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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的是,他差点毁了他的容,如今却还逍遥法外,真是岂有此理!等过些日子,他能够下床走动的时候,一定要把他抓出来,碎尸万段!这样才能消他的心头之恨!
九爷重伤,迎亲的骏马上面是没有新郎的,反正也是娶妾,规矩也就没有娶正妻一般严苛,夏家自然不会把这个放在心上。钱大小姐更是不会在意。谁能料到,万一她看到九爷的那一刻,要是忍不住,一刀抹了他的脖子,那不是便宜了侯爷那个老东西。
在决定只身赴险,借着嫁给九爷的名目混进夏家的那一刻,她就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活着回来。
花重金聘请杀手组织的人,定然是老侯爷不假,他才是她必须要手刃的仇人,那个隐藏在背后的幕后主使者。
钱半城掀开头顶的红盖头,从喉咙口扯出一条红线,红线的下方系着一个香包,用粗略的针脚绣着两只鸳鸯,并不是非常精致,一看就知道出自一个不常做女红的人之手,但是,香包的料子却是新婚用的绸子,上用黑色的小篆书“永结同心”四个字。
钱半城把香包放在手心里,指尖“突突”跳着,十指连心。红盖头下原本冷漠的脸,眼角的冷厉慢慢软了下来,逐渐回暖,她将香包凑近鼻尖,磨蹭着脸,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个荷包是她亲手做的,里面是她在照顾呆子时,小心翼翼从他发尾剪下来的一撮头发,然后包裹着自己的一缕发丝,一起缝补进了香包里。
新婚之前,新娘都会亲手缝制新婚夜用的枕面,也有给新郎亲手缝制香包的习俗。新娘做的香包会挂在新郎的腰间,让新郎一见香包就如见妻子,时时记挂着,以后即便出了远门,也能够想到怜妻当归。
“呆子,你我结发,我永远都是属于你的妻子。”只有这一刻,钱半城脸上的表情是幸福的,她泪眼朦胧地摩挲着香包,想着自己和呆子的头发混在一起,不分彼此的时候,泪水顷刻间涌了出来,滴落在“永结同心”的字上,蕴开了墨迹。
忽然,轿子剧烈地震动,钱半城扶住轿延,却还是稳不住身子,被颠簸地四处乱撞。
轿子外面传来一身惊呼,轿身被一施压,似乎有什么驻足在轿顶,他的脚步很轻,几乎没有任何的声音,如果不是重量的微妙变化,钱半城根本感觉不出来。
抬轿子的夏家家丁惨叫几声,丢下轿子都纷纷逃命去了。剧烈的一个摇晃,钱半城以为,自己或许就这么被抛出了轿外,跌得一身狼狈,但是,什么也没有,轿子只是转了个圈,然后“咚”的一声,扬起一路的灰尘,然后平稳地着地。
她一手压着头顶掀开的红盖头,一手紧紧拽着脖颈间的香包,然后看着轿帘被一双骨节匀称、略带薄茧的手掀起,帘子下的他,正是她梦回千转,思念成疾的他,那样熟悉,那样怀念。
这一刻,所有的一切都离他们远去,街道彻底安静了下来,她听见任何,看不见任何,她的眼中只有他,她的耳朵只能听见他。
“既然要与我永结同心,既然要与我结发,又如何能再嫁与他人!”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她的相思泪串成了串,模糊了视线。他醒过来了,他没有死,真好!
泪眼中倒影的依旧是一身墨绿色长衫的他,他瘦了,仅仅只有三天不见,他看起来却瘦了,她穿着大红喜服,伸手手,隔着轿子的窗户,颤微微地抚摸上他的脸,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他的呼吸是温热的,终于冲淡了她心中的不真实,这一刻是千真万确的,不再是她午夜梦回里的凄凉。
看来血人参果然起了药效,那么她所做的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呆子……呆子……”她哽咽着唤着他,遗憾他们为什么不能相逢地再早一点,口中却说,“忘记我吧……今生今世,我已经不是那个能与你长相厮守的人……如果实在放不下,那就恨我吧。”
光是这么说着,她的心就钝痛无比,如果他要是记她一辈子,反反复复地被回忆折磨,那将是如何一种凌迟之痛。她突然有些后悔了,如果他能够好受,他就彻底忘记她吧,这样,他就不会痛苦。至于他们之间的回忆,她会一个人好好的珍藏。
“你走吧!我不会和你走,我难得可以重新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你不要来妨碍我!”
她说完,踱步走出了轿子,想要徒步走向夏府,不论别人怎么说她,攀附高枝也好,寡廉少耻也好,她都必须要去夏府,然后杀了老侯爷和九爷,为了钱家的上上下下报仇!她不能再依靠他了,她连累他的已经足够多了。她也不能报官,因为官官相护,根本不能为钱家讨要来多少的公道。她唯有亲手血刃仇人。
“你骗不了我,你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赶走我罢了,不管你怎么嘴上承认不承认,你的行为已经露出马脚了。为我讨要血人参,为了我亲手缝制了香包……还有我昏迷时,你说的话……你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他看着她的背影道。
她无言以对,脚下的步子却始终没有停下。她不可以再看着他了,她不能再听着他的声音了,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和他走,那样的话,老爹的仇怎么办?钱家的仇要怎么办?
“侯爷就是这个人,就是他,故意捣乱了婚礼……”远远的,有一拨人急急地朝着他们的方向而来。钱半城的视线直直地对着一个方向,眼中的恨意霎那烧成了火。刚才落荒而逃的家丁带了一伙人过来,为首的正是老侯爷。
被眼前的一幕弄懵了,围观的百姓并没有走,此时看到侯爷带了舞刀弄枪的一伙人过来,顿时替眼前书生模样的人担心了。听着那话,他应该是钱大小姐的裙下之臣,看着钱大小姐的神情,两人也是真心相爱的,莫不是侯爷家当真以权势压人,棒打了鸳鸯?
老侯爷斜眼看了一眼钴夕照,眼中闪过轻蔑。他还以为是多么了不起的角色呢?心想:现在的家丁真是越来越不济事了,连一个穷酸书生都应付不了,还好他有心,请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过来。
“还愣着做什么?把人给我绑了送到府衙里去,好好的挨上一顿板子,就老实了。人模人样的一个书生,却愚笨地出来自毁前程,做打家劫舍、强抢民女的事情?你的四书五经全部喂狗了吧?不知道毁人姻缘是要遭天谴的!”众人面前,侯爷维持一派正人君子的威严,像是教训一个无知小辈。
部分的家丁刚才在钴夕照手上吃过苦头,短短地几下过招,就已经知道眼前书生模样的人,绝对不简单,所以瑟缩着都不敢贸然上前。
气得老侯爷忍不住一顿吹胡子瞪眼,狠狠地抬脚一踢:“给我上!男子汉大丈夫的,害怕他一个书生!本侯养你们这群酒囊饭袋做什么?”
被老侯爷一激,家丁们互相看了一眼,仗着人多,手中也有武器,对着钴夕照就一拥而上。
钱半城的脸垂得很低,所有的神色都掩藏在她埋低的脸上。她绕过冲上来的家丁,一步步地朝着夏侯爷的方向前进。她搅着喜服宽大的袖口,整只手隐藏在袖口中。
“得来全不费工夫,老侯爷居然不请自来,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老爹,是你在天有灵,给女儿制造的机会吗?”钱半城心想着,“必须要一击必中,否则不仅自己性命不保,还会错过机会,下一次想要报仇就绝对没有这么好的时机了!”
她故作慌乱,提着裙子小跑着冲着夏侯爷的方向。
家丁虽然有些武功底子,但是对于江湖上以命相搏的人来说,只能算作乌合之众,不用钴夕照怎么出手,已经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哀呼着,捧着肚子、头、蜷缩着脚,在地上打滚,半死不活。
“真是没用的东西!”老侯爷的脸色铁青,自己家的家丁,居然三下五除二地被打了一个落花流水、毫无招架之力,说出去丢脸的就是他夏家。老侯爷正在不愉,余光看见钱半城朝着他跑来,也不甚在意,女人么?看不了血腥也是正常的。
两人之间的距离只剩下两三步的距离,钱半城一挥衣袖,露出藏在宽袖下的一柄匕首,喝道:“狗贼,纳命来!”
四十 与鬼见愁交手
料想不到钱大小姐会突然出手,老侯爷脸上轻蔑的神色已经不复存在,骇然一闪而过,顿时惊慌失措,就连沟壑纵横的眼角纹都深了几分,差点夹死偶然路过的飞虫。老侯爷酒色纵驰的身子难免反应迟钝,直到眼中清晰地映出钱半城手中明晃晃的匕首,才反应过来,记得要抱头鼠窜,发出一连串杀猪似的喊叫声。
“老贼,你可曾想过有今日,派人血洗我全家的时候,是否想到无辜的人面临死亡的时候,也会害怕!”钱半城出口的话,惹得众人惊呼出声。若钱大小姐所言不假,钱家居然是因为得罪了侯爷家才会被买凶杀害的。
老侯爷一生富贵荣华,过得滋润,对人世自然是贪恋地很,纵然气喘如牛,养尊处优地腿却尽量地迈得很开,求生的本能让他豁出老命似得闪躲。钱半城只来得及一把扯住老侯爷的头发,挥手就是一刀,发丝飞扬,撒了一地,侯爷一摸头上不伦不类的头发,来不及收回额头的冷汗,嚎叫着接着跑:“都做什么呢?当老子的银子是那么好拿的吗?还不快出手解决她!”
他喊得大声,也不知道是对谁说话,众人看着地上被打得四仰八叉,躺倒一地的家丁,他们这伙人估计想要出手帮忙都有心无力了吧?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冷笑:“侯爷,当初我们谈下的价钱,可不包括我帮你杀这个人。我可不是你家养得狗,可以随意使唤!”人群中渐渐走出来一个环手抱剑的络腮胡子。他的相貌粗犷,裸露着上身,身上到处是面疙瘩似的肌肉,像是盘根错节的老根,让他褐色的肌肤很有爆发力。
这样一个突兀的人站在人群中,却没有人发现他,他隐藏杀气和自身存在感的功夫可想而知。
侯爷的威严被挑衅了,他恨恨地牙痒痒,心想,要是逃过一劫,一定要让朝廷好好管管这群江湖人士,要是不服管教,为朝廷所用,干脆围剿算了,嘴上却恨恨说道:“怎么不是,她就是你那葬身火海的徒弟接手的任务,如今漏网之鱼还活着,不帮着收拾,难道是想要败坏了信誉。”
说话间,侯爷已经被钱半城追上了,一刀砍中肩膀,直把他疼得哭爹喊娘:“杀了她,我出银子问你再买一条命! ”
看见来人,钴夕照的脸色一变,喝止钱半城道:“半城,快逃!”
但是,出口还是慢了,报仇的执着和火焰烧毁了钱半城的理智,她只知道挥舞着匕首,冲着慌不择路地侯爷砍,那老东西已经支持不了多少时间了,马上就大仇得报了!
老侯爷满头黄豆大汗,养尊处优,鸡鸭鱼肉灌溉的腐朽身子终于垮了下去,摔在地上,钱半城举起手中的匕首,正对准他的心脏,狠狠地刺了下去,眼见得快要成功了,手腕突然传来一阵锥心的疼痛。。
钱半城一回首,对上来着的眼睛,他的眼中冷得没有一丝温度。他粗糙的手一动,咯吱一声,她的手腕就已经错位。“啊——”钱半城痛呼出声,冷汗顷刻间爬上了额头,手中的匕首因为疼痛已经脱手,她的手腕正以不正常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