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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梦系列_by_千觞(尘印)-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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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扔掉了身上所有珠宝挂饰,撕烂那件价值不菲的丝质睡袍,在泥塘里滚得面目全非。全身散发的臭气足以叫每个从我附近经过的人匆匆丢下两个铜板后掩鼻而走。 

  纵使父皇在面前,我想他也不会认出我。 

  但我还是成天缩在墙角的阴影里。 

  一个已经被烧死的太子冤魂,又怎能出现在阳光下? 

  绝顶聪明的母妃,抱着我那可怜伴读的身体,一起化为焦骨。小小的骸骨被紧搂怀中,怎么也拆不开。谁能料到,母妃死不松手抱住的,竟然不是自己的孩子! 

  母妃的罪名是秽乱宫闱,本该鞭尸弃野。可据说分不开两具尸骨,最后沾了楚太子的光,得以同葬祖陵。而母妃,又多了一宗罪:虎毒食子,临死都要拉自己的亲儿垫背。 

  朝野上下,人人唏嘘,没人去关心那个“失踪”的伴读,也再没人怀疑她是妖妃。幸好,她已死了。 

  而我,注定带着她的诅咒,活下去。 

  天,飞起了雪。隆冬腊月,对一个四岁的乞儿而言,无疑是道死关。 

  我抱住冻僵的膝盖,数着白惨惨飘过眼前的雪花。 

  多年后,我不止一次地回想,如果当初这样数着雪花睡着了,也许是一种幸福。 

  就当我试图阖上眼帘时,耳边响起寂寞的车轮碾冰声。 

  一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塞进了我手里。我小心翼翼地啃着两天来唯一的食物,边抬头看我的救命恩人。 

  他也望着我,一双温和的眼睛充满怜惜。解下天青色的袍子裹起我,抱我走回在他身后等待的一群男男女女,跨上仅有的那辆马车。 

  我看见,车厢边插着面半新不旧的旗子——锦绣戏班。 

  等我养肥了一点身体,我已经和这个班子里的人混得很熟。我很清楚,那袭自母妃的美貌,即使稍露形迹,已足以令人怜爱。 

  这也是杨班主,我的救命恩人,收容我的理由。 

  “我的年纪不小了,再唱个几年,没客人会再喜欢看个半老男人在台上涂脂抹粉。我的徒弟里,又挑不出天资好的。这个草台班子,我不能看着它倒了。” 

  他温柔地说,替我梳着黑鸦鸦的头发,凝视镜中的我。 

  “等你成了红倌,就再也不用挨饿受冻。” 

  我喝着他特意为我炖的老鸡汤,什么都不反驳。 

  本来,这条命就是他救的。 

  他知道我懂了他的意思,欣慰地笑了。 

  “你的模样好,又乖巧,这楚楚可怜的风韵儿,最适合扮旦角。你先跟我学着戏,用不了十年,就可以挑大梁了。你的艺名,就叫莲初罢。” 



第二章

  杨班主的眼光很准,可自己的身子骨却差。我十二岁那年,他染了场风寒,病愈后,倒了嗓,也就意味着他的戏台生涯到此为止。 

  然后班子里的老老少少还是每天要吃饭。于是,他亲自替我勾了脸,帮我戴上那副沉甸甸的珠花头面,推我上了台。 

  八年的说唱念做不是白练的,或许,还因为我骨子里承继着一丁半点母妃的歌舞双绝。当我一个拱腰,挥出水袖流云,博得看台下满堂喝彩,躲在台边捏着冷汗的杨班主终于也笑开了。 

  慢慢地,这个原本两三流的戏班子混出了点名堂,隔三岔五有人点名要听我的戏。 

  莲初这名字,算是在行里红了。 

  杨班主兑现了他当年的诺言。我吃的、穿的、用的,是全班子里最好的。甚至,还拨了个小厮阿成专门伺候我的起居。 

  阿成比我大三岁,学了好几年武生却始终不是那块料,终究入不了室。好在学过武的人,身强力大,干得粗活。 

  我羡慕他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有时盯着他看多一会,阿成就涨红脸转过头去。眼里那种爱慕的神色,我没有错漏。 

  同样的眼光,在台上台下看得太多。 

  唯一不同,他眼中不带贪婪。 

  班主挑中他服侍我,也正为此。 

  他们两人,如护雏的母鸡,战战兢兢帮我拦下来自四面八方的觊觎。 

  可是该来的,终归挡不住。 

  十六岁时,班子到了扬州,在守备府里搭台。 

  坐在看台正中的男人,三十出头,不若我想象中脑满肠肥,反而甚是俊挺。可他双目毫不掩饰的欲望隔空望来,仿佛已在一件件剥下我的戏服。 

  唱罢落台,我汗湿重衣。 

  卸完妆。班主推门而入一脸欲言又止。我想,我大概猜到他会说什么。 

  我的预感从来都不会错。守备愿用千两黄金买我一夜,否则,便会封了班子。 

  我看着班主垂着头,十指紧绞,不由得笑:“你要我卖身救你的班子?” 

  也许我从未对他用过如此嘲讽的语气,他吃惊地抬头,却又把头埋进了双掌,含糊不清地哀求:“莲初,我不能眼睁睁看着班子倒了啊。” 

  又是这句话。我陡然间觉得无限悲哀。这个男人,可曾有过为自己而活的一天? 

  而我,又是为何而活? 

  一刹那,积了十多年的泪水簌簌滚落:“要救你的班子,你自己去啊!” 

  他瞪着我,面色铁青又变血红,忽然操起椅子狠狠抡在我腿上:“忘恩负义的小畜生!” 

  我一声惨叫,痛到抱膝打滚。 

  他丢下椅子,瑟瑟发抖:“你以为过去几年里风平浪静,连手指都没被人碰一下,是谁替你挡着?”他脸色雪一片白,神经质地笑道:“如果守备肯将就我,今晚我还是会照样代你留下来的。可刚才我已经求了他,他却笑我眼角都有了皱纹,嫌我老。” 

  他边笑边后退:“莲初,你莫怪我,我已尽力了。我护不了你一辈子啊。” 

  心头倏忽像开了个缺口,痛从中来。我明白了他的弦外之音。 

  吃上这口饭,就已注定我的命运。再挣扎,也不过是迟早的区别。 

  可笑我,心底深处,居然还当自己是太子贺兰楚。 

  莲初,只是个草台班的戏子。 

  我深深低下头,再无一滴眼泪。 

  翌日正午,守备府一顶小桥,将我和千两黄金送回了班子。 

  班主和阿成等得望眼欲穿,扶我进了房。阿成捏紧了拳头,一遍又一遍地叫我的名字。 

  我勉力笑笑:“够了, 我不是已经回来了么?” 

  阿成眼睛渐渐发红,用力摇着我:“我好恨自己,为什么保护不了你?” 

  我不想在他们面前落泪,却熬不过伤处被他大力捏住,凄叫呼痛。 

  除却脸,我全身上下,布满鞭痕。不多不少,正好一千条。 

  守备喜欢的,其实是我被鞭打时发出的惨叫。“大声喊啊!叫一声就换来一两黄金,可比你唱戏容易多了。” 

  抽完最后一鞭,他兴奋地喘着粗气,分开我双腿,就着血,用力穿透了我的下身。 

  那时的我,已喊哑了嗓子,所以没有力气再发出任何声音。 

  看清楚了我浑身的鞭伤,阿成狂怒的神情宛如要将人活活撕裂。咬牙死盯着那箱黄金,猛地怒吼着,抓起金锭向呆立一旁的班主砸去。 

  “捡啊!就这一箱金子,你连阿初的命都可以卖了!你为什么不捡?” 

  班主直挺挺站着,嘴角、鼻梁都被金锭砸出了血,他还是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我要杀了那个禽兽!” 

  阿成踢翻了剩余的黄金,疯子般冲了出去。 

  我躺在床上,根本喊不住他。只能看班主天青色的胸襟前染上一点点水迹。 

  他在哭。 

  我想说点什么,可所有都堵在胸口。喉咙里只发出嘶哑的低吟。从昨夜迄今,我滴水未进。 

  班主默默捡起一地金锭,整整齐齐地放回箱子,推到了我床脚边。忙完一切,他摸了摸我的头发,眼光温和得就像初次相逢那天。 

  “莲初,是我没用。” 

  怜惜地帮我掖好被子,他静静带上房门,走了。 

  良久,睡梦里,听见拉琴师傅冲进外面大院大喊:“不好啦!听说阿成杀了人,被官差拉走了……” 

  他竟真的去杀了守备?! 

  我连滚带爬地下了床,推开隔壁班主的门:“班主,你听到没有,阿成他……” 

  半空中,班主无声无息地悬挂着,地上,是翻倒的椅子。 

  冷冷的风从我背后吹进来,他滴溜溜地转过半边身,面对我。 

  灰白的脸颊上,还隐约淌着两行水印。 

  我痴痴仰望他面上凝固的无尽哀伤,跪倒在地。

  阿成被定了罪:刺杀朝廷命官,打入死牢。 

  我想象不出那样个腼腆的人,是如何一股气冲进守备府,将还在睡梦中的守备从床上拖下来,扎了几十刀,听说直到被赶来的护院擒住时,他全身都溅满了血,还在不停地怒骂。 

  我庆幸身边还有一箱黄金。 

  一边操办班主的丧事,我求拉琴师傅带上所有的黄金去衙门疏通,将阿成从轻发落。我本该亲自去,可惜满身的鞭伤让我说不上几句连贯的话就气喘昏厥。整个班子,就属拉琴师傅年最长,见过世面,识得些仕途。我把全部的希望都押在他身上。 

  他唯唯去了,回来拍着胸脯说,过不了十天半月,阿成就能出来。 

  我终于可以安心养伤了。当我能扶着拐杖出房走动时,听到两个小徒弟在边聊边哭,说阿成被判了秋后处决。 

  我猛地丢了拐杖,冲过去揪起一人胸口:“你说什么?阿成不是就快回来了吗?” 

  我那时的表情一定非常恐怖,小徒弟看着我,结结巴巴什么也讲不清楚。 

  一阵寒气慢慢爬上脊柱,我松了手:“琴师傅呢?” 

  “琴师傅好几天前就走了,还拉着好多师兄师姐一齐走的。”他们怯怯地回答,神色里带丝羡慕和彷徨:“我们都没学会两出戏,琴师傅不肯带我们走。” 

  我幽魂般走到院子中央,让阳光照着我冰冷僵硬的身躯。心里什么都明白了。 

  那箱黄金,琴师傅压根儿没有送去衙门。 

  第二天,我翻箱倒柜,搜出了所有能值点钱的东西,跑去衙门求衙役偷偷放我进去见阿成一面。 

  “刺杀守备大人的要犯,你也敢来探。”衙役横眉竖眼,一脚把我从台阶上踹了下去:“快滚,不然连你也抓起来,问个同党的罪名。” 

  他推搡着我往外走,一边向我使眼色。我一下懂了,是我的容貌叫他不忍把我牵扯进来。可我顾不上感激,抱着最后线希望苦苦哀求他带我进去。 

  他终是恼了,扇了我两个巴掌。 

  鼻血滴在肮脏的地面,我趴在衙门前就快晕去时,白茫茫的视野里,出现了一顶华丽官轿。 

  轿子里会是什么人,我已经无暇去思考,只是拼出最后残存的一点力气扑上去,不理轿夫在我背心的踢打和叱骂,抱住了刚踏出轿栏的穿着粉底皂面官靴的脚。 

  “冤枉,草民冤枉啊!” 

  那瞬间,我竟恍惚错觉自己还在台上演着那些含冤的女角,有种想哭又想笑的感觉。我努力仰头,对上官靴主人惊讶和疑惑的目光。 

  他的眼睛,很漂亮。是一种明澄的没有杂质的深褐色,这世上,原来还有这么干净的眼神。 

  我在彻底昏迷前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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