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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猫--小人物传(加长版)-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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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将实现她毕生最大的愿望,这是我当初对她的承诺。唯一一个也是最初的那个。
  我走了过去,对她说“我认识你,可能你不认识我,但我走过来就是想告诉你一声,你看上去很美。很多人都说你年轻时很美,我却觉得现在的你才是最美的。我爱你现在凋零枯萎的容颜胜过昔日的红颜。”
  她笑了,我也笑了。
  我实现了她最大的愿望。
  
  (看开些吧,这就是结局,这二个人注定不能在一起。有些事,一旦放手就再也不可能像从前那样了。)
  
  这个结局是我以前写的,从37章开始是后写的,定力不好的此章结束请勿下翻,谢谢。


开篇前言
我回来了。
  昨晚英格兰踢的太他妈差了,我都快睡着了。可惜我到最后还是睡着了,错过了最爱的阿根廷队的赛事。
  好了,言归正传,我来写小人物的后篇了。
  在看之前,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您是一位爱情完美主义者,如果您是一位爱情独断主义者,请绕道返回上章,谢谢。
  我不否认匆匆结束是因为没灵感。好了,现在灵感来了,我又开始写了。就像我说的那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没什么走不过的,没什么跨不过的。伤心时,难过时,喝杯酒,抽根烟,看场球赛,做场爱,可以了,就这样了。
  一定要男人吗?
  不!
  小黄瓜也可以。
  哈!
  谁知道。


NO1
庄子非
  课堂上,英语老师用他那标准了不能再标准的英式发音朗读着手中的课文。
  底下,已有不少同学纷纷模仿起这位老师的发音嘴里莫念着课文。当然,这些学生中不包括我和钟嘉宝。
  为什么这么说?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在观察钟嘉宝。她是我们班级里最令人头痛的人物之一,如果不是她的后台强硬她早就被扫地出这个班了。
  钟嘉宝,对她的评价,大多数老师都会说,上课不认真听讲废话特别多,小动作多,思想极爱开小差,从不按时交作业。
  她留过一级。
  令人吃惊的是,她并不是因为成绩不好而留级。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大考那天她睡过了头错过了考试。
  听说,她的父母都是教师,对她管教不是一般程度上的严厉。
  真搞不懂,这样的父母是如何教育出美猴王似的孩子。
  就像在英语课上,她公然看起了小说。还不是偷偷摸摸的放在下面看,而是大大方方的拿在桌上看。一边看,嘴里一边还念念有词,乍一看,真以为她在跟着老师一起读书。
  我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更是钟嘉宝同学一帮一的对子。下课后,我走到了钟嘉宝课桌边上。她倒像个没事人一样,手里拿着闲书眼睛都没舍得离开过一下。
  “钟嘉宝!”我拿起她的笔袋拍了一下桌子。
  “哦”
  这就是她招呼的方式。永远不会对着你的眼睛,或是看着你的脸。她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做,看上去认真,可这些事,这些个认真劲,全是在浪费精神,浪费青春。
  “钟嘉宝!”我声音又提高了一点。
  “哦”还是老样子,一点进步也没有。
  我抽走了她手上的书,把书皮撕开露出这本书的真实面貌。
  封面上印了三个字,十八春。
  我不知道什么是十八春,没看过也不感兴趣。
  “你也喜欢这本书?”
  钟嘉宝趴在桌子上问我,嘴上带着调皮的笑容,眼角微微向上扬。
  “不喜欢。”我直接告诉了她此行的目的,希望她上课认真听讲,不要再做些与学习无关的事,不然,我会向班主任告发她的行为并把她的十八春一并上缴。
  听到我要打小报告她来精神了,一下子窜了起来坐在课桌上,二条腿在空中荡来荡去乱踢一番。
  “哎呀,少娘娘腔了,这种事有什么好说的。来,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她抢过了我手中的“十八春”翻弄了起来。
  “喏,你看,精彩吧。你把书上缴了,以后上哪儿找这么刺激的去?”
  十八春,顾名思义,是一本十八禁的小说,其中穿插了不少图片。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张爱玲的小说中也有一本名为十八春的书。
  “你看,你看,厉害吧。哦哟!”她不止看,嘴里还发出怪声,就怕我们引不起别人的注意力。怎么瞅怎么觉着她像是在故意整我。
  脸一红,没好意思往下看。这场较量,算她赢!
  接下来,为了她的学习成绩着想,班主任将我们俩座位换在了一起。她成了我同桌。
  本以为换了我在她身边她怎么着也会老实一点,可她还是老样子,该干嘛的就干嘛。不过有一点非常令人佩服,她再调皮,再捣蛋,再不按时完成作业,考试总是在中上水平以上。有时在班级十几名内,有时在二十名后,起落的非常大。
  慢慢的,和她混熟了,和她话多了,我开始问她一些问题。一些,早就好奇的不得了的问题。
  “你留级就不觉得丢脸?”放着是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有什么丢脸的,我又不靠脸吃饭。”她的眼皮搭拉了下来非常没有精神,猜的没错的话,钟嘉宝昨晚一定又熬夜打“SS”了。
  “你就不为自己将来想想?”留级,始终是一个污点,被人瞧不起。
  “将来?哈,留了一级就没将来?有空。”她说话的腔调一直非常怪,学不来,也没人学的会。“娘娘腔,星期五下午去你家打“PS”。”
  “没空。”和她不是一条道上的,话不投机半句多。
  “死相,以后看你怎么讨老婆找女人!”她的嘴像个发报机不停的在一旁边“嘀嘀嘀”的说个不停,非常烦人。
  而我这个人,最恨的就是被人叫娘娘腔。当然,我不知道这是钟嘉宝一惯的激将法。
  “打就打,怕你不成。”我说。
  “哦,星期五下午就去你家打PS。”
  “好的。”
  “哎,多买点D版片呀。”她进一步的提出要求
  “干嘛?”
  “爱国啊,你上课不听啊,这日本人害得咱国家多惨,南京大屠杀,死了多少中国人?你多买点D版片,气死日本人,也算是爱国行为。”
  不得不说,她找借口的本领是一流的。就这么桩简单的事也能被她扣上一顶大帽子,可见此人长大后必定也是属于妖孽级人物。
  星期五下午早放学,上完二级课后大家各自回家。
  钟嘉宝坐在我自行车后,手上拿了面镜子不停的照,还边嚷着让我骑快点儿。
  我的父母上班忙,总是很晚回家,一般家务全得自己来弄来整。钟嘉宝就是知道这点后才有持无恐的霸占我的家,以达到长期占有我PS游戏机的目的。
  到家后,钟嘉宝像在自家那样插上PS,打开电视机,戴上耳机趴我床上打起了游戏。
  我坐在小沙发上跷起脚看书。
  从图书馆借来本历史小说,看了一半还没看完。
  有点走神。我的眼睛一直瞄着趴在床上的她。她的腿向上竖起交叉着,手指用力的按着手柄,眼睛聚精会神的盯着大屏幕,牙齿咬着下嘴唇。
  “钟嘉宝?”
  没反应。
  “钟嘉宝?”
  还是没反应,我索性走了过去,拿下她的耳机,“别打了,对眼睛不好。”
  “走开,走开,真烦人,马上要过关了。”
  算了,讨了个没趣,别人也不领的,以后让自己吃吃做近视眼的苦头。
  继续看书,津津有味。
  半个小时后,钟嘉宝大叫了起来,跳下我的床朝我扑来。
  “过关啦!!过关啦!!!”她抱着我又叫又跳,她的热情,她的兴奋,她的一切感染了我。不自觉,我回抱住她陪她一起跳一起叫。
  “你看什么书?”笑闹过后,她放开了手,从沙发上捡起来历史小说。
  顿时,手中空空,我看了看我的手。
  “你怎么看这么死气的书?一点都不好看,真没趣。来,让你看看好看的。”她将手中的书随手一扔,用脚从床底勾出了自己的书包翻出一本厚厚的书扔我脸上。
  “你怎么又看这个?”她也真是的,改都改不了。
  “干嘛呀,别说你没看过,我不信。看就看了,又不犯法啥的,我就承认自己看过。”
  “你皮厚!”我说。
  “嘿嘿!”只见她眼珠子转了二圈,眉毛高高挑起说“这么别别扭扭的比我还像个女的,以后你就做我妹妹吧。听到没?”
  “放屁!”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哎呀!!你骂人!女孩怎么可以骂人,太没素质,太没教养了。来,哥,今天好好教教你做人的道理。”
  教我做人的道理?
  是借机打架吧。
  她骑在我身上,将我一顿好打。笑闹着,叫嚣着。她的脸很红,剧烈的运动使她呛到了自己,不停的咳嗽。
  拍拍她的背,帮她顺顺气。
  她笑的像个小疯子,脸上像长了朵桃花。
  我想起了十八春里的图片。看着她的脸,妖艳无比,笑靥如花。
  吻住了她。
  她受到了惊吓,没有动,人一抽一抽的,和我一样。
  我的手不规矩起来,解开她的扣子,乱摸一通。
  “不要!”
  钟嘉宝大叫了起来。现在的她,看起来像只兔子。一只受到惊吓的兔子,眼睛里的雾气非常湿。
  那一次,我们没有做爱。我只是吻了她。这是我的初吻,也是她的。
  那次之后,我们开始有意无意的粘在一起。课堂上,我架起眼镜,眼神跟着讲台上的老师转动。课桌下,我的右手拉住了她的左手。
  体育课上,考100与50米短跑。我和钟嘉宝抢先拿牌,第一个开跑。
  赛后,我将她拖进厕所,疯狂的接吻。
  暧昧不明的关系维持了半年,之后,我夺走了她的初夜。
  记忆里,她的脸因疼痛而扭曲着,倔强的咬着嘴唇直至,流出鲜血。
  没有任何经验的我不知道怎么安抚她,只凭着冲动与直觉。
  有人说,女人的身体是毒品能让人上瘾。这话不假,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和她坐在一起上课,接送她回家,亲她,吻她,抚摸她的身体。
  最后,我们还是分离了。
  她哭着来求我,求我帮她偷回志愿表。
  她的眼泪刺痛我的心,虽然那眼泪看起来像珍珠。
  带着她,摸进班主任的办公室,抽起了她那份志愿表。我剪了张和志愿表一样质地的小纸片,模仿她父亲的笔迹,在“师范”字样前改了二个字,“幼儿”。
  高考过后,我们各奔东西。
  发榜,她被家人关在家里不得外出。
  每天,我像长发公主中的王子那般,站在她的窗台下,朝着那一小片玻璃扔石子,幻想着她放下长长的发让我攀爬上去。
  同在一个城市中,却不得见面。
  四年过后,我出国留学。
  临走前夜,再一次站在她的窗台下。
  可惜,人去楼空,不知芳踪。
  
  苏菲
  第一次见到李春是在母亲工作的机关办公室里。他是母亲同事的儿子。个子很高,人很瘦,话不多。
  第二次见到李春是在马路上。红灯时,他停车走了下来,抱起一个很小的孩子过到马路对面。我的车就在他的旁边。
  第三次见到李春是在他母亲的生日宴会上,他手拿香槟,温文尔雅,举止得体,除了他微皱的眉头。
  握手时,我并住了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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