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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涉》BY:暗夜行路
作者: 今朝有酒今朝醉 发表时间: 2005/09/08 13:00 点击:29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这个文章前阵子贴过,后来停了,没有勇气继续下去,这次,我想写完它。希望大家喜欢吧。虽然我没有把握。
名字改了,原来叫阿涉,现在把他的名字改了,顺便也改了小说的名字。又改回来了
=============================讲这个故事;是为了那个我曾爱过的男孩子,他叫阿涉。
1
李当作上龙头老大那一年,他才27岁,由于我和他一直出生入死,我自然被他提拔,成了东兴的二当家,当然那帮叔伯老家伙们还依然作阵,这一点,让李当头疼得要命。我们从14岁就入了黑道,在这一行已经是饱经风雨。李当能够作上今天这个位子,与他精密的思维和心狠手辣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他也不容易栽在女人手里,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女人!
李当喜欢的是那些看起来清纯干净的小子,不一定要多么漂亮,一定要看着单纯。于是,当我第一眼看到阿涉的时候,我就知道,李当一定不会放过他。
那是在权叔的葬礼上,他是红星的元老,红星和东兴是死对头,李当过去自有一份意气风发,原因是,当年火拼的时候,李当挨过他一刀。这一次,他打扮得十分用心,一袭黑色大衣衬托得他格外挺拔,他不能算是帅哥,但有着一份独特的气质,一种贵族气。他穿着这身衣服,丝毫不像黑社会,倒极似富家公子。
走进灵堂的时候,红星的人都防备起来,李当倒是坦然地直接走到权叔的棺木旁,鞠躬上香。
红星老大仁叔走上来和李当寒暄,表面上两个人情深意切,暗地里却巴望对方早见阎王。
照规矩,家属要鞠躬致谢,唯一的家属是个男孩子,此刻低着头,披麻戴孝,身形有些清瘦。李当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他若不抬头,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但是……他缓缓抬起头看着李当,我当时也怔住,他的眼睛是如此清彻透明,却又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他的脸很憔悴,但是清秀而年轻。
我条件反射似地看向李当,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他对这个男孩有了极浓的兴趣,因为,他的嘴角,已经扬起一股邪气的笑。
“你叫什么名字?”他温和地问。
“我叫阿涉。”
走出灵堂,李当果然说:“今天是个好日子。仇人死了,还留下儿子补偿我。”
“你看上那个小子了?”我明知故问。说实话我不大能理解他,我和小安都喜欢女人,他同我们一起长大,怎么就这么变态。我亲眼看见那些男孩被他折磨的惨状,而大部分对他产生兴趣的,不到一周,他就把他们踢出门。如果这个男孩偏偏又是他仇人的儿子,他会作出什么,我不敢想。
“替我查清楚他的底,明天晚上,我要见到他!”他一边带皮手套一边说。
我不会拒绝他,因为,这与我无关。
他还在上学,是个大学生。我和手下到校门口的时候,正好看见他走出来,我走下车去,挡在他身前。他楞了一下,好像认出了我。也许他还没有意识到危险,居然对我微微一笑,他连笑起来都很单纯。
“阿涉,我是李当的朋友,他想见见你。”
“对不起,我还有事。”他拒绝我,然后要走。
“别让我动用武力。”我笑着说。
他不笑了,却回身叫住一个男孩子“戴家明,今天一起打球吧?”
“咦?你刚刚还说不打。”
“我变了主意。”他爽朗地说,随即靠近我“他的爸爸是这个区的警司。”
我依然保持和善的笑“但他毕竟不是你的爸爸,你不可能这样一辈子。”
“他要杀我,就直接来。”
幼稚的小子,杀你当然不用这麽大费周章。我笑着让他走。他突然说:“戴家明,对不起,我和他有些事情。”
那个警司的儿子,莫名其妙地走了。
阿涉看了我一眼,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在车上,我仔细地打量他,他的嘴唇漂亮而倔强。我想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显然,他已经明白,等待他的不会是什么圣诞大餐。他一直看着窗外,我看着他良久,忽然发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你在害怕?”我问他。
“他会怎样?”他问,声音中听不出恐惧。
“你尽管想象。”我不想多说。
“我不想死。”他始终对着车窗说话。
“这个,你大可放心。”原来是个胆小鬼。
他不再说话,我看到,他的手紧紧攥着自己的背包,也许,他在想象即将发生的事情。
李当居然穿了一件白色衬衣,黑色的长裤,让他显得格外优雅。我不由得心里笑,这个手上沾满了血的家伙如今看起来像个蚂蚁都不踩死的绅士。
他手托着心爱的红酒,直接地看向阿涉。
然后,他慢慢走近他,我很意外,阿涉的眼中没有我想象中的怯懦和恐惧,而是很坦然地注视。李当的嘴角又扬了起来,显然,他的兴趣又浓了起来。
“知道我是谁吗?”李当问他,并浑身打量他。我不得不承认,阿涉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不仅仅是因为完美的脸庞和完美的身材,而是,他的身上有种我以前不曾见过的独特气质,这气质使得他看起来像一棵孤傲的小松树。
“知道!”阿涉吐出两个字。
“你知道多少?”李当在阴森地笑,他这个笑容,就如笑面老虎。
“这个并不重要。你叫我来干吗?”那个男孩显然还没有弄清楚状况,我打赌如果他温顺一点对他应该有好处得多。
“好!那么我们直接进入主题!”李当一下抢过他背包扔在一边,然后,我就知趣地退了出去,这种场面我见一次就够了!
关门的一霎那,我听到里面传出阿涉的一声喊:“你要干什么?你这个变态!”
原来,他并没有想象得到他会迎接这个场面。
我没多做停留,以往,我是转头就走的,今天,不知何故,我在花园里坐下,喝着李当的红酒。
时间过了不久,我就听到李当的咆哮“来人!”
我赶忙过去,同时有五六个人跑了过来,开门处,我看到李当衣衫不正,衬衫已经撕破,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被那个小子上了。而且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口,此时正往下滴着血。
我大惊,那男孩惹了大祸!
我向屋内望去,看到阿涉正坐在地上,和李当一样,他的衣服也被撕破,而且好像还有血迹,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小刀子,应该是削铅笔用的刀子。对了,他好像是学美术的。我想,李当的脸一定是被他当铅笔削了。
两个人大概刚刚都是在屋内搏斗。我和李当可能都小瞧了他。他绝不像表面上那样清秀而文弱。他此刻像个发了怒的小豹子,气喘吁吁,却毫不示弱!
看到李当的‘惨’状,我心里其实想说咎由自取这四个字。
东兴的手下,都是很有眼力架的,看到如此的李当,已经有人去取医药箱,另外几个则不等命令直接走向那个男孩,没有几秒钟,我就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和他的一声惨叫。
耳边不时传来的闷响,男孩已经没有还手之力,趴在那里,几乎一动不动。
“行了!”我不由得喊了一声。
包扎完毕的李当,脸上贴了一块纱布,此时,他正在抱着手看热闹,听到我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