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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小姐,你应该听说过,我们公司最近研发出一种以薄雪草为主要成分的保健品……”
孟薇小时候常恨孟金贵天天应酬,甚至骂他生张熟魏,今日才知应酬原是变相工作,也要打醒十二万分精神,商机瞬息万变,稍纵即逝。她今日运气出奇得好,克莱伯先生是旅奥指挥家,音乐会结束后对智晓亮大为赞赏,大有合作之意;而孟薇又是智晓亮的朋友,故而克莱伯夫人才会主动接近她。
“在这里也要谈生意?”
智晓亮的发问,纯粹出于对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好奇。
孟薇转头看他,智晓亮长身玉立,已经换了一身黑色含前苏联军服元素的正装,别一只双头鹰胸针,被一群俊朗高大的俄罗斯人簇拥着,如众星捧月一般。
今日此地,他是主角。这是获得老柴奖后的智晓亮。这是在老柴音乐学院进修两年后的智晓亮。这是刚刚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行了首演会的智晓亮。格陵的智晓亮,原本她就记得不深刻,此时更是完完全全从记忆中剔除,片甲不留。
士农工商,她的确是属于最下等的一类,与这阳春白雪格格不入。
“当然不。我更希望你能够为我介绍这些帅哥。”
她真的就放弃了那几乎唾手可得的合约,挽着智晓亮的手臂离开,后来孟金贵又逼着她重回维也纳将这一单生意抢回。
“我不知你在想什么。”
在浪漫之都,她能想什么。席间大家频频举杯祝贺智晓亮首演成功,她发现智晓亮吃得单调,几近简朴,白面包蘸鱼子酱,伴矿泉水喝下去。
“你不喝咖啡,不喝啤酒,不喝果汁,那总喝过伏特加吧?”
“我不想醉得像个俄国人一样。”他笑,又正经回答,“它让我暖和,可是手一直抖,所以戒了。”
孟薇肃然起敬。在那种醉酒的大环境下竟然可以做到洁身自好。
“呵,不必崇拜。我也不是什么正常人类。我喜欢饥饿的感觉,它让我有欲望。”
所以,其实是他挑逗在先。他后来都没有对孟薇说过像首演晚上那么多的话。大约是头一次不好到手,有讨好嫌疑。智晓亮在老柴音乐学院的导师是个虔诚的东正教徒,尊重女性又是俄罗斯风尚,加之孟薇多喝了点,只觉得他整个晚上都风度翩翩,举止得体,以巴别塔来暗喻中西文化差异并非天堑不可跨越时整场气氛达到顶点——明天,他的经纪人就会发出通稿给各大报纸,称昨晚的演出盛况空前,东方少年征服了古老的音乐国度。他的黄金生涯就此展开,不可限量。
“英国有句谚语,三代富有才能出一个上等人。可是音乐能让你变成无冕贵族。来,为了霍洛维茨干杯!”
孟薇酒量自小培养出来,所以虽然两颊绯然,却非常清醒,以至于回到宾馆后,智晓亮一再确定她是否有自主意志时,她直接把他推到床上去,狠狠地咬了他的食指一下。
“在你这双手尚未投保之前,我得尝尝味道。”她借酒装疯,“我不爱鱼子酱。”
“我看你没醉。”智晓亮将她推开,“小点声儿。”
“你也没醉。你都没有喝酒。”
她趴在他身上,一双手尽往敏感地带摸。
“孟薇,别闹我。我不是正人君子。”
“我也不是无知少女。”她低声碎念,“嘿,智晓亮,你看我们多登对。”
两个在异国漂泊的游子,除了这个,好像再无可证明自己不寂寞的方式。
其实脱下衣服的贵族和其他发情男女并没有什么区别。智晓亮不够投入,但是绝妙的技巧足以弥补这一缺憾,以至于第二天早上孟薇醒来时觉得这真是一场梦,直到看见智晓亮站在窗边喝水,一如她昨天傍晚初次见到他一样,迷人得不像话。
他有点懊恼。
“我错过了练琴的时间。这可是两年来的头一次。”
他们俩都不是第一次,怎能说不是天作之合。他们的关系也非常简单,智晓亮在世界各地举办演奏会,孟薇就如同蝴蝶一般借考察市场为名,追踪来去,又或者他在维也纳录制唱片,她便常驻奥地利办事处,方便来往;若是实在没可能凑在一起,便不强求,反正并不是只有对方一个亲密伴侣而已。智晓亮有演出前禁欲的习惯,这使得他没有固定女友;而孟薇则在半年前同许达订婚,只是还来不及告诉智晓亮。
这一次,他们也的确是半年未见了。
第八章
孟薇整理完毕从浴室出来,已经又是神采奕奕的明丰药业第三代接班人。
人裸体与否真是差别极大,变成受衣物约束的万物之灵之后,理智也都回归本体,不再有刚才那样失控的感觉。
不过是肉体渴望,怎可做灵魂伴侣。
真是可笑。
智晓亮正在整理书桌上的资料。孟薇走过去,觉得倦意袭脑,于是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钢琴手抬眼望她。女人每天要喝八大杯水来美颜,而孟薇是把咖啡当作水来牛饮,偏偏智晓亮下榻的地方往往都知道他喝矿泉水吃白面包蘸鱼子酱的习惯,也就只安排这些东西,每次孟薇会自觉带杯装速溶咖啡来,喝完了连杯子一起带走。
她在智晓亮面前从不避讳自己喝咖啡抽烟饮酒偶尔也吸点大麻的习惯——并未因为他而改变自身,这样很好。
“得签一百五十张场刊留下来。快来帮忙,我是没办法再拖了。”
孟薇拉开椅子坐下。
她模仿他的字迹也是惟妙惟肖。都是常年厮混练出来,智晓亮不爱签售,说是像极了读书时留堂罚抄名字。
“对小孩子来说,智晓亮三个字的笔画真真太多。”
于是孟薇便练着替他写,除了签名之外,若要写一两句话也是能糊弄过去。
“我以为你没有小时候。你应该一出生就穿着燕尾服坐在钢琴边。整个交响乐团为你伴奏。”
她爱听他讲小时候,感觉好像曾经一起和他长大过。可是钢琴手不太爱回忆,他一双眼只望向未来。
智晓亮大笑,显然是今天心情极好。
“你和孟觉他们一样。见我去洗手间都大惊小怪。尤其是罗宋宋,‘智晓亮,你也上厕所啊?你不是外星人么?’真让人想敲她脑壳。”
孟薇不喜欢听见罗宋宋的轶事。她对孟觉的一部分恶感来自于这明明是她小叔叔的人却对罗宋宋偏袒到了极点,从未站在她这一方过。罗宋宋是个胆小怯懦,阴沉多心的女人,而如此淡然的智晓亮,明显地,在心底也为罗宋宋留了一块位置。
这些让孟薇觉得不公平。她也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如果当初她没有因为讨厌孟觉而拒绝去白放的琴室一同学习,那么和他们一起长大的,至少还会有一个她。
而不只是罗宋宋,存在于他们的记忆中,每每提及童年,必然有这圈圈头的身影。
该转换话题了。
“真可笑,这哪里像你。”
她拿起一张场刊来看,上面有智晓亮的照片同简介,浓密头发微微卷着,遮住额头,发脚不长不短,极帅气,眯住眼睛,抬起下巴,小臂搁在钢琴上,望着琴房外的蓝天白云;另一张是坐在琴凳上,交叉十指支住下巴。
他五官分开来看不算多美,眼角耷拉显得傲慢之极。
孟薇想起罗宋宋为了拉拢和她的距离,讨好着对她讲秘密。
“智晓亮是大小眼。一只眼睛像爸爸,一只眼睛像妈妈。是不是很奇怪?”
智晓亮的事情几时轮到她来指手画脚?大小眼又怎么样?组合在一起多迷人。
“照片修的过了头,”她将场刊贴在自己脸上比划,“反而不好看。”
智晓亮坐在桌旁,翘着腿,一张一张地签着自己的名字,指关节微微使着力。他不惯下这种功夫,写着写着就不耐烦起来,同孟薇说起另一件事情。
“格陵爱乐有意向同我签半年约,做客席钢琴手。”
呵,他要留下来。
孟薇心神荡漾,放下手中签字笔。
他要为谁留下来?
她如同在麦芒上头跳舞,脚底传来尖锐痛感,淋漓畅快。
他是否也怀着和我一样的心思?可惜她太了解智晓亮,他不是个会去试探爱人的男子。
“你答应了?”
智晓亮摇摇头。
“暂时没有。但可能性非常大。”
这些年全球各地奔波劳碌,他早已疲倦得要命。有一段暂停的时间让他好好地休整,应该好好把握。况且他骨子里是格陵人,为格陵文化做些贡献是理所当然。
孟薇怀着复杂的心思去碰触对面这男人,智晓亮手中钢笔轻易地被孟薇抽走,他微怔,孟薇温热的手心已经顶住了他的指尖,小小的一只手,握着他修长的手指,说不出的柔情怜爱。
“还记不记得上一次我们在华沙见面?回来后,我和许达订婚了。”
智晓亮的表情的确有些惊诧;但又不是孟薇所希望的那种惊诧。
“许达?”
孟薇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未在他面前提到过许达,可是为什么潜意识里却觉得至少已提到了千百次?或者她一直希望智晓亮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随时会给她道德约束,而智晓亮你,又会怎样处理?
“是生物学博士。”她想,这个话题正在超出她所能控制的范围,潦草回答,“和明丰有合作关系,做药物方面的研究。”
智晓亮抽手出来握握孟薇,表示恭喜。
“我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是个没有时间结婚的人。能找到适合结婚的对象很不容易,好好珍惜。”
孟薇竖耳细听,想从他的语气中找到一丝丝的失落和不甘,却扑了空。
她的手臂像条蛇似的立刻溜走,消失在桌面下,过了很久才再次拿上来,如果智晓亮能细心一点,会发现她的手心多了一排充血的月牙印,那是指甲掐出来的。
“我们不能再见面了。”智晓亮轻轻道,“孟薇,对我来说,真是遗憾。”
无可否认,他们两人身体契合,可惜他做人有底线,道德高悬,不可凌驾。
孟薇只想苦笑。是谁说过齐人之福不好享?她只不过精神和身体渴求不同男人,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一步。
她以为智晓亮是个洒脱的人,却原来也刻板如斯。
“你不也早就和你的钢琴爱人结婚了么?”她将咖啡杯往桌上一放,“结婚而已,算不得什么。”
“算不得什么,你又何必特特提出来。”
皆因我自作聪明,要看你如何反应。孟薇苦笑更甚,每个小姑娘大约都有这样的梦想,公主和王子结婚时,有白马骑士从天而降,自婚礼上将公主掳走,新郎锲而不舍穷追三千里——选择骑士或者王子?主动权在新娘手中。
可原来骑士冷静聪敏,挥剑斩情丝,片刻犹豫也无。不错,他们情到浓时也不曾说过半句我爱你,智晓亮何曾给过她机会?一切都是她自己会错意。
孟薇一颗心冷到极致,反而恢复了平常状态。
“不错,你的性格是知道了就不可能当没事发生。”
“我应当在送你上车的时候说这话。现在竟然有些尴尬。”
连天都助他;电话铃声骤响,孟薇知道是出租车抵达,收拾了便要开门离去,智晓亮取了外套在手,要同她一起出门。
一如他们第一次见面,绅士得不得了。
“我送你。”
“不必。”
她强硬拒绝;免得再给自己遐想空间。她孟薇不缺爱,不缺钱,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