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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其实也不错。
张扬了一天的日光渐渐温柔,蔚蓝的天空染上一抹橘红的娇羞,却又似幸福至极的新嫁娘一般,纵是娇羞至极也想彰显自己的福气,蔓延了大半个天空的橘红从西边倾洒而下,将整个人家都抹上淡淡的温暖。
石榻上麻衣草鞋的青年略翻了一□,从侧躺转成仰卧,一手随意搭在腰腹之上,一手曲在头顶,漫不经心地摩挲着自己的一缕发丝,眼睛无意识地追逐着夕阳下,也许只有他看得到的光点,胸口缓慢至极地微微吐纳。
芒鞋缁衣的小沙弥端着斋饭过来,一眼就看到那仿若聚起一身阳光的青年,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却总还是莫名的,觉得这淡漠慵懒的施主,比起大雄宝殿上头的金身玉佛竟也不差什么……好在小沙弥是自小入了佛寺,心思单纯,那念头虽每每涌现,但只需默念几遍阿弥陀佛也就消逝了,定睛再看,眼前也不过凡俗一青年,模样甚至不算极致的俊美,气质也不是十分的脱俗若仙。
小沙弥稳稳地走过去,将斋饭一一摆放好,这晚餐,与早前那虽也尽是素食却并不失精烩细炙的午餐相比,实在大不相同,不过是两碗而已。不说那碗碟不过粗瓷所制,就是那碗碟之中的物事也甚稀奇,只见那其中一碗,只是半生半熟的糙米饭,远不如中午的烂软不说,外头糠皮都好好儿的半点没去,虽清洗得很干净,闻着味道也还行,可真吃起来,那糠壳磨着喉咙的滋味其实极难受,小沙弥因好奇吃过一小半勺,深知其中滋味,可王子胜偏偏如此要求,满寺僧侣都无法,他也只得将一碗并未煮过的山泉水,尽量满满的装了来。
这样的饭食,于平民佃农桌上都未必常见,放在一个骑都尉饭桌上,哪怕是个孝期里的骑都尉,更是奇怪得很。
好在王子胜的怪癖已经满寺皆知,而小沙弥自有记忆就在这庙中,虽也觉得佛祖慈悲,但偶尔也有羡慕山林间那乌鸦反哺、山羊跪乳的时候,且他除了小时候喝过些牛羊乳,从来就是粗饭素食,是以虽觉得疏食至此,实在难熬,倒也不觉得王子胜坚持为养育自己的祖母结庐守孝、清减饭食有甚不对,小心摆好碗箸之后,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也不等王子胜动作,就自行转身退下。
王子胜果然也没什么动作,仿佛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人来过似的,依然仰躺在榻上,享受着每一下缓慢吐纳给身体乃至灵魂带来的舒适,日头渐渐往西边沉下,王子胜那双微带桃花的凤眼也缓缓合拢,正在就要彻底闭上的时候,最后一丝阳光终于没去,徒留西边儿一抹欲去还休的暗黄。
王子胜睁眼坐起,双手交握上伸,往上撑到极致后又向左右慢慢分开,同时上身略微往后弯曲,檀口微张,腹部缓缩,悠悠吐出一口吐纳之中没能完全排除的浊气。如此重复三次,王子胜才站了起来,走到石桌边上,此时菜饭皆冷,他却不以为意,拿起竹筷随意在那盛着水的碗边上敲了几下,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明明不过一个盛着七八分清水的粗瓷碗,却硬是被敲击出婉转清亮的声响,更奇怪的是,前头大殿里头盘坐诵经的和尚皆是仿若未闻,后山林子里的飞鸟却扑簌簌飞来一片,且不止是猫头鹰之类能够夜视的,麻雀乌鸦啄木鸟等等入夜就成了睁眼瞎的也都分毫无误地飞到石桌前大约一丈处停下,然后一个个张开嘴巴做嗷嗷待哺状。
王子胜也没让它们失望,一手持碗一手持箸,一下就从碗里拨出一个饭团子,饭团在半空就四散开来,分成一粒粒饭粒向那些大张的鸟嘴中飞去,竟是不偏不倚每只都分到一点,如此王子胜又拨了两下,满满一碗饭就见底了,只说来也神奇,才一见底,就又出现了一碗,这次虽也是一碗糙米,却煮得烂软,与刚刚那碗可谓天壤之别——却原来,竟是午饭时王子胜“吃下去”的那些个东西!
王子腾只如前一般处理,等碗底再次空了,方又拿起那碗水。水却没用筷子慢慢拨,而是直接将碗往外一扬一泼,将水滴按那些鸟的身量大小分了,因现今饭时并不曾用汤羹,只在饭后喝了一杯王子胜自己晨起收集的露水,如此也就罢了。
王子胜随手又拿筷子在空碗边沿上敲了几下,这次更怪,虽说声色不如原先碗中有水时婉转清亮,却平添几分悠扬,更兼十分神奇的,明明王子胜敲击的是掌中瓷碗,声音却是从后山林中远近四散传来,又添了几分空茫神秘之意,那些鸟儿却无暇体会其中意境,声音一起,一只只又扑簌簌扇动起翅膀,各自往巢中飞去——那声音竟是从这些鸟儿的巢中传出的,只也奇怪,这些鸟儿却又是如何分出各自巢穴的声音呢?
要不怎么说仙家手段神奇呢?
就是王子胜这已经两世为人的,看着这一幕的眼神也略有动容。
他现在不过炼气中期,便能有此手段,难怪那许多人明知道仙途渺茫、险阻万千,一不小心就是神魂俱灭也犹痴心不悔。就是王子胜自己,遭了一回险些神魂俱灭的大难,不也照样修真之心不改么?
却原来,这个王子胜并非原先那个王子胜,他前世乃是修真界大宗派中也算极得看重的一个弟子。只是他灵根虽好,却因五灵齐备,就是比同一阶段的修真者强大了许多,到底人力有限,总是天资再如何好,同一时间里头能吸收的灵气给五灵一分,到底比不上那些只需给三灵二灵甚至单灵根的分的容易进阶,兼之天劫也重,筑基期里头坚持八百年,方得成丹,但五灵根,且是五五平衡的五灵根,据说一旦化婴,便可窥得生生不息的大法门,是以不比一般修行者,成丹之时天劫即退,反而更在金丹凝结时,天劫越发猛烈,竟是一般修行者大乘时才可能出现的九九大天劫!
王子胜虽因天资难得故,并不像一般五灵根者不受重视,只到底所谓平衡五灵根者极其少见,结成金丹的更是传说中的传说,偏同时门中又有个前辈勘破合体——那可是门中十万年来第一人!资源自然有些分散,虽说他师尊和同师的其他三个师兄弟都尽心尽力,到底人力不及天数。虽他的师尊兄弟们都为他拼得不止法宝尽碎,其师尊和大师兄更是修为倒退个三两层,但王子胜还是在那根本不只普通合体期的紫色劫雷之下,落了个金丹破碎、神魂也险些尽归寂灭。
作者有话要说:端午节百病去除,祝愿大家健健康康顺顺遂遂~
当然,莫照样打滚求收藏啊~
9第 8 章
不幸中的大幸是,到底天不绝人,在王子胜只差瞬息就要神魂寂灭之时,他芥子镯随着他的肉身一道早了一步破碎,其中一枚平素和石头没甚差别的珠子忽然飞出,化进他魂魄之中,与那随之落下的紫色劫雷一呼一应间,王子胜方得以到了这个异空间,进了这个因服侍祖母劳累、又一时不慎于冬夜着了风寒、偏逢祖母病危连妻子都对他略疏于照顾、再加上自身心情郁结方离魂了的身子里头。
当然,其实原身离婚未必就会死亡,只是王子胜来得巧,凡人的魂魄自然比不得金丹修士,也只得黯然让出肉身罢了。
但原身魂魄因寿数未尽,却也无法重入轮回,正好不久后王子腾之妻史氏就有了身孕,虽说性别上头不如意,但怎么也比浑浑噩噩飘荡数十年才得以重入轮回的好。况且长兄如父长嫂如母,那个身体倒也真真好。
王子胜也是因此,才会出手保下这个本该在母亲腹中就逝去的胎儿,至于让史氏消了心中那点芥蒂,却也是意外之喜了。
这一日,隔两日,小王仁倒是自己来的,不过史氏却也给他捎上好些素点心,什么香炸豆腐球什么拔丝小芋头,都是小孩子喜爱的香甜点心,又有一罐子米汤,虽依规矩用的糙米,却熬得极烂软,米油都出来了,却是专门给王子胜的,王子胜虽自来了庙中就只陪着小王仁或王子腾是会略进些,就这都要在吐纳之后特特又舒几口浊气方罢,可当着小王仁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也欣然笑纳了,用午饭时还特意多喝了小半碗——这个却是真的喝下去了,不说这汤是史氏如何特特吩咐的,只看小王仁刚刚进来时,小脸板得正正的,小爪子圈得严严的,小身子走得颤巍巍的——就只为了亲手将这小罐子米汤拿到他面前,王子胜哪里还舍得推脱?
小王仁自己心爱的香甜小点心,可还只是让小厮拿着呢!
王子胜虽人情淡薄,与王家众人的交往大多看在用了这个身体的份上,只王仁例外。只因这小子虽很有几分调皮捣蛋,却很有几分眼色,长得又虎头虎脑很有几分可爱,最重要的是,那模样儿和王子胜那个因为修行功法故,一直保持了幼童模样性情的大师兄很有几分相似,都是一般儿圆脑袋圆身子圆眼睛的,连小拳头握起来都是圆圆的,虽说因守孝茹素瘦了不少,但他底子好,又没少吃些牛乳鸡蛋,因此和第一印象那圆圆的小西瓜模样虽略差点,也还是个圆圆略扁的小冬瓜,看着就极惹人爱。
又正好王子胜第一次见他,这小子正和手中丝线较着劲,那圆脸儿憋得通红、圆眼睛含着泪花儿,却仍不肯放开手上细线的小样儿,和王子胜在原先那个世界里头,肉身湮灭前最后看到的,他那小孩儿模样的大师兄,就是法宝毁尽、连已经巩固在炼虚中期多年、只差一步就能进入炼虚后期的元婴都破碎了,也依然咬着牙满脸倔强地榨干最后一丝法力抵挡劫雷时的模样,实在有几分像。
虽然两者眼中含泪的原因差太远,他大师兄是因为悲愤于自己竭尽全力也没能护住师弟,小王仁却不过是因为使足了吃奶的劲儿也没能将一不小心就和廊上冰霜黏到一块儿去的小冰灯儿弄出来罢了。
可到底难得张氏将这独子如珠似宝的,偏也有这样身边两个嬷嬷四个大丫头十六个小丫头都没一个在跟前儿的时候,又偏偏正巧遇上换了内芯的王子胜,以一个偶然重叠了他记忆的模样,进驻他的心,成为王子胜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正看进眼底的人。
哪怕没半日王子胜就弄明白这娃娃性情与他大师兄相差甚远,又不足半年这娃娃就从小西瓜瘦成冬瓜状,除了那浓眉大眼外再看不出丝毫与他大师兄相似的模样儿,到底第一眼看进去了,又因这个身体与他有着教养之责,总还是不同。
王子腾只是王子胜的哥哥,张氏只是王子胜的妻子,就连他夜夜抄经日日焚香拜祭的老太太,也只是王子胜的祖母。
只有这个小王仁,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是他的“儿子”。
多么奇妙的感觉。
王子胜的父母就是宗门弟子,虽然他们两个的资质只是一般比例繁杂的四灵根和三灵根,生下王子胜不足二十载就先后故去,但王子胜天资特殊,在宗门很受重视,他师傅又是个弟子控,他打小儿除了几次历练,基本没出过山门,又因为上有幼童模样幼童性子的大师兄要照顾,下有各种鸡飞狗跳的师弟要管教,日子过得很是充实,也没什么闲暇与女修交往,是以虽活了近千年,却从未有机会尝试养儿育子的滋味——嗯,养大师兄不算,给小师弟喂灵米糊的那几年也不算,到底心里明白那是兄弟呢!
虽说最初的十七年比起漫长的将近千年的光阴,实在非常渺小,可王子胜就算有个比他亲爹妈还宠溺宝贝他的师尊在,偶尔入定醒来时,也难免会想起曾经那在宗门边缘上的小院里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