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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乔麦下了车。沿着桥下的临海大道走了几分钟,圣娜达卢到了。这是一幢两层高的小楼,朴拙的原木外观,给人返朴归真的感觉,一块长方形的霓虹灯招牌笔直伸向街道,漂亮的行书写着酒吧的名字“圣娜达卢”,蓝色的字在黑夜中闪烁着温暖的光芒。
酒吧入口,一大盆紫罗兰迎来送往。这是四月之花。周远每个月都会换一种花卉,代表当月的新景象。视线往上,粉蓝的墙壁贴着一张张生动的鸟类照片,有身姿矫健翱翔于苍穹的雄鹰,有细脚伶仃在非洲草原上尽情奔跑的鸵鸟,还有站立在枝头左顾右盼的芙蓉。
凑近看,最惹眼的那张当属两只交颈白天鹅。弯曲的长颈恰巧组合成一个心型,从这颗“心”望出去,水田漠漠,夕阳如醉。
陈森在门口等待着她。乔麦走过去,问:“怎么不进去?”
“没关系,在外面吹吹风也好。”陈森赞道:“果然好地方!我以前怎么不知道这里?”
“哦,这家店是去年底才开张的。老板之前是个摄影师。”乔麦笑着说,“他曾经环游全球为地理杂志拍摄各种鸟类照片。”
“原来是我的同行啊。难怪一看门前的照片就感到很专业。”
走进酒吧,顿感别有洞天。SARS仍没有解除警报,因而人并不是很多。房间很大,灯都是银灰色的,线条简洁流畅,灯光昏黄。四壁都是照片,不用说,全是和鸟类相关的,陈森一张张地看过去,说:“不错不错。”
乔麦扬了一下眉,带着他走到吧厅左侧,那儿有只漂亮的壁炉:“看,这个也有点儿意思吧。”
壁炉是小巧的方型,内壁是砖块和石头堆砌的,外型则由具有防火功能的仿木砖打造,有着破落的痕迹,很随意。炉子里安全的天然气取暖设备,边缘是晕黄的照明灯,让人仿佛到了美国西部的乡村生活:宽敞大厅的别墅、复式套房,高大的壁炉,伴着主人阅读的牧羊犬,一派温馨。
乔麦介绍道:“这是一只音乐炉子,周远把微型音响设备放置在壁炉里了。”见陈森专注地听着,她接着说,“你不知道,有时候呀,他故意把酒吧里所有的灯都灭了,只点燃壁炉,黑暗里,音乐传来,感觉特别好。”
酒吧开张后没多久就是冬天,工作之余,她就跑过来,双膝上铺一块厚厚的围巾,读着喜欢的小说,烤红薯在炉子边上噼啪作响,火苗偷偷地探出头来向上爬,荧荧的浅蓝色会动会舞,常常就这样睡着了。
这只壁炉得到往来客人的盛赞,天冷的话,人都围过来了,有诗中“红泥小火炉, 绿蚁新醅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意境。客人们的姿势千奇百怪,有蜷着身子的,翘着腿的,半躺着听音乐的,说着话或是相对沉默,要不干脆来点儿小酒。
圣娜达卢的二楼更具特色,楼梯悬空,木地板,落地镜子,舒适的大床,床单雪白,窗帘是细竹串成的,还有单独的露台,可以躺在躺椅或者床上。像是童年时代外婆家的阁楼,充满家的气息,如同一场梦境。
乔麦曾经兴师动众地抬着一张床垫穿过喝酒的人群,跑到露台上睡觉。这一举动没有引起任何人的侧目,似乎在这个酒吧里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甚至还有个小伙子跑过来问她要不要帮忙。周远站在一旁看着直笑。
她们下楼,在一楼找了个座位坐下来。桌上摆着几大本公开日记,牛皮纸的封面,翻开看,内页是洁白的纸张,充斥着客人们零乱的涂鸦。座位旁边立着一部点唱机,右边靠墙的一排沙发三三两两地坐着几个人。
白衣的侍者走过来递给他们两份Menu。陈森点了一份干姜水。乔麦很熟这里,侍者不等她说话,就笑道:“雪满天山?”
“不了。我今天心情不好。”
侍者说:“哦,那就是六月六日了?”
“唔。”
很快,他们各自点的就都端上来了。六月六日是加了汽水、盐和果汁的烈性威士忌。它的颜色是黑红相间的,又互相渗透,有点儿诡异。乔麦说:“据周远说,六月六日是魔鬼之子的诞辰,这种酒就是黑夜和鲜血的混合体。”其实她喜欢的是另一个说法:诺曼底登陆的纪念日,也是六月六日。只可惜,登陆后找不到敌人了。就像她和江城子约定考上同一间大学,她终于考上了,可他离去了。
陈森说:“你对这里倒是熟得很。”
乔麦猛喝一大口,放下酒杯说:“其实……我和这里的老板,也就是周远啊,同居过,三年多前分了手。”
陈森点点头,和她碰杯。
乔麦很快喝光了一杯,侍者马上又送来第二杯。乔麦挥挥手:“麻烦帮我多拿几杯吧,省得您跑来跑去也麻烦。”
侍者善意地提醒:“乔小姐,六月六日的酒劲大着呢。”
乔麦朝他笑着,模仿他的语气说:“没关系,我的酒量大着呢。”
几杯六月六日摆上了桌,一字儿排开。乔麦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陈森低声问:“你心里有事?”
乔麦不答反问:“你知道我为什么和周远分手了吗?”
陈森没来得及回答,乔麦又说:“很简单,他老觉得我爱的是别人。”
“那么,他的猜测是正确的吗?”
“不错。我的男朋友失踪九年了,我无时不刻都在寻找他……”乔麦又灌下一杯,“如果不是周远长得有点像他,也会弹吉他,而且懂摄影,我大约也不会和他交往。”
陈森追问了一句:“失踪?”
“是啊。今天我去参加婚礼,就是为了寻找线索。可惜,刘天雷也不知道。唉!”
陈森一脸理解之色,颔首道:“听起来很曲折的。”
“应该叫离奇吧。”
“我倒是觉得,是个小说的题材。“陈森说。
乔麦的眼睛亮了:“啊,我正有这个想法。想写一部长篇小说。可是……”
“可是什么?”
“我从来没有写过长篇呢。”
“没关系,不难。你就当是给别人讲个故事。”
乔麦喝掉了面前最后一杯六月六日:“写长篇的念头在我心里有好多年了,可我老没有信心写好。”她低头看了看挂在脖子上的一枚钥匙,这是她的小挂件,多年来从不离身。
陈森鼓励地问道:“具体是担心什么呢?”
“比如,谋篇啊,布局啊,结构啊,我都不大擅长。”乔麦道,“说来惭愧,我还是中文系出身的呢。”
“中文系?那文字上你毫无问题。”陈森沉吟着,“你平时喜欢与人交谈吗?”
“不。”
“那……”陈森打着手势,“那……你也不会把你想要写的内容讲给别人听了?”
“也不。”
“那这样吧,如果你信得过,你可以对我讲讲,通过诉说可以整理思路,理顺条理。”
乔麦正求之不得:“好啊。”
陈森拿起一本放在桌子上的公开日记,随意翻着,笑道:“你可以尝试写写稿件什么的,先从散文啊,短篇小说练笔起。”
乔麦说:“好啊。我写过不少散文的,但没想过投稿。”
“你试试看嘛。”
“好。我会的。”
陈森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来,是条短信。他说:“我得走了,电视台说有组照片马上就要。”
他走后,乔麦也拿过公开日记翻着。她经常在日记上发现许多妙趣横生的句子,念着念着就笑出声,几天没来了,这次正好看个够。
最近的几张上写着这样的句子:
“我喜欢来这里发呆。”
“在这个酒吧里坐着,很想思念一个人,可是思念谁呢?”
“圣娜达卢太自由了,我东摸西摸,没人理我。”
她又笑了起来。周远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声音还是那么懒洋洋:“听阿亮说,你又喝了不少?”
乔麦抬起头。周远今天穿的是白色外套,是她喜欢的牌子:乔治白,显得人更加苍白、瘦削,然而依然是优雅帅气的。他坐下来,问:“为什么呢?张国荣?”
乔麦不回答他,撒娇道:“有吃的没?我又饿。下午参加喜宴了。没吃饱。”
周远伸出手指点点她的脑袋:“你呀。等着。”他的指头修长洁白,是一双弹琴的手。事实上,他的吉他的确弹得不错。
他起身离去。尽管两人分手了,他仍是那么娇宠着她,不曾变过。
乔麦抱着抱枕,笑了。她知道又能吃上他做的咖喱牛肉饭了。他那双弹吉他的手炒起饭来竟也不含糊,味道挺棒。
等待牛肉饭的间隙,乔麦提笔,在公开日记上空白的一页写上:2003年4月2日,得知哥哥不在了,想开始写小说了。她想了想,又翻了一页,写道: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多年前,梦一场。江城子仍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