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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狮狂想曲 by 明王 (兽兽文~+恋童、男男生子~还有h)-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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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鹿(Cervus elaphus),因为体形似骏马而得名。别名赤鹿、白臀鹿,大型鹿类,体长180厘米左右,肩高110—130厘米,尾长12—15厘米。成年雄性体重约200千克,生活于高山森林或草原地区,喜欢群居,3—4岁时性成熟,寿命为16—18年。雄性有角,一般分为6叉,较多为8个叉,大角可长达1米以上,最多可有9叉,重达20多公斤,配在头顶,非常俊美。 

  对马鹿而言,鹿角自然是一件很重要的宝贝,也是一件很重要的武器。鹿角的全部损失会给它的“社会地位”带来灾难性后果。而其性情机警,奔跑迅速,听觉和嗅觉灵敏,而且体大力强,又有巨角作为武器,所以也能与捕食者进行搏斗。 

  马鹿以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为食,种类多达数百种,也常饮矿泉水,在多盐的低湿地上舔食,甚至还吃其中的烂泥,夏天有时也到沼泽和浅水中进行水浴。因为从鹿茸长成鹿角期间雄鹿需要吃大量的矿物质,尤其是盐和钙,这不仅要从食物中吸取,而且常要去找咸水坑或碱土地舐食。只有吃矿物质比较充分的马鹿,鹿角才能长得更好一些。 

  马鹿看似温顺,但发情期间非常凶猛。马鹿的发情期集中在9—10月,此时雄兽很少采食,常用蹄子扒土,频繁排尿,用角顶撞树干,将树皮撞破或者折断小树,并且发出吼叫声,初期时叫声不高,多半在夜间,高潮时则日夜大声吼叫。 

   

  公元1920年,处于沙哈拉沙漠以南的肯尼亚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而肯尼亚大草原上的动物们依然如同往常般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三月的大草原温和湿润,已经进入了漫长的长雨季,一群有近千头的马鹿群浩浩荡荡地来到这片肥沃的土地,仿佛一群飘然而至的精灵,为生机勃勃的草原注入一股新的活力。 

  马鹿维利是他母亲怀了足足十个月以后才生出来的,这在鹿群里极为罕见,预示着他的与众不同。 

  在这十个月中维利的父亲也从默默无闻的小伙子发展成为整个马鹿群的首领,这主要要归功于他那对美丽而壮硕的九叉大角,以及完美无缺的格斗技。 

  所以,总的来说,小维利的出生算是非常不错的。 

  作为鹿群首领的宝贝独子,维利还有一个千载难遇的显著特征:他的通体雪白,从耳朵尖到尾巴尖一根杂毛也没有,就连眼睫毛也是白的发亮,睫毛下的瞳人像金色的宝石,闪动着聪慧灵动的光芒。 

  维利的母亲非常自豪地说:“瞧瞧我们的小宝贝多漂亮,我相信从来就没有一头马鹿能胜过他的美丽!” 

  维利的父亲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良久,却摇了摇头道:“他的毛色会使他很容易被捕猎者发现的,要特别保护好我们的小心肝直到他长大成人!” 

  年轻健美的雄鹿垂下头来用舌头亲昵地舔着小家伙的全身,直舔得得小家伙发出“咭咭“的笑声,金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如同阳光下耀眼的雨滴。 

  出生的头两到三天内维利软弱无力,只能躺卧,很少行动,七天后他开始跟随雌鹿到处活动。 

  哺乳到一个月后小维里利终于可以反刍了,母鹿非常高兴,想着只要再过两个月时间,小宝贝就能够顺利断奶,并可以开始食用鲜嫩且营养丰富的的树叶、果实和花朵了。 

  到时候,他就能长得更加的健壮有力,直至超越他的父亲成为万鹿之王。 

  然而,正在母兽浮想联翩的时候,谁都没有料到,危险正在渐渐地向他们靠近,而我们美丽的白色小精灵——维利也即将面临他人生的转折点,走上一条他的母亲永远无法想象的传奇之路! 

第二章 相遇 

  非洲狮广泛分布于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草原上。人们誉为“兽中之王”,这不是因为它的凶猛和巨大,而是因为它那洪亮的吼声和威武的雄姿。猫科动物大都喜欢独处,然而狮子则不然,它喜欢结群,每群2—30只不等,由两三只兄弟雄狮领导,“当家”雄狮在狮群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狮子白天休息,凌晨、黄昏、或晚上捕猎。由于狮子没有长途追击的耐力,所以一般采取伏击的方式捕获猎物。 

  威武的雄狮历来是力量和权威的象征,但鲜为人知的是它温情的一面,似乎每只雄性非洲狮都是标准的大情人,它们对待伴侣无微不至的呵护真是令女士羡慕。在野生环境中,非洲狮是妻妾成群,就没有这样的绅士风度了,捕猎工作常常是由雌狮完成,坐享其成的雄狮主要是养精蓄锐,担负着保护领地和种群不受外来入侵,这当然是对其他雄狮而言的了,如果是漂亮的“美眉”,它也会尽收旗下。 

  幼狮在加入狮群生活的前10个星期,可以说是它们危险期,母狮外出捕猎时,它们常常遭到其它野兽的攻击,而且当狮群搬家时一些幼狮会被抛弃,因此幼狮的死亡率非常高,长大成年的数目不足一半。2。5—4岁性成熟,寿命约25年。 

  白狮是珍稀热带野生动物,原产于非洲,其通体纯白色,非常罕见,目前在全世界存量不足20只,在南非传统的狩猎活动中猎到白狮可以得到很高的奖赏,目前白狮在非洲已濒临灭绝,南非停止了猎狮项目,并努力让白狮回归野外。 

   

  西斯.兰斯是一只两岁大的未成年非洲雄狮,目前正在独自流浪中。 

  本来他的人生应该和其他的雄狮一样,三岁成熟后,可以留在自己的狮群或离开养育自己的团体开拓自己的领域,过了五六岁便可以妻妾成群,香玉满怀,就如同他的父亲一样,对了,说不定还会有好多好多的孩子,父慈子孝的。 

  可是现在,“哎——”西斯不禁长长叹了口气,悼念那是很难实现的梦想。 

  西斯继续独自在草原上漫无目的地溜达着,他已经奔波了整整一天了,因为弱小又要时时警惕各种攻击,可把他累坏了。 

  西斯希望可以尽快找到水或食物,现在可是什么事都得靠他自己了。 

  前面似乎有水源,小狮子努力用鼻子嗅了嗅,捕捉着空气中的气味,确定了水的方向,    他不禁兴高采烈起来,撒开四肢欢快地向目的地跑去,终于有水喝了! 

  到了动物云集的水边,西斯飞快且粗鲁地用他刚刚练成没多久的狮吼功赶开了一些长颈鹿,野猪什么的,埋头大口大口地喝起水来,那个爽啊! 

  就在喝水的同时,西斯感到似乎到有一束目光在轻轻注视着他,没有敌意,甚至有一丝温柔的感觉。 

  小狮子假装继续喝水的同时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起水面的倒影…… 

  看到了看到了,应该就是他(她)了:头上顶着两对大角,大就大了,角上竟然还分有九个叉! 胸脯前及脖子周围围着一片灰棕色的长绒毛,都快浸到水里了。 

  小狮子确定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动物,不禁把头抬起来看他(她),没想到就在同一时刻他(她)也抬起那双大角,用他(她)那双大眼向他直视过来。 

  那是一双温润的金棕色的大眼。 

  他(她)竟然要比小狮子高大四五倍之多,一身赤棕色的皮毛,一张小巧精致类似长颈鹿的脸,威风凛凛站立着犹如王者之姿,神祗之态。 

  好有压迫感哦!小狮子一个站不稳差点跌进水里,而他(她)长长的前腿也随之微微向前移了移。 

  不会是因为我吧,西斯心想。 

  只不过对视了片刻,他(她)突然优雅的扭腰转身,西斯这才发现他(她)的身后还围跟着一大群和他(她)几乎一样的动物,不过有些没长这么大的角。 

  不管角大不大,西斯就暂时称他们为大角了。 

  不得不承认,刚才那只大角是那群之中最高大俊美,最有气质的。 

  看着其他大角对其之恭敬态度,西斯猜他(她)一定是他们的老大。 

  正在这时,从远处隐隐传来一阵阵隆隆声,西斯慌张地转头眺望,啊!是他们,最近频繁出现在他周围的奇怪人类,他们已经追捕了他好一阵子,他惶惶不可终日地东躲西藏,终究还是无法摆脱他们啊! 

  小狮子想也不想拔腿就跑,心里祈祷着能跑过他们驾御的那些跑得飞快的奇怪的东西。 

  此是,在包满铁丝网的吉普车车内。 

  “格林,我们已经追了那头小白狮将近一个月了,政府给的经费也耗了大半了,也没看到几次那只小家伙的几根白毛。你看我水水的肌肤都被折磨的跟咖啡渣有得拼了,我们还是早点回国享福,结束了这该死的非洲探险吧!” 

  “里奥,耐心点!”格林依然举着望远镜仔细观察着周围,对同伴却是不耐烦的态度。 

  “哦,我想我们找到那个小宝贝了。”格林放下望远镜的同时吹了声口哨。 

  “它就在前方不远处的那个大水坑旁,你用你的肉眼就能看到它那雪白的小身体,多可爱呀!叫上兄弟们,全速前进!还有,别忘了给子弹上膛。” 

  “麻醉弹就行了吧?” 

  “不,再准备一些爆一点的,我还看到一群在中国才见到过的马鹿,多打几只回去给大伙儿壮壮阳,呵呵呵——” 

  里奥不禁皱了皱眉,但还是马上行动了。 

  “兄弟们,为了我们大不列颠尊贵的荣誉,上啊!”格林号召起他的下属们。 

  轰隆声向西斯越逼越近,西斯却只能听到自己的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西斯没能逃过厄运,就在那些奇怪的人类手里拿的黑管子对着他轰的一声后,他就感到腹上一下刺痛,然后就慢慢失去了力气倒了下去。 

  我完了,西斯想,爸爸妈妈,还有哥哥,我好想念你们啊! 

  小狮子用力睁大双眼看这世间最后一眼,就在他躺在地上渐渐闭上双眼时,仿佛看见人类把那些黑管子对准了那群美丽的大角。 

  千万别和我一样惨呦,美丽的大角,西斯做了最后一次祈祷后就失去了意识。 

第三章 囚禁 

  一些猎狮者吃掉狮子的心脏,幻想这能为他们带来力量和勇气;一些猎狮者斩去它们的爪子,认为这能帮他们阻挡巫医的诅咒;一些猎狮者只是为了炫耀自己高超的狩猎本领;还有一些猎狮者,只为那可以换得黄金的狮皮和狮骨。 

  现今当地黑人有个习惯,不吃野兽的肉,也不打猎。这个习惯是逐渐养成的。比如以前的马赛族(被形象地称之为野蛮的贵族)是以狩猎闻名的,一个男子成年时,必须猎获一头狮子才算合格,如果猎获两头狮子就成了大家崇敬的英雄。后来以畜牧业代替狩猎,以牛羊肉取代了兽肉,特别是穆斯林教在黑人中普及之后,政府又规定保护野生动物,原来的习惯就改变了,形成了新的良好习惯。 

  雄师在不列颠人们的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英语中就有“British Lion”(不列颠雄狮)之说。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喜欢用雄狮作为纹章的图饰。在欧洲纹章学中,狮子的地位仅次于雄鹰,被称为“百兽之王”,象征力量,勇气和统治权。 

   

  话说那些英国狩猎者在打中小白狮西斯后,便把注意力全部放在马鹿群之上了。 

  在每一处车轮碾过的地方,都会留下几具鹿尸,当然还有受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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