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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甲苍髯 by ciel mu(一-三部)-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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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那你先说,如何断定我是初到此地?”
  “因为高粱酒。”辛翟迅速回答道:“此酒也算是这一带的特产,像先生这样见识广阔的游方之人,若是早来过这里,怎会不趁机偿偿。”
  “噢?那真是巧,我也是因为高粱酒。”玉阶飞抬头看他一眼,顾自低头夹菜:“你方才笑我不懂饮酒——据玉某所知,这种烧酒是店家用北嵎皇城周边植种高粱所酿,酒味中略带草涩味道,初入口时极是霸道,若非多尝试几次,难以体会其中妙处——你看周围的客人打扮各异,却并无几人要了与你同样的酒——那边那位也喝高粱酒的客人,告诉小二说他是北嵎皇城里的布商。”他说完扬了扬眉毛,这番详尽解释固然有少许少年人争强好胜的炫耀,也为了顺便报方才取笑的一箭之仇。
  男子闻言,一直轻敛的眉头舒展开来:“早听说玉先生神算无遗,果然名不虚传——玉先生可是要往皇城去?”
  “停留数日,再看得一场雪,玉某便入北嵎。”他说完这句话,不等对面之人开口,紧接着道:“到了皇城,若逢着兄台,还是要请兄台做东。”
  “哈哈,玉先生这一句皇城做东,可是把我身家来历都猜尽了?”
  “哈,不过是王谢庭楼,俊赏风流。”
  “好一个‘不过是’,”那人接道,玩味似的又把刚才说过的话重复一遍:“金陵玉阶飞,果是名不虚传。”
  玉阶飞懒得再答应,又抬手去提酒壶,晃荡了几下,才发现已经空了。他招手叫小二过来,扫一眼桌上,才发现对面的男子几乎没有动筷。玉阶飞虽不敢说自己仪容举止可比兰桂皎洁,却也自信吃相决不至是风卷残云,不知怎么就吓到了桌前的公子爷。他刚要说话,男人举起自己一口未饮的酒杯递给玉阶飞,玉阶飞随手接过,仰头一口吞下。
  小酒店里的客人有赶时间送货的,有急着回家生火做饭的,有要在天黑前入城打尖的,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熙熙攘攘,正射出世间众生百态。而玉阶飞那天一直一直同素昧平生的辛翟对饮,到雪停的时候已经分不清谁拿着谁的酒杯。
  
  后来的事情,就如同皇城中的说书人所讲,先是千篇一律的知音互赏,而后又演变成再通俗不过的才子佳人。在玉阶飞知晓那人真实身份的很多年之后,他还常常会觉得纳闷,当时自己明明连那人的贵族身份都猜到了,也知晓他未必会将本名据实以告,怎么就偏偏没能领会到他的暗示呢。“辛翟”,星帝,可不就是北辰二字么。
  而有时候他又会觉得,那日在酒馆里碰到的,的确是个叫作辛翟的男子没错。他又同玉阶飞在皇城见过几次,随后便永远消失了。辛翟简直就好像是为他玉阶飞度身定做的一般,就算没有那个小酒馆,也迟早会让他动起结交的念头——只是,那人虽然处处带着北辰胤的影子,却又全然不像。
  辛翟好客,觉得四海五湖无不可结交之人;北辰胤寡情,除元凰外不知道还有谁能在他心上。
  辛翟率性,谈到慷慨激昂处扣案大笑;北辰胤自持,朝上堂下都是不见喜怒的冷峻淡定。
  辛翟喝酒,最烈最涩的土烧酒;北辰胤喝茶,新嫩清淡的西湖龙井。
  辛翟在苍生外,北辰胤在尘世间。
  玉阶飞不知道,他少年相交的知己好友,究竟能不能算是北辰胤;而北辰胤苦心编织了这一切偶遇假像要引他出山,又究竟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
  这件事他从未向泓提起,只有一次偶然闲谈的时候,他笑着感叹说真难想象三王爷大口喝酒的样子。北辰泓听完这句话,调皮地向他眨眨眼睛,得意地说道:“你果然还是不如我了解三哥。”
  她接着告诉玉阶飞,其实三哥独自一人的时候会饮酒,就连她也只偷偷瞧见过一次。她又说,后来被三哥发现她藏在一旁,还问三哥讨了一口酒喝。
  “你猜那是什么酒?”她神秘兮兮地说:“居然是高粱烧酒,那种皇城旁小店都有卖的烧酒,也不知是怎么酿的,涩的要命。”
  “是吗?”玉阶飞笑笑。他想起老师那一亩二分宝贝似的杂草田,恐怕是再也回不去了。
  更何况,他也没脸让老师知道,十六岁那年,一个连名字都不肯告诉他的陌生人,只用一杯土烧酒就把他拘在了十丈软红。
  
  
                  
第二部:烟花把酒趁夜阑
一弄雀
  
  在北辰元凰少年的记忆里,先帝驾崩后的数年中,他一直用颜色来计算时间。惨白的粗麻丧缟,他同母后一道,穿了三个多月,脱下之后便换上了棉布素服。虽然同样是白,素服却不比丧缟触目惊心,颜色要柔缓温和得多,袖领口处更用上等乳白锦线绣了不甚惹眼的三重衮边,显出皇家的地位同讲究来。
  北嵎年号仍是沿用旧制,要等元凰登基后才做更改。百姓们也依旧继续他们油盐酱醋的平凡生活,皇城又逐渐回复成北辰禹生前熟悉并挚爱的那片王土。皇帝梓宫入陵的半年之后,民间开始允许嫁娶寿筵,新嫁娘虽不能比照往常身着艳红吉服,却可以穿着浅色的带花绣袍。再后来,即使没有喜事吉庆,皇城居民也可以穿着平常服饰出行,只是颜色不能过于鲜明。元凰照例是从渡江修的嫩黄新衣上最先得到了民间的消息,不过渡江修说蝶姨仍然不肯换下一身素白,以至香蝶馆迟迟不能重新营业。
  随着悲哀气氛在民间的逐渐变淡,宫中百官在半年后也纷纷换上各色暗纹衣袍,甚至有大胆的地方官员,所辖地离皇城较远,已开始偷偷迎娶小妾,或者为孩子庆生。白日上朝时候,虽然放眼望去还是灰蒙蒙得一片,比起最初满座衣冠胜雪的情形,已算得上是赏心悦目。玉太傅又穿回他习惯的一身翠袍,两位皇叔也着起原本的朝服。到最后,就连长孙太后也卸下素缟,薄施粉黛,拾回宫中女子一丝不苟的仪态。只剩了嗣君元凰,因为是为父丧戴重孝,日夜只能披着那件一成不变的素白衫子,直到梓宫入陵满了三十六个月。
  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是不应该,元凰还是喜欢大家都换上有色彩的衣服。他喜欢玉太傅的暗翠玉色的披风同浅青绿色的中衣,配上翠羽扇子,方能显出老师的飘逸不羁;他喜欢母后明暗错落的宫装,没有夺目繁复的配饰,却无一例外的精致细腻,穿在母后身上,威严庄重中不失温柔雅致,就像她身上经年不散的檀香味道;他自然也喜欢三皇叔的深紫朝服,紫色明明是厚重浓郁的,穿在北辰胤身上却丝毫不显得凝滞拖沓,反衬托出尊贵沉稳的气质来,华美高傲又挥洒自如。
  他喜欢穿着紫袍的三皇叔,却又因为自己仍是一身素缟,不敢随意接近,总觉得穿着孝服蹭到人家身边去,有些不那么吉利。元凰有时候也会偷偷想,以后自己登基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叫宫人做一套那样紫色的龙袍——他想着长大后,总要成为三皇叔那样的人。后来却又突然觉得,这世上纵有芸芸众生,终是只得一个三皇叔,任是谁也成不了他,只要他同太傅、母后一般陪在自己身边,日后龙袍是不是紫色的,也便没那么紧要了。
  操办完先皇的丧仪,元凰还是同从前一样在东宫读书作文,每日只多出了一样事情,晨早暮迟都要去太后那里请安。太后间或会问他读了哪些书,近来身体可好,却又似乎并不十分关注,只单纯为了每天见他一面罢了。元凰知道父皇的离世对母后不啻是晴天霹雳,他虽然还小,也懂得要担起男子汉的责任,安慰照顾母后,不敢让她担心失望。
  他去请暮安的时候,偶然会遇上大臣们有急事同太后商议,来不及等到第二日上朝。有一次他辨出是北辰胤的嗓音,仿佛是因为城内竞技场的事,同太后起了争执。说是争执也不尽然,元凰在外头只听见母后的声音,用那种外人想象不到的,震怒时候才会有的疾速语调说话,另一个人几乎没有插嘴,只在长孙太后停下来等待他回答的时候,才吐出一两个简短的句子——尽管这样,元凰也能听出那是三皇叔。北辰胤离开的时候,元凰知道他很生气——并非他一贯冷峻的表情有任何变化,或是他的步点特别急躁沉重,然而元凰就是能感觉到,他安然潜藏在平静外表下的愤怒。元凰本想上前去同他打招呼,结果却在他经过的时候悄悄躲在了柱子后面,眼巴巴地看着他的身影一步一步没入黄昏里去。
  母后同三皇叔意见相左这件事,令元凰整整难过了一个晚上。朝中的事情母后虽然会大致讲给他听,却实在不是他的小脑袋能够完全理解的。他知道竞技场是贵族们训练斗者角逐争胜的地方,不能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只听说那是二舅佑达最津津乐道的所在,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才让母后对三皇叔有了不满。元凰担心这样一来,母后更不会赞同他向三皇叔学箭,而三皇叔也会因为母后的原因减少对他的喜爱。这种毫无根据又羞于告人的忧虑令孩子辗转反侧,直到后来他在北辰胤那里小心翼翼地反复试探,发觉三皇叔并没有因此而对他冷淡,才逐渐安下心来。
  正如皇城老人们很多年后所描述的那样,天佑年间的北嵎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平和安宁。他们时常会从苦境来的商贩那里听到一些耸人听闻的故事,当作吓唬无赖小童的素材。他们说,那时候,就连大王爷府里造出的矛戈枪剑,锋刃都是暖的。暖的阳光,暖的风,暖的水,暖的人心,整个天都全是暖的。那时候的日子美好漫长得看不到尽头,一天过后还有一天,一年过后还有一年,一冬霜雪过后,又是桃李满枝杨柳妖娆。等天都最高贵的太子北辰元凰终于脱下素服,他便像每一个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如雨后春笋般拔高长大,依稀昨日还是总角孩童,一觉醒来就快到了束发成礼的年纪。
  少年之后,元凰不再整日在玉阶飞的陪伴下读书,而是拥有了更多可供自己支配的时间。玉阶飞本想搬回到萧然蓝阁,在元凰的再三坚持恳求下才留在了东宫,有时会出门游历,几日不见人影,但凡元凰有事要向他请教,又总有办法找到他的所在。元凰对此不甚介意,母后忙于国事无暇他顾,宫人们也因他年纪渐长不敢擅加干涉,反使他较之童年时候更多了几分自由。他除读书之外还要学习武功,身手日益矫健,再加上常有渡江修楚华容等做伴,虽然身在宫中不能随意外出,玩耍的花样仍是层出不穷,找回了几分不曾体验的童趣。
  东宫后院里植了几株香樟,不知何时起有鸟儿飞在那里衔草筑巢,吱吱呀呀叫个不停。元凰初时觉得有趣,听久了便觉得厌烦,尤其是逢上玉阶飞给他留了功课,白天静不下心来读书,只能等到晚上。待到夏日天气闷热,野鸟再加上连成一片的鸣蝉,更听得元凰心头冒火。更可恶的是,那些不识相的鸟儿占了皇家庭院不说,更无半点雁过留声不留迹的自觉,常把星星点点的鸟粪洒在元凰最喜欢的那汪小莲池里。
  元凰原先还顾及上天有好生之德,叫宫人们手脚勤快些,将莲池收拾干净也便算了。这年夏日里天光得早,他醒来无事,突然兴起,又按幼时的习惯赤着脚跑到池塘边去看荷花,一时不察,一脚踏在小块暖烘烘软绵绵湿漉漉的物事上,正是今晨宫人尚来不及清扫的鸟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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