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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敢问自己。
就这么出了门。裙子有点儿肥,也短了些,还是前年买的,这两年乔麦长高了不少,一个劲地瘦了下去,很多衣服都不能穿了。她没有几件行头,在衣柜里挑来挑去,这条还算好的。
走在路上,乔麦想着只能穿得这么一身廉价的装扮去见那城里的少年郎,心情不大好。闷闷地走到电影院,老远就看到他了。人群里的江城子,格子衬衫,牛仔裤,墨镜戴在头上,手里拎着一小袋东西,正悠然自得地看一场即将到来的某歌舞团的演出海报。上面用巨大的字体写着:南国疯狂摇滚歌手偕著名抒情甜歌妹子精彩奉献。
散花镇时常有些奇怪的歌舞团来走穴,乔麦第一次听的是《溜溜的她》。那是个半长头发的男人,穿一身白色的西服,很女气,唱歌时还会翘起兰花指,耳朵上打着七八个环。他在台上声嘶力竭,跳霹雳舞,又表演劈叉、下跪等,最后索性撒泼打滚起来,白色西服脏兮兮的。他滚得越凶,舒伟他们那帮人在台下越疯狂,鼓掌声就越猛烈。
看到乔麦,江城子微微一笑,迎了上来,递过手中的袋子。乔麦一看,里面都是女孩子爱吃的小零食,话梅,巧克力,果丹皮,橙汁之类的。他又跑到一边的冰柜前买了两支雪糕,剥了包装纸,递给乔麦一支,说:“走吧。”
电影院里的人很多,黑乎乎的,他们摸了半天,不时碰到别人的腿,江城子一路说着“对不起”,找到座位,招呼乔麦坐下来。他们边上是一对情侣,女的嗑着瓜子,时不时地询问几句剧情,要不就是和男的吻着,吧嗒作响。乔麦坐得浑身不自在。好在电影着实精彩,她很快就投入进去。江城子坐在她旁边,也看得颇专注。
是一场明知道结局的爱情,富家乖乖女,于颠簸中遇见浪子阿华,一次一次随着他参加惊心动魄,浴血奋战,然后爱上,结局当然是父母的阻止,阿华的短命。《追梦人》的音乐煽情地响起,乔麦感动得鼻子发酸,而旁边的那个女孩,已经哭起来了。
吴倩莲在片中非常漂亮,整齐的白衬衣,长长的裙,蓬松的卷发,单纯,乖巧,为他颠沛流离,在卡车上迎风呼喊,为他把家收拾得一尘不染……爱他,于是什么都不计较,被瓦斯罐砸伤的他,流着血去找她,不要她去加拿大读书,她就义无返顾地跟他走了,穿着抢来的婚纱私奔。
那么多的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刘德华的鼻子里流出,让人心痛得流泪。影片的最后,是吴倩莲提着婚纱一角,光着脚在无边的夜里奔跑,鲜血染红了脚趾。
她跑啊跑啊跑啊,可是她能跑到哪里去呢。爱情当头横死。谁也无法向谁要一个并肩白头。
乔麦极受震撼。如此舍生忘死地爱和不顾一切的颠狂。她想,若是此生遭遇如此的男人,必追随他至天涯海角,紧紧搂住他的腰,任其风驰电掣一生。再看江城子,他面无表情地坐着,眼睛不肯眨一下。
散场后,一看表,还早。乔麦沉默地走在江城子身边。塑料袋里的零食没吃几口。江城子突然说:“我很喜欢罗大佑。”
乔麦说:“《追梦人》是他写的吧?”
“是啊。”江城子说,“要不你等等我,我回叔叔家一趟。”
十多分钟后,他就背着吉他出来了。两人走到中学的操场看台上,找了个角落坐下。此时尚在暑假期间,又是晚上,操场上没有什么人,不远处的教工家属楼三三两两地亮着灯,微弱的灯光照过来,刚好可以看见琴弦和彼此年轻的容颜。
江城子弹琴时表情略带冷淡,有点儿诗人的气质,手指修长灵活。他一首接一首地弹来,赵传的《我终于失去了你》、童安格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谭咏麟的《水中花》,都是悲怆而执着的歌,抒发的是年少气盛时的落寞爱情。
乔麦不出声地听着,江城子,白衣的江城子,忧郁的江城子,像一只在水边踱步的丹顶鹤,优雅遥远,是女中学生眼里的忧郁王子。他如此与众不同,用一种不同于小镇少年的方式,悄然袭击了女孩的心,令她从此学不会遗忘。
她正处于喜欢小情小调的浪漫期,相信梦和诗句,月下采花、雨中漫步之类。木吉他的声音,是一种柔弱的召唤,清吟浅唱更是轻易打动人心。她猛地想起语文课本上学过的句子:白首如新,倾盖如故。说的是,有些人认识了一辈子还像是路人,有些人却一见如故。她想,后者大约就是形容自己和江城子吧,他们之间的交往,是那种没有任何防备的信任。
江城子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说:“我来唱《你的样子》。”边说边拨弄琴弦。
乔麦从《阿郎的故事》里听过这首歌,总觉它像是永诀。史诗般的情歌,以清亮的琴音开篇,含着千里风尘的浑浊声音,苍凉地唱尽孤独,细碎的琴声缠绕进出,让人心碎。
江城子轻声唱着。乔麦留心听歌词,那样悲凉宽阔的跳跃沉思,令人尊敬的心怀,不落痕迹的笔法……就像是身边淡然的男生。他的衣着和谈吐雅致颓唐,使她面前出现了一幅从电视上看到过的景象:古老的欧式建筑,夜晚流动的熏风和流浪艺人演奏的弦歌,广场上洁白的鸽子飞过。他身上有着天生的诗意,没落的贵族之气,那尊严不容蔑视。
那个夏天的夜晚,月色很好,呵……流传在月夜那故事,当中的主角极漂亮,如神话活在这世上,为你将不朽的爱轻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