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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之后的葬礼-鬼马星-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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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上电话后,莫兰心情愉快,虽然他的新居也很破,而且还是租的房子,但是想到从今以后他可以离开那个霉窝,开始重新生活,她就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看他心情那么好,她知道他一定也是这么想的,他一定也很想摆脱过去的阴影吧。
  她决定趁父母还没回家,先去高竞的新居看看,顺便也帮他整理一下房间,再买上两支鲜花插上,乔迁之喜,就是要添点喜气。
  她主意打定后,便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她一进门,就看见高竞的那两个大旅行袋随随便便地丢在床边,一个旅行袋拉链大开,里面的东西已经被拿空了,看起来他已经将一部分衣物放进了柜子,另一个旅行袋还没打开。
  莫兰很高兴地看见,他的床上放着她前几天为他特意挑选的一条淡绿色毯子,上面还有个明显的压痕,这家伙,刚刚肯定太高兴,把脸压在上面睡过一会儿了,真像个小孩子。
  莫兰打开窗,便开始扫地除尘,她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家务,是爱情把她变成了一个劳动模范,想想真懊丧,好在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家具也简单,只要扫个地就行了。她找来一把秃头扫帚开始大大咧咧地扫起地来,她真讨厌干这活,但如果她不扫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会想起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在肮脏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见,可是她看见了,还看不下去。所以她就只能认命。
  她帶着几分不耐烦,懒懒地拉开床单想扫床底下,却意外地发现,原本空空如也的床底下,现在在角落里藏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纸板箱,她很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它们,所以一定是高竞今天才帶过来的,上次她去他家帮忙整理东西,他也没有拿出来过,看来里面一定有秘密。会不会里面放着以前别人写给他的情书?莫兰想到这里,她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纸板箱从床底下拉出来,打开一看,果然发现里面放着他历年获得的奖状、毕业证书、还有一些已经泛黄的贺年卡、信件和工作笔记本。
  她抽出几张贺年卡,发现都是十几年前他上学的时候,别人寄给他的,有一张还好似情书,内容是,“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们相遇又相识,在花开花落的季节,我在树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小元。莫兰笑了笑,估计,这就是他自称是情书的东西,想到他提到贺年卡的时候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几张贺年卡都是他的同学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又拿出他的奖状和毕业证书看起来,看高竞过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毕业证书上,他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看上去都严肃得离谱,还板着脸,好像跟谁有仇似的。
  她放下毕业,又接着拿出几本笔记本,她发现那都是他历年的工作记录,大部分封面上都标着年份,只有一本,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
  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笔记本,是高竞的日记。这本日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日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只有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两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枪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找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为怎么我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了烧。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压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声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时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只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资不发,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5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脏,她没嫌我。
  我虽然穷,但身体好,莫兰应该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叫我未成年儿女,也不知道这样没有顾忌的爱会维持多久。如果我们以后结婚,我决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要给她好感觉。尽量把她的爱延长。
  莫兰不连贯地翻着这本日记,终于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的文笔不好,很多语句都只是随性而发,但却是那么真实,很多往事都好像历历在目,看着他用圆珠笔认认真真写下的字字句句,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也知道他过去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没想到他还会有三餐不济的时候,两天只吃上一顿饭,笨哪,看见同事吃肉包子就不会开口借几块钱吗?难道自尊心比饥饿还重要吗?至于32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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