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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这个星球上的人,也不是地球上的人。
朔华在打量冷暮,冷暮同样在看着他,刚刚朔华进门没多久,在动作间露出额上的长菱形蓝痕时,他就已经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是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给送到这个星球来,试试另一种人生际遇,不说话,只因为他不认为被送到这里来的人中没有愚蠢之辈,就算有钥石又如何?
他对蠢人可没有兴趣。
所以他默默的听,然后决定。
只是……他没料到他这么小只……
刚刚由于是半躺在床上,再加上朔华本身给人的气势,因此他只觉得他看起来比自己瘦小,没想到一站起来,才发现这家伙连自己的下巴都没到,肩膀有没有他一半宽都是个疑问,尤其他和自己一样穿着一身黑,里头是简单的白色衬衫,外面罩着黑色短外套,线条俐落的长裤跟靴子,一看就知道,那一身衣物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于各自星球上的产物。
“你们星球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小只?”
虽然还不认识,但朔华已经从一个问句领略到了两个事实,一个是证实冷暮不是地球人,另一个则是这个人说话毫无掩饰……
“虽然不是最高,但已经不矮了,你呢?”他也不过十八,超过一七五算不错了。
“一样。”问完问题,回答就变得简洁有力。
朱朔华庆幸自己不算笨蛋,了解他的意思是他在他们的星球一样算高,但却不是最高的。
他们两个人的认识,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好的开始?
“星球是什么?”扎克很好奇的问,他认为既然冷暮认识,那他们也就可以算伙伴,而伙伴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冷暮对于他的问句,别说是回了,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回到他的床上继续看书,很显然他跟朔华都有同样的想法,要在这个世界开始,就必须从文化背景上打好基础。
朔华看了那只穿着内裤的人一眼,然后转头跟裘风说明天出发的时候,麻烦到吉达的饭馆去找他,他要先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说完,人就直接越过扎克的身边,视若无睹的离开。
扎克张嘴,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已经走得不知人影的人,然后一脸愤怒地偷瞄冷暮一眼,最后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询问裘风。
“这什么意思!我们是伙伴不是吗?他们这什么态度,我是副团长耶!副团长耶!懂不懂得尊敬长官!”
“亲爱的副团长大人,下次麻烦你先将那位兄弟藏好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尊敬这两个字的由来。”
裘风摇摇头,决定再到外头吸一会烟杆,一边走着,一边忍不住问自己,几十年前,他究竟是发了什么疯,竟然会跟那个丢脸的人组成佣兵团?
究竟是为什么……唉……
朔华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就看见蕾莉纱坐在外头的阶梯上,小小的脸庞望着天上闪亮的星空,紧紧地十指交握。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她坐在那里是为了什么。
“蕾莉纱,你怎么在这?”心里知道答案,并不代表说得太明白会比较好。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还是把女孩给吓了一跳,连忙从阶梯上站了起来,拍拍裙摆的灰尘,然后对着他露出一张非常美丽的笑脸。
蕾莉纱其实只是有一张清秀俏丽的脸蛋,但不晓得为什么,那种努力让对方开心安慰的笑容,竟然会是那样打动他的心。
“我在等你,我想说,你也许明天就要走了,可是这是镇上难得的庆典,所以……陪我逛逛好吗?当作是这个小镇留给你的最后一个回忆。”
蕾莉纱心想:“也是我对你最后的一个回忆……”
朱朔华不想拒绝,而且很难得的对她笑了,他打从心里希望这个女孩子可以过得开心。
“那就要麻烦你带路了。”
“当然!”摸摸鼻子,一脸舍我其谁的表情,再度让他莞尔。
“来吧!我们先去看看牧师那儿,牧师叔叔这个人最没创意了,每次庆典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招,将光明女神给摆在外头,看谁可以顺利在女神面前一口气念完千言祷词,谁就可以得到一本书的奖赏,你的记忆力那么好,当然要去扫一下牧师叔叔的面子,最好把他最喜欢的那一本《众神故事》给赢走,一定可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模样。”
蕾莉纱用力闭上双眼,然后咬牙,在心里祈祷千百遍之后再睁开双眼,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勇气!
突然,朔华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那一双熟悉的粗糙小手给拉住,紧紧的握在掌心,朔华垂眼瞧见那小小的耳根,早已经红得好像快滴出血来,而那一张假装找寻方向的脸,小小的贝齿下,双唇却是一片死白。
她在害怕,害怕他连这样一个小小亲密的动作也会拒绝。
倔强得令人心疼的女孩。
反握住那只小手,感觉它在掌心里震动了一下,双唇上的压迫终于消失。
“我可不想让牧师大叔恨我。”
“这样他才会永远记得你嘛……不然……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再回到这里。”最后的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巴里。
“你说什么?”
“没什么……啊!你看那个,那个是菲嘉国最好吃的龙果,我小时候有吃过一次,是老爹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买给我的,很甜喔!”
“真的吗?我买几个,回去你可以跟大叔一起吃。”
“不要啦!那很贵耶!”就是因为很贵,所以老爹才瞒着妈妈偷买,可是老爹不晓得,她偷偷藏了一点给妈妈吃,妈妈只是笑着,看着外头忙着帮商人扛下行李的老爹微笑。
“没关系,我想吉达大叔他说不定没吃过。”不让蕾莉纱有拒绝的机会,朔华立刻拿出一般人家可以吃上七、八天的两个银币,买下四颗鲜红色、有着龙鳞般外皮的果子,只有拳头大的鲜红果实,看起来半透明,里头的种子可以隐约瞧见,非常的漂亮。
蕾莉纱接过四颗龙果,粉红色的双唇不由得笑了一下,她想起那时候老爹偷偷把果实拿给她瞧时,的确是只有那么一颗,虽然说小时候的自己要分享给老爹时,那粗犷的笑脸猛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的很饱,现在一想,也明白那天阳光下果冻般晶莹的果子,是唯一一颗。
“谢谢,你也一起吃。”
所以她决定收下他的好意,那么多年的时间,老爹终于有机会可以尝尝看那年她跟妈妈所尝到的甜美。
朱朔华接过龙果,咬去外皮,再咬了一口果肉,的确甜得满口清香,口感竟然有点像是地球的哈密瓜味道。
“很好吃,你也吃吃看。”
蕾莉纱擦擦果实外皮,学朱朔华一样将外皮给咬开,接着一口甜蜜的味道从味蕾传到心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假装若无其事。
没想到,一直忍着的泪,竟然为了这样一口甜蜜,扑簌而下。
“蕾莉纱……”朔华停下脚步,他心里知道这眼泪是为了什么,却无法去安慰。
“我没办法离开。”
她抬起头,鲜红的果汁,将两片唇瓣染成美丽的胭脂红。
“我想过要跟着你离开这个小镇,但是却没办法……因为爸爸在这。”她反复问过自己,她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这个男孩,但为什么走不出去?
为什么走不出去这个小镇?
直到刚刚那一瞬间,那甜蜜的滋味,让她想起这一辈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多么重要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用了多少的爱照顾自己。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但是这样的喜欢也许还不够强大,没办法抹灭掉爸爸在我心里的重要,所以我只能假装不在乎。”
用力地喘着气,管不了来来往往参观庆典的人,看向自己的讶异眼光,至少让她把心里的一切都说出口,就像妈妈曾经对她说的,只要自己曾经去做过,也许有一天会后悔,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至少不会有遗憾。
小小的烟火在头顶绽放,这时的烟火也许还不是很进步,但在这种只有小油灯,月儿比什么都皎洁的时代,却显得更加明亮与美丽。
朱朔华从来没被人这样告白过,尤其是这种离别前的告白……虽然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并不是他的错,但还是对她感到些微的歉疚。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并不是一个好人。”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除了像兄妹一样的关怀之外,他并没有再多给些什么。
“但是,我很谢谢你喜欢我,请原谅我只能对你这么说。”没办法再多,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懂得这种爱,但不是现在,不是蕾莉纱……
“我知道。”
“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只是我也很清楚,像我这样的好女孩,并不是你需要的。”
“蕾莉纱……”
“我并不是在自暴自弃喔!”闪耀着泪痕的脸庞,坚强地撑起微笑,“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并不是我不好,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
朔华紧握住那长满厚茧的小手,想起那个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叫起所有人的身影,捧着一堆的脏衣服在村子不远的小河边清洗的模样。
“不,蕾莉纱,你不只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我相信在菲嘉这一个国家里,你也会是最棒的女孩其中之一。”
“谢谢!所以不是我不够好对不对?”
抬手,摸摸她的头顶,心里很想多为她做点什么。
“是的,不是你不够好……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在我们去牧师那儿的路上。”一首算是我替你唱的歌。
睁开眼我的天空一片星海还以为这里就是爱你的未来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才知道幸福只是短暂的幻影
我走在迷雾花园里寻求爱走过的记忆
半清醒半迷醉来去的痕迹
梦醒突然发现已经不是原来自己
一颗心徒留下错误的相遇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有缘相遇擦身又分离琴声悠悠辗转到天明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以前妈妈会把他带在身边,一边摆弄温室里的花花草草,一边听从音响里传来一首又一首的歌曲,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歌曲,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语言都有,但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自己,听过一次两次,也就记得那一首首的歌。
以前,他只唱过给母亲听,现在在这个奇异的天空下,重新翻成另外一种语言,唱给这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听,又何妨?
很悲伤的歌,但……能将悲伤唱出来,不啻也是一种幸福……
不远处,牧师瞧见两人,扬手对他们呼唤,朔华微笑,轻轻放开那只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小手。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她看着他的背影,握紧仍残存着属于他的温度的手,紧闭的双唇轻启,将那首从不曾听过的歌,轻轻地念了一次。
“牧师大叔!我们要来赢走你的宝贝了喔!”
张开双手,就像他所知道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