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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了两步,听到后面一个声音,不高不低地:“笨蛋。”他的声音轻不可闻,“你手上戒指的背面。”
我有些疑惑地褪下,早看过了啊,还不是一堆弯弯曲曲的豆芽符号,有什么好看。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难不成――
我重又挤坐回去,小心翼翼半带讨好地:“刻的什么?”
他闭上眼,半天才一个字一个字地:“波、斯、语。”就再也金口不开。
我恨恨,跺脚离开。龙斐陌,风水轮流转,你等着,总有你吃瘪的时候!
一起身,我的手就被一只大掌覆住。
“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曾经以为,它会留在我身边一辈子。”他牵着我的手,他的声音听起来和他的掌心一样温暖:“桑筱,你是我这辈子捕获到的唯一的,最美的猎物。”
青青陌上桑
作者:陆观澜
番外之秦衫
我是秦衫。
十二岁以前,我是孤儿。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知道母亲是谁,从我有记忆那刻开始,一直在孤儿院里长大,直到后来,我终于忍受不了院长的歧视虐待,稍大孩子们的欺凌侮辱,我选择了逃离。
我一直流浪在唐人街上。原本跟我同时逃出来的,还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后来,他们被抓回去了,只有我,继续深一脚浅一脚过着非人的逃亡生活。
这样的环境里,我不可能不狡猾,不察言观色,不欺善怕恶。
一开始,我免不了继续被唐人街上的其他地痞流氓欺负。直到后来,我学会了扮猪吃老虎,学会了狐假虎威。
为了生存,我依靠上了唐人街上的一个流氓小头头叫做焦哥,我跟在他们身后,他们偷东西抢东西我帮他们望风,声东击西,或者低声恫吓受害者,时间不长,这些事我已经做得纯熟,很受焦哥和他手下的赏识。
他们吃肉,我喝汤,已经足够维持我的基本生活。
一开始,我很满足。可是时间不长,我心底的焦虑如同杂草般一天天蔓延开来,那个焦哥,已经有了一个大陆带来的大老婆和一个在美国认识勾搭上的菲律宾小老婆,但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来摸摸我,招惹我,说些让我心惊肉跳的暧昧话。
我才十二岁,可我知道,我长得很美,而且,我发育得远比同龄的女孩子要成熟。
我心急如焚,我想找机会摆脱他,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害怕,不敢得罪他。
机会还是眷顾我了。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龙斐陌。那天,大雪纷飞,街上行人稀少,他独自一个人徒步走来,穿着名贵的黑色狐裘大衣,面如冠玉,神情举止看上去就是那种受到极佳教养的世家子弟。他后来跟我说,家里司机不在,他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为他弟弟抓药,药方在他身上,无论如何不可以丢。所以,他明明知道这条街的治安是有名的乱,也不惜冒险一试。
他是焦哥他们心中理想的肥羊。
也是我的。我决心赌一次。
上天眷顾我。我赢了。
他竟然带走了我。我过上了从来不敢梦想的生活。他的义父,是纽约赫赫有名的华人大亨,是他生父的生前至交,视他如珍宝,从来不拂逆他的意思,所以,没过多久,在经历过必不可少的考验和观察之后,他的义父,也成了我的。
仿佛仅仅一夕时间,我就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数不尽的华服,美食,奉承,宴会……生活如一道完美的华卷,还仅仅只是在我眼前展开一小角,就足以令我眼花缭乱。
但我知道,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从他带走我的那一刻起,我最想要的,只是轻轻的,那样一个眼神。
斐陌是不折不扣一工作狂人。他刚开始学习商业的时候,背着义父跑到纽约一家大公司去推介产品,对方态度极其冷淡怠慢,几乎几分钟便将他打发了出来。我站在外面等他,看到他一脸平静地走出来。那神色,宛如阿修罗般。倘不蒙他喜悦,必然遭殃。
果然,两年后,事件重演,但角色倒换。
当年义父在世的时候,很信任一个叫做苏珊娜的美貌无匹的秘书,夸她能干又有头脑,对公司兢兢业业,斐陌接过义父公司的时候,在他的特意关照下,顺理成章把她留了下来。后来呢?
过程一定精彩,可惜我没眼福。
我只知道,那天刚好我进办公室找斐陌,看到他微笑着:“谢谢你对公司曾经做出的贡献,然后,”他继续保持笑容,只是我觉得寒意扑面,“你被辞退了,并且,我觉得你去××地方更加合适,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写封推荐信。”
义父从来放任他,但那次忍不住打电话骂他:“你辞掉她也就罢了,干嘛侮辱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说什么到娱乐场所工作这些话?!”
他非常镇定地反驳:“那也总比她将我这儿当成娱乐场所好。我需要的是一个秘书,不是一个搔首弄姿的花瓶。”
以后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都没这个来得精彩。他偶尔也跟不同的女伴出出入入,惹得众人猜疑不定。
我一直不动声色,冷眼旁观。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我们生活在一起,感情甚笃,外人甚至已经猜疑我是他的地下情人。
所有的真相,只有我才知道。
义父的生意做得很大,横跨房地产、酒店业、建筑、投资等多个行业,他精明,多疑,狡诈,没有亲生子女,所以精心栽培斐陌和我。在他的安排下,我们念最好的学校,得到最好的锻炼实践,出入最高级的社交场所。他手上的生意分成两种。台面上的由斐陌负责处理,台面下的,则是我的事。我自小在孤儿院和唐人街锻炼出来的历尽世俗的智慧和不动声色的残忍,在这里得到尽情的发挥。我软语温言,我厉声恫吓,我软硬兼施,所有这些,在我做来挥洒自如。没过多久,我就得到一个暗地里流传的绰号――紫罂粟。因为,我外表美艳、妩媚、温柔可人,而内里坚硬,残忍,不留情面。还因为,我偏爱紫色系的衣服。
而我之所以偏爱,只因为那个人,他曾经随口说过:“紫色,神秘而安静的颜色。”他可能说过也就忘了,他不知道,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只可惜,紫色的罂粟,远远没有紫色的桑椹纯粹清澈,干干净净。
义父缠绵于病榻两年之后,终于逝世。他下葬没多久,突然有一天,斐陌跟我说:“秦衫,我要回中国。”
“中国?”我愕然,那块神秘而遥远的土地,我太陌生了,以致于我脱口而出,“回去干什么?”
他站在那面落地窗前,手中端着一杯马丁尼,俯瞰着万家灯火,半晌之后,他非常平静地:“秦衫,你知道吗?”他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收获的季节到了。”
我有些反应不过来,隔了很久之后:“那……我呢?”
他回身看我,他的眼中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情绪,他耸耸肩:“随便你。”
义父临死前立下遗嘱,除了给斐阁和其他一应相关人等终生衣食无忧的保障之外,其他剩余部分,如果斐陌娶我,100%由我们继承,如果不,则60%我俩平分,40%交由基金会运作以及捐给慈善机构。
无论怎样,对我而言,已经足够,所以我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地:“我跟你回去。”我是个贪心的人,尽管没有把握,仍奢望更多。
他浅浅一笑:“好。不过,”他淡淡地,“要委屈你,暂时我只能给你总裁助理的位置。”
我明白,听说中国社会讲究关系,错综复杂,斐陌刚空降回去,不可免俗要出面摆平,我也浅浅一笑:“好。”
我自信,在他的心目中,我还是有着特殊的一席之地。
所以,后来出现了俞桑瞳,尽管她美貌智慧不亚于我,我也从来没有把她放在心上。我只是没有想到,半路上杀出来个俞桑筱。
其实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斐阁生日,我看到斐陌上楼,很久之后,我看到一个女子下楼,脸上苍白没有血色,她的一双眼,如宝石般莹莹然,略带羞恼和惊惶。我注意到她唇角微肿。我心中微微一动,但没多想。
我认识的斐陌,决不可能如此下作。
我还真是低估她了。
餐厅里重遇她,我仔仔细细看她,充其量算是清秀的脸,鼻子不够挺,眼睛不够大,唇角线条过于倔强,气质也不见得出众,衣着更是随意得跟俞桑瞳有天壤之别。她对我们的话似听非听,她对我,对斐陌表现出明显的冷淡和敌意。而斐陌的每句话,都仿佛刻意针对她般。他从未如此过。
我心中警铃大作。
果然,斐陌要娶她。不顾任何人,包括龙夫人的反对。他只对我说了一句:“帮我准备一个小型婚礼,不需要任何铺张浪费。”
我心中的悲哀几乎将我全盘淹没,第一次,我不顾礼仪追到门边,不顾一切地:“为什么?”
他回身看我,非常淡定地:“抱歉,这是我的私事。”
我开始绝望。
他的知道,远远比他的不知道,更加残忍。
从第一眼起,我就不喜欢俞桑筱。
从来没有人,一个这么普通平凡的人,让我如此在意,不喜欢,甚至讨厌。
她骄傲,自以为是,而不知深浅。这样的人,若是放在商场上,早就被噬吃得尸骨无存。这一点,十个她加起来给俞桑瞳提鞋都不配。
如果是俞桑瞳,或许我可以释然一些,可是,偏偏是她,莫明其妙八竿子打不着的她。我克制不了自己不去为难她。有关这一点,我已经驾轻就熟。我只是有些投鼠忌器。
但我想,他对她,其实也不过尔尔。那么寒酸敷衍的婚礼,那么冷漠尴尬的气氛,从来不曾提及的不在意,还有行同陌路的距离和疏离。
我只是忘记了,这世上还有四个字叫做欲盖弥彰。
我只是忘记了,希望与失望,一直是孪生姐妹。
他为自己的新房定购了一整套的中式家具。
他通过地产中介购置了一座西式洋房,花木扶疏,地理位置极佳,什么都好,除了价格。
Jane的老板娘状似无意地告诉我,他陪她去挑衣服。她一件一件地试,他一件一件地看。
有天,我陪他用工作餐,他突然拿过菜单浏览,然后,朝餐厅工作间走去。片刻之后,他走了回来继续吃饭。
第二天,斐阁跑来告诉我:“昨晚我哥下厨了。”我理解他的大惊小怪。尽管很疼这个弟弟,但如武功高手,斐陌从不轻易出手。
我心里一动:“是么?”
斐阁耸耸肩,有些遗憾地:“只可惜做的菜,没几样合我的口味。”
回想起来,我正是从那时候起,慢慢死心。
我开始经常出差。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场合,无论哪里,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到了陌生城市,我偶尔会去PUB放松一下自己。我见惯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还有那些脑满肠肥的男人。放在以前,我会很乐意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只是现在,我十分意兴阑珊。
我明白斐陌为什么愿意将我带回来,他期望紫罂粟换一种土壤,会开出健康的花朵,结出无害的果实。
我不会因此而感激他。决不。
在香港的一家PUB里,我认识了他。二十出头的大男孩,健康高大,阳光俊帅。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