水,一个幸存者也没有碰上。
在进城的时候,高达20%的税率让杨亦直骂娘。
可是又能怎么样,这是聚居地管理局的硬性指标,岂是杨亦这个小人物可以干扰和反抗的?
乖乖地交完税,忍着心痛回到家中。
将防盗门锁好,今天步行了三十五六公里,说不累人是假的,就是铁人也扛不住。趟在沙发上,杨亦感觉整个都像散架了一下,连动一下都懒得动一下。
休息了大半小时,几次想睡着,都跳醒,杨亦只能是爬起来,用卫生间里储存着的水洗了一个冷水澡,这才有力气张罗着晚饭。
是的,此时已经是傍晚时节。
吃完晚饭,杨亦又是休息了十几分钟,这才是将意识转移到了分身上。
从藏身之处出来,杨亦变得兴奋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黑夜让杨亦有一种安全感,特别是在分身上,更是如此。只要想到今晚就可以用上武器,杨亦就按耐不住,发出了一阵“呜呜”的咆哮,然后用手拍着胸膛,双脚一蹭,窜了出去。
晚风吹来很凉爽,杨亦是用猜的,分身可没有感觉神经。
一路上,杨亦都是用奔跑的方式前进,大概计算了一下,七秒百米的速度,又是不知疲惫为何物的情况下,确实是很快。
摸黑到达了藏着重剑的地方,杨亦熟悉地掀开破沙发,从里面将重剑给提出来。
果真和杨亦猜想的一样,分身的力量,拿起重剑来正好合适,挥动了几下,没有一丝累的感觉。这个证实,让杨亦欣喜万分,在将狗腿刀插到腰间,又是戴上劳力士手表后,将重剑一背,离开这里。
有了武器,杨亦变得信心百倍起来。
在回到分身活动的区域里,杨亦跃跃欲试,带着武器四处寻找着巨力者的身影。
现在的杨亦,感觉自己就像是喝了酒的老鼠,扯着块砖板四处寻找着猫的身影:“猫呢,猫都到哪里去了?让它们全滚出来。”这一刻杨亦的胆子,简直是肥到冒油。
这一片区域很大,可是熟悉这里的杨亦,却感觉就这么一点儿地方。
在这片区域里,你说在丧尸群中寻找出一只你要的丧尸有困难,可是想要找到像巨力者这种进化的丧尸,并不困难。
杨亦追寻着一阵破坏声,很快就在一条街道上,发现了巨力者的身影。
巨力者正在张狂着,将一只丧尸举起来,在空中硬生生撕成两段,然后咆哮地扔了出去,发出一连窜刺耳的“呜呜”声。到了兴奋处,它冲到一辆汽车前,抓着地盘,将汽车掏翻在街道上,十足的破坏者。
见到巨力者,杨亦眼睛放光,拖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