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陈胜!!你放…。」还来不及阻止,对方已经挥下去,顿时,Kurt痛得叫起来,铁勾陷进肉里,然後被抽出。
「想阻止吗?还是你想包庇他?只可惜今次你亦管不著。」他指著我,叽叽笑道:「因为这次是洪爷准许我行刑的。」
「……。。」我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东西,原来洪爷亦已经知道了所有事。
「既然有机会挫败你,我当然不会放过。沈九死了,反而帮助了我。」陈胜走到Kurt身後,凶狠地朝那蛇型纹身鞭下去,一道血痕横过纹身,飞溅出血花,Kurt今次咬住下唇,强忍住锐心的痛楚。
「我最憎恨被人出卖。」眼见陈胜准备挥下另一鞭,我抢过旁边人的手枪,跑上前抓住那条鞭子,铁勾顷刻刺入肉里,我没有理会,用枪指向陈胜的太阳穴。
「如果你再挥下去,我就一枪毙了你。」
「…………」
「即使洪爷允许你杀他,我亦不会让你私下处决他,别忘记我才是龙头。」我将枪口牢牢贴紧陈胜,恨不得就此开枪解决他。
「啍…。好吧!」陈胜没有半点惧色,放下鞭子夸张地耸耸肩说:「那麽,我就不这样待他好了。」
「陈胜,别想再玩什麽花样,立刻放了他。」
「放了他?沈世龙,我想你搅错了,洪爷曾经说过,即使不杀他,亦不能够放过他。」
「可我亦说过,放开他,别让我再说第二次。」
陈胜冷啍一声。「可惜这里不是黑义堂总部,而是我白鹰的地盘,我向来看你不顺眼,要救他就先想想怎样安抚白鹰的人,还有洪爷。」
他的手下忽然反过来制住我的人,我带来的手下毕竟太少,根本无法与他整个拳馆的人抗衡,我的脖子被人从後面勒住,力气相当大,让我几乎透不过气,我知道对方是刚才那个粗汉,他抢过我手上的枪,大力将我重重摔倒地上,当下,我听到自己手肘脱臼的声音,忍痛站起来时,已见到陈胜举枪指向奄奄一息的Kurt。
「别动!!沈世龙,否则我杀了他,反正他本来就该死。」陈胜扣下板机,但没有开枪。
我静止不动,因为我知道,只要稍有差池,他真的会开枪。
「按住他。」
顿时,几个人将我箝制在桌上,双手反扣身後,虽然想反抗,但刚才的伤却令我不能使力。
「或许,我应该好好疼爱他……」陈胜露出阴险的笑容,命令手下解开Kurt,将他拖到右面的房间里,陈胜缓缓脱下外衣。
「今晚,我要他成为这里最贱的人。」接著,他向著所有手下说:「你们给我听著,待会我出来後,你们逐个进去玩他。」
「陈胜,你敢乱来,我一定不会放过你…。。」我挣扎起身,立刻被他们按回桌上。
「看他平时这样嚣张,早就想试他了。」
「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说穿了还不是一个下贱的男妓。」
众人纷纷冷笑起来,原来他们和陈胜一样有著相同的嗜好,我冷汗直冒,实在後悔过来时太轻敌,没有多带人手。
「你就等著看好戏吧!」陈胜笑著走进房里关上门。
我仔细观察室内的环境,Kurt绝对不能落在他们手上,这时,我留意到桌上放著香橙的盘里有把细长的生果刀,室内左边不远处则放了一些武术用的铁棒、长棍,我想也不想,伸脚踢向後面的人,趁他放手时迅速取过生果刀,挥向身旁的男人,将他整个耳朵砍下来,男人惊叫著跪倒在地。
霎时间,室内混乱起来,我跑向左面拿起铁棍,打倒每个接近我的家伙,由於一只手不能郁动,我费了更大的力气对付他们,满腔的怒火驱使我像头野兽般冲向他们,头顶、脸上、肚皮,通通成了我攻击的目标,血花四溅,更加刺激我的打斗欲,此刻,我只想著打倒所有人救出Kurt,不论要杀多少人都可以。
忽然,陈胜和Kurt所处的房内响起一下枪声,我搁倒面前的家伙,震惊地看著那道门。
我费尽全身力气,推翻桌子阻碍追击我的人,并跑向那间房。
他绝对不能死…。。
15。
打开门,看见Kurt靠在床边,陈胜则伏在他身上,头顶的枪孔正潺潺流出鲜血,Kurt手执陈胜的枪,睁著空洞的眼睛,看著面前已经断气的男人。
「Kurt?!」我走上前,推开陈胜,当碰触到他时,发现他全身颤抖得厉害,眼睛的焦点依然落在陈胜身上,他似乎活在自己的恐惧中,没有发觉我的存在。
「Kurt!看著我!」我扳过他脸庞,强迫他面向自己,当我们四目相望时,他僵硬的表情立时崩溃下来,拥著我紧紧不放,我们两具受伤的身体拥在一起,才发现人的体温原来可以这麽温暖。
「已经没事了,别怕!」我在他耳边喃喃说道。拥著颤抖的他,忽然觉得他比任何人来得脆弱,身上几乎每处都是伤,我感到无比的内疚和後悔,若非为了我,他无需受这种残酷的对待。
「胜哥?」陈胜的手下负伤走进房内,我立刻取过Kurt身边的手枪,先射伤带头进来的男人,然後举枪指向後面的人。
「别动,否则我在这里解决你们。」
众人惶恐地看著地上的尸体,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你们的老大已经死了,谁要是想为他报仇,可以站出来。」
所有人靠在一旁没有动静,现在白鹰群龙无首,失去人下命令,当然慌成一团,更何况真正愿意跟随陈胜的人,没有多少个。我单手扶起Kurt,在众人的注视下,慢慢步出白鹰总堂。
Kurt已经不能回到这里,他杀了自帮老大,成了背信弃义的人,在黑道上,这是绝不容许的事,今後他的性命岌岌可危。但这次我决定无论怎样,都要保他安全。
***
「太乱来了,若不是及早来到,早因失血过多而死。」老人走出手术室,脱下面上的口罩,皱起那花白色的眉毛。「阿龙,我实在不明白你们的世界,为何总要置人於死地?」
我坐在诊所的床上,让护士为我固定好右手的绷带,荣叔是父亲年轻时认识的好朋友,现在经营一间私人诊所,自从父亲死後,他对我特别照顾,然而当我学业不成,加入黑社会了,他对我的期望顿时变为失望,但毕竟我们之间存在著父子般的感情,每当我受伤来到这里,他都会用心为我治疗。
「对不起,这次又要劳烦你了。」
「若怕劳烦我,当初就不应该加入黑社会。」
我无奈地笑笑。
「他怎麽了?」
「内伤外伤一大堆。」荣叔叹口气。「得好好休养一段长时间。」
「可以暂时安置他在这里吗?」现在黑义堂的人,包括洪爷在内,想必都在找他,我想先确保他的安全再去处理世荣的事。
「你有哪次不是都把人留在这里?」边脱下医生袍,荣叔边抱怨道,表面虽然不满意,但我知道他心里其实挺乐意的。
「我想进去看他。」
荣叔微微点头。「麻醉药未过,小心别吵醒他。」
「嗯。」
轻力打开病房的门,漆黑的室内只有床边的台灯亮起光线,我走过去,看见Kurt手碗打著点滴,脸上贴了大大小小的胶布,瘀黑的地方依然清晰可见,於微弱的黄光下,他安静地躺著,发出沉隐而规律的呼吸声,看著那被我疼爱过的脸容,我的心境非常平静,多日来的担忧与不安烟消云散,我记得他曾经说过,只喜欢坚强的男人,只要谁比陈胜强,他就会帮助谁,但这次他为了我,不计後果,背叛自个帮派的行为,已经超出我所能理解的范围。如果他因此死了…。。
我的心不由得一阵紧缩。
他究竟是怎样想的?赌上性命去帮一个不会回应他的男人,有这个价值吗?
想著想著,我伏在床边睡下来,我实在太累了,也不知睡了多久,直到有人为我盖上薄毡,我才惊醒过来,窗外已经晨曦初现,一层薄薄的光线自白色的窗帘布透射进来,Kurt坐在床上,顶著复杂的眼睛看著我,我们相互凝视,彼此陷入沉默中。
「陈胜死了。」我还是先开口。
「我知道。」他低下头,没有多说什麽,放在被上的手慢慢握紧。「他本该死。」
我们再次沉默起来,看著他苍白的侧脸,我不自觉伸出手,轻轻触摸贴著胶布的地方,他微微颤抖了一下,别过头避开我的手。
「值得吗?」我禁不住内心的焦躁疑惑,轻声问他。「为了我做到这个地步,值得吗?」
他没有说话,望向另一边,眼神尽是阴霾,他越这样,我越感心痛。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人比我强,你就会去帮助他吧!」
他猛然转过头来。
「我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你曾经这样说……。。」
「我会这样说是因为想接近你。」他原本已经落寞的表情转为忧伤。「对了,於你来说,我只是一个贪图名利的人,会帮助你亦是为了钱。」
「不……」我摇摇头。「我有许多愿意为我出生入死的兄弟,但没有人会像你这样宁愿背叛帮派去帮助我,但是……。。我们之间根本没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他定睛看著我,似乎了解我的含意。「你不想将感情放在我们这段关系里,是因为你不喜欢我,还是你不想有负累?」
他的表情很认真,没了以往那种玩世的味道,我想现在是把事情说清楚的时候,身为龙头,我不希望在帮里有任何牵挂,因为这里是个残酷的世界,连我们自己都掌握不到未来的事,更别谈给并他人承诺或者保证,为了钱,我们可以出卖兄弟、杀人,做尽所有伤天害理的事,反过来,自己亦随时被出卖,被夺去生命,这样的人生太危险,我不想有任何差池,亦不想连累其他人。
那麽,我有喜欢过他吗?这是我一直没去正视的问题,如果我不喜欢他,为什麽会和他上床,为什麽会著紧他?纯粹为了满足肉体需要的话,随便找个女人便可,根本没必要找上同性的他。
「我的确对你有好感。」即使只有一点点,但我在乎他,否则我不会心痛,不会不顾性命去救他,事到如今,我不想再欺骗自己。
「我喜欢你……但是,我不会付出真感情,因为爱情对我来说,是没必要的东西。」我知道这番话会伤害到他,可我实在不想他再为我做任何事。
Kurt闭上眼睛,像在压抑著悲伤的情绪,再睁开时,眼里已经蒙上一层泪光,我从没见他如此伤痛,他是真的喜欢我,甚至比我想的更多。
「你愿意为一个男人付出,却不愿意回应我的感情吗?」
我征了一下,他指的应该是阿秋吧!
「他是我信赖的人,我想保护他。」我顿了顿,继续说:「只是这样而已,我没想过会和他有任何结果……。」
「是吗?」他自嘲般哀恸地说。「我一直做的事都是多馀的吗?包括为了你加入黑社会。」
这句话令我愕然。
「因为想再见你,我拼命向上爬,甚至当陈胜的人。」他全身靠向床边,忧伤的脸上彷佛回想著什麽而非常恬静。「你还记得一个叫林傲彪的男人吗?」
听到这个名字,我更是震惊。
「他是你什麽人?」我问,林傲彪是我初入黑道时的同帮兄弟,为人好赌成性,在帮内充当打杂的工作,我会和他认识,是基於那时自己还是一个新丁,很多工作都得夥拍他去做,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嗜钱如命、贪生怕死的性格,四十出头依然一事无成,我不喜欢他,若非为了工作,我不会选择和这种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