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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汤(穿越,江湖,虐,强攻强受)作者:周析白-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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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爱你啊,艳殇。”青年微微笑了,温柔的看着他,“要我说多少遍你才会明白呢?我不爱你,不爱你,一点一分,一丝一毫都不爱你,艳殇。从头到尾我都没有,爱过你。”

  ——从来没有过。

  艳殇的脸色瞬间惨白。

  是在他失神的那个霎那,季太初的眼神陡然凌厉,瞅准机会抽手反攻,脚下步伐飞快变化,使得正是连月不修练习的觅雪寻天步。也许比起内功,艳殇对季太初就像掐死一只蝼蚁般不费吹灰之力,甚至于在他过了两成的内力给季太初,元气大伤之后,也还是有足够的能力将他制住。所以,要从他手中逃离,唯有智取。激怒他无疑会让他杀气大增,可是对于深谙其弱点的季太初而言这正是最佳的出手时刻,哪怕没有精妙绝伦的招式,但是最凌厉的一击也带动了身体里隐藏的巨大力量。即使他没有得手,可是却让艳殇为了退避而下意识松开了对他的钳制。

  “……这就是你失败的理由,艳殇。”青年在瞬间与他拉开了距离,步伐轻盈回旋,落于季墨白身旁,微笑的脸闪烁着诡异的冷傲,“也许心爱之物已经近在手边,你却还是会为了自己的安危而牺牲与他相遇的机会,一次一次,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怎么可能会爱上如你这般自私的人?我不过是你的一个玩具,落于你手只有等待被厌弃的一天,所以艳殇,你爱不爱我都与我无关,关键在于我不爱你。你,明白了么?”

  “太初!”叶溢清一声焦虑的低唤湮没在艳殇铺天盖地的杀气之中,季墨白只来得及替太初挡住那致命的一击,修长手臂揽住青年的腰用力一转,隔着季墨白的肩膀,季太初的眸子冷冷的锁住艳殇,那个霎那的对峙是艳殇输了,所以杀意传递到季墨白的身上无端端减免了三分。太初望着他慌乱的眸,一条手臂缓缓抬起,扶住季墨白微微摇晃的身体:“我们试试看吧。”

  ——什么?

  “试试看……”太初轻轻抬起手臂擦掉季墨白嘴角一丝蜿蜒的血光,在那些怔愣的目光中轻轻笑了,“试试看,谁先站上武林的巅峰……”

  ——宣战。

  为什么会放手。

  这是此后的一段时间里艳殇始终无法想通的一个问题,明明那一刻只要他狠了心不管任何人死活,他就能,就可以擒获季太初,只要他想。可是却在欲望和现实中挣扎不堪,眼睁睁看着季太初步步远去,飘逸的衣袂,嘴角轻蔑冷淡的笑,疏远的不似真人。是因为被他看穿了自己心里的慌乱和惧怕,还是因为从很久以前他就无法对这个青年做到真正的狠心,弃于不顾,见似未闻?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假如那个时刻他重伤季墨白,得到的只会是长此一生无法弥补的原谅。因为爱情,因为爱而绵绵不绝的热情,是盲目而清白的,只是前提是你没有杀掉他生命里重要的一个人。

  “艳殊没有死……”季墨白抬起眼眸深深的望着他,喉咙里有腥涩的味道翻上来,抬手抹去嘴角残余的血痕,看着艳殇一字一顿的说,“你爹没有死,殇儿。”他叫他殇儿,就像那些年他教他轻功一样,潇洒的站在梅花桩上,白衣胜雪,广袖翩翩。在他步伐散乱的时刻轻轻的笑,声音柔和恬淡,曲折绵延入心底,说:“错了,殇儿,又走错了……”

  或许他比起艳殊才更适合做艳殇的父亲,至少艳殇在他身上感觉到的,温柔更胜于一切。哪怕自己日渐凌厉锋芒毕露,哪怕他学会了踩着别人的鲜血和尸体上位,不顾一切的向着颠峰迈进,在错综复杂的纠缠之中,他仍然习惯于这个男人温柔的微笑而远胜过生父艳殊那面无表情的睨视,带着天生凌驾于人的漠然。他那时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季太初的存在,以至于事到如今他不得不自嘲的发现,真相里最幸福的还是季太初。尽管他被隐瞒,尽管他无知了二十年,可是那是季墨白拼尽一切换来的和平,生或死,乱世之中的人远比方外之人活的艰辛的多,而他们都是双手沾满了血腥的人,只有季太初,是个例外。

  ——如今这个例外却也即将被打破。

  ——从季太初微笑着宣战的那一刻起。他早就应该知道心底的不安是什么,却一定要等到现实验证,架空了幻想,才肯相信季太初从始至终都是只爱自己的人。他说他自私呢,那么他自己呢?

  艳殇扬起嘴角诡异的笑:“他怎么还不死。”

  乱世里的人莫谈爱情,因为连亲情都极为奢侈,你以为的最珍贵,也许转了一圈才发现不过是对方掩人耳目的把戏。他没有那种能力如季太初一般幸运,拥有季墨白二十年来无声无息的庇护;他有的只是从小到大永不休止的杀戮,看上去白皙素洁的指尖,杀戮之息早已浓重到盖的过生存的气味。

  无从罢手。除非站上巅峰,可是站上巅峰之后呢?

  ——一场僵局。

  伤了季墨白,胁持了季太初,夜幕中悄无声息的一场困兽之斗,从开始到尾声都无比迅捷。宽阔的马车驾着一行人趁夜色驶出藏雪镇,关道上只听得到车轱辘碾压地面的声响,如同来时一样。

  驾车的是思无邪和叶溢清,神色或麻木或隐忍。压抑的是车内,正襟危坐的红衣美男,凤眸冽冶生花,眸子紧紧锁着身旁闭目养神的青年——那哪里像是被迫胁持的模样?轻松惬意,淡然无波,竟像是陪同他人进行一场漫不经心的出游。季墨白运功疗伤,身后藏着个模样怯生生的少年,水润的雾珠楚楚可怜的躲避着对面冷傲孤寡的红衣人。

  ——他不记得了,在他狠狠的伤害过自己的亲生骨血之后,他竟不再记得对方是谁,即使如今面对面,也印象全无。

  他只记得季墨白。

  “……不要走。”清凉的手指准确的握住季太初的手腕,低沉磁性的嗓音滑进耳内,带着一丝压抑的苦楚。太初睁开眼,目光跌进一池浩淼的深渊,深不见底,波澜四起。艳殇修长的睫毛颤动如同蝴蝶,轻轻倒吸一口气:“季太初,不要走。”怀抱毫无征兆的倾轧过来,世界有一秒的摇晃,继而视野清晰,看到的是对方狭长媚惑的眼尾,勾缠如蝶。

  他仅仅是索求一个拥抱而已,所以,请不要走。

  45风流冢 莲花坞

  朱仙镇。十日后。

  人常说“狡兔有三窟”,但就人而言,季墨白比起一只兔子狡猾还是绰绰有余的,中原各地几乎遍布他的栖身之所,或明或暗,总也不枉他一手勾魂夺魄的手段。十日内,从杭州西湖附近的藏雪镇一路马不停蹄,沿途经过数个熟悉点,千方百计躲过了武林盟与各门各派的追踪,总算是确保万无一失的到达了传说中最为神秘的所在——

  莲花坞。

  “莲花坞,风流冢”。这也是二十年前江湖上人尽皆知的一句谚语,所指的就是季墨白最不为人知的一处藏身点,甚至有人曾断言:要得季墨白,先寻莲花坞。找到了莲花坞,你就找到了季墨白的踪迹,而找一旦你找出季墨白的下落,那也就意味着你离菖蒲秘录又更近了一步。所以,只有这个地方是季墨白留给自己的庇护所,也是唯一一个不被他的情人们搜寻到的地方,或许正是因为他在最后的关键时刻为自己保留了一条退路,方才不至于在结尾处满盘皆输……

  莲花坞,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禁地,却是季墨白多想与一个人举案齐眉彼时隐居之所,到头来却空空如也,枉费期间断送的无数赤子之心,都通通被欲望的魔障所填满,再也看不见清澈的白。

  ——“风流冢。”

  一块半人高的青石孤零零立在寒江水中,袅绕的白雾如画仙境,高山亘谷错落远方形成一帧影影绰绰的水墨,唯江心的一栋雕花小楼,于朦胧之中独有一方诡秘的神韵。青石上刻着的三个大字,正是在江湖之中素有“千杯风流难自受”之意的‘莲花坞’,外界喜爱称之为风流冢,却多多少少夹带着轻蔑与嘲讽之意,令人闻之默然。

  马车就停在江边,连续十天赶路外加途中不断的斩荆披棘,要到这传说中的“圣地”果然比起凤阳门直上尧山围剿菖蒲宫要来的艰难的多。红衣人挑开幔帘冷笑,青年的鬓角微微擦着他的鼻尖而过,带来一阵慵懒的意味。艳殇愣了愣神才下意识的张开手,季太初却已飘飘然擦肩而过,步下马车,站在江边眺望远处孤独的吊心水榭及那一大片诡谲阴冷的雾。倒是有些“坟茔遍地”的感觉……他想,挑起嘴角惬意地笑,不过这地方横看竖看也不像他爹季墨白的处所就是了。

  艳殇下了马车,紧接着便是季墨白连同他怀里半抱着个孱弱少年,几乎要将整个身体都挂在季墨白的身上,娇的只露出两个水光迷离的大眼睛,忽闪忽闪,麋鹿一般闪着无辜又清澈的光,我见犹怜。艳殇与他对视片刻,直至少年因他目光中的涔涔寒意而颤栗不止,愈发畏惧的瑟缩进季墨白怀中,手臂软软挂在他脖颈上,将脸埋入他衣领子内,背对着艳殇的双眼微微眯起,阴霾稍纵即逝……

  “……是这里了,就是这儿。”年愈不惑却依旧温文儒雅的男人莞尔一笑,右端眉骨的末尾,一枚墨莲刺青流泻过一线华光。男人低低笑起来,眼稍煽情的垂下,摇曳着琥珀色的霞光,抱着怀中的少年轻盈飞起,瞬间消失在原地,再看去,远方距离露出水面半人高的青石台上,季墨白正用手温柔的抚摸石碑上苍老的字迹,不知是谁当年噙了泪一笔一划镂刻下去,光阴流转,后来经于他手。他抚摸那石碑,少年也跟着伸出了纤细雪白的手指,怯生生去触摸石碑上男人修长温腕的指尖,慢慢地,缠绵的交握在一起。

  ——石碑上是三个青苔斑驳的字迹。莲花坞。

  从岸边到水榭足足十几丈远的距离,中间全是水,连艳殇看了都忍不住蹙眉,季太初就更是明白季墨白那一手笑傲江湖的“觅雪寻天步”究竟是如何才练出来,这变态地方……简直他妈的就是为了锻炼轻功而建造啊!莫说是江湖上武功不错的前辈,任谁面对这毫无支点的地方,要一跃而起十几丈远再轻松落地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可是季墨白就可以,而且刚才他就在众人面前轻松的“渡”了过去,步法已经不能用眼花缭乱来形容了,凭季太初对这路轻功的熟稔度,目前为止除了干瞪眼还是干瞪眼……

  “……我说,你预备把我们都……哇呀!”季太初话到一半被突如其来的动作惊悚,只见眼前白衣飘飘,正站着方才还距离他十几丈远的男人,季墨白伸指轻轻擦去青年面颊上闪着盈光的露水,嫣然一笑:“都怎么?”“没……怎么。”季太初低着头,他绝对绝对,死都不要承认方才貌似又被这老男人狐仙般妩媚的眼睛电了一下!

  ——祸害,一旦回到祸害的源产地,那就变成了妖孽。

  艳殇静静的看着季太初有些不打自然的动作,以及某个瞬间身体几不可见的一僵。他是如此的熟悉对方的身体,熟悉到可惜细述太初身上的每一处敏感地点,以及用何种耻于言明的手段所能带来的无上快感。但他更清楚的是,沿途十天季太初对他懒洋洋,漫不经心的态度,和对待季墨白早已是天壤之别,即使青年口头上从不对他们其中一人说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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