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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天,有个人能教会我用一颗明亮的心去爱,成城,那个人不是你,你走吧,去娶你
的长辫子姑娘。”
这个人的灵魂到底是怎样的?我只看到他好平静,再也不用找我,再也不用信我,接受事实
是最后才有的平静。假如这世界上真有神,就请告诉我我的神在哪里!
我好冷,我好冷,原非,我却终于用我的双臂抱住你,安慰着你:“不冷,不冷了。”你的
身体温暖,你的心跳就在我手心覆盖着,我不想让你感觉我受过的冷,我知道那种刺入全身
骨髓毁灭所有希望的冷是怎样。
我已经没路可走,别无选择,我隐约知道最后会这样,当结果来临已能坦然。
我更加紧地抱紧这个残忍的人——你又在当我是傻瓜。明知道明明知道……我能就这样踹开
这样的你吗?!
“是啊是啊,总有一天总有一个人;在那天那人之前,我不走。你的眼睛留在你身边。”
“说这种可怜我的话……”他抓着我的后脑勺,好象老鹰抠住小鸡的绒毛,被逮住就死不放
手,他按着我,生气地快揉碎我,真能揉碎那才好,他轻轻说:“何必?——既已不爱。”
“少说废话。”我冷冷捣他背一拳,“我现在对你是责任,别给脸不要脸。”
一时,都不说话,他委屈地摸索我的脸颊,抹掉我满脸的泪,太愤怒反倒不知道自己是在哭
,太在乎宁愿不要再爱,太想给你幸福却总做得一塌糊涂,到底该怎么办?
“别以为没有一只眼睛就多了不起,别以为我会多在乎,别以为我心疼疼得要死,别想我可
怜你……”我咬他手指一大口,狠狠嚼着,任性表现我对他的愤怒。
原非一笑,魅力照旧无与伦比。几乎是罪恶。
“要是现在不走,我怕我以后都不会让你走。我怕我自己。”他眼里深深凝望我,淡淡悲哀
,脸被我打得红肿。
你怕什么?笨蛋,大笨蛋——还有我,总归还有我吧。
不能再说话,只有恨恨抱住这个阻止我新生活的人,只有恨恨想假如要有新生活就勉强和这
个人一起开始吧。我做不出来再挖出眼睛丢给他从此再不相欠的决然,我的决然再很久以前
就浪费在他身上,从今以后,都不要再决然,要诚恳地努力生活,要带着他诚恳地一起生
活。
哭出来的时候,心却能释放了。
今天的月光下,即使没有烟火的照耀,也纯净无瑕。
全国连锁的孤儿院、专逼那些富商掏钱、把孤儿院开在学校旁边,让那些老师每天来讲课,
我们的孤儿是最聪明最上进的,他们都能找到最适合他们的家庭……
不用十年,我正实现和将要实现我的梦想,有钱真是能使鬼推磨,“城扬基金”——读起来
还是觉得别扭,但先瑜扬总算在他人生中做过好事,下辈子不用投胎当猪牛狗……我想他也
不在乎下辈子自己成什么样。人“这辈子”最最重要,就算只有一天觉得幸福也很划算了。
只在我过生日的时候,总收到一张贺卡,只写了一个“城”字,没有其他留言,我知道是
他。很普通的纸张,在上面画着那年焰火,才想起,他的城堡,遥远的城堡总在盛放异国的
烟花,不停把夜空都点燃,才想起,原来也和他看过每场烟花。因为这么仓促所以总是被遗
忘,因为始终无法放到心上。才不可能重新开始。
原非也看到贺卡,瞧着我把它收好的模样,叹气:“这种情敌,一个就够多。”我瞪他,他
丑丑皱眉头,闷闷点上一根根蜡烛,在我许愿时,贴近我耳朵要求:“谁谁谁要和谁谁谁永
远在一起。”
我把他推倒在床上。与他厮磨半夜,“厮磨”这个词中国人创造得真是好,既有挑逗又很朴
实,有时候,可以形容一辈子,缠绵就不行,你不可能缠绵一辈子,你却可以慢慢跟这个人
磨,磨到瓜熟蒂落,终于可以在渐缓渐息时,一头汗还戳着他心口咬着他嘴唇说:“还要!
”
“还要多少?”他好整以暇,汗明显没我流得汹涌,姿态明显比我高上一大筹,谁说残缺不
是种美?邪恶的罪恶的诱惑之美,他诱惑着我,好象罂粟花结成的果实再再诱惑着我,我忘
记眨眼四肢硬邦邦看得恍惚惚,他轻轻舔过我眼睛,凶险威吓我快快反应。“不准不要。”
缓缓心疼。抱住了他。我想由我亲手带给你幸福,再也不让别人了。谁也不让。
“我爱你,原非。”
在这不知不觉第五年的生日里,我用我的双手紧紧拥抱你,终于可以告诉你,我的心情。对
你,可以用责任来形容,我有责任爱你,我有责任让你幸福,我希望你永远是我的责任。
这是我的心。没有变过。
你居然扭过头,不让我看到你明显动容的神情,你仍然美丽无比啊,你仍然还是那个你啊,
你我在一起,谢谢你。
“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说。”
你摆出镇定和埋怨,却还是那么可恶的骄傲和自信,你啊你,不如对我一笑,你的笑才够格
倾城。
——原非对我一笑,强大的魅力,真有点吃不消,我才想借迷离夜色好好观赏,已被重重压
倒。
“那个小姑娘还是会去找士兵的。”
“啊?”我费力喘气,眨巴眼不明白。
“……在他走远以前,跑下高楼,追上他,他就是她的了。第100天到了。”
原非细碎的吻洒在我面颊,他弯起嘴角自个偷乐。我满脑袋浆糊,心想好吧好吧,随便你篡
改吧。
时间到了,爱也到了。我想是的。
倾城之恋(古木) 正文 第44章(完)
章节字数:880 更新时间:08…02…25 23:15
情他,确实来过——先先生
你有没有想过,你会真的爱一个人,管他男女,确实爱过,爱了很久,爱到冒烟,没有力气不想动了,于是就想趴在地上,好吗?让我再躺一会。
我曾经,非常地喜欢过这样的男子。
非常喜欢。以至于差点杀死他。
我已经在照片上见过他多次,他是原氏年轻总裁的秘密情人,照片上他笑得往往开怀,看来他对自己是很有信心,对金钱也很有渴望,年轻的小孩。年轻能代表什么?贫穷?无知?荒唐?还是最容易被坏人利用的自我膨胀?——我已经不年轻,忠诚、信任、守侯、真诚的眼神,我不看重这些,这些太虚渺了,在我太成功的人生中,眼睛欣赏过了各式各样最美丽的面孔、耳朵倾听过了最打动人心的誓言、手臂拥抱过了最柔软纯洁的身体,但往往、唉,看这些给我带来过什么?
我还是我,先瑜秧,我太成功,以至我的内心就像最宁静的绿洲,只是被沙漠围绕。
在我年少时,爱过一个美丽的少女,我渴望用我的眼睛、耳朵、手臂所有全部,带给她幸福,幸福太短暂,爱情太虚弱,她的死就像过不了夜的花儿,枯败的时候那样无力。我的爱情也像过不了夜的花儿,难以相信我曾经相信爱情、我曾经相信爱情他,来过。
后来的很多年里,多少人爱我,我也爱她们,但在这“爱”之前,她或他会先称呼我先伯爵,我也会摸摸他或她的脆弱花茎,试探摧折它的底线在哪里,这样,我们都能玩得开心。
多年后的今天,我仍然只能在照片上见到他,他留给我的东西只有照片和戒指。
我轻轻吻着他年轻、贫穷、无知、荒唐的眼睛、耳朵、鼻子和冰冷的嘴唇,好象在那天的病房一样,在他痛醒前,我必须吻着他缠满纱布的破碎身体。
这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怎么会这么痛、怎么会这么傻、怎么会这么绝望?
我的眼睛、我的耳朵、我的手臂、我的所有全部,都给你,我都能带给你幸福,你为什么从不想要?
他跳下崖,瞎了眼才这么慌不择路,我有个残忍的想法,终于谁也不能得到他了,谁也不能再得到他的爱了,谁也永远不知道我在这片海崖前面突然失去的是我的心。这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