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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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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说的尺度,程蝶衣是不懂的,但他清楚花清远做事的风格,他若说可以,那就应该可以吧。

这么一忙一乱的,花清远竟然忘记和程蝶衣提起,今儿白天他半路做的那件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能说我做了一件傻事吗?这五天出去小旅游了,汗,我把两章放到存稿箱里了,我今儿回来发现了,竟然都没有更新,这是为什么呢,噢,原来是我没有定时,好吧,我是糊涂虫。两章合一起发上来。这次长教训了……

☆、最新更新

欢喜的心里是极喜欢花清远的;从第一眼在柳春堂见到花清远时;他的心就抑制不住地动了。

那人坐在那里;仿佛一澄明静的水;让他看了,就深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

那人的笑容,附了魔咒;瞬间,套住他的心,温暖直达心底。

谁知;那人却仅是想利用自己,哎,利用就利用吧,他这样的人,能有这样一份利用,也算是他的福气了。

至少,他逃离了下贱的柳春堂,一步登天,进了那只有戏文里才听过的将军府。过了一段荣华富贵的日子,却过眼云烟,好像做了一场大梦一样。

那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战场,他斗着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暗害着他,渐渐就对某种东西着了迷,也不管是谁故意的,还是怎么,上了瘾却是真的,抽着抽着,有些东西就毁了。

如今梦醒了,他什么都没有,两手空空,却落得一身的毛病,还有一身的债。

主人家不管他,把他扔出来。他也没有地方可去,仅有的钱财,半数耗到烟馆、半数扔到赌馆了。

住院的这一段时间,那人没来过他的病房,但他却知道那人是来过医院的,问过他的病情的,还特意叮嘱过那位潘副院长,给他用最好的药,且雇了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娘专门侍候他。

追债的那些人,也都被那人打发掉了,再也没有什么人来这里打扰他,这段日子,难得的清静。

听那位潘副院长说,那人说等他的病好后,送他去疗养所,无论如何,也要把烟瘾戒掉,说他还年轻,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

他的泪水就忍不住地掉下来,有一天早上,偷偷地跑出医院,去寻过那人的。

寻那人其实很容易的。无论那人住在哪里,那人总是要去大红门戏院的。

他早早地守在了后巷,等了好久,才看到那人的车,还有随着那人一起下来的另外一个人。

虽是早早想到的,他当初被利用,与车上下来的另一个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心里仍觉得百感交集,十分不舒服。

远远的,看不太清楚,随着那人一起的另外一个人的长相,但他心里知道,那是大红门戏院的名角,那人十分爱护着的。

前一段时间,还曾吵得满北平城风风雨雨,全是那人一力担下来了。

他亲眼看到他们在一起,互相的扶正了领子,那人目送着那个身影,进了大红门戏院里面,然后,他的泪水便忍不住地流了下来。

北风吹过,在他的脸上结成了薄薄的一层霜,他却一点知觉都没,游魂一般地走回医院,一头扎在病床上,当晚就发了高热。

那人仍是没来,只让潘副院长给他捎来话,“人之所以会有烦恼都是自找的,想开了,自得清静。”

这一层境界,他做不到。他不信谁能做得到。

1937年,没有三十,到了腊月二十九,就是大年夜了。

花清远早早地做了按排,亲手写了春联,贴到了门外,想着他们与前院虽是两家,平时不怎么来往到也没有什么,但今日必竟不同,过年,还是热闹得些好。

花清远叫小凳子前面支会一声,晚上这出年夜饭,他来张罗了,等菊仙关了店门,过中院来,他们一起过年就是了。

菊仙早就猜到,今晚,花清远会叫他们夫妻两个过去的,小凳子这边来支会,她那边连忙应成。

眼看着时过中午,叫着店铺伙记,提前上了闸板、打了烊。

年底的红包什么的,她昨天就给伙记们发过了、今儿过年,她想着去中院帮着花清远忙乎忙乎,早早的歇业、放了伙记们。

程蝶衣和段小楼忙完今年这最后一场戏,推了其他应酬,一起心急地往家奔。

今年不同往年,他们两个都是添人进口,有了属于自己的家,都想着早早回去,与最亲的人团聚,共度佳节。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进了门,等在那里的小凳子,连忙给他们两个请安,“两位爷,饭都备好了,就等着两位回来开席呢。”

小凳子一路欢快地前面走着,程蝶衣和段小楼互望了一眼,似乎有些懂了。

到了中院的堂间,见着菊仙正摆盘子摆碗,小笙坐在桌旁舔筷子时,两人全都明白了,——这是要两家合一家,一起过年啊。

菊仙抬头,见到他们师兄弟俩个一起回来,很是高兴,“你们回来了,快去净净手,准备吃饭了。”

段小楼应了一声,绕去了侧间。

程蝶衣没动,他心里有事,微微挑眉,问道:“清远呢?”

菊仙没注意程蝶衣什么表情,仍在注意手上正扒着的蒜瓣,快言道:“在后面小厨房,弄鱼呢,我说我弄,他说还是他来,今天压轴菜,红烧鲤鱼,讨的就是年年有余的好彩头,……”

程蝶衣未等菊仙的话说完呢,转身就要出去,小笙扔了手里拿着的筷子,跳下了椅子,“爹爹,我和你一起去,叔叔炸了好吃的丸子。”

小孩子嘴馋早就忍不住了。要不是菊仙一旁说着,等他爹爹和伯伯回来,才能吃,他早就一手把一个的,塞嘴里了。

“好,爹带你去,”程蝶衣蹲□子,伸双臂把小笙抱在怀里,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亲,这孩子他是越养越喜欢。

小家伙也独独粘他,与他亲近。

只有一点,他满意不起来,小家伙好像是天生的音痴,他教了好多遍的戏,多难缠的戏文,这孩子都能倒背如流,独独唱不好,怎么教都不在调上,气得他晕头几次后,彻底放弃教小家伙唱戏的想法了。

程蝶衣曾把这事,单拎出来和花清远仔细谈过,花清远也很无奈。

程蝶衣教小笙唱戏,他不反对。戏学好了,很陶冶情操。

这年头,戏子的社会地位不高,但多少年以后,可就不同了,这也是门光宗耀祖的艺术,技多不压身。

但是,有些人,天生就是吃不了这口饭的人。

小笙的娘明明也是戏子出身,谁叫小笙没遗传到小笙娘的艺术细胞以及好嗓子,却遗传了他三哥的五音不全。

程蝶衣带着小笙到了厨房时,花清远正扎着大围裙,撸着袖子,忙得热火朝天的。

苦瓜和萝卜两个,在旁边打着下手。

他们两个,今儿早晨的时候,把程宅里的下人们,悄悄地带过来了,大家伙聚在这里,一起过个欢快的团圆年。

“叔叔,”小笙从程蝶衣的怀里,跳了下来,迈着小短腿,跑进了厨房,“叔叔,我要吃丸子。”

“好,好,叔叔给你夹丸子,”围着灶台转的花清远,忙里偷闲地夹了一个刚炸好的丸子,用竹签串好,递给小笙,“小笙乖,吃的时候小心,别被竹签扎到。”

“嗯嗯,知道呢,”小孩子连连应声,头却不抬,只一味地啃着手里的丸子。

哄好了小笙,花清远冲着站在不远处的程蝶衣,笑着说:“这里烟大,仔细别呛到你的嗓子。”

自从他们两个在一起,花清远几乎不让程蝶衣沾这人间烟火,一味地要把程蝶衣往神仙的界境里养了。

程蝶衣一进门,就见到花清远忙来忙去,还记得护着他的嗓子,戏场里积郁出的闷气,也就散了大半。

他不是无理取闹的人,但今儿戏台下,坐在看台中间,磕着瓜子的那个看戏之人,给他带来的感觉,实在是让他太不舒服了,唱戏的时候,都分了些心,差一点儿荒腔走板了。

别人看的是全场的大戏,那人却只单单盯着他看。

那是个少年,粉面桃腮的,尖尖的下颌,一双极水灵的眼睛,嘴角勾抹出的笑,带着几分别有意味的笑,紧紧地盯着戏台上面的他,盯得他心里直直发毛。

第一次,第一次在戏台下面,看到菊仙的时候,就是这般的感觉,那是他挥之不去的阴影。

“今儿个,有个人,去……去听我唱戏,”程蝶衣不知道这事该如何,与花清远提起。若是不提,他的心又怪堵的。

花清远打着鸡蛋,蛋清与蛋黄快速地搅溶在一起。他的目光却没有在打着蛋的碗里,而清朗地看向程蝶衣,仿佛在鼓励着程蝶衣说下去似的,无知无觉、不慌不忙,一点躲闪都无。

花清远越是这么看着他,程蝶衣反倒是越说不下去了,最后,他叹了一口气,摆摆手说:“没什么,鱼快好了,我端前面去吧。”

程蝶衣不说,花清远自然不会自找麻烦地多问,他连忙摇头,“不用,不用,汤热,怕汤到你的手,一会儿叫苦瓜来端就是了,他皮肉厚。”

一旁侍候着的苦瓜,听到自家爷吩咐,连忙应着,“是啊是啊,程爷,这等粗活,哪能用你,快,快去前面歇着吧,一会儿,六爷该心疼了。”

苦瓜和萝卜,都是最早跟在程蝶衣和花清远身边的人,呆得久了,也就敢开些不痛不痒的玩笑了。

若是以往,听到这样的玩笑,程蝶衣多少会表示一句的,至少脸颊会红那么一下,可今日,他心不在焉,听了竟也像是没有听到一般。

程蝶衣这些细微的不同,花清远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不说不代表着心里不懂。

程蝶衣出去后,他微微拧起眉来。

是什么让程蝶衣如此忧心,他只要把三癞子叫来一问,就能知道,但今天是过大年,既然程蝶衣自己消化了,他不想招这个不痛快。

花清远指挥着苦瓜,把那条他刚做好的三斤多的红毛大鲤鱼,用白瓷描红花的大鱼盘,端了上去。

这鱼才上桌,就招来了不速之客,——花清迈带着他家小雪上门了。

这本来坐不满的一桌,多了这两位,正正好好,没有空位了。

“这大过年的,四哥怎么也出来了呢?”

他这个被赶出家门的浪荡子,不回花家还有情可缘,但花清迈不回去,就有些说不清楚道理了,毕竟,现在花家的当家女主人,可是花清迈的亲娘秦若然啊。

小年那天,花清远接到了花婷爱发来的电报,说他母亲柳云芳,已经平安到达山西太原府了。

特意发个电报来报平安。花婷爱还说他们全家年后,就从南京迁往北平了,叮嘱花清远一个人在北平小心,得空时,照顾照顾在天津的他二姐花婉爱。若是有事,去重庆找他们。

如今这么一算,还在花府的,就只有秦若然的两个儿子以及花府主人花盛璋了。

花清迈这若不回去,那往年繁盛的花家岂不更显冷清了?

最让花清远想不到的,这大过年的,花清迈竟还有本事,把人家掌柜家的独生女拐带出来,这是……这是女方家松口了?

无论是花清远还是程蝶衣,他们都见过花清迈心中的女神小雪。

程蝶衣是在大红门剧院里,自从他应下了花清迈可以随时来听戏后,花清迈就不客气起来,时常带着他家小雪过来听戏,偶尔还去后台,找他喝杯茶。

花清远则是因为花清迈上次托付他的事,去过小雪家的饭馆。

不得不说,花清迈这人虽读书做事不太靠谱,但找得这姑娘却是极靠谱的。

小雪除了出身,不如花家这般高门大户。论模样论性情,都是极好极好的了,连程蝶衣这种鲜少与女性接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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