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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摆满了卖菜的摊子,到处是讨价还价的声音,已开始有商队出现在街头,这便是经济开始复苏的兆头。
杨元庆几人在主街上走了不到百步,便看见一座酒肆,杏黄色的酒幡上写着一个黑色‘酒’字。
“就在这家吃午饭吧!”杨元庆喜欢这家酒肆的名字,酒肆名牌挂在大门上方,写着‘雅斋’两个苍劲的大字,字迹颇有功力。
杨元庆并没有穿军服,他穿一件丝麻混纺的青色布袍,头戴乌笼纱帽,腰佩长剑,手执一把纨扇。
纨扇又叫轻罗小扇,此时折扇还没有出现,宫中和文人墨客们都喜欢拿一柄纨扇,男女皆宜,直到宋朝折扇出现后,纨扇才正式成为女人专用,在隋唐,大男人手舞一把轻罗小扇,也是很正常之事。
他们走到门口,伙计便迎了上来,“几位爷,欢迎光临!”
伙计眼睛很毒,他一眼看出他们五人的关系,中间这位身材最高的文士才是主人,旁边这位黑锅脸和有点腼腆的男人是手下,后面两位是保镖随从之类。
杨元庆点了点头,“我们上二楼!”
第三十章 酒楼遇故
伙计领五人上了二楼,酒肆里生意一般,正是正午时分,也只坐了一半人。
他们来到一处靠窗的桌前坐下,杨元庆笑问道:“这座酒肆市口不错,生意怎么不太好?”
伙计叹了口气,“现在已经不错了,去年更少,惨淡经营了好几年,大家连饭都吃不饱,谁还想上酒肆,战争结束了,生意才慢慢好起来,不瞒这位公子,小店一共只有两个伙计,多了就负担不起,就算这样,本酒肆还是城内生意最好的一家。”
“嗯!”杨元庆点点头笑道:“有什么拿手的菜,尽管上来!”
伙计迟疑一下,虽然有些话说出来,可能会把这五位宝贵的客人吓跑,但东主的规定他又不得不说。
“很抱歉,小店只收……新隋钱。”
新隋钱就是河东通行的新钱,含铜量很高,以前的旧钱已经逐渐不能流通,必须去官府开的邸店兑换,虽然朝廷给了河北各郡半年的过渡期,但商家们都不太愿意收旧钱了。
不等杨元庆开口,程咬金‘啪!’一声,重重将一锭五两重的银子拍在桌上,恶声恶气道:“没钱,只有银子!”
银子虽然不是流通货币,但在隋末战乱时期,它和黄金一样,是最值钱的硬通货,伙计的眼睛里顿时闪烁出亮色,这几位爷居然有银子,财主上门了。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伙计的声音变得亢奋起来,“本店拿手好菜有几十种之多,山珍水味,鸡鸭鱼肉,样样齐全,不知几位贵客喜欢什么口味?”
“随便,上十几样最好的。”
杨元庆随口吩咐一声,程咬金连忙接口道:“有没有粮食酒?”
自河北开战以来,他喝的酒全是果酒,着实喝腻了,他想喝点粮食酒,他刚说完,裴青松却在下面轻轻踢了他一下,程咬金猛地想起,杨元庆早下过令,大隋境内严禁用粮食酿酒,违令者斩,程咬金一下子醒悟过来,自己这不是害人吗?
他连忙改口,“没有粮食酒,果酒也行!”
伙计有些为难道:“朝廷有禁令,严禁用粮食酿酒,抓到就杀头,现在没有人敢用粮食酿酒,小店只有果酒,不过地窖里还有几瓶从前留下的米酒,价钱很贵,要一两银子一瓶。”
程咬金胆怯地看了一眼杨元庆,杨元庆微微点头,他立刻像猴子般地叫喊起来,“老子有的是银子,快去拿,拿三瓶酒来!”
店伙计喜不自胜,飞奔而去,杨元庆这才用扇子对程咬金点一点笑道:“你小子今天居然肯破财请客,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先讲好,你别以为请吃一顿饭,就能拍我的马屁。”
饶是杨元庆了解程咬金,但他还是猜不到程咬金此时的心思,拍长官的马屁固然是有那么一点儿,但并不是他请客的真正原因。
真正原因是为了给娘子一个交代,万一娘子知道自己得了罗士信五百两银子,追问起来,他就可以说,银子都用来请总管吃饭了,那样娘子非但不会骂他,还会赞他懂得人情世故。
所以程咬金今天才破天荒掏钱请客,他欠欠身,无比诚恳地说:“从仁寿四年认识总管,总管一直对我关照有加,这次抓住渊太祚得了赏银,我理当请总管吃饭,以报答总管昔日的恩情。”
杨元庆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自己以前对他那般照顾,给他钱都不知有多少,他花了五两银子请自己吃一顿饭,这就算报答了吗?
不过他也知道,想让程咬金掏钱请客,简直比杀他还要命,这恐怕是他平生第一次,已经很不错了。
杨元庆笑着点点头,“好!那我就领你的人情。”
这时,两个伙计端了酒菜上来,程咬金连忙抢着给杨元庆斟酒,他在外闯荡多年,这种人情世故要比裴青松这种书呆子不知强过多少倍。
虽然杨元庆笑着说不准他拍马屁,但程咬金却知道,没有谁不喜欢被别人奉承,尤其这种私下场合,是和总管搞好个人的天赐良机,他怎么能不抓住,他心中对裴青松的清高充满了鄙夷,这个书呆子!
这时,一个尖利的女人声音从三楼传来,语气里充满了愤怒,“要老娘说多少遍,你们两个懒鬼,三楼这几座的客人都走了快半个时辰,怎么还不来收拾?”
两个伙计无奈答应道:“来了,来了,哎呀!东主别生气,我们也在忙呢!”
两名伙计只得分一人上去收拾,杨元庆却微微一怔,这女人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
程咬金和裴青松的酒杯也同时放慢了,他们也觉得这女人声音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
这时,楼梯声响,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妇人从楼下下来,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细布长裙,袖子挽起,双手叉在腰上,身体有点发胖,腰粗得跟水桶一般,长着一对粗眉毛,嘴唇稍薄,颧骨高高耸起,给人一种尖利刻薄的形象,杨元庆看见了她,一下子愣住了。
妇人从三楼下来,一名伙计连忙向她施礼,“东主!”
妇人重重哼了一声,“还不快去收拾!”
她目光一转,正好看见了杨元庆,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旁边程咬金见她这副摸样,咧了咧嘴,痛苦地低下了头,他无比美好的青春回忆啊!裴青松却失口喊出:“幽姐!”
这个酒肆的女东主正是杨元庆近十年未见的裴幽,裴矩的长孙女,忽然在酒肆相见,让杨元庆惊讶万分,不仅是为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相见而惊讶,更多是为她的变化而惊讶,裴家的长孙女,竟然变成了一个泼辣的女商人,而且她容貌的变化。
当年还不觉得她难看,可现在……杨元庆心中长叹一声,岁月是把杀猪刀,这话果然不错。
裴幽毕竟当了多年的酒肆东主,已经见多识广,她立刻反应过来,杨元庆是在微服私访,另一人是她族弟裴青松,她当然认识,还有一个低着头的黑脸汉子,他又是谁?
裴幽慢慢走上前,向杨元庆施一礼,笑道:“你这个贵人,怎么会到清河县来?”
杨元庆也笑问道:“堂堂裴家长孙女,怎么当垆卖酒?文君既有,相如又何在?”
裴幽哼了一声,“简直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以为这里是丰州?这里可是清河郡,高鸡泊离这里只有五十里,是天下乱匪最烈之地,冯孝慈被杀时,你知道死了多少人吗?被杀死、饿死,战乱时候,能活下来就是万幸了,你以为天下女人都能像你家娘子那样养得身娇肉贵,我靠自己双手挣钱养活一家人,你敢嘲笑我吗?”
杨元庆心中歉然,连忙让出一个位子,“大姐请坐!”
裴幽当初一直有点嫉妒敏秋嫁给杨元庆,但经过多年的生活蹉跎,她对杨元庆的好感和对敏秋的嫉妒早已无影无踪。
她听杨元庆叫她大姐,倍感有面子,这可是楚王啊!实际上就是大隋的皇帝,她给自己倒了杯酒,便问杨元庆,“敏秋怎么样?”
“她还好吧!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杨元庆尽量说得轻描淡写,不想刺激裴幽,他话题一转,反问她:“你怎么在这里做掌柜?”
裴幽瞪了裴青松一眼,“你没说吗?”
裴青松张口结舌道:“我也不知道幽姐在这里。”
“哎!”
裴幽叹了口气,“看样子,我的出嫁是没有人关心了。”
裴幽将酒一饮而尽,有些伤感道:“我在大业七年嫁给了清河崔氏子弟,从老家闻喜出嫁,估计敏秋也不知道,我丈夫很好,学识渊博,善良体贴,第二年我生了一个女儿,第三年生了个儿子,刚出嫁时,我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之人,可惜我丈夫是书生,到了天下大乱,才知道什么叫百无一用是书生。”
杨元庆给她倒了一杯酒,“他现在还在吗?”
裴幽瞪了他一眼,“你什么意思,他当然还在,唉!那个死人,怕丢脸不肯出来经营酒肆,只好老娘来抛头露面,整天累死累活,就为了挣点小钱养家糊口。”
“可是……你嫁给清河崔氏啊!”杨元庆忍不住感慨道。
“清河崔氏有屁用!”
裴幽恨恨骂道:“谁让这个家族离高鸡泊这么近,张金称的刀可不认什么名门世家,照杀不误,刚开始一两年,崔家到处施舍粮食,沽名钓誉,到最后家族自己也没米下锅了,但又死要面子,不肯求援,从前年开始分家产,各房子弟自谋生路,我丈夫是嫡子,分得了这座酒肆,他除了肚子里有点墨水外,什么都不会,更不屑经商,只好我来出面支撑了,唉!苦撑两年,要不是战争结束,我真的也要撑不下去了。”
杨元庆这才明白这里面的原委,看来战争时期,世家也同样难以幸免,他心中有些难过,便问她,“你有困难为什么不告诉敏秋?”
“你们在丰州,我怎么去求援,再说,我丈夫是个要强之人,他宁可饿死,也不会去向别人求助,不过他若饿死,我就带着儿女回娘家,我才不管什么崔家的颜面。”
裴幽絮絮叨叨说了一通,她的目光一直很奇怪地瞥向程咬金,她早已忘记了当年的一面之缘,见对面的黑锅脸唉声叹气,一脸痛苦不堪的样子,她的一对粗眉毛不由一挑,“这位黑脸将军,你是哪里不舒服么?”
第三十一章 清河崔氏
杨元庆理解程咬金的痛苦,他记得程咬金曾经很喜欢裴幽,不过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三年,他居然还能放在心上?
一转念,杨元庆便明白了,程咬金并不是旧情难忘,而是裴幽的改变让他有点难以接受,但他杨元庆不也一样吗?
不过,在乱世中靠双手养家糊口的裴幽,却更加令人尊重,想到这,杨元庆取出一份自己名帖递给她,“有什么困难就去找当地官府,有我这张帖子,他们会买帐,另外,你去招一个掌柜,你毕竟是我的大姨子,让人知道我杨元庆的大姨子竟然当垆卖酒,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
裴幽吃吃地笑了起来,“把你搬出来做招牌,这样我酒肆的生意会更好。”
“别胡说!”
杨元庆心中微微有些不悦,“你回家去相夫教子,要不然你们就搬去太原,敏秋自然会扶衬你们,你若实在想开酒肆,就去太原开,你就在幕后经营,不要再抛头露面了。”
裴幽的脸色也沉了下来,极不高兴道:“我又没求你,我的事情要你管吗?”
她哼了一声,站起身向三楼走去,又回头吩咐伙计,“他们的酒钱就免了,算我请客!”
她‘噔噔噔!’快步上楼去了,不再理会杨元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