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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明知故问,”周满华笑的得意,指点着花清远,“你不进去,我不就得出来吗?”
周满华这话说得花清远天大的面子似的,花清远心里清楚得很,这些个奸商,永远是嘴上甜如蜜,背后一刀子。
周满华和花清远寒暄了几句后,把目光转到程蝶衣的身上。这时,程蝶衣也随着花清远站了起来,看着他们两个,默然无语。
周满华这人,他以前唱戏的时候,见过。都是看客,周满华与袁四爷却是不同的。
袁四爷每次看戏,都是真心品戏。知道他和花清远的关系后,发乎情、止于礼,偶尔叫他过去,谈谈戏、对对戏,十分的规矩。
周满华有一点与花清远是相似的,他们两个对于京戏,都只是皮毛,不纠于内里,而周满华对戏子的态度,就和看戏台上的柱子一样,没有一丝半分的兴趣和感情。
所以,程蝶衣对于周满华,也只是知道,并没真正说过几句话。
“蝶衣,这是周兄,不是外人,是我极好的朋友了,”花清远拉着程蝶衣,热情地给周满华介绍着,“周兄这次和四爷合伙,定会大吉大利的。”
周满华瞄到花清远和程蝶衣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嘴角抽抽一下,嘴上却是什么也不说的。
花清远做为一个他可交的朋友,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说到底,与他没有半分关系,他何苦讨那个不自在,说些不中听、讨人嫌的话呢。
自打京城里传出了花清远和程蝶衣的风言风语后,他一直都无动于衷。直到花清远与他联系了这桩生意,他才有了反应。
他的反应很简单,他自怀里拿出一个沉香木、外裹红绸的盒子,递给了程蝶衣。
“这段时日里外都乱,周某好久没去听程老板的戏了,说来还十分想念,等出了正月,定是要多去捧场的,这点小礼物,是周某的一点心意,祝程老板好事…成…双。”
说到后面几个字时,语气尤其的加重,眼神更加幽深,看得程蝶衣心头一颤,不知是接好还是不接得好,偏头去看花清远,花清远正冲他点头,“和周兄不用见外,他给的东西,就当自家兄长给的就是了,我们收着就是了。”
有了花清远的话,程蝶衣接下了周满华递来的物件,在周满华的目光注视下,轻轻地打开。
沉香木盒里是金丝绒铺底,上好的象牙白玉做的托,一对金表赫然摆在其中,闪闪发光,却不刺眼,极柔和了。
花清远瞟了一眼,不说那表的制地,和镶在表内的钻石,只说这表的牌子,地道的瑞士产,极有价值了。
周满华出手如此大手笔,定是这桩生意中,捞了大便宜,才以如此重物拉拢自己,也是为了以后相互有个照应,这些,花清远自是懂的。
最最让花清远佩服的是,周满华这礼送的,不但对象选的好,深知他的心思,送他不如送程蝶衣,且连礼物都别出心裁,——他还真没看过,谁家出的情侣表里,有一对男表的。
三个人落座后,周满华大概谈了谈他与袁四爷的生意,还问花清远要不要入股?
这两个人都是财大气粗的主儿,转而问自己入股,这不是在开玩笑吗?试探也不用如此明显啊,——谁愿意把自己手里的金子分给别人!
花清远当然清楚‘君子不夺人之美’的典故,笑着摇头,说他无意插手生意,手里的钱,也够混吃等死过一辈子了,没有那份野心,只想神仙眷侣,逍遥过日子。
周满华端着手里的茶杯,瞟了一眼程蝶衣后,转而再看花清远,笑得混杂不清,“确当得神仙两字了。”
周满华话里的深层意思,花清远懒得理,只要周满华在他们两个面前,表现正常,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直到天色渐黑,袁四爷的府里,花清远和程蝶衣也没有去,谁叫那里一直车来车往、进进出出的。至于私宴什么的,彻底成了浮云。
花清远托周满华帮他给袁四爷带个话,袁四爷的府上,庙太大了,神仙太多,还是他改日在自家设宴款待,叫周满华一同过去。
周满华自是明白花清远的意思,拍拍花清远的肩膀说:“官司打赢,指日可待,不叫他倾家荡产,我这笔买卖岂不是白做了。”
这才是花清远想要的结果,他抱拳当胸,“那就麻烦两位兄长了。”
两个人会意一笑,便不在多话了。
二月二龙抬头那天,平静了一个正月的日子,被匆匆而至的四少爷花清迈,闹得不平静起来。
“四哥,我前日不是和你说了吗?你那两位同学真是急不得的,上面有令,如今情势紧迫多变,没有人能做得主放他们。”
花清远皱眉,他和程蝶衣这美好的小日子,为什么总是被花清迈打扰呢。他当初就不该心软,对花清迈破例慈悲了。结果,狗皮膏药粘身上了,这是死活都甩不掉了。
“老六,你误会了,我这次来真不是为了他们两个,”花清迈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拿起茶壶就喝。
花清远这才注意到花清迈的嘴唇是干裂着的,好像是撒哈拉沙漠,蒸蒸火热的日头下,都要冒出白烟来了。
一壶茶水喝完,花清迈还没有喝饱,叫着下人给他再来一壶,接着喝,直灌完了三壶,才在程蝶衣目瞪口呆的目光下,打了一个饱隔,放下水壶。
等他再想拿起第四壶时,程蝶衣连忙摁在水壶头处,“四哥,可不能这么喝,会撑破肚子的。”
又不是海龟王八大鲤鱼,没见过这么和水犯别扭的人呢。平日里,自己喊嗓子,累得渴了,也只是一壶就够了,哪敢一气喝这么多下去。
“还是蝶衣贴心,你看我弟弟,还是我亲的呢,就瞪着两只眼睛看我,想看我喝死似的。”
花清迈这么说,花清远也不生气,双手垂在翘起的腿上,说:“四哥这话说得有些对路,其实我就想看看四哥你这么个喝法,能不能把自己淹死?”
花清迈气得又是一串的水饱嗝打出来,喝死撑死淹死俨然都不准确,他快要被气死了。
花清远见着花清迈又是要吐出一大串没有用的话,自己先开了口,“四哥,这么慌忙来我这里,如果不是为了你的两个同学,还能为了什么呢?观四哥刚才的模样,好像是口干舌燥,不久之前,必刚刚与人,大吵过一架吧。”
花清迈被花清远说得愣住,几乎忘记之前,想要好好教训花清远,目无兄长一事了。
他咋舌道:“老六,你不去八大胡同摆摊算命,你都对不起你自己。”
不管花清迈如何的口不择言,花清远都不生气。
摆摊算命?嗯,这个提议不错,自己确实有做神棍的潜质,万一哪天这北平城混不下去了,带着蝶衣混偏门去。
至少没有人知道这抗战需要八年、内战还要打三年,1949年中国和平了,他却再也不能在这里混下去了,将去哪里呢?他还没有打算好。
反倒是程蝶衣有些不愿意了。算命骗人那事,怎么能贴到花清远身上,他家花清远那是聪明,有诸葛孔明之智,举一反三,见三推六。
程蝶衣沉了沉脸,极护着花清远说:“四哥这话说得有意思,清远去做摆摊算命,就是对得起他自己了?”他还舍不得呢。
花清迈哪里料到,之前还摁他水壶,关心他别喝撑的人,转眼就给他摆脸色,翻脸就不认他这四哥。
他终于意识到,他这是陷入到人家的包围阵营里,不由得有点怀念起他家小雪了。
要是他家小雪在,他绝对不会孤立无援的。
想到他家小雪,花清迈才想起他此来的目的,他挠挠头,“先不说什么算命不算命的了,先说我的事,我和我娘吵起来了,她说我要敢娶小雪,她就把我逐出家门,这正合我的心意,我本来也不想回那个家的,我打定主意离家出走了,连我的东西我都带出来了,我要住去小雪家,从明儿开始,我正式当酒楼大伙计了,你们恭喜我吧。”
放弃少爷这门不错的职业,转行做大伙计,嗯,很有挑战性。花清远立即向花清迈挑起拇指,“四哥,远见啊。”
花清迈见花清远一副高高挂起的态度,立时像颗鞭炮一样,被点燃了,“花老六,那时,我们在花家祠堂,当着花家的列祖列宗,可是结过盟的,你说过你会帮我堂堂正正地娶到小雪的,就算我真要做大伙计,我也是要把小雪,光明正大抬进花家的大门,入了宗祠入了祖谱,才去做伙计的,我要给小雪挣个脸面,不能让她一辈子跟着我不清不楚的。”
花清迈这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像一把匕首扎到了花清远的心上。
花清远看了一眼坐在他旁边的程蝶衣,程蝶衣并没觉出这话有什么不对的,花清远看他,他自然地迎着那目光,笑了笑,俊秀的脸上,柔和的光芒,花清远一把抱住了他,当着花清迈的面,就那样吻了下去。
这一吻,吻得程蝶衣都有些措手不及,他还未及反应,花清远已经热情如火,那瞬间高昂起的火焰,熔化了他所有的意志和思想,甚至忘记了还有一个人站在他们的身边。
同样被熔化的还有花清迈的双眼,他觉得这一瞬间,他不瞎了,他都对不起眼前这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我多写点,汗!
☆、
接吻是个技术活;你需要结结实实地磕几次牙;才知道舌头摆在哪里;如何突破牙关;如何攻城掠地,如何进入那温暖的地方;攫掘更多属于彼此的温暖。
无论是接吻还是床上,程蝶衣都不是花清远的对手。
他如一个初入迷宫的孩子;在花清远的身后,扯着花清远的衣服,由花清远指引;一点一点的熟悉、一点一点的习惯、一点一点的进入状态,并一点一点的可以享受。
有时候,程蝶衣也会想,花清远如此娴熟,会不会之前做过很多次,有很多个过去。
想到死胡筒时,他也会抑制不住地醋意大发,掐着花清远的脖子,追问着花清远,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懂?
男女的事,懂也就罢了,连男人和男人的事都懂,懂得还那么透彻,好像拜过师学过艺,把一切做过一万遍,竟还懂得用润肤膏,一遍一遍地帮着他做好前戏,还有一次又一次的开拓。
该死的,害得他以为第一次做,得多疼,以后也未免会疼。经花清远那双手弄过,配着那温柔的声音,还有初升阳光暖和的笑容,就不觉得如何的疼了,他完全地放松下去了。
这会是从未有过,这是在骗鬼吗?让他的稚嫩衬托着花清远的成熟,一切怎么显得那般违和呢?明明都是第一次。
——骗子骗子大骗子!
每当程蝶衣瞪着微微挑起的凤目盯着他,慢慢地炸毛时,花清远就会信誓旦旦地安抚着他,“这一世,你绝对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这一辈子都守着你,永远没有第二个。”至于前世积累出的经验,那都是前一世的事了,谁还记得。
程蝶衣所有的怀疑,就都消了。
他得承认,他自己很好哄,花清远几句话,就是春风抚面,他多少倒刺,都顺了。
哎,难道他就不能刚强一把吗?像外院那个菊仙,上次抓段小楼个满脸花,段小楼还没有弄明白到底是什么惹疯了菊仙。但刚强的理由是什么呢?抓抓头,好像也没有。
好吧,花清远说第一次就第一次吧,反正自己是信了。
门外,两盏大红的气死风灯,高高挂在房檐上。
虽然家里接了电,但花清远还是每晚都叫人挂红灯笼,说是看着喜庆,像是夜夜做新郎一样。
他是新郎,自己是什么,新娘吗?程蝶衣鄙视花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