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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对对煳-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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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颔首的笑,又让杨筱光晕浪。不是因为小帅哥笑起来的确好看,而是她在这样的角度,能够看清楚他宽阔的额头,真正白皙又细腻,皮肤好过女人,让她不自觉地摸摸下巴上新冒出的痘痘。
  潘以伦见状,轻轻抿了抿唇,剑眉微微一皱。可忍不住,又抬头看她一眼,嘴唇一翘,这回是微笑。
  杨筱光想,要不要打招呼?
  但他们根本算不认识,虽说眼前的情况实属巧合。忽而又想起他是从驾驶座下来的,可见害得她面临迟到危机的罪魁祸首正是此人。
  这样一想,她刚刚起的良好感觉烟消云散,淡淡瞥他一眼,干脆就不打招呼了。
  潘以伦就定定在她身边站好,她不动,他也不打招呼。
  眼瞅着电梯一层层下来,后头一把冷冷的可媲美新闻联播的声音劈过来:“杨筱光,你要迟到了!”
  杨筱光背后飕飕就起了凉风,还来不及激灵,梅丽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贴过去:“何总,您好您好!”
  身后突然出现的不是不是英明副总何之轩是谁?
  杨筱光好生心虚,指指手表:“领导,还有五十秒。”
  有人“哧”地轻笑。
  杨筱光光明正大白了正太帅哥一眼,梅丽忙不迭就向何之轩介绍:“这是我们公司新签的小孩,人长得干净清爽,绝对适合拍饮料零食广告。”
  杨筱光觑过去,他们在谈什么?新领导似乎有新业务,但不关她的事,她就装作什么也没听明白。
  这时电梯门开了,两位男士均侧身让女士先进去。有比较才有了鉴别,杨筱光左右一看,发觉正太虽帅,和何之轩一比还是差了些感觉。
  原来一个一身登喜路,一个一身班尼路。这就是显而易见的阶级差异啊!
  杨筱光咬唇暗忖,男人也得靠衣装,根本的社会阶级差异从来没有改变。又想,今朝仔细再看何之轩,真是三年大变样了。
  老早以前,她拿着张国荣在香港登喜路旗舰店的剪彩照片给方竹看,炫耀:“能将这个牌子的西装穿成这样的男人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方竹正努力备课,准备去赚二十元每小时的家教薪水。她说:“如果何之轩穿登喜路,也不会差到哪里。”
  她答:“你准备为他度身定制一套?那得做多少小时家教啊?”
  两人埋头一起查了价格,合计算出来,方竹要做六千五百小时的家教,才够定制一套西服。杨筱光惊呼:“恋爱成本好昂贵。”
  但如今何之轩一身昂贵西服,她是越看越触目。而他自公事以外,并也无任何话题同她主动谈起,好像根本不是旧识一样。
  杨筱光暗里咬牙,这种男人不可测。一想,她又避开一步,走到他们所有人前头去。
  梅丽正喋喋不休同何之轩讲话:“我们最近签了香港一个资深MV及广告片导演,在香港还租了工作室,绝对保证水准。”
  “我以前就听说过,香港的实地设备很齐全。”
  杨筱光专注地看着液晶屏上的数字往上跳,想,非礼勿听,不关我事。
  “现在艺人资源也丰富,这个小孩二十二岁,水当当的年纪,正是拍青春广告片的好时间。”
  这句话让她差些笑出来,没有见过谁用“水当当”来形容男生。只是一抬头,从电梯模糊的镜面中,望见帅哥一脸漠然,似乎混不关自己什么事。
  “而且以伦也有观众缘,不但歌唱得不错,还演过偶像剧——”
  杨筱光忍不住又看一眼镜面里的潘以伦。
  偶像剧?哪部?她向来爱看没营养的偶像剧,怎么从未见过他?
  何之轩竟也好奇了,问:“拍过电视剧?”
  梅丽马上答:“就是先前红过的那部《苹果乐园》!他演和几个男主角打篮球的同学!”
  何之轩淡淡笑一笑。
  杨筱光低头盯着自己的皮鞋尖尖头,缩了缩唇,扮个小小鬼脸。原来只是路人甲。
  后头的潘以伦依旧当木乃伊,一句话不说。
  杨筱光想,从来只见模特跟着客户经理后头讨好客户,不见这样淡定的。她忍不住又抬头从镜面中看他,他的目光竟也在她的身上,见她抬起了头,便露齿一笑,牙齿也很白,可以直接拉去拍牙膏广告了。
  这倒把杨筱光闹了个大红脸。
  此时,电梯门开了,身边的梅丽反应敏捷,好心将杨筱光一推:“到了到了,杨小姐您快去打卡!”
  这一力道竟是来的极猛,害毫无准备的杨筱光平衡力全部丧失,鞋尖踢到电梯门槛上,眼看可爱的小鼻尖就要亲吻地上的大理石。说时迟那时快,背后伸出一只救援的手,扭住她的胳膊往回一拉,力道之大,让她在电光火石之间,似乎听到自己那把小骨头发出“嘎吱”的悲号。
  “脱脱脱——臼了!”杨筱光惨叫一声,吓得好心拉她的人猛一松手。
  在中学时代以无数次物理考试不及格而藐视物理的杨筱光终于了解到惯性的可怕,她“噔噔噔”三步,以一种恶虎扑羊的彪悍姿势栽到公司门前装饰得五彩缤纷的圣诞树上,终于得到物理的惩罚。
  惯性之下的杨筱光唯一还记得的是立刻爬起身,缠着一腿的小彩灯,挣扎着向公司门边的考勤钟移去,举起考勤卡艰难地刷过去。
  “嘟嘟嘟”三下。杨筱光几乎要为这样的艰难一刻而哭泣。

  抬头望星一片静

  杨筱光惊魂未定,就听对面有人惊呼:“阿光!”
  声音只刹那,就噤口了。
  方竹目瞪口呆地站在她的对面。
  杨筱光本能的第一个反应是回头。
  何之轩和方竹,隔着一个杨筱光,两两相望,一色的面无表情。
  杨筱光问方竹:“你怎么在这里?”
  方竹回一回神,对杨筱光说:“做采访。”后再向着何之轩伸出手,坦坦然然地道:“很久不见。”
  后面的人走上来,将手伸给方竹:“是很久了。”
  反倒是杨筱光的脑子转不过弯道,这样的情形,她想或激动得不能自己或冷淡得不相往来,但绝不该如同见客户,以至所有人都看不出门道。
  菲利普正走出来,同方竹热情打招呼,又对何之轩说道:“我们可以把最近的计划向媒体朋友谈一谈。”
  何之轩淡淡微笑:“好的。”又对方竹讲,“改日刊出请寄给我一份。”
  方竹微仰一仰脸,竟也挤出了笑容点点头。
  菲利普自恃同媒体相熟,将何之轩介绍给方竹:“这位是我们公司新任副总。”
  方竹微笑:“我听说过,‘君远’又添强兵。”
  菲利普纠正:“是强将。”
  邓凯丝跟着菲利普出来,先同菲利普汇报:“会客室已经安排好。”
  菲利普问何之轩:“你早上有没有空?”
  何之轩说:“有个合作沟通会。”
  菲利普点点头,对方竹说:“这边请。”
  方竹不再多看何之轩一眼,一路快步,跟着菲利普就进去了。
  邓凯丝又向何之轩汇报:“会议室里笔记本和幻灯都OK了,随时可以开始。”
  只要何之轩一个眼色,她就了解先指引梅丽进会客室。但按照公司规矩,外来访客需要登记,梅丽便转头委托潘以伦在前台签名。
  好了,这下外客基本走光,邓凯丝开始清理门户。她冷冷扫一眼杨筱光:“你搞什么?还有没有考勤意识?”
  杨筱光顶怕邓凯丝那一双瞪起人来如铜铃的金鱼眼,杀气腾腾,能把人活活逼退三尺。
  她想,今晨果真倒霉到家,才跌得鼻青脸肿,马上又和母夜叉邓凯丝狭路相逢。不免一个头两个大,但一转念,考勤钟应当比实际时间慢个三十秒左右,很想据理力争,但这为种小事争有多丢人?
  这时,何之轩突然说话了:“我也迟到了,一道记进去。”又对杨筱光讲,“快点去办公吧!”
  这下邓凯丝措手不及,莫名其妙。昨日来的新领导,今日又挺了杨筱光一把,她捏不准分寸了。
  杨筱光自是晓得顺藤爬下去,嬉皮笑脸说声“收到”,慌慌忙忙就往办公室里跑,跑得太冲,一个不当心,一脚绊在前台,这回又是那只手拉住了她。
  潘以伦表情很严肃:“踩这么高的跟,跑这样快,很容易摔跤!”
  杨筱光摆摆手,见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就贫嘴闲话:“跑得快还是世界冠军呢!刘翔是我师弟。”
  看到她此时又亲切起来,潘以伦微笑,忍不住玩笑一句:“所以他是世界冠军,你只能做迟到冠军。”
  一语戳中杨筱光的痛处,她愤愤瞪他:“小样,走着瞧。”
  她一路进去,走到自己的格子间,又抬头探了一探,方竹正在会议室对面的会客室同菲利普谈话,何之轩放好公文包,夹着记事本进了会议室。
  方竹这时候一转头,杨筱光以为她会和她打招呼,正要摆手,却发现她不是在看她。她当然知道她在看谁,昨晚她还在烦恼这桩事情应当怎么办,今天就有了进展。可见人间一切有天数。
  杨筱光决定先好好上班做模范员工。
  方竹从这样一个角度看过去,正好能看见何之轩临窗立在众人之前。这里是二十层楼的高度,背景一片淡薄的天空。他好像凌云之上,而且泰然自若。
  他的目光自始至终没有扫过来过。
  犹恐相逢如梦中,一梦醒来,所有人都在变,就她在原地没有变。方竹发了点狠,开始专注自己手上的录音笔,摁了好几下ON键,终于调好。
  她开始提问:“我们都知道‘君远’是做会展的翘楚,但香港集团似乎一直有多元化发展的战略,下一阶段是否有大刀阔斧的新项目?”
  菲利普笑笑:“我们的企业精神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再怎么做,都有个基本性的东西。”
  方竹想,这样理念真不符合何之轩大开大合的性格,他们怎么合得来?
  又一想,是她想太多。一纸解约书在那儿,他怎么样,同她毫无关系。
  方竹将问题集中在了菲利普的计划上,格外认真仔细,一个访问做了两个小时,结束时候菲利普要留饭,她婉拒了。走出会客室,发现整个办公室都空荡荡,职员都去吃午饭,只有杨筱光留在座位上啃苹果。
  杨筱光看见她,说:“一道午饭去?”
  方竹最后扫一眼空无一人的会议室,她摇摇头:“有点感冒了,我早点回家休息。”
  杨筱光欲言又止:“竹子——”
  方竹拍拍她的脑门:“你别乱费精神,好好做事情,不要再迟到了。”
  杨筱光耸肩,虽是老友,仍有底线。她不碰,只是叮嘱:“那么你就好好休息。”
  方竹回家之前打了电话给主编请假,也没有旁的任务,主编老爽快地答应了。她却又迷惘了,这一天过得未免太快,她的精神有点儿负荷不了。
  回到自己的小亭子间,猛地推开窗户。这里望出去只有一小格蓝天,往外探探,头顶上横七竖八架着衣杆,湿嗒嗒的衣服正滴着水,那底下必定是一个又一个水塘,她前面就踩了一脚水。
  何之轩老早以前说,这个城市,只有石库门弄堂才有点人气。
  为了在有点人气的弄堂石库门生活,方竹常常会踩一脚水回家。她原本喜欢穿平底鞋,经常弄的很脏,后来把五七寸的高跟鞋穿习惯了,基本也溅不到什么水了。
  习惯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东西,人们可以以此为借口,用习惯去遗忘一些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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