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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在无意间用了0。0001秒的时间,以一个回眸一笑的简单动作,我却用一生去追寻,去守候!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间,是我十二岁那年的冬天,1992年12月23日,A市安宁路的法国梧桐下的椅子上。
我一直都记得!
莎士比亚说:第一次遇见一个人,如果体温是38。6度,那就是一见钟情。
他确定,那个时候的自己,一定是生病了。
漆郗住的病房是顶级的VIP,一切设施都很齐全,要不是偶尔回出现的医生护士以及病房里在花香中若隐若现的消毒水的味道,真怀疑这就是一个温馨的小家。
夏亦清把她的日记本收好,轻脚轻手的上了她的病床。病床很大很宽,就算他们两个人躺着,都还有好大的空余位置。他把她搂在怀里,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心下一片安然。
他吻了吻她的脸,轻声说:“郗郗,别再生病了。”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在爱你的人面前,你可以是任何一种女生,任何一种形象,他可以包容你的无理取闹,宠溺你的任性,配合你的不温柔。。。。。。你也无需完美。因为,他所爱的那个你,是有瑕疵的你,但他明明看到了你的不好却依然爱着你。
被强行留在医院里,漆郗觉得自己快要闲的发霉了,想要出去转转却不能,每天就只有饭后那小段时间可以“放风”,她觉得自己像犯人。更可恨的是,连澡都不能洗!他难道没闻到自己身上的霉味臭味吗!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
夏亦清看着漆郗扒拉着自己身上的病号服左闻闻右扯扯,一脸的嫌弃,直接打消她的念头:“不准洗澡!”
漆郗嘟着嘴,“难闻死了,浑身难受!”
“难受也忍着,你的烧才退下来。”他真想把她拉过来屁股上好好打她一顿,都这样的特殊时期就不能消停会儿。
“你就不觉得难闻吗?”漆郗继续游说。
“不觉得。”
“我不管,洗澡洗澡洗澡。。。。。。”
夏亦清直接无视,低下头做手里的事。
“我要洗澡,我一定要洗澡!洗呀洗呀洗澡澡。。。。。。”胡搅蛮缠,我就不信烦不死你!我难受你也不会好过。
夏亦清放下手中的东西起身去了卫生间,没一会儿,端了一盆热水出来。把盆里的毛巾拧干,拉起她的袖子一点点帮她擦着手臂。擦完要擦身上时,漆郗一把抢过毛巾,红着脸道“我自己擦”。
夏亦清也没坚持,只是站旁边帮她拧毛巾。
被他看着,漆郗有些不自在,只能没话找话转移注意力,特豪迈的说:“都说爱情就像一场感冒,我觉得说的太TM对了,你看我和你在一起,从头到尾都在感冒,从认识你以来,我待在医院的时间比我这两年加起来还要多啊!”
她和他的爱情,可不就是一场感冒吗,一场持续不断的流感,绵绵延延二十多个年头,也将继续绵延下去。
爱情来了,席卷了爱人的整个世界,使人从头到脚都散发出恋爱的荷尔蒙的味道。
爱情来了,感冒也来了。
爱情走了,感冒照样会光顾。
感冒走了,爱情却还会在,会一直都在。
夏亦清听了她的话眼神黯了一黯,这次要不是她的不听话至于生病住院把他吓得半死吗!不过看在她是病人的份上,他只是皱眉说了句“女孩子不要讲粗话!”,把漆郗好不容易从唐淇淇那学来的“靠”揶在了喉咙。
本以为擦了身体她就会消停了,可他刚坐下不久,她就扯着自己的短发又开始了,“我要洗头,洗头!我一定要洗头!”都已经一天多没洗了,怎么闻都觉得散发着浓浓的馊味,好恶心。
“不准!”
“为什么洗澡都准洗头就不准!你这是歧视我的头发!”
“。。。。。。”他这是折磨她自己还是折磨他呢!肯定是折磨他!
“洗呀洗呀洗头头。。。。。”
看她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夏亦清抚了抚额头。他爸说他犟,但比起她来,他自认为好太多了。她大概是他见过的最固执,也最洁癖的人,没有之一,这点倒是从始至终都没变。
算了,由着她,等她累了就停了。夏亦清拿了本她让买的书给她,就开始如老僧入定。
漆郗看他不理她,自觉没趣,翻开书开始看。
晴空万里的午后,两人各占据了病房的一角,默契十分,十分舒心。
2008年6月5日
无题
状态:长恨此生非我有
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了,相貌、财势、背景、能力?我自认为没有一样是足已吸引他的。但他却似乎和我杠上了,经常约我,还说能让我摆脱相亲。不过鉴于这个诱人的条件,我每次都义无反顾的赴他的约,而我的老妈,真的没在让我相亲。而他,我想应该也是被家里逼得吧?当时让我有了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可今天我居然误打误撞中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居然是BLUE总裁!不过我居然不惊讶,亦不觉得受了欺骗,唯一的感觉就是:他本该如此!这才是他的世界。我都不知道原来我是这么淡定的人啊!
他太闪耀,走到哪都是闪光灯捕捉的焦点。每次跟他见面,我都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生怕一不小心就进入了镜头。幸亏,我从来没在他的绯闻头条里看到关于我的只言片语。不知道是他挑的地方隐蔽还是他做了其他处理。不过,这是让我最欣慰的,而他的认错态度良好,是个不可多得的战友,所以我并没打破我们的“默契”。
PS:我前几天脑袋被挤了吧,居然觉得他是我的天涯沦落人!
西藏生死书里说,藏语里身体的意思是“留下来的东西”,像行李一样。我们只是旅客,暂时住在此生和此身。
既然连身体都不是我们自己的,那身不由己也是自然。生活在这大千世界,要想过得自在,谈何容易。能拥有自己理想的生活状态的的人,又有几个呢?
自从和她刻意安排的相亲之后,与她越接触就越是喜欢,也就越能肯定她是他此生所想要的人。
虽然已经进入社会,但她完全没有社会的气息,依旧保持着我行我素,一颗纯真的心,也会自动过滤那些她不想看不想做的事。他从她身上所看到的的一切使他越来越想把她据为所有,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她了。
她就像一幅泼墨山水画,时而清丽淡雅,时而浓墨重彩,每摊开一点,都能给看到的人不同的惊喜,让人只想一点点细细品读,舍不得一下子全然展开。
很多人都认为,要结婚,要相爱,一定要慎重。但慎重不代表要用很长时间!而对于注定会相爱在一起的人,那时间就完全不会是问题!
他没想到他的身份会如此之快在她面前暴露,那是不是应该说她还是有点在乎他的,不然以他后来对她的了解,要是她不在乎的东西,她是不会关注的。无意中提早知道了他的身份,她没有想象中的愤怒,在他庆幸之余又有点小小的郁闷,她对他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情?以她的表现看,她应该是不在乎。
不过看着她带着点笑意调侃自己说捡到了宝,他就确定了他们之间他最害怕的被欺骗使她离开是白担心了,心终于安下来。对于她,很多的时候很多的事情,只能慢慢来。而他,愿意配合她的步奏。
只不过自从知道他身份后,每次他和她在一起,她总是习惯性地四周瞄一圈,原来为的是这个。
的确,也有人拍到过他们,但他私心里就不想让她曝光于这个世界,让别人对她指指点点。她只能是他的!他不能容忍她因为他而受到哪怕一丁点儿的伤害或非议。因此,在报道出来前,他就已经彻底压下去了。
他还记得有一次约她吃饭,她才刚进到店里他们就看到她了,虽然那天她的打扮有些不同:一条蓝色七分牛仔裤,一件红色的毛衣松垮垮的搭在身上,上边一个大大的嘻哈猴图样,脚上穿的也是一双红色的人字拖,随性随意,倒也不觉怪异,反倒是正装西服的他和易扬跟周围有些格格不入,不过他们向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倒是席间看她有些坐立不安。
而那天最主要的是她还带了一个口罩,上面跟毛衣一样的猴子头,只是猴子的嘴被蒙上了。他有些奇怪,她有必要躲避至这样嘛?
易扬一见到她的打扮就乐了:“哟,你Cosplay呢?Cos得还真到位。”
漆郗送了他两个大白眼,没说话。
易扬当做没看到,接着调侃:“不过。。。其实你不用打扮了,本色出演就行!”
漆郗坐下后拿下口罩,他们才发现她的脸因为过敏两颊起了小疙瘩,脸也“胖”了些,红红的。
结果那天,他们把原先的菜单换了,全都点了清淡的食物。
吃饭时看见她脸上痒又不能抓,只能时不时用手轻轻拍,原本已经红了的脸更红了,像个诱人的苹果。看得他心里痒痒的,用了好大劲忍住不去拍拍她。
印象中,那是他们认识以来她最孩子气的一次。不过比起现在,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
人都说女人会越变越坚强,越变越成熟,特别是生了孩子以后,会稳重许多。在对待外人方面,她的确是,无坚不摧。但面对熟悉的人,她倒是反过来了。他知道她是为了孩子,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快乐轻松地环境,她从心里改变,只要和孩子在一起,她就会自然的天真和快乐。
我爱的那个人,我要把最好的、最纯真的都给你!应该就是如此吧。
他知道,他也一直相信,如果她有孩子,她会很爱很爱它,她会把它教育得很好。
而他,何其幸运。
孩子是她的,也是他的。
那段日子,每次约她,她都不太乐意,而他却恰恰相反,十分高兴。当然,他要把这份开心偷偷藏起来,换上另一副冷漠又有些玩世不恭的样子。她说他是花花公子,那他就上上杂志制造点不大不小的绯闻。只要她在他面前能自在些,那他牺牲点形象又有什么。
那段时间,只要不出差,他都会约她出来见面吃饭,并且有意无意把她带进他生活的圈子,也会去她的圈子里瞎晃。他就不信,这么高的出镜率,这么大的群众舆论,她还能把他丢弃,她还能逃得出去!
可后边的事实证明,就算是吃到肚子里的鸭子,同样会飞,而且还飞得干净利落,飞得悄无声息,一飞就是五年!想想都郁闷!
不过幸好,飞得再高,再远,他总是她的家,她的港湾,而她,虽然有过迷途,但最终回家了,回到了他的怀抱。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漆嘉义小朋友和姥姥姥爷出去玩了几天,回来迎接他的是他亲爱的妈咪生病住进了医院的消息,他心里很难过:妈咪不会是因为自己不在没人监督而偷偷多吃了布丁和蛋糕吧?在冷天吃了冰激凌?还是因为晚上踢被子生病了?可夏叔叔不是答应过他会好好看着她吗?骗子!
而是当他知道她妈咪是在那个骗子身边才生的病时,他很是气愤。而更晴天霹雳的是,两天前小姨告诉她那个夏叔叔居然是他的亲生父亲!怪不得前久妈咪和他老是问他喜不喜欢夏叔叔当他爸爸,他当时只是说妈咪喜欢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