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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立志传-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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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说的,统是那样的人吗?嗯,不过,那孔明的夫人,你看到了没有,长的是否出乎你的预料?”庞统这家伙果然也不是什么好鸟,至少陈祗觉得这位庞统兄有些兴灾乐祸的意思。

似乎庞统也查觉到自己的失态,老脸微红,抚着腮边短须装模作样地道:“统这也不过是关心伯父的爱徒罢了,岂会如你所想那么不堪?”

“是是是,小弟知道兄台乃是一品行端庄,从不理会那些街边巷语的正人君子。”陈祗也懒得理会庞统,想起了那日见到的诸葛亮的夫人黄氏,不由得摇了摇头,颇有些同情那位三国有名的帅哥诸葛大神。

“那诸葛夫人倒是不丑,不过,也确实称不上漂亮。”一般人都是黑头发黄皮肤,这位夫人却有些反其道而行之,肤色甚黑,而那头发却偏黄,虽然长的甚是端庄,可就算是陈祗这样在大都市见惯了各种肤色人种的穿越人士,也无法将那诸葛夫人定位到美的层次。而诸葛亮长的既帅又高,长学又好,却娶了这么个夫人,也怪不得那些乡间俚闻会有那样的传言。“嗯,奉孝之见,与统不谋而合。”庞统得意地道。至少自己的婆娘比诸葛亮的夫人长得漂亮,这一点,让庞统的心里边小小地得意了一把。

“仪容伟岸,身怀大材,此等人物,莫说是女子,便是男子,也颇仰慕,却偏偏……”陈祗不好意思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不过,这确实是最佳的评语。

庞统点了点头:“奉孝只知其一,这其中,其实是大有文章。”

“莫非那黄氏乃是少有的才女?”陈祗瞅向庞统问道。庞统摸了摸短须,翻了个白眼:“这个,统倒是不曾听闻,不过料来其为黄老之女,学究家传,应该是有些文采的,不过,这并非是诸葛亮迎娶其为妻的原因。”

“你知道?”陈祗好奇心大起,凑上了前问道。庞统笑道:“统自然知晓,不过嘛……”要是庞德公与水镜先生看到庞统这副模样,不知道是不是会觉得伤感,嗯,好好的一位名士凤雏,怎么笑的跟奸险小人似的。

陈祗心中自然能领会。“来来来,士元兄且坐,小弟昨日方猎了几只野兔,一会便让他们烹好了,让士元兄,尝尝那用秘料熏考的焦黄兔子肉。”

“知我心者,奉孝也,呵呵,也罢,反正现在天色尚早,统便细细与你分说便是,汝可知那黄承彦与我伯父一般,皆是荆楚名士,那黄家,亦为荆州大族……”

有了庞统点拔之后,陈祗这才明白了过来,原来,诸葛亮娶黄承彦之女为妻,根本就是一桩彻头彻尾的政治婚姻。黄承彦的妻子是当时荆州名门望族蔡讽的女儿,蔡氏家族在荆州的势力很大,而蔡讽的姐姐,嫁的便是太尉张温,至于蔡讽的另一个女儿,正是荆州牧刘表的后妻蔡氏,至于蔡讽的儿子,正是那位刘表最信任的大将蔡瑁。

陈祗光是听到庞统给自己理顺黄承彦之妻族的势力分布图,就已然头皮发麻,先人的,什么叫名门望族,什么叫世家门阀,黄承彦老婆的娘家,就是最典型的样板。而嫁闺女给诸葛亮,除了诸葛亮长得帅,有才学之外,主要的一点就是,黄承彦同样看到了诸葛氏在荆州的政治力量。

要知道诸葛亮的大姐嫁给了蒯氏家族里数得上号的蒯祺,二姐嫁给了庞德公的儿子庞山民,蒯庞两家在荆州的地位同样举足轻重。表面上不过是黄、诸葛两家结成亲家,而实际上蒯、蔡、庞、黄这几大家族之间都通过诸葛亮与黄氏的婚事而联系了起来,结成了亲戚关系,当然,这里边自然还包括刘表,还有琅邪诸葛氏。

第一百二十七章 陈到很吊?

“照士元兄您这么说,倒也真是,孔明与黄氏,说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强强联手,而对于孔明而言,虽然胸有盖世之材,但却是一个外来户,要走上前台,最短的时间内醒人眼目,自然要依靠家族与婚姻,如此一来,就算是那黄承彦的女儿真的长得很丑,孔明兄怕是咬牙也得娶进门来。嗯,小弟只是打个比方而已,劳烦士元兄你别笑得那么猥琐好不好?”陈祗悻悻然地挟了一筷兔子肉塞进了嘴里。

庞统啼笑皆非地指着陈祗摇了摇头:“统笑一下又有何妨,你还说出口来着,真是的,罢罢,懒得理你这个泼皮。”

陈祗有些尴尬地笑了两声:“来来来,饮酒饮酒。”嗯,也不知道日后会不会有句竭后语:诸葛亮娶亲一一政治婚姻。也怪不得,那刘备对于诸葛大神如此痴情,频频拜访,非纳其入麾下不可,看样子,除了诸葛大神本身的才华之外,刘备还看中其身后的势力背景,诸葛大神如果成为了刘备的手下,那么必然,会有一部份的荆州士族把筹码摆放到刘备的身上。

“对了,小弟听言,今年初时,那东吴孙氏曾邀孔明为东吴效力,不知可有此事?”陈祗抿了口酒之后,又向庞统问道。庞统倒是有问必答,点了点头:“没错,这事起因乃是孔明因要过续其兄诸葛谨之二子,赴东吴而去,那张昭张子布,与其兄为执友,见孔明之才,甚是慕之,故欲推荐其给孙讨虏……统问其因由,孔明笑言,那孙将军可谓人主,然观其度,能贤亮而不能尽亮,吾是以不留。”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位诸葛亮最后投效于刘备,最重要的一点便是那个“尽”字,诸葛亮须要的是一位能完全施展其政治才华的君主,而那孙权,手下谋士众多,你一个初出毛庐、名声不显的贤士去投他,(W//RS/HU)能用到什么地步?这不好说,更不用提那曹操,谋士更是如云。

所以,诸葛亮跟刘备,两人是你情我愿,臭味相投,嗯,这么说似乎有些不尊敬二位英雄人物,可似乎又是这么股子味儿,陈祗摸了摸下巴,那诸葛大神的政治眼光,绝对是差不了的,不过还好,他终究是三国时代的人士,没有更远大的目光,不明白一家一姓之争,属于小道而已,想到此处,陈祗又有些沾沾自喜,仿佛自己要更高尚一些。

“对了奉孝,这些日子,你怎么老往山里边钻来窜去的,非要到下午才能见你的人影,你那两个护卫更是,连影子都见不着。”庞统笑问道。

听了此语,陈祗干笑了两声:“士元兄不知,小弟这些日子,在做一样好东西,不过,现在还未成功,等到了成功之日,定会让士元兄大饱眼福。”

“什么东西?莫非是你曾经说过的,用动物毛皮硝制的那什么标本?”庞统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怎么也搞不明白,这么个看起来斯文俊俏的少年,怎么会整那些血腥恐怖的玩意。

陈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说兄台,那些不过是小弟当年无知旧事罢了,到了你嘴里,倒是把小弟当成那午夜狂魔似的。”

“什么午夜狂魔?”庞统打了个酒呃,眨巴着那些与小燕子有得一比的大眼睛问道。陈祗哑然,干咳两声:“反正小弟所制之物于兵家有大用。”

“哦?呵呵,到时,统倒要好好看看奉孝倒底所制者是何物。”庞统不以为然地道。陈祗也懒得理会,反正自己做好了鹿门山一带的沙盘之后,再让这位兄台来开开眼,保不定,能让这位大眼兄把眼珠子瞪出来都说不定。

这年代确实有沙盘,不过,太残次品了,也就是拿沙子或者米面一类的玩意,在一个盘中堆出几个小包包,既看不出山势,也难以分辨地形,这能叫啥沙盘?至少见过后世沙盘的陈祗很是哧之以鼻。

※※※

“好,好!好东西啊,公子,这绝对是小的见过的咱们江阳郡尉那里的沙盘要好上百倍,连那前边不远的一条小溪,这上边都作出了标注。”跟陈祗学过制图的孟广美细致地拿着手中所绘的地形图与陈祗亲自动手所制作的鹿门山一带的沙盘进行着校对,连声的赞好,那陈忠也是啧啧有声,恨不得把脑袋杵进那沙盘里去细细专研。

倒是那协助陈祗共同完成了沙盘的贞儿,亦在脸上写满了与荣有焉的光彩与骄傲。

“废话,要知道,就这不过五尺见方的沙盘,就耗了公子我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做得要是不合格,公子我的脸该往哪搁。”陈祗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嗯,很兴奋,因为是无聊了整出来的事物,所以,陈祗所制作的这个沙盘可为精致到了极点。完全是用粘土堆叠出粗略山势河谷的形状之后,再用小刀一点一点地精雕细啄而成。

特别是那鹿门山下不远的汉水,陈祗亦在那条河道里,倾入了水,看起来,相当的不错,只可惜这个时代没有绿色塑料,没有塑料草木掩盖住那些黄灰色的泥土,不然,应该能更加的形象。

就在这个时候,却听到了外边有人前来禀报:“陈公子,有客来访。正在德公处,还请公子速去。”

“你没告诉他今日德公下山去了?”陈祗搓了搓手上的湿泥,让贞儿打了盆水来,一面问道,嗯,庞山民老婆的预产期就在这段时间,庞德公已经余三日之前下山而去,临行之前交待让陈祗在这留守。

“告之了,不过,来人言明,是特地来拜访公子您的。”那下手恭敬地答道。

“好,我这便去。”陈祗方自洗了手,让贞儿给自己换了一件外裳,刚刚走至阶下,却已然见到来人徒步已至院门,面白无须,体态壮硕,两鬓飞霜,除了刘玄德,还有何人?

“啊呀,竟然是玄德公光临寒舍,祗有失远迎,还望玄德公莫怪。”陈祗上前数步,施礼笑道。

“备冒昧来访,该是备叨扰了奉孝才是。”刘备哈哈一笑,疾步上前,扶起了陈祗。这个时候,一位随行的便装军士也随着刘备步入了院落,陈祗抬头一扫之间,不由得微微一愣,这位军士虽然一身普通的衣袍打扮,不过,身量颇高,至少也有一米八的个头,面容刚毅,剑眉虎目,不苟言笑,手按腰畔兵刃之上,一双利眼灼然有神。

陈祗不由得心头一跳:“未请教这位是……”

“这位是陈到陈叔至,武勇果烈,忠诚谨重,乃勇士之冠,目前任都尉一职,统领精锐,随侍于备之左右。”刘备看到陈祗如此,倒也没有怪陈祗失态,笑眯眯地介绍了起来。而且,刘备介绍陈到的时候,显得相当的自豪。

“原来是陈叔至将军,祗有礼了。”陈祗心中微微有些失望,不过,听刘备此言,观刘备的表情,这位陈到最少也是一位猛将之材,似乎应该属于那种很吊的斩将夺旗之材,为啥咱就没听说过捏?陈祗愤恨不已,早知如此,穿越之前自己就该苦读全那《三国志》,而不像当初只是为了寻找与自己姓名相同之人,才粗略地翻看了一部份。

“见过陈将军。”陈祗笑着行礼道,陈到亦不敢怠慢,回了一礼,淡淡一笑之后,仍旧立于刘备身后。不过,他的目光看到了室内行出来的孟广美时,呼吸微微一顿,陡然之间,两眼闪过一道光芒,旋及敛去。孟广美的目光与陈到一触,禁不住微微一眯眼睛,身上的肌肉也绷紧了起来,犹如当初遇上那甘宁甘兴霸一般的感觉。

刘备亦有所感,侧脸一望,恰巧看到了孟广美与陈忠。轻咦一声:“好高大的壮士。”这位一向被陈祗这个公子讽刺为只长个头不长脑袋的孟广美,身长接近九尺,换算成后世的长度单位,那也就是两米,至少陈祗所见过的人中,还没有高过孟广美的,而且,孟广美长年锻炼,一身横肉隆起,虎口狮鼻,倒很有种巨灵神的感觉。所以也难怪刘备会有此一言。

“这是祗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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