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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英子是拜过堂的呀”阿秀一下子还不适应孟有田的思路和想法。
“拜过堂?人都死了好几天了,她和鬼拜堂啊?”孟有田冷哼了一声。
阿秀半天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才继续问道:“然后呢,梳成辫子就行啦?”
“那只是第一步。”孟有田的思路开始顺畅了起来,“最好的法子就是给英子找个人家,再拜次堂,和丁家再无瓜葛。丁家要是再来取闹,咱们也有理有据,刀来枪挡,言来语去,也落不了下风。当然,村子里得组织帮人,地痞流氓的来强抢,也能对付几下。”
第三十二章 狼羔子
“这样行吗?”阿秀不太确定地说道。
“行不行也得试试,总比坐着傻等强。”孟有田撇了撇嘴,说道:“自己不努力去改变,老天爷也不会开眼。”
阿秀想了想,点头道:“那好吧,俺回去就和英子说,让她自己拿主意。”
两个人谈谈走走,不到中午已经走到了山林的边缘。举目望去,前边是冬天的田野,显得特别空旷、辽阔,景物都浸沉在恬静的、阴沉的寒冷中。天空依旧是阴云密布,穹顶似的笼罩着大地。
“不到天黑便能到家了。”孟有田停下脚步,看了看天,说道:“就是下雪,也不用担心被困在山里了。”
阿秀有些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犹豫了一下,红着脸低声说道:“有田哥,你等俺一会儿,俺想去那边的小树林——”
明白了,孟有田轻轻摆了摆手,叮嘱道:“快去吧,带着枪,小心着点啊,我就在这里等你。”
阿秀轻轻点了点头,急急忙忙地向小树林走去,在孟有田的注视下,转过一棵大树不见了。
女人真麻烦,看咱多方便。孟有田向道边走了几步,用木架子车挡着,拉开裤子,痛快淋漓地来了一泡,轻松感立时弥漫了全身,他不由得哼起了小曲。
“有田哥——”阿秀的声音突然响起,有些惊惶,但并不全是恐惧。
孟有田急忙端起猎枪,向小树林里跑去,嘴里喊道:“怎么了,阿秀,你在哪?”
阿秀从一棵大树后退了出来,手里的枪直指着前方,叫道:“我在这,这里有狼。”
“开枪打它。”孟有田提醒着,踩着积雪和枯枝,抢到了阿秀的身旁。
“那,那里。”阿秀用枪口指了指,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好象是死的,可我刚才看它肚皮好象动了动。”
孟有田紧紧握着猎枪,凝神看着不远处倒卧在地上的狼。好象是死的,他戒备着慢慢靠近,这头狼身上伤痕累累,流出的血融化了雪,又在它的身下冻成了冰,它的牙齿呲露在外,象是一副心有不甘的神情。确实是死的,孟有田用枪口捅了捅,尸体已经有些冻硬了。
“没事儿,是头死狼。”孟有田如释重负,对跟在他身后的阿秀说道:“是跟什么野兽打了一架,我看象是被野猪的獠牙挑了。但这里不是战场,它是跑到这里伤重而死的。”
阿秀皱着眉头,紧盯着狼的肚皮,突然叫道:“你看,你看,肚皮又动了。”
孟有田确实看见了,也感到惊讶,狼确实是死了,这点他可以肯定。想了想,孟有田伸手拉开了狼尸,几个褐色的、象狗仔似的小东西露了出来。
有一个小东西瑟瑟发抖,摇晃着身体,颤抖着站起来,用四只小短腿慢慢地向被拖开的母狼爬去,似乎马上就要倒下去。
孟有田默默地看着,皱起了眉头。这是一窝小狼崽,看起来只剩下了这一只,而且很快也会死去。它重新爬到母亲的身子底下,轻轻地拱着,想唤醒能给自己带来温暖和食物的母亲。但这些都是徒劳的,它很快就会无力地倒下,也许今晚,也许明天,它就会追随它的母亲而去,死的阴影已经笼罩在它的身上。
“是小狗?还是狼崽子?”阿秀问道。
孟有田沉吟了一下,说道:“是狼崽子,咱们走吧”
阿秀并不感到意外,如果是小狗,她还有同情恻隐之心,确定是狼崽,这种感情便荡然无存。狼心狗肺,引狼入室,狼子野心,忘恩负义……这些形容词她未必全知道,但总是知道几个。养不熟的狼羔子,民间百姓的口头禅,也让阿秀转身走开而没有丝毫的留恋。
小狼崽突然发出一声低低的哀鸣,孟有田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小狼崽不知母亲已死,拚命地要唤醒它。它会爬来爬去,一直呼唤下去,直到精疲力尽倒下去。看样子,等不到天黑,这只小狼便会腿一软,倒下就不再起来。
要是没看到就好了,孟有田暗自想道:干脆让它痛痛快快地死了得了。想到这里,他又转头走了回来,伸手去抓小东西的脖子。这个小东西象是有什么感应似的,却突然侧过头,张嘴叼住了他的手指。指尖被小狼温暖湿热的小舌头包裹了起来,它虚弱地吮咬了两下。
孟有田抽回了手,皱起了眉头,小狼的身体瑟瑟抖动着,满怀希望地转着小脑袋。孟有田试着呜呜叫了两声,小狼的脑袋不动了,如同在黑暗中摸索的人看见了光亮,它立刻循着声音,跌跌撞撞地爬了过来,完全是凭着听觉和感觉爬过来寻找。
小狼爬到了孟有田脚下,嗅着、拱着,小爪子抓挠着他的鞋,使劲往上爬。孟有田不由得轻轻吐出一口长气,这是上天的安排,这是一种缘,它还不足三个月,养它应该还是可行的事情。孟有田伸手抱起了小狼崽,它的身体轻得象一团棉絮,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小狼向孟有田的身上挤靠,仿佛在拼命寻找与母亲相依相偎的安全感。
“有田哥,你,你要养它?”阿秀看着孟有田的动作,有些担心地提醒道:“狼羔子,养不熟的。那个,狼心狗肺,忘恩负义,还有——”
“还有豺狼成性,鬼哭狼嚎,狼狈为奸。”孟有田解开衣扣,将小狼崽放进怀里,小狼崽一个劲地往他的腋下拱去,似乎此刻越是黑暗拥挤和温暖的地方越能给它以安慰,“你不懂的,小狼崽还没有三个月大,这个时候谁养它,谁就是它的亲人。好啦,咱们走吧”
“真的吗?”阿秀跟着孟有田,很怀疑的说道。
“当然是真的,我骗过你没有?”孟有田笑着反问道。
“嗯——”阿秀看似很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好象还没有。”
“那你就相信我好了。”孟有田摸了摸衣服,小狼崽暂时消停下来,颤抖渐渐平息。
第三十三章 卖寡妇
孟有田不是瞎说骗人,作为农技人员,他经常要到乡下农村指导,便看见过有人养狼的。好奇心驱使,他与养狼人进行过攀谈,多少了解一些养狼的知识。
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它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是在狼妈**严格保护下,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经过负责的狼妈**筛选、过滤和引导。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它也能认出儿时的亲人。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能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
阿秀还是不放心,嘟着个嘴,小声说个不停,劝孟有田放弃养狼计划。
孟有田全当耳旁风,可转念一想,还有个小问题需要解决。他停下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阿秀。
阿秀眨了眨眼睛,躲闪着孟有田的目光,低下了头。
“阿秀啊,你说过的那句话还记不记得呀?”孟有田象个怪叔叔引诱小女孩,和声问道。
阿秀用脚在地下蹭着,讷讷地说道:“是那句‘你咋的都行’吗?”
“记性真好。”孟有田夸了一句,继续循循善诱道:“那你准备反悔不?”
阿秀犹豫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
“好,言出必行,真是个好姑娘。”孟有田露出了狡猾的笑意,说道:“那你就得听我的话,我说咋的就咋的。”
阿秀抬头看了孟有田一眼,很勉强地点了点头。
“咱们回去后,你就说这是我捡的小狗,绝对,绝对不能说是小狼崽。”孟有田加重了语气,伸手搭在阿秀肩上,“抬头,跟我说,这是一只小狗。”
阿秀苦着脸慢慢抬起头,吭吭哧哧地说道:“这,这是小狗,你捡的小狗。”
“好姑娘,我喜欢。”孟有田开心地笑着,用力拍了拍阿秀的肩膀,“走,咱们回家,明天,不,后天带你和嫚儿去镇上赶集,买年货,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什么。”
阿秀有些哭笑不得,嘟囔道:“教俺说谎,还,还这么高兴。”
“善意的谎言,善意,懂不?”孟有田扬了扬下巴,叮嘱道:“可别说漏了,路上自己多念叨几遍,这是小狗,这是小狗。”
“这是小狗,这是小狗,这是狼羔子。”阿秀突然来了个恶作剧,孟有田刚转过头,她又笑着跳开了。
这就是不一样的孟有田,他的思路,他和行为,在不知不觉影响着身边的人。连阿秀这样的姑娘,都忍不住和他开起了玩笑。同样,因为他少有当时人们的观念,特别是和女孩子的说话和动作,显得随意。这显然是来自于后世的习惯,对他有点意思的女孩子,很容易产生别样的感觉,但孟有田却并未意识到这点。
……
雪在没有风的空气中落着,疏疏的雪片,好象在沉思,落下去好呢,还是不落下去呢?或者就停在透明的空中,悬在那儿。瞬息之间,雪片终于犹犹豫豫地落到地上,把自己空中所占的地方,让给同样迟疑,同样温柔的雪片。
两人紧赶慢赶,等看到村头的大槐树时,如果有表的话,应该是下午四点了。停下脚步,两人不由得相视一笑,稀疏的雪花在他们的头上身上已经落了薄薄的一层。
“记住啊,这是小狗。”孟有田不放心地再次叮嘱。
“嘿,耳朵都磨出茧子了。”阿秀一哂,说道:“吃奶的小东西,看你咋养?”
“我都想好了,至于养得活,养不活,就看它的命了。”孟有田微微一笑,说道:“希望这雪下得不大,误不了咱们赶镇上的年前大集。”
“婶子说过年不添置东西了。”阿秀摇了摇头,说道:“俺和嫚儿也不缺什么,把卖狼皮的钱攒着吧”
孟有田咧了咧嘴,大洋、金条攒着能升值,这腰里的纸币呀,是等鬼子来不准用,还是等“腰缠万贯”变成穷光蛋?得赶紧计划计划,现在已经是二月了,在七月之前都花出去才好。但这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突然暴富,估计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应该想办法来避免这种事情。
但现在,孟有田的思路被怀里小狼崽的躁动所打断了,小东西是暖和了,也睡足了,但饥饿又袭来了。嗯,只好暂借紫鹃家的那只母山羊当一回奶妈了。那是一年前宋先生买回来给爱女补身体的,可紫鹃讨厌那股羊膻味,常常是喝一半,扔一半,或者让谷雨代喝。
两人走进村子,发现情况有些不太对劲,天还没黑,虽然下着雪,可也不应该这么冷清呀走着走着,便听见嘈杂的人声,转过街角,哇,不远处一大群人呢,都跑到这儿围着看什么热闹呢?
“好象是英子家。”阿秀心中一惊,脱口说道:“莫不是来抬人的?”
孟有田微微皱起了眉头,事情来得突然,他路上说的办法可是用不上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站在自家门前的有田娘和孙贵家的正在唏嘘感叹,便看见儿子和阿秀拉着架子车回来了,赶忙迎上去,“有田,阿秀,你们回来了,赶紧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