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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
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
「爱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万岁!」卫安喊着。
「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为什么不会?」他说。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
「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
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
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
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
「为什么?」
「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说。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
「也许是八十首。」他说。
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
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射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射碟,太轻了。
「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
「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
「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
「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
「你要不要来?」
「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
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馆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象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
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
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
「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
「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
「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
「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么原因?」
「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
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坚强一点,但办不到。
「不要这样。」他安慰我,他有点手足无措。
「除夕之歌的承诺,不会再实践了,是吗?」我问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说。
「不用,我自己会走。」我倔强地离开他的房间,也许从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过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着我。
「幸而你还没有跟他上床,即使分开,也没有什么损失。」迪之说。
「不,我后悔没有跟他上床,如果这段情就这样结束,而我们从未有过那种关系,是一种遗憾。」
「我也这样想。」光蕙说,「好象当年我想和老文康在离别前发生关系一样。我们都是完美主义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个没有跟他上过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会怀念我。」我说。
「男人不一定怀念跟他上过床的女人。」迪之说:「难道林正平会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