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知道,就是刚刚那个人吧。跟在你身边这么些时日,我又怎么会看不出你的悲痛?可是尔安,我是真的心疼你,我想要你放下他,我想要给你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没有悲痛没有伤害。”
“我要说,我要说尔安,我喜欢你,无论你去到天涯还是海角,无论你喜欢与否,我郑朝旭这辈子都要跟着你!”
血气方刚的少年,嘶吼出声,在道路上久久回荡,回声一声接一声,声声入耳。
这是他第一次对尔安说“我喜欢你”。
尔安终究是拗不过朝旭,只能和他一起,到洛阳开了一家镖局。
一开始,一切都很困难。
所谓的江湖,哪有那么多的恩怨情仇、侠女英雄,散落于各地的,不过是一些流氓地痞,抓着各种机会某些或大或小的利益罢了。
镖局很小,他们两个负责押镖,加上一两个看店的伙计,小小的店面在偌大的洛阳自然是不起眼,何况是在声誉重于天的镖局生意?所以一开始,他们接的都是一些小镖,利润很少,风险却很大,走过鬼门关一般的蜀道,去过荒凉的大漠,更和无数的山贼强盗纠缠过,几趟镖跑下来,两人都瘦了一圈。
而更困难的,是二人的相处。尔安一开始一直心有芥蒂,想要逃开,便经常故意躲开朝旭,找些藉口不让他跑镖。可朝旭却是不依不饶地跟在他后面,即便是尴尬沉默,他也不管不顾。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二人之间的气氛就是死寂一般。
好在慢慢地,镖局的声誉渐渐建立起来,而且正是改朝换代之际,世道混乱,押镖的生意也渐渐红火起来,二人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速度,很快地把镖局越做越大。
而在共同经历了几次攸关生死的厮杀之后,二人之间的气氛也是渐渐缓和,尔安终于能够自然地接受朝旭那份无时不在的炙热眼神。二人的相处却是惊人的默契。一个沉默寡言一个能言善辩,一个负责押镖,一个负责打通各方面的关系,真有些夫唱妇随的味道。
生活中的温情,是一点一点地沁入的,而依恋,也是一天一天滋长的
朝旭虽然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却是极会照顾人,每天给尔安做饭收衣,冷了会悄悄地给他添置些衣物,热了会给他煲些汤,把尔安的生活照顾得妥妥帖贴。尔安一开始也是不习惯,可是渐渐地,开始喜欢有人在身旁和自己并肩作战的感觉,开始依赖上夜归有人在窗前等着自己的温暖,开始爱上了现在的生活。
尔安也是开始学会对朝旭付出。他会在押镖的途中偷偷给朝旭买上一套他喜欢的皮影;晚上即使要处理镖局的生意,他也会刻意早一点回来,为的是不要让朝旭等太久;天冷了,他晚上会悄悄去到朝旭的房间给他盖上被子……
这一切,朝旭不是感觉不到,可是每次在温热涌上心间之际,他总忍不住想起尔安每夜坐在窗前的表情。每晚入睡之前,他总是静静地坐在天井里,一个人看着南边,眼里说不出是心酸还是不舍。朝旭总想冲上去问一问他,是不是就这么不想呆在自己身边。
可是朝旭一直没有那么做,因为他知道,尔安总想去一趟江南,总想去看看那个人活得好不好。
他还喜欢着那个人。
很多年之后朝旭依然在想,如果不是那一趟镖,自己的心是不是就要这么一辈子空空落落,尔安是不是就永远都不能安心地呆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