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纳闷又郁闷,忽然听到树林那边传来一声尖啸,就像汽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声响,方初晴知道那是示警声,不禁吓了一跳。天这样晚了,难道真有小股敌军潜入偷营?
“果然来了。”只听耳边的沈澜冷笑一声,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他没有立即发出命令,只一手提起还在发愣的方初晴,把她就近塞到一辆满载药材的大车这下,低声喝道,“好好叭着,不得允许,不许出来!”然后才提着武器,翻身上马。同时,张扬等三个亲兵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向个跑到大车附近,站的位置既不会令方初晴藏身之处太显眼,还隐隐形成包围保护之势,显然,沈澜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方初晴知道自己的斤两,也就老实地躲着,以“不添乱”作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只见沈澜的上身虽然只穿了一件没怎么系好的中衣,反手提着兵器,但整个人的凛然气度丝毫不受影响,就算在黑暗之中,就算在火把明灭的一隅,也没有人能忽视自己的统帅所处的具体位置。所有听到示警声而从帐篷中钻出来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鸣号。”他对迅速赶来的传令兵说。
直到这时候,方初晴才明白,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能看出一只军队的真正素质,那些前一刻钟还轻松惬意地在水滩边乘凉、在帐篷内熟睡的士兵听到号角声一起,立即迅速回归自己的队伍,个个精神拌搂,占据了所有防守点,虽然军容不整,有的还赤着膊,光着脚,但全都拿着兵器紧张却有序,忙而不乱地排好阵营,提防有伏兵从四面袭击。
沈澜没有催动战马,贸然出击,只对那个传令兵再度说了些什么。于是那传令兵又吹起了长短不一的几声号角。昏暗中,军队各部听到号角后,即刻依令分出小队去支援树林那边。
纵观全局,整只北军就像一部超级机器,虽然庞大,但各司其职,各自配合,灵巧地进攻和防守,显得井然有序统一且充满力量,似乎不管是谁,只要敢于挑衅,都会被这部战争机器碾成粉!
方初晴赞叹着,对沈澜的警佩又多了一分。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顶有异,抬头一看,就见数片黑乎乎的“云朵”急速飘来,再细看,却是数十个绑着活人的巨大纸鸢,不,依她看有点像滑翔伞,从附近的崖顶飘落。
“天空有敌人!”她大叫一声。
在她附近执行保护任务的张扬听到了她的喊声,立即向四处发出预警信号。片刻后,就听有“放箭”的指令传来,一排工箭手迅速就位。
滑翔伞毕竟不是战斗机,在空中的人一旦被发现,立即就成了活靶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当工箭手的一排雨箭射出,立即就有十几个飞人被射中。惨叫声从空中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爆炸声。也不知那些飞人身上装了什么,一碰到箭就爆炸了,空中立即飘洒一层诡异的“雨”。
不过,不是血雨,而是很多药粉。可惜天黑,地面上的人纵有无数火把和明亮的月光照明,还是当药粉落地,有一排士兵惨叫着倒地时才引起了注意。
“停!停!他们身上有毒药包!”有人喊。
他令堂的,居然自杀式袭击。
第四十四章节 魔鬼
明媚月光下,数十空中飞人如巨大的枭鸟盘旋,诡异莫名,又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地俯冲而下。
火把闪动的地面上,命令一道道传下来,士兵们以汗巾蒙住口鼻,有条件的还浸湿了。他们有序地向四周散开,距离毒粉远些,也不再放箭,而是盯紧天空,旦空中飞人落下,就将面临数百万剑加身的悲惨命运。
可那些空中飞人却似乎完全不怕,也似乎并不想多杀伤普通士兵的性命,而是集中向那辆神秘马车冲了过去,就好像定点跳伞那样,目的性明确。
“保护马车!”一片嘈杂混乱中,沈澜低沉好听又威严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可以方初晴看来,他发出的命令似乎晚了半拍,因为那些空中飞人已经完全降落在神秘马车的车顶和四周了。
到这时候,就连她这种完全不懂行军打仗的废物点心也睦出来了,今天晚上搞偷袭的人不是为了对北军造成伤害,事实上以他们的人数来说,错过了越高滩前面的山口就再不能成事。
刺客的目标就是那辆神秘马车中的人!
刚才树林中出现的人马肯定只是起骚扰作用,是为了吸引大军注意力的。估计目前已经被歼灭了,因为北军实在太强大了,敌国的正规军也不是对手,何况只是偷偷摸摸潜伏进来的小股部队?
对方肯定知道这个结果,但还是做出以卵击石的事,那边甘当诱饵,这边还玩自杀式袭击,显然是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把马车 上的人杀死。他们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当这种人疯狂袭击时,真的很可怕,再借着夜色和突然性,也真的很难阻挡。这从另一个方面看,也充分说明马车的人实在太重要了,值得用这么多人命去换!
可是从道理上讲,沈澜这种身经百战的主帅发出的命令怎么总是晚上半拍呢?这不可能,除非他是故意放水!但这又是为什么呢?如果马车中的人是大人物,他为什么不拼死保护?哦,他拼了,表面上拼得也很尽力,可她却总感觉他在敷衍似的。
装满药材的大车下,方初晴缩成一团,一边观察场上局势,一边胡思乱想,半点也不感到害怕,因为她看得出来刺客必败,她没有危险,但那辆马车就不然了。那些刺客根本不顾身后的杀机重重,无论手里有什么,全往那辆马车上招呼。长刀、重剑、暗器、身上背的毒药包、更多的是类似于标枪似的投枪。。。。
不到片刻,那马车 已经变成刺猬一样,别说马车中坐着人,就算是一只虫子,此时也被扎出无数个透明窟窿了。方初晴还隐隐听见女人的尖叫及惨叫声,极为凄厉,但她不确定声音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再然后,惨叫声和刀剑刺败肉中、骨头折断的声音又传出很多,最后,这个世界清静了,整场刺杀事件异常惨烈,刺客全部毙死,但持续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方初晴所亲见的场面,战斗的时间更短。
“打扫战场。”沈澜高高地骑在马上,向方初晴这边走来,像是巡视着自己猎场的君王。
“要检查尸体,调查刺客的身份吗?”一名属下问。
“不必。”沈澜冷酷地说,“到下风口就烧掉,免得污染了我大江国土。”
“要加警界吗?”另一名属下问。
“也不必,寻常预警范围即可。”那两人领命去了,张扬也不动声色的跟上,方初晴有理由相信。她刚才看到沈澜几不可见的使了个眼色给自己的亲卫队长。咦,有阴谋。
她趴在地上,像一只小乌龟一样,直到看到四只巨大的马蹄出现在自己面前,才仰望去,由于角度的原因,脖子差点折断,才看到高高在上的沈澜的脸。
“随我来。”他扔下三个字就走。
方初晴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屁颠屁颠地跟在马后面跑,一直来到那马车前面,看到有可疑液体,貌似血水从车中流出来,害得她一阵干呕,差点把晚饭吐出来。
她生长在和平稳定的中国,不习惯看到杀人的场景,虽然之前因为莫名其妙的被刺杀,见过血腥场面了,但她还是不能适应。虽然她不会当场尖叫失控,像某些恐怖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讨人厌,但晚上睡觉时必会噩梦连连,好几天才会好。
沈澜下马,“不是好奇马车 中的人是谁吗?本王就让你看看不服从的人会死得多么惨!”
我不看!我不好奇了!方初晴很想转头就走,但如果表面胆小的话,她就会输给沈澜了,以后还有什么立场在他面前倔强?所以她咬着牙,走上前去,表现得像是要帮助右师王大人清理现场似的。
鼓足勇气掀开车帘,可是却没敢睁开眼睛。
“你打算闭着眼下,在这儿站多久/”耳边传来声音,不知何时沈澜靠近了,近到他的胸膛差点贴在她背上,因说话而呼出的热气喷在她后脖子里,令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惊之下,她瞪大眼睛,车里的场景立即映入她的眼帘。她愣了,先是被吓得半死,而后又气个半死,加起来整个死透了,然后又被恶臭熏醒了,恶心得不行。
“如何?”沈澜似笑非笑,脱下中衣,赤膊上车,盖在“死者”的头上。因为“死者”身上穿着把脚都遮盖住了的长裙,所以整个“人”都掩盖住了。
学澜抱起“死者”,所用的力度刚刚好,看起来这个大体的女人就该是这个分量。他脸上的表情也很精彩,没有伤心,但有着被破坏了任务和被冒犯了尊严的恼怒。
“冲洗毒粉,烧掉这辆车,不准靠近!”他随口命令,之后抱着“尸体”,快步走回自己的主帐。方初晴这个亲兵甲牵着他的马跟在后面还好他的兵器挂在马鞍上,不然刀子拿不动。
一进帐篷,她就愤怒地问,“你这是玩什么花样/”
“我看你是皮痒,需要打几军棍冷静一下。”沈澜把“尸体”丢在地上,坐到桌边喝水。
他光着上身,皮肤上布满着汗珠,因为坐着,裤子绷紧,勾勒出健美的大腿肌肉,这模样被帐篷内微弱明灭的油光灯一打,就像是魔鬼。。。。专门诱惑良家妇女的魔鬼。
方初晴哼一声,别过头去。表面上是不服气,实际上是不想这美景占据了她处女的眼睛。
第四十五章节 草人
马车 中的人是一个草人,扎得非常好,四肢俱全,身段婷匀,穿着美丽的女人衣裙,脸上还粘上了眼睛和鼻子,头上甚至戴着假发。
本以为车里的人是活人,结果看到一个草人就够惊吓的了,可这草人脖子上还恶作剧似的挂着一个大白布条,上书:我是方初晴!
看到这些,某人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了,但她随即就看到了令她更气,而且比较恶心的东西。
车里放着两只大桶,一只已经打翻看来里面装的是红色液体,因为有浓烈火的腥味,感觉至少是真正的血,比如猪肉鸡血类的东西掺了颜料和水。天这么热,那桶液体已经到了就要生蛆的边缘。另一只桶里面全是饭菜,已经馊掉了。
可怜的马,天天要拉着一只拉圾箱四处走。原来每天沈澜的饭菜,就是直接倒在桶子里,然后第二天一早,他的亲兵就来倒马桶,里面的东西其实全是因为闷热而坏掉的饭菜。马桶和饭桶是同一个,惨淡得那些亲兵倒马桶时,好像端着世界上最臭的东西。
“谁想出来的主意?”
“我。”沈澜难得的笑笑,看起来比较得意,“但草人是皇上亲自扎的。”
“用得着挂布条吗?这又是谁干的。”
“。。。。”
这么说布条的事是沈澜干的。
这也太不着调了!大江国果然倒霉,因为皇上和右师王是一个大变态加一个大阴人,她从第一开始的印象就没有错过。
“干吗用真血,多恶心哪!”
“做事务必仔细,不能给人留把柄,这是我的原则。”沈澜站起身来,“你以为,那个非让你死的人会不会一直远远的跟着观察?我们离开越高滩后,他又会不会来检查呢?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会分辨不出真血和颜料的区别吗?不过,到底是猪血还是人血,过一天半天就看不出来。”
“所以,我还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