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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这番话着实让她感动了老半天,她还没遇过这种好领导!只是,真正的原因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必须离开。而这个是不能说出来的,只好婉拒了校长挽留的好意。
因为校长这一举动,让急着走的秦风有点过意不去。图书馆里用人本就不多,现在又少了她一个,其他同事的工作量便增加了。
秦风想了好久,终于想到办法来补偿。
她知道校园里种有几株瑞香花,香味浓郁得很。她趁最后这天夜班时,用结界隔开人群,从秦园摘了三根瑞香的枝丫出来,嫁接在校园的普通瑞香上。再经她一催化,一夜之间,那三株瑞香的叶子边缘逐渐呈显金黄色,而且香味比之前更加的浓郁。
只要一踏进校园,就能闻到那股清馨高雅的香味。由于瑞香的基因改变了,它的香味不会让人产生任何的不适感。反而普通人闻之能神清气爽,一扫心中所有阴郁等负面的情绪。
这是校长对她有知遇之恩,而她却为校方添了麻烦,她深感不安之下作出的补偿。
她知道现在很多学生因为各种压力而想不开,很容易便做出各种傻事。有了这三株瑞香花的香味,能让他们长期保持头脑的清醒,勇于接受人生带给他们的各种考验。
这是她觉得,自己唯一能给校方做的事。
第二O九章 离开西子城(二)
因为是嫁接,而且经她催化与净化后,这三株瑞香只是变了种,没有其他灵气或异样能令人生疑,所以她完全不担忧会再次出现多罗村的那种情况。
她离开后,第二天的早上,校内的人不觉得什么,但刚回学校的学生与职员被这股香味吸引,搜寻到香味的起源。才发觉,原来有几株瑞香花变了种,成了瑞香中的佳品,金边瑞香。
一时引起众人的议论纷纷,但毕竟只是变异了,香味变浓烈了一点而已。那种花香味又很好闻,还不会引起别人的不适,所以议论声只传了几天便消停了。
唯一不同的是,从此之后,凡是初次踏入本校的人,第一句话总会是:“哗,好清香的味道啊!这是什么花?”然后寻找到香味的根源,跟着拍照留念放上自己的空间。
在过了几年后,有某些权威组织对世界各校发生意外事件的数量统计显示,西子市二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居然是零!它虽不是最好的名校,却是世界上最祥和、最干净的安乐校园。
从里面出来的学生,虽然仍是性格各异,却都拥有一个特质,在面对压力时,他们都是乐观面对的。面对人生的各种障碍,他们都勇于上前一一击破,奋身追寻与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而那位校长,自那年之后,再也没为学生的别扭情绪烦恼过。在多年后退了休,看到这项权威的统计结果,他坐在自己的前院里,抚须乐呵呵地笑着,心里倍感骄傲。
在他的院子里,也种有几株瑞香,用校园那三株金边瑞香的一棵小嫩芽嫁接过的。很好养活。校里的学生与老师都喜欢嫁接回家种植,而且还不影响那三株本体。它们旺盛的生命力,让人叹为观止。
这些,都是以后发生的事。
再说秦风离开学校后,第二天立刻找来林剑之那两个同事,赵文与丁小路。授权他们代为照料秦宅,并交了十年的管理费。
赵文小丁小路虽然没了鬼宅那边的记忆,但邪神的神通之术的来源,他们还是记得的。对秦风的委托,他们二话不说就接下了。
所有的事情。都在这两天办完。
临走前,秦风给了浅玲珑一个电话,说自己要四处游历去。有事可以打这个电话找她。
不出秦风所料,浅玲珑一听说她要离开西子城,虽然表现得不明显,但秦风仍听出她语气里的放松与欣喜。
她说知道了,由于忙。就不去送秦风了,让她一路顺风!最好多去几个地方,增长一下见闻,如此也有助修为的提高等等。
秦风听出来了,她的言下之意最好就是不要再回西子城邪师!这是为什么?浅玲珑到底瞒了她什么?她独自一人留在这里真没问题吗?
即使心中有疑问,秦风还是依言离开了西子城。她在电话里留下最后一句话:“玲珑。有事一定找我!我能帮忙的。”
听到电话那头轻快的嗯的一声后,秦风便挂了电话。
玲珑,希望再见时。仍是朋友!
最后望了西子城一眼,一身休闲服的秦风提着背包上了驶往西方的火车。这趟是没有目的的旅行,走到哪儿,看到哪儿,也是她以前的一个美好愿望。
在火车上过了一夜。在第二天的白天,她发现通往西边的城市皆不算发达。多数是一些未经开发的农家小村。
秦风对繁华热闹的大都市没什么兴趣,在一次火车进站时,见车站里四下无人,她便提着背包下了车。她买的票是这趟车的总站,不过她没想到会在哪一站下车,纯看心情而定。
这个火车站很简陋老旧,只有简简单单一个站台,一个站岗室和一堵不长不短的围墙,其他什么也没有了。目前这个站只有两个工作人员,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出,其中一个还是站长!
的确是个小站,火车不知什么原因在此停下,反正除了秦风就没其他人下车了。在她下车时,工作人员以为她下错站了,好心过来提醒她呢。
不过,这里真的很荒凉啊!她挑了个好地方!
秦风走出站后,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一片荒原,嘴角不禁抽了抽。
出了站,进入她眼帘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枯竭荒原。她犹豫地站在站口向远处眺望,想着该走哪一边好。
“大闺女,你真不是下错站了?这儿可没什么风景好看的,而且也没有豪华旅店可以住宿。你确定没下错?”这时,那个站长走了出来,问站在门口的秦风。
居然有人在这里下车,实在太罕见了!
秦风好笑地对他说:“大叔,下不下错有什么要紧吗?现在车都走了,你们不是说得等明天这个时候才有车来吗?”现在都下午四点多了,幸亏现在是秋高气爽的季节。
大约五十多岁的站长笑呵呵地推着一辆破自行车,脸上一朵盛放的黑黝黝菊花脸对秦风说:“那么大闺女,你有地方去吗?有没有人来接你?如果有的话得赶紧了,这里一大片的荒山得走老半天呢。如果没,那先跟我们回去村里再作打算吧?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一个大姑娘在这儿不安全。”
秦风对这位好心的大叔颇有好感,说:“没事的,大叔,我有地方去,你们走吧!谢谢了。”
“那好!我跟你说,往北边走大概两个小时就能见到一个小村,那里是最近的。如果你等的人没来,记得从那边走,知道吗?其他地方很多断崖山坑,你又不熟悉,危险!晓得不?!”站长不放心地叮嘱她。
“哎!晓得哩!谢谢大叔!”秦风清脆应道。
站长与那位工作人员见状,便骑着自行车咔噔咔噔地走了。
秦风提了提背包,自言自语地说:“出门遇贵人了,世上还是好人多!”
“喵~!”忽然从背包里传出一声猫叫。
“好了好了,出来吧!这里没人了!”秦风拉开链子,放出了躲在里边的毛球。
毛球一直缩在背包里,在经过安检时,它自己聪明地设了结界,没让人发现官路红颜。
它跳下地,蹦了两下,然后冲着秦风喵喵叫。
“唔,就按照大叔说的,往北边走吧!如果赶得上时间,就找户农家住下。听说很多驴友都是这么做的,咱们也试试。”出了西子城,心中的烦恼便抛诸脑后,只对目前遇到的境况感兴趣。
在开始西斜的日光照耀下,一人一宠开始缓步前行,踏上了新旅途。
周围一片的荒凉,有时全是黄沙泥石,有时是广阔的红土地,有时路边有草有树,可都是枯黄的,树也只剩下一小截干枝木墩。
没有动物,不见有人,好像整个天地只有秦风与毛球在行走。
这片荒凉之地有些像寒舍融化之前的情形,所以秦风走得很轻松愉快,没有什么不悦焦躁的情绪。
能不能进村子无所谓,大不了她席天地而眠,在寒舍里经常那样,还过了好多年呢。何况现在有毛球在身边,即使睡在路边也不会感到孤独。
“毛球,今晚你吃什么?这里好像没东西给你抓哦。”秦风问在前边蹦蹦跳跳的毛球。
太阳已经下山了,她又是龟速行走,肯定得在荒原留宿一宵了。
“喵呜!”毛球回头叫了声,猫瞳微微泛红,这是它发现猎物而兴奋的象征。
“哦?它们在前面?嘿,嘿,那里离农家很近了好不好,你可别吓着人类!”秦风说。
毛球又叫了声。
“保证不吓人?那好吧,你小心点,离那边千里的地方好像有异士在,别被人收了。”秦风叮嘱它。
毛球应了声,随后以光速的速度飞奔而去。
秦风找了个干爽又有石块的地方,当作露营之地。
她先捡来一堆干泥块,垒起一个小窑,然后弄了一大堆干草枯树枝放在一边烧火。
在火苗将泥块烧红之前,她从小屋里拿出几块蕉叶和生菜叶放在一块四方形的冰块上面,从指环里取出几样新鲜的菌菇、豆干撕碎了放在生菜叶上。然后拌上青红尖椒做成的香辣酱汁,再加入少量的水和淀粉搅拌几下,先用生菜叶包得密实,分别用蕉叶包成拳头大的三份。
待泥块被烧得红通通后,推倒泥块,再将三份蕉叶一一放了进去埋好,然后拿些干枝枯草在上面弄一堆篝火。
将冰块收好后,她就坐在旁边悠哉游哉地等着吃了。
这时候,毛球回来了,还叼回一只大野猪。很难想像毛球那个体型,能叼起一只成年男子般大的大野猪,可它真的叼回来了,不过是腾空而回。
啪地将野猪扔到一边,然后毛球冲着秦风喵喵地叫。
“你都生吃一个了,就别吃熟的了!这么大,等它熟了天也亮了,早餐吃这个你不腻吗?”秦风瞄了地上的野猪一眼,有些无语。这货的胃就是个无底洞,怎么吃那小肚皮也不变样。
对于主人的懒惰,毛球自然不肯妥协。没办法,秦风只好搭起木架子,另起了一堆篝火烤野猪。
用在寒舍里练就的神通之术,瞬间将野猪弄得干干净净的,让毛球将里边的内脏烧得连灰都不剩。毛球不喜欢吃内脏,秦风更加不想弄,臭不拉几的。
懒人懒到底,秦风干脆将整个野猪架在干净的树枝上开始烤。
第二一O章 农户
火烧得很猛,将野猪肉不断地翻转。秦风化出一把锋利的冰刀在肉上划开一道道,然后涂上酱料与蜂蜜。不一会儿,野猪肉便烤成了金黄色,油光滑亮香喷喷的,很诱猫~!
毛球双眼精亮地看着那大块头烤野猪,安静地蹲坐一边,有些焦急地不时望望秦风的那堆火。
喵儿的,主人的饭咋滴还不熟捏?饿死猫了!
它是一只很有修养的猫儿,吃饭什么的,必须与主人一起吃,即便它现在已经口水流了一地。
秦风没让它久等,野猪肉都熟了,蕉叶里的东西肯定熟透。抬手将火扑熄,然后用枯枝挑起那三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