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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当然是疲倦不堪,本来八时正到办公室,后来改为九点,今天九点半才摸回去,太惊人了,恐怕距离被开除的日子也不远了。
我打着呵欠的时候慕容进来。
他问:“睡不好?可是为想我的缘故?”
我刚想骂他,一抬起头,发觉他亦是眼底黑黑,已经瘦了一圈,于是不加言语。
“为什么折磨自己?”他轻声问。
我既好气又好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严重好不好?慕容,假如你是真的,我很感激,但我绝不会离开我的家庭。”
“我有哪一点比不上吕俊超?”
“我认识他在先。”
慕容伏在我的写字台上,非常的不开心。“但是我爱上了你。”
“没有可能的事。”
“爱情很多时都在不可能的情形底下发生。”
我温柔的说:“慕容先生──理智一默。”
他忽然一言不发,站起来走开。
一连七日他都不过来见我,偶尔在走廊遇见,他也侧侧身过,我知道孩子因吃不到糖生气了。
而吕俊超仍然如蒙在鼓里,若无其事般上他的班下他的班,放工与孩子们闹一场,毫无牵挂地上床睡觉,周末带孩子到祖父母那里尽情玩耍。
我问我自己,慕容理智是否吸引我?毫无疑问,但跟他走,我遗传因子中有如此义无反顾的细胞吗?我并不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人,我时常思想到将来──将来怎办?三年、五年的狂欢已是极限,当我真正老了,我将成为城里的笑话,做人的情妇往往要年轻貌美支撑,如今三十岁还充持得一时,三十五、三十八的时候呢?
况且我对俊超实有一股说不出的留恋,他那种憨态,不懂世故的稚气,以及多年来积聚的感情,都使我循规蹈矩的做他的妻子──一直做下去。
我长叹一声。
潇洒与我无缘。
我写了辞职信上去给大老板,辞职避开幕容理智,我怕他难下台。
照理辞职信应该经过慕容这一关才是,但是这趟只好越规了。
我不是不认识背夫别恋的女人。
她们大概是(一)因为丈夫实在要不得,只好出此下策;(二)大胆,追求爱情。
我两老都不是。
老板追查我辞工的原因,我只说想休息。
当然他们都不相信,但见我心意甚决,也只好无可奈何应允下来,同事们不舍得我,纷纷来诉说情意,使我感动。
慕容一直没有表示,到最后他约我出去晚饭。
在烛光下他送我一大东“毋忘我”。
我眼睛有点濡湿。
他黯然销魂,无言。
我拍拍他的肩膀。
他哑声说:“至少你为我辞工。”
“不,那是因为我累了,我早该退休。”
“残酷的女人。”
我微笑。
“我们尚有见面的机会吗?”
“当然有。”
“今晚我们要跳舞至天明。”
“我──”
“别再推辞,即使你是一块冰,也应有融解的时候。”
“我从来未试过跳舞至天明。”
“什么都有第一次。”
我们喝着香槟,依偎着跳舞,感觉上好享受好享受,心中倒是没有什么内疚,跳个舞,不算对俊超不忠吧?谁叫他自己三百年也不叫我跳一次舞。
到半夜两点半的时候,我说:“慕容,香槟内的酒精完全发作了,我眼睛都睁不开来。”
“好,我送你回去。”
我松口气说:“谢谢。”
慕容忽然哭了,他随即转过头去,但是我已经看到他的眼泪。
我深深感动,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真的离开俊超,他也会哭的。
我是一个多么幸运的女人,有这么多人爱我,做人夫复何求?
那晚由我开车送慕容回去。
等我开门回家,已是凌晨,天都快亮了。
俊超坐在客厅中等我。
我打一个酒呃,“你没睡?”
他看看钟:“早。”他说。
“同事请我吃饭,他们替我送别。”我说。
“易水送别也该结束了。”
我温和的说:“你不是一直要我辞职吗?”
“你真的肯守在家中?”
我点点头。
他凝视我,俊超有圆圆的孩子睑,圆圆的大眼,永远长不大似的。
“大头,”我趁着酒意说:“我爱你。”
他没好气的说:“去睡吧。”
“现在我可以晚些睡了,又不用上班。”
但是一头栽倒在床上,马上昏睡过去。
第二天醒来头痛不在话下,一张脸上化驻一塌糊涂,身上还穿着廿四小时的衣服。
我连忙进浴间冲洗,泡在暖水里松弛一下。
包着湿头发出来,吹干,换上干净的衣服,一抬头,看见俊超站我面前吸烟斗。
烟丝特有蜜糖的香味,令我精神一振。
我问:“你不去上班?”
“我已经下班了。”
“什么?”
“下午四点了,小姐,你睡了十二小时。”
“我的天。”我搔搔头皮。
“来。”他拉起我的手,走到客厅。
我呆住了,鲜花、餐具,连蜡烛都早已点起,还有一盒礼物。
“哗!”我怀疑自己的双眼,“这是什么?”
“拆开来看看。”
我拆开来,原来是我想买了五年的钻石胸针。
“这是怎么回事?”我瞠目。
俊超笑说:“与人竞争,总得加把劲,出点花样。”说完看牢我。
我呆住──他知道──知道多少?
“我,我可是没有对不起你。”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若真是个呆子,怎么娶得到你?”
哟,一张嘴也乖起来了。
“俊超──”
“不必多说,我全明白,以后我亦会检讨自己,现在先让我们来庆祝。”
“庆祝什么?”我问。
“庆祝我娶得一个好妻子。”
“呵俊超!”
潇潇雨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琉璃世界》
美美是那种“今天下雨,我不想出来”的人。
所以毕业后一直没找事做,连到她父亲公司去帮忙的兴致都没有。
对着这样一个女朋友,有时候啼笑皆非。
她家并不是大富之家,但很宠这个女儿,有三个哥哥也都事业有成,疼爱这个妹妹,美美生下来是天之骄子,成年后有点过份,但因为她长得可爱的缘故,大家都包涵着她。
今天又下雨,美美说:“我不来了。”
“人都约好,怎么可以不来?”
“推了他们,我不想在下雨天洗头与应酬。”她懒洋洋的说。
我看看钟,已经十二点多,电话中传来悠扬的音乐,幸福的美美在家享清福,大概是刚起床。
天国与地狱,我们写字楼里老板在咆哮,电话铃在响,打字机在操作,一百个客人挤在大堂中等候安排。我服了美美这种福气是与生俱来的,无法妒忌。
“那好,我们再联络吧。”
她娇憨的说:“太阳放大假,下雨下足十二个月。”
是的,像英国。
我放下电话,思想飞出老远去,那时候念书,天天这个样子阴沉下雨,我与智子步行去上课。
智子。
与美美完全相反的一个女孩子,后来我们分手,我回来香港做事,她继续攻读。
我记得她。她有一件橙红色的雨衣,在阴天中特别触目,映在公园一片湿碌中,衬着滴滴水珠,脸蛋神采飞扬。
在我心目中,她是美丽的。
但那个时候,学业未成,何以成家,我们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回来之后,通过一年的书信,后来不了了之,渐行渐远渐无信是自然现象。
到家没多久便认识美美,她家里努力撮合我们。她父亲保证将来这个女儿的生活费还是由他负责──美美会有丰富的嫁妆。
我呢,一半因寂寞的缘故,一半因美美的娇美,半真半假的与她走了起来。男大当婚,我像一般人一样,把婚姻视作人生必经之阶段。
一连下了三个月的雨,令我想念智子。
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子,毅力惊人,吃得了苦,环境越是恶劣,她越是沉默的苦斗,不可多得的性格。
不过有什么用呢,我还是没有对她有进一步的表示。
她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还留在英国?抑或已经嫁人?
她只比我小一岁,算来已有廿七八。无论时代怎样进步,女人过了卅,总要嫁人。
我吁出一口气。
我的心情很受天气影响,通常在大太阳底下,我不会想这么多,全是因为这潇潇雨,忆起故人。
下班。
我在办公楼下截车子,身边有个女孩子,我便让她先上车,她抬起头来,向我点头表示谢意,我一停睛──不相信自己的双眼。
“智子!”我冲口而出,“智子!”
她呆住了,“勇男,凌勇男。”
“上车去”,我把她推进计程车,兴奋的大声嚷:“智子,真巧,我刚在想念你。”
她肴着我,也非常意外的笑。
我细细的打量她,她左边脸颊有颗痣,是,还在,左边脸颊有个酒涡,浅浅的,也安然无恙,我说:“你一点也没有老,智子。”
“你也是。”她客气。
“几时回来的?怎么会在这附近出现?”我一画声问。
“──”
司机不耐烦的问:“先生、小姐,请问到什么地方去?”
我立刻说了一间餐馆的名字。
智子向我笑一笑,维持缄默。
我连忙观察她的双手,看看她有无戴婚戒之类。
她没有,如常,她一只戒子也没有戴。
我忍不住握住她的手,“智子,我刚在想你,你看这天气,像不像伦敦?谁知今日一下楼就碰见你,像做梦一样。”
“你老是这么冲动。”智子笑说。
“我才不要做一个冷冰冰的人。”我说。
“我迟早要回来香港,迟早会在中环找到工作,迟早会与老同学重逢。”
“在哪里办事?”我问。
车子到了那间法国餐馆,我们下车,智子打起了伞,自然,这把伞不是那把伞,但我们在伞下渡过无数的下雨天。甚至星期天,都跑去在公园坐在伞下喂河塘中的白鹅,回忆全回来了。
我接过她的伞。
“你全湿了。”我关心的说。
“没关系,裙脚而已。”她说:“一会儿就干了。怎么,请我吃饭?”
“是。”我说。
一顿饭的时候,她把一切都告诉我。她此刻在一间建筑公司做,待遇不是很好,巧遇经济衰退,没话好说,但希望一切从头开始。
她租了一层小公寓。“两只手臂一伸,便是客厅的宽度,只有那么一点点大。”她笑。
“你要不要来看我的家?”我也形容,“没有浴缸,只有莲蓬头沐浴,刚够一个人转侧。”
两人大笑一顿。
我真的快乐,喝光了两瓶白酒,都不肯放她回家。
“智子,我们明天再见。”我说。
“好的。”她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