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博尔赫斯小说集-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红河镇送去一封。第四天,来了三个男人,和他谈到次晨。第五天傍晚,莫雷尔睡醒起身,要了一把剃刀,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好衣服出去了。他安详地穿过北郊。到了空旷的田野,在密西西比河旁的低地上,他的步子轻快多了。

他的计划大胆得近乎疯狂。他想利用对他仍有敬畏心理的最后一些人——南方驯顺的黑人。他们看到逃跑的伙伴们有去无回,因此对自由还存奢望。莫雷尔的计划是发动一次大规模的黑人起义,攻下新奥尔良,大肆掳掠,占领这个地方。莫雷尔被出卖后摔了个大跟头,几乎身败名裂,便策划一次遍及全州的反应,把罪恶勾当拔高到解放行动,好载入史册。他带着这个目的前往他势力最雄厚的纳齐兹。下面是他自己对于这次旅行的叙述:

“我徒步赶了四天路,还弄不到马。第五天,我在一条小河边歇歇脚,打算补充一些饮水,睡个午觉。我坐在一株横倒的树干上,正眺望着前几小时走过的路程,忽然看见有个人来近,胯下一匹深色的坐骑,真俊。我一看到就打定主意夺他的马。我站起身,用一枝漂亮的左轮手枪对着他,吩咐他下马。他照办了,我左手抓住缰绳,右手用枪筒指指小河,叫他往前走。他走了两百来步停下。我叫他脱掉衣服。他说:‘你既然非杀我不可,那就让我在死之前祷告一下吧。’我说我可没有时间听他祷告。他跪在地下,我朝他后脑勺开了一枪。我一刀划破他肚皮,掏出五脏六腑,把尸体扔进小河。接着我搜遍了他的衣服口袋,找到四百元零三角七分,还有不少文件,我也不费时间一一翻看。他的靴子还崭新崭新,正合我的脚。我自己的那双已经破损不堪,也扔进了小河。

“就这样,我弄到了迫切需要的马匹,以便进纳齐兹城。”

中断

莫雷尔率领那些梦想绞死他的黑人,莫雷尔被他所梦想率领的黑人队伍绞死——我遗憾地承认密西西比河的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这类轰动一时的事件。同一切富有诗意的因果报应(或者诗意的对称)相悖,他的葬身之处也不是他罪行累累的河流。1835年1月2日,拉萨鲁斯·莫雷尔在纳齐兹一家医院里因肺充血身亡。住院时用的姓名是赛拉斯·巴克利。普通病房的一个病友认出了他。1月2日和4日,有几个种植园的黑奴打算起事,但没有经过大流血就被镇压了下去。

………………………………………………

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

南美的打手

在寥廓天幕的衬托下,两个身穿黑色衣服、脚登高跟鞋的打手在跳一个性命攸关的舞,也就是一对一的拼刀子的舞蹈,直到夹在耳后的石竹花掉落下来,因为刀子捅进其中一个人的身体,把他摆平,从而结束了没有音乐伴奏的舞蹈。另一个人爱莫能助,戴好帽子,把晚年的时光用来讲述那场堂堂正正的决斗。这就是我们南美打手的全部详尽的历史。纽约打手的历史要芜杂卑鄙得多。

 北美的打手

纽约黑帮的历史(赫伯特·阿斯伯里1928年出版的一本八开四百页、装帧体面的书里作了披露)像野蛮人的天体演化论那样混乱残忍面庞杂无章,织成这部历史的是:黑人杂居的废弃的啤酒店的地下室;多为破败的三层楼建筑的纽约贫民区;在迷宫般的下水道系统里出没的“沼泽天使”之类的亡命徒帮派;专门收罗十来岁未成年杀手的“拂晓少年”帮;独来独往、横行不法的“城郊恶棍”帮,他们多半是彪形大汉,头戴塞满羊毛的大礼帽,衬衫的长下摆却飘在裤子外面,右手握着一根大棒,腰里插着一把大手枪,叫人看了啼笑皆非;投入战斗时用长棍挑着一头死兔当做旗帜的“死兔帮”;“花花公子”约翰尼·多兰,油头粉面,夹着一根猴头手杖,大拇指套着一个铜家伙,打架时专门剜对手的眼珠;“猫王”彭斯能一口咬下一只活耗子的脑袋;“瞎子”丹尼·莱昂斯,金黄色头发、大眼睛失明的妓院老板,有三个妓女死心塌地为他卖笑;新英格兰七姐妹经营的红灯区一排排堂子,她们把圣诞夜的盈利捐赠慈善事业;饿老鼠和狗乱窜的斗鸡场;呼卢喝雉的赌场;几度丧夫的“红”诺拉,“田鼠”帮的历届头子都宠爱她,带她招摇过市;丹尼·莱昂斯被处决后为他服丧的“鸽子”利齐,结果被争风吃醋的“温柔的”马吉割断了喉管;1863年疯狂一周的骚乱,烧掉了一百所房屋,几乎控制全市;会把人踩死的街头混战;还有“黑鬼”约斯克之类的盗马贼和投毒犯。他们之中鼎鼎大名的英雄是爱德华·德莱尼,又名威廉·德莱尼,又名约瑟夫·马文,一又名约瑟夫·莫里斯,又名蒙克·伊斯曼,是一千二百条汉子的头目。

英雄

那些扑朔迷离的假姓名像累人的假面游戏一样,叫人搞不清楚究竟谁是谁,结果反倒废了他的真姓名——假如我们敢于设想世上真有这类事。千真万确的是,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户籍登记所里的档案表明他的姓名是爱德华·奥斯特曼,后来改成美国化的伊斯曼。奇怪的是那个作恶多端的坏蛋竟是犹太人。他父亲是一家饭馆的老板,饭馆按照犹太教规调制食品,留着犹太教博士胡子的先生们可以在那家饭馆放心吃按规矩屠宰、放净血水、漂洗三遍的羊肉。1892年,他十九岁,在父亲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兼卖猫狗的鸟店。他探究那些动物的生活习惯,观察它们细小的决定和捉摸不透的天真,这种爱好终身伴随着他。他极盛时期,连纽约民主党总部满脸雀斑的干事们敬他的雪茄都不屑一顾,坐着威尼斯平底船似的豪华汽车去逛最高级的妓院时,又开了一家作为幌子的鸟店——里面养了一百只纯种猫和四百只鸽子——再高的价钱都不出售。他宠爱每一只猫,巡视他的地盘时,往往手里抱一只猫,背后跟着几只。

他的模样像是一座有缺损的石碑。脖子短得像公牛,胸膛宽阔结实,生就两条善于斗殴的长手臂,鼻梁被打断过,脸上伤疤累累,身上的伤疤更多,罗圈腿的步态像是骑师或者水手。他可以不穿衬衫,不穿上衣,但是他大脑袋上总是有一只短尾百灵鸟。他的肩膀给人印象深刻。从体型来说,电影里常规的杀手都是模仿他,而不是模仿那个没有男子汉气概的、松松垮垮的卡庞。据说好莱坞之所以聘请沃尔汉姆是因为他的形象叫观众马上想起那个声名狼藉的蒙克·伊斯曼……他巡视他的亡命徒帝国时肩头栖息着一只蓝色羽毛的鸽子,正如背上停着一只伯劳鸟的公牛。

1894年,纽约市有许多公共舞厅,伊斯曼在其中一家负责维持秩序。传说老板不想雇他,他三下五除二打趴了舞厅原先雇用的两个彪形大汉,显示了他的实力。他一人顶替了两人的位置,无人敢招惹,直到1899年。

他每平息一次骚乱就用刀子在那根吓人的大棒上刻一道。一晚,一个贼亮的秃头喝得酩酊大醉,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一棍子就打昏了秃头。“我的棍子正好差一道,就凑成五十整数!”他后来说。

霸据一方

从1899年开始,伊斯曼不仅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他成了一个重要选区的把头,向他管辖范围内的妓院、赌场、街头野雉和流氓小偷收取大笔孝敬。竞选委员会和个人经常找他干些害人的勾当。他订有酬劳价目表:撕下一只耳朵十五美元,打断一条腿十九元,用手枪打伤一条腿二十五元,身上捅一刀二十五元,彻底解决一百元。伊斯曼曲不离口、拳不离手,有时候亲自出马执行委托任务。

由于地盘问题(这是国际法尽量拖延的微妙而伤和气的问题之一),他同另一个黑帮的头目保罗·凯利正面冲突起来。巡逻队的枪战和斗殴确定了地界。一天凌晨,伊斯曼越境,五条大汉扑了上来。他凭猿猴般敏捷的手臂和大棒打翻了三个对手,但是肚子上挨了两颗枪子,对方以为他已经毙命,呼啸而散。伊斯曼用大拇指和食指堵住枪眼,像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自己走到医院。他发着高烧,在生死线上挣扎了好几星期,但守口如瓶,没有举报任何人。他出院后,火并已成定局,枪战愈演愈烈,直到1903年8月19日。

 里文顿之役

百来个同照片不太相像、逐一从罪犯登记卡上消失的英雄,浸透了酒精和烟草烟雾,头戴彩色帽箍的草帽,或多或少都有花柳病、蛀牙、呼吸道疾患或肾病,像特洛伊或胡宁战争的英雄们一样做不足道或者功勋彪炳,这百来个英雄在纽约高架铁路拱形铁架的影子下面展开了那场不光彩的武装斗争。起因是凯利手下的泼皮向一家赌场老板,蒙克·伊斯曼的同伙,勒索月规钱。一个枪手毙命,紧接而来的是无数手枪参加的对射。下巴刮得很光洁的人借着高大柱于的掩护不声不响地射击,满载手握科尔特左轮枪、迫不及待的援军的出租汽车接连不断地赶到现场,增添了吓人的气氛。那场战斗的主角们是怎么想的呢?首先,(我认为)百来枝手枪震耳欲聋的轰响使他们觉得马上就会送命;其次,(我认为)他们错误地深信,只要开头的一阵枪弹没有把他们撂倒,他们就刀枪不人了。事实是他们借着铁架和夜色的掩护打得不可开交。警方两次干预,两次被他们打退。天际刚露鱼肚白,战斗像是淫秽的勾当或者鬼怪幽灵似的突然销声匿迹。高架铁路的拱形支架下面躺着七个重伤的人、四具尸体和一只死鸽子。

咬牙切齿

蒙克·伊斯曼为之服务的本区政客们一贯公开否认他们的地区有帮派存在,他们解释说那只是一些娱乐性的社团。里文顿肆无忌惮的火并使他们感到惊慌。他们召见了两派的头目,吩咐他们必须和解。凯利知道,为了稳住警方,政客们比所有的科尔特手枪更起作用,当场就表示同意;伊斯曼凭自己一身蛮力,桀骜不驯,希望在枪头上见高低。他拒不从命,政客们不得不威胁他,要送他进监狱。最后,两个作恶多端的头目在一家酒吧里谈判,每人嘴里叼着一枝雪茄,右手按在左轮枪上,身后簇拥着各自的虎视眈眈的打手。他们作出一个十分美国式的决定;举行一场拳击比赛解决争端。凯利是个出色的拳击手。决斗在一个大棚子里举行。出席的观众一百四十人,其中有戴着歪歪扭扭的大礼帽的地痞流氓,也有发型奇形怪状的妇女。拳击持续了两小时,结果双方都打得筋疲力尽。一星期后,枪战又起。蒙克被捕,这次也记不清是第几回了。保护人如释重负地摆脱了他,法官一本正经地判了他十年徒刑。

 伊斯曼对抗德国

当蒙克莫名其妙地从辛辛监狱里出来时,他手下一千二百名亡命徒早已树倒猢狲散。他无法把他们重新召集拢来,只得单干。1917年9月8日,他在公共场所闹事。9日,他决定参加另一场捣乱,报名参加了一个步兵团。

我们听说了他从军的一些事迹。我们知道他强烈反对抓俘虏,有一次单用步枪枪托就阻挡了这种不解气的做法。我们知道他从医院里逃出来又回到战场。我们知道他在蒙特福松一役表现突出。我们知道,他事后说纽约波威里街小剧院里的舞蹈比欧洲战争更带劲。

神秘而合乎逻辑的结局

1920年12月25日凌晨,纽约一条繁华街道上发现了蒙克·伊斯曼的尸体。他身中五弹。一只幸免于难的、极普通的猫迷惑不解地在他身边逡巡。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