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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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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在推倒的一张桌子上,提取出泰森的指纹,另外,在谋杀前一个小时,有人在靠近现场的地方看到过他。

    麦克斯韦尔·戴维斯轻蔑地指出警方证据的漏洞。泰森的指纹当然会在客厅桌子上。作为家庭的证券经纪人,他经常因事到那里。即使他主要是来看诺玛,那也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凶手。陪审团应该记住,被告受审不是因为通奸。

    至于那支德国手枪,也许小偷是在书房的抽屉里发现它的,在杀人后把它带走了。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它在哪儿呢?警方能把它拿出来吗?警方能证明我父亲是被他自己的枪射杀的吗?

    至于便条,戴维斯说,它的内容太含混了,不能当作策划犯罪的证据。不管怎么说,它都没有暗示任何邪恶的内容。鲁道夫·克鲁格变得越来越猜疑。他去欧洲时,雇了一名侦探监视诺玛。诺玛知道此事,所以她想在她丈夫回家时到箭湖,因为她知道侦探会报告她和泰森的婚外情,她感到害怕。这就是她在便条中所说的“重要的时刻”。

    “无罪!”陪审团宣布说,把他们俩释放了。

    可想而知,这事牵涉到大笔金钱。如果陪审团判定诺玛有罪,她将失去继承我父亲财产的权利,那笔钱就会归我了。

    我父亲把他的一部分证券、比弗利山大厦一半的产权以及别的一些财产留给了我,但是,他大部分的钱只由我代为保管,那些钱的利息归诺玛所有。只有她被定罪或死亡,那些钱才能归我所有。

    我父亲赚了一笔钱,而且他是一个精明的投资者,从来不乱花钱。总共有七百万元,贪婪的诺玛“仅仅”得到一百万元的现金。

    但是,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六百万元每年的利息是惊人的。

    我父亲没有把他的钱全部留给我,对此我不应该有怨言,因为在他资助的几次商业活动中,我都大败亏输。但是,我毕竟是他的血肉,那些钱应该属于我!他居然更相信那个诡诈残忍的诺玛,而不相信他自己的儿子,这真让我难以接受。

    我父亲跟诺玛结婚时,我母亲已经去世很多年了。诺玛在我父亲投资的一部低成本电影中,担任一个小角色。她是一个糟糕的演员,她最出色的表演是在审判她的法庭的证人席上。

    诺玛很有魅力,而且非常善于讨好别人。她很会捕捉机会,她看到,当新一代电影界拒绝接受我父亲时,他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我父亲非常固执,不肯紧跟时代潮流,那些曾经对他赞不绝口的电影界巨头,现在毫不留情地抛弃了他。

    在公开场合,诺玛对我父亲表现出很大的兴趣。私下里,她假装崇拜他被遗忘的天才。她会连续几小时和他一起坐在他那古老的大厦中,观看过去他制作并导演的影片。

    诺玛为了钱才跟鲁道夫·克鲁格结婚的,而他则是因为她让他恢复了自信心。

    我父亲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他非常古板。生硬。虽然他身材高大,但长得并不好看。他是个秃头,有一对大招风耳朵,脸上经常是毫无表情。

    他的确有轻松快乐的一面,但这已经和他的声誉一样消失了。

    他是个报复心很重的人,从来不会忘记他的敌人;他也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恢复过去的地位。他后来又拍了一部电影,但是票房收入非常不好,于是他又被遗忘了。

    虽然诺玛一直讨好他,但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不总是很平和的。

    我父亲知道自己并不是女人喜欢的那种人,知道诺玛年龄比他小一半,所以他嫉妒心非常重。他怀疑她不忠,花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来验证。

    他会假装出远门,然后突然回来。或者,他外出不在家时,会雇侦探监视她。
    他曾经在电话上装上窃听器,还曾经付钱让一个漂亮的失业男演员去勾引她。但是,诺玛一直非常警觉,他所有的办法全失败了。最后,一位私人侦探终于发现了她和泰森的约会。

    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向我父亲报告,我父亲就被杀死了。

    我父亲住的那栋大厦阴森森的,充满怀旧气息。我很不喜欢它,所以在布兰特伍德租了一间公寓,但是,当我父亲被谋杀、那两个情人被逮捕后,我又搬回了大厦。我的主要动机就是要把整栋大厦彻底搜查一遍,找出证据。

    形势对我非常有利。我父亲没有雇仆人,他说他们爱把主人的一言一行都传出去。我虽然雇仆人,但他们主要是白天来干活。

    晚上就只剩我一个人了。我希望能找出一些警察没有找到的证据。

    温斯特罗姆警官负责本案,他觉得我的想法很好笑,他都没有找到,我怎么可能找到呢?不过,他并不反对我试试。

    我最想找到的就是那把德国手枪,以及那上面的指纹。温斯特罗姆告诉我,我这是浪费时间。人们一般不会把凶器留在现场附近的,那把手枪可能永远也找不到了。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认为那把手枪一定藏在屋里。

    这只是一种预感。但是,这预感非常强烈,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那把德国手枪躺在某个黑暗、隐秘的角落,等着我去发现。

    我翻遍了大厦,就差把墙推倒了,还是一无所获,这时,我开始相信温斯特罗姆的话——它根本就不在屋里。我也没有发现能证明诺玛和泰森有罪的一片纸、一块布、一点血迹和一根头发。

    随着审判的临近结束,我简直要发狂了,我躺在床上,梦想着制造能证明他们有罪的证据。突然,审判结束了。他们被无罪释放了,他们永远逃脱了法律的惩罚。我几乎可以听到他们的笑声。

    我离开酒吧时,已经是黄昏了。我已经想出了一个办法,这是一个危险的、孤注一掷的办法,但是,如果我能成功的话,那么就既能报了仇,又能得到钱。

    那栋像博物馆一样丑陋死板的大厦坐落在山坡上,俯瞰着日落大道。当我沿着山坡向上爬时,可以看到屋里亮着灯。

    我惊讶地发现,屋里就诺玛一个人。她坐在书房我父亲的书桌后,正在核对账单,签支票。她换上了一件天蓝色的紧身衣,各个部位都显得一清二楚;她的头发也重新梳理过,还化了妆。她现在的样子与在法庭上时截然不同,那时她就像个羞怯、呆板的修女。

    “欢迎回家,诺玛。”我悄悄走进去,她吃了一惊,抬起头,不过她眼中并没有恐惧之色。我一直认为她很有胆量。“在计算战利品,诺玛?”

    她微微一笑。“坐吧,卡尔,”她冷冷地说。“我知道你会来。”

    “知道我会来?”我坐进一张椅子中。

    “当然。你就住在这里,不是吗?”她讽刺地问道。

    “对极了,”我回答说。“我希望你别觉得我在这里碍事。”

    “我想你会一直恨我,把我想得非常坏。卡尔。你就像那些自以为是的记者,喜欢捕风捉影。如果十二位聪明的男人认定我无罪,为什么你就不能怀疑一下自己的判断呢?”

    我用一根手指指着她说:“因为,你知道,我知道,你谋杀了我父亲!”

    “根本没有这回事!”她脸色铁青地回答说。

    “泰森举着枪,”我继续说,“但我认为是你扣动扳机。”

    “卡尔,”她无力地说道,“我——我爱你父亲。你想不到——”“别跟我来这一套,诺玛!你跟我一样不爱他,”我撒谎道。

    “他是一个讨厌的老古董,一个固执、愚蠢的暴君,从来不考虑别人,眼中只他自己。他是一个小王国中的小希特勒。别糊弄我,诺玛——我们俩都痛恨他!”

    这些谎言中有些还是真话。我认为,当诺玛筹划谋杀我父亲时,她脑子里大致就是这么想的。

    “啊,卡尔!”她喊道,真的非常惊讶。“我感到震惊!而且我——我觉得你忘恩负义。你父亲帮过你许多忙。”

    “诺玛,”我说,“别这么虚伪了,好吗?”我像个同谋犯一样冲她眨眨眼。

    她可爱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我也许点虚伪,”她承认说。

    “有一点。不过,卡尔,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这么不喜欢你父亲,那你掩饰得可真好。这些多年来,你没有对我说过一句批评他的话。”

    “就这一次,”我说,“让我们开诚布公吧。我们是敌人,诺玛。

    不,不是敌人,是竞争者。如果我告诉你我对老头的真实想法,你转脸就会告诉他。你会毁了我。我说的对吗?“

    诺玛更舒服地往椅子上一靠,点着一支烟。

    “无可奉告,”她回答说,虽然她的笑容证明我说得对。“你这个人真矛盾,”她继续说,“如果你这么痛恨你父亲,那么为什么还这样仇视我呢?”

    “你没有猜出个中缘由吗?诺玛,我对你个人并无恶意。但我喜欢钱,特别是那些理应属于我的钱。说实话,我真希望陪审团判你们有罪。”

    “瞧瞧,瞧瞧,”她说。“你这人真残酷。”

    “哪儿的活,但我很倒霉,失败了。”

    “你不在乎你父亲被谋杀?”

    “你见过我哭吗?我只在乎钱。钱就是幸福。但是,诺玛,我要告诉你:泰森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他太不小心、太笨了。如果你和我合作的话,那就根本不会有什么陪审团了,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案子要提交陪审团了!”

    她面无表情,但眼睛却仔细打量着我。

    我继续说道:“诺玛,听着,如果你不是明智地请了麦克斯韦尔·戴维斯,泰森肯定就完了,他也会连带着让你也完了。这全得归功于戴维斯,他真是太棒了!”

    诺玛同意地咯咯笑起来,我也跟着她笑。

    “啊,那个老家伙是个艺术家,”我说,敬佩地摇摇头。“他真是个天才!他把证据拿来,把它转到他想让你看的那一面。比如关于桌子一事。泰森把他的笨爪子留在了那上面,你以为他死定了。

    但麦克斯韦尔·戴维斯告诉我们,他的指纹应该在客厅的那张桌子上。泰森总是来那里作客,所以,如果他坐在桌子边时,把手放在桌子上是很正常的。“我叹了口气。”但这太愚蠢了!为什么他不戴手套呢?“

    “啊,他戴了!”诺玛辩护说。“但他不得不脱一下,因为——”她的嘴巴张开了,瞪大眼睛看着我,希望我会淡然一笑,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我站起身。“多谢,诺玛,”我怒吼道。“这就是我想知道的!”

    我向她走去,恨不能双手掐住她的脖子。

    她立刻把手伸进半开的抽屉。我瞪大眼,盯着一支德国手枪乌黑的枪眼。

    “我告诉你你,卡尔,”她平静地说,“我知道你会来。”

    “我父亲的手枪!”

    “鲁斯不敢带着它离开,”她说。“如果他被抓住,从他身上搜出这把手枪,那我们就完了。所以他把它藏在屋里。”

    “藏在哪里?我怎么没有找到它?我对这里可是很熟悉埃”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要咯咯笑起来。“你在冰箱里找过吗?”

    我点点头。“对于两个业余凶手来说,这可真是很聪明的办法。当我告诉温斯特罗姆时,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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