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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地躺在清凉的水中,他闭着眼睛,开始思考一些无法逃避的问题——进读国子监估计问题不大,但起码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接到朝廷正式的批准书;而眼下却另外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好。
乱世将至已是不争的事实,一场前所未见,难以预料的暴风雨一触即发,自己的实力虽然有所增长,但距离“安全线”还是有不短的差距。
先说《三立真章》,固然已凝就出了全部的九百九十九道正气,“立言”境界大成,可迟迟无法突破到立功之境。中间始终隔着一层薄膜,无法跨过去,直白地说,练功练到了瓶颈处了。
立功不成,就难以打破正气的局限性,无法发挥大用。
再而,陈剑臣肉身上的短板越发明显。
吃过神奇的大罗果,坚持不断的锻炼,他身体已算十分强壮,不说往下和其他书生秀才比较,哪怕与一般武者比起来,也是能占得上风优势的。
然而人不能目光短浅地自我满足,而应该看长远点,看高处。
昨天和那铁塔般的宋崇正面对持,当时陈剑臣感受到了一股极为不舒服的压迫感。他相信,如果巨汉突然发难,他绝对不是对手,只怕被对方一拳就轰飞了。
高手,绝对的高手。
对于武林高手,陈剑臣之前接触过聂小倩同门四人。不过当时彼此都在同一条战壕内,互相没有敌意,自然感受不到他们的锋芒。
宋崇不同,他盯着陈剑臣的目光,似乎想直接通过眼神来杀死他一般。陈剑臣之所以敢于和他针锋相对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因为性子不屈,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婴宁站在他后面。
虽然说出来有些吃软饭的嫌疑,可毋庸置疑,一直以来小狐狸都给予了他许多的帮助,以及保护。
倒不是说陈剑臣反感这种保护,而是既然有办法能让自己变得更强,为什么不努力,不奋发一回呢。
他修习正气,不能学道,不能遁入空门,但能学习到“术法”,可惜术法往往要高人点化传授才能学到手,自己捧着秘籍苦修基本没希望——此与天赋无关,仅仅在于道不同也。
目前陈剑臣掌握到了一门术法:《役鬼术》,是当初皇甫员外灌输给他的。借助此术,他还驯服了自己的心鬼。无奈这门法术的用途颇为狭义,等闲时没有发挥之地。再祈望有高人耗费自身法力来传输术法给自己明显不现实,撇开兼容问题,别人辛辛苦苦修炼得来的法力也不是自来水,会廉价大放血的。
术法不好学,只得退而求次学武功了。但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普通武学看不上,高深的又没有师傅入门,陈剑臣只希望某天走到大街上会碰到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高高手,作乞丐打扮,一见到他就露出激动的神色,紧抓着自己的手不放,语无伦次地喊道:“老夫看你骨骼惊奇,双目有神,一道灵气从天灵盖上飞出来,乃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留仙哥,你还没有洗好吗?”
阿宝脆生生的声音将陈剑臣从幻想中拉出来,他不禁自嘲一笑,取过浴巾,擦干净身子后,穿上衣服走出去。
“嗯,好了。”
阿宝便进来收拾残局。
看着她忙碌的娇小身子,陈剑臣心里不由暗叹:自己的穿越生活虽然还没有大杀四方,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什么的,但已过上少爷级别的日子了。
以前他不是不想减少一些阿宝的服侍,可每当一提出来,少女眼圈子就红了:“留仙哥是不是嫌弃阿宝做得不够好呀……”
那么,陈剑臣还能说什么呢?
不管在哪个世界,每个人都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以及生存的意义所在。而在阿宝的心中,做饭给陈剑臣吃,为他洗衣服,端茶递水,就是一切快乐的根源
幸福,往往就是如此简单。
而身边有这么一个默默地甘愿奉献一切的女子,陈剑臣同样感到被巨大的幸福所包裹着。
回到书房,婴宁已经替他磨好墨了。
“公子,今天要回书院吗?”
陈剑臣点点头:“在家吃过午饭后就回去了。”毕竟现在还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不能肆意缺课。
——为怕意外发生,昨晚他就又派鼠妖去保护鲁惜约了,他在不在,不是很重要。
将近中午,天气倏然变化,雷声轰隆,乌云满布,正是一副要下大雨的样子。
午饭开始,四人都围着桌子坐好,间或你夹给我一块肉,又或者我夹给你一条青菜,膳食的氛围十分融洽安宁。
——家的温馨,倒有一半是体现在饭桌上的情形。
蓬!
突如其来的响声打破了这一片温馨,脚步急促,王复的叫声已传进来:“留仙,留仙!”
陈剑臣微微一皱眉,不知道王复何事如此慌张,便起身走出去,此时王复已进入前院了,见到他出来,忙喊道:“留仙,大事不好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心里有几个念头掠过,但都不能确切。
此时莫三娘她们以为有严重的事情,都顾不上吃饭了,全部走出来看。
“寒枫被官府抓去了!”
王复这一句话出口,莫三娘和阿宝都是明显的一个如释重负的吐气动作:原来不是打上门的……
陈剑臣颇感意外,问:“寒枫被抓了?为何?”
王复有些焦急地道:“愚兄也不清楚,刚才一群衙役来到学舍内,说寒枫昨晚杀了人,便不由分说地套上铁链,抓去县衙审问去了。”
还有这种事?
陈剑臣霍然动容——萧寒枫虽然有秀才功名在身,拥有诸多福利待遇,可牵涉到命案,被认定成了杀人凶手,这功名就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了。毕竟不是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不可能存在那么多的豁免权利。
问题在于,萧寒枫怎么会成为杀人凶手呢?
陈剑臣对萧寒枫颇有了解,这个骑牛进江州读书的书生家庭贫困,在明华书院的一切花销基本都是靠画肖像,画春宫赚取的,并且有骨气,从不愿接受别人的资助帮忙。在性格上,却算是个比较开朗乐观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莫名其妙成为了杀人凶手?
陈剑臣坚决不信:“昨晚寒枫去了什么地方?”
王复摇摇头,整理好思路,一五一十说起来:
原来昨晚萧寒枫遗失掉那卞家小姐送给他的绣花鞋,心情极为沮丧,在金针斋附近没找到,然后又执意地一个人沿途寻觅,找了很久,将至亥时才两手空空的回到书院,倒头便睡。
丢失了爱恋女子所赠送的物品,萧寒枫可谓懊悔无比,一直睡到很晚都不愿起来。等到他起身的时候,官差就来了,说他昨晚杀了卞家员外,套上铁链便拿人。
飞来横祸,萧寒枫脑子都嗡了,大声叫冤枉。
书院其他生员,以及学监都被惊动,赶来过问情况,那官差振振有词说道卞家小姐已击鼓鸣冤,指证萧寒枫为杀人凶手,现场有带血尖刀一把,又有卞小姐赠送给萧寒枫的一只绣花鞋,真可谓人证物证俱在。
听到卞家小姐亲口指证自己杀人,萧寒枫如被当头打了一棒,心丧若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毫不挣扎地任由官差拖走。
他这副等同是“认罪”的表现顿时引得一片哗然,本来不信萧寒枫会杀人的同窗们都有些怀疑了。
“不可能,寒枫绝不会杀人。”
陈剑臣斩钉切铁地道。
王复苦笑:“愚兄也是不信,只是眼下那卞家小姐已告到了府衙之上,各方面都对寒枫不利,就算我们相信又有什么用?”
陈剑臣眉毛一皱:“你说现场出现了那只绣花鞋?”
王复回答:“是的。”
“可是昨天寒枫不是说绣花鞋不见了吗?”
“对呀,唉,鬼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复一摊手,完全想不明白其中的关窍。
陈剑臣沉吟片刻,一个论断慢慢浮现出来,不过还缺乏必要的论证,不能轻易说出口,道:“拂台兄,你不用太担心,不如我们先去府衙,看知府大人如何判案吧。”
——在天统王朝,管辖各州府中,都分设知州一名,知府一名,知军一名。知州乃是州府的最高长官,统辖全州,下面知府主要负责民生事务,知军则是带领军伍的。故而州府中发生的案件,基本都是由知府负责审判。
王复道:“也只有如此了。”
陈剑臣和莫三娘交待了几句,莫三娘关切地嘱咐道:“留仙,万一真没办法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强出头。”却怕儿子刚正的性子会触犯知府大人。
“母亲放心,孩儿会有分寸的。”
说完后,带着婴宁,和王复匆匆赶去府衙。
*J
第两百一十章:案情
第两百一十章:案情
(呃,多嘴说一下这个情节源自聊斋里的章节《胭脂》,有变化,属于旧酒换新瓶……)
对于府衙。陈剑臣并不算陌生,当初在苏州,为了鲁惜约被掳一事,就曾到苏州府衙击鼓鸣冤过。并且因为所谓的“击鼓费”,和守鼓的官差起了冲突,最后愤懑之下,以拳头击鼓。后来他得知,这击鼓费是近几年才大兴而起的,一兴而泛滥,蔚然风行,天下各州府的府衙都附和设立起来了,端是无比正确地验证了那句名言:
“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巧立名目,豪取巧夺,贪官污吏当道,亦是乱世纷呈的一个信号。
……
来到江州府衙,大堂外已经围了许多的人,粗略目测不下百数,都是来看知府大人审案的。
官员审案,百姓有旁观视听的权利,这一规矩已维持千年。
陈剑臣和王复挤进去,里面早升堂了,萧寒枫正呆呆地跪倒在地上,目光并没有低垂,也没有看往上首的知府大人,而是怔怔地盯着旁边的一位女子。
这女子二八芳华左右,个字不高,可身材玲珑,凹凸别致,别有一番韵味。她脸上蒙着一张白纱,露出来的双眸已红,显然刚哭过不久。
她,应该就是那苦主卞家小姐了,眼下抛头露面来告状,却需要蒙着面纱遮掩住。
“啪!”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呈证物!”他姓许,字“梦泽”,当这江州知府已多年,属于根基稳健的一员官员。
很快,官差便拿着两件证物上堂来,一件是一把牛角尖刀,刀口处犹血迹斑斑;一件却是一只绣花鞋。
“萧寒枫,你可认得这只鞋子?”
萧寒枫有些茫然地看了看,点头道:“认得。”
许知府便一撸长须:“那你说说此鞋子来历。”
萧寒枫嗫嚅道:“这是卞家小姐赠送给小生之物。”
此言一出,围观百姓顿时哗然,一下子就被勾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大家闺秀,赠贴身之物给书生,情思暗系,两者眉来眼去……这是多少富有话题性的内容!
许知府面露冷笑:“你拿到此鞋后,放置在何处了?”
萧寒枫回答:“贴身收藏……”
这句话一出,外面的陈剑臣心里暗道“糟糕”。
啪!
惊堂木再度重重的打在桌子上:“既然贴身收藏,缘何又会遗落在凶案现场?大胆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