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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前这个人,表面上霸道嚣张,其实,内心是没有安全感的。
温热的感觉里,皓恩抬起头,正对上传晖的眼睛。
那幽深的黑眼睛里,清清楚楚地,映着两个缩小的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皓恩就变得有些不能自己,他扳住传晖的肩膀,狠狠地回应传晖的吻。
和传晖认识以来,两个人的关系在磕磕碰碰中逐渐变得近切。可是,传晖这样地吻他,用眼睛这样看他,却是第一次。
那一瞬,在传晖看着他吻他的那一瞬,皓恩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了得到这个人,自己之前为什么会做出那么冲动荒谬甚至卑鄙的事。
因为,如果得不到他渴望的真爱,他就会灰飞烟灭。就象安徒生童话里的人鱼公主那样,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化做虚无的泡沫……
他之所以用掠夺的方式去爱,其实,是因为害怕。
他的人生之路一直是笔直平坦,他不能接受“得不到”的事实。
他更害怕。
他害怕虚无地度过一生。被太过丰富的物质掩埋。
所以,他才用抢,用夺……
可是,传晖是懂得他的。
只有传晖,才懂得他。
他漫无目的地追逐了那么多年,只是,为了找一个懂得他的人。
而这个人,刚巧,是和他一样性别的男人。
之前,他怕得不到。现在,他怕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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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晖自然知道皓恩”想要的”是什麽。
从澳门回来,因为顾忌著皓恩的伤,他和皓恩每晚只是相拥而眠,连暧昧的肢体接触都不敢有,就怕一不小心擦枪走火。
这些天,皓恩成天强调自己伤好了,其实,是忍不住了。
男人麽,就那点儿需求是不能忍的。
传晖拉开抽屉,取出润滑剂塞到皓恩手里,“我今天有些累了,你来吧。”语气再自然不过。
皓恩却愣在当场。
传晖事先买好润滑剂放在抽屉里,就意味著,传晖愿意跟他做。
传晖把润滑剂交给他,就意味著,传晖愿意让他在上面。
他不是在做梦吧?
皓恩正在确定好事是真的不是做梦的当口,听到传晖在说,“你悠著点儿啊。家里一堆人,明天我还要上班。”
“哦。”
这句话才象是传晖说的。做任何事都要加限制词。
可是,男人做起那个事来,悠得住麽?
不想那麽多了,抓住机遇促成飞跃才是真的。
为什麽情侣缠绵叫“做 爱”?那是因为,越做越爱,越爱越做。
恩爱也得靠肢体语言表达不是?
皓恩本来是行动派的人,得到传晖的明确指示後,赶紧地付诸於行动。
用传晖的话来说就是,看他干这种事的猴急样儿。
皓恩觉得自己比猴还急。──跟传晖在一起,基本上过的是禁欲的日子。
看得见吃不到,那滋味真是不好受。象有双小爪子在挠著心,心痒得不行。
皓恩虽然是急,还是没忘了前戏。
他埋下头,从传晖的嘴唇吻到脖子,一路下移,专攻敏感带。
“你,可不可以不要象啃玉米一样?”传晖用手轻轻推了他一下,表达自己的不适。
啃玉米?
皓恩内心感到屈辱。
他的吻功有这麽差吗?还是太久不做技术真的退步了。
不过,传晖肯对他说出自己的感觉,格外令他欣慰。
传晖看皓恩的表情,也觉得自己提意见提得不是时候。
“好了,让我摸摸你。”传晖拉下皓恩的裤链,隔著棉质内裤轻轻抚摩他已经充血的器官。
“别摸,我会忍不住。”
皓恩只觉得周身跟著了火似的,他顾不得情调,只伸了手去脱传晖身上的衣物。
他脱传晖的衣物,传晖也伸手脱他的。
传晖的眼睛一直看著他,他也看著传晖。
到这时候,两个人,才真正地赤诚相见,从身体到内心。
皓恩抱住传晖的裸体,将自己,深深地嵌入。
深入,再深入。
一起抵达那最美的深处……
完毕之後,皓恩没有象以往那样马上跟传晖去沐浴,而是搂著传晖静静地躺在床上。
他留恋激|情之後的那份安宁与满足。
“你在为罗尔斯的事烦心?”传晖抚著皓恩的头发,轻声问他。
皓恩想了想,说,“其实,我是怕自己承担不起。”
在传晖面前,他不必假装强大。他就是怕,怕很多东西。
“不是还有你爹地妈咪?”传晖宽慰他,“我也会和你一起承担。”
“对不起,传晖。”皓恩只觉得愧疚。传晖对他越好,他的愧疚感就越强烈。
“不要说对不起。以後也不要说。”
“可是以前的事……”
“不是已经过去了?”传晖看著皓恩说,“我想跟你说的是,罗尔斯不是一个错误。”
即便是一夜情,用中国话来说,也是“一夜夫妻百日恩”,是百年修来的缘分。
而孩子,不管是什麽情况下孕育产生的孩子,都是上天的恩赐。
皓恩把手枕在脑後,咀嚼传晖的话。
如果罗尔斯是他跟传晖领养的,或是大街上捡来的,只要这当中没有别人,这关系就是清明的。他对这孩子,心里绝对不会有隔阂。
可是,罗尔斯,这个与他象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的小人儿,身上牵扯著太纷乱的关系,更象是对他身上一切恶劣本性的揭露和见证。
在传晖面前,对这个孩子,他真的无法做到,从容相对。
是,罗尔斯不是错误。
错的是他。──即使是年少时犯下的错误,如果铸成了无法更改的後果,也一样是不可原谅的错。
可是传晖对他所犯的一桩桩错,为什麽总是能轻易地原谅?甚至,连提也不曾提起。
是因为爱麽?
因为爱,所以爱。
不需要原谅,是因为,传晖爱的,是整个的他。
就象有人说的,爱一个人,其实是爱他的缺点。──优点与亮点,人人都爱;而缺点与错误,只有爱你的那个人才能包容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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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晖一早去公司上班,留下赖床的皓恩,让他在家里招呼客人,照顾小罗尔斯。
皓恩本来不乐意,传晖说,“我中午就回来,下午咱们一起带罗尔斯出去玩。”
皓恩这才松开了扯住传晖衣袖的那只手。
传晖看皓恩闭着眼睛嘴里还在咕哝,“中午回来吃饭啊,我做好吃的给你吃……”
传晖低下头亲亲他的脸,“你看好小家伙就行了。”
“唔。”皓恩抱住传晖的枕头,嘴角不自觉地向上弯。——可以睡懒觉,而且中午可以跟传晖一起吃饭。他真是太幸福了。
中午传晖回到家,刚打开门,那一大一小两只熊就争先恐后地扑过来。
“传晖,让我抱抱。”皓恩腿长手长,抢在前面将传晖抱个满怀。
“我也要抱。”罗尔斯人小腿短,落在了后面,他急中生智,将皓恩的脚当垫子,拔高了高度,才勉强抱住了传晖的大腿。——大欺小啊~~小脸委屈地在传晖的腿上蹭。
皓恩脚被踩痛,叫起来,“小鬼你往哪儿站啊?”居然把他的脚当垫子。
传晖被闹得头大,又不敢动,怕摔着挂在他身上的罗尔斯了。
“皓恩你先放手,当心,别碰着罗尔斯了。”
皓恩松了手,看着传晖把小鬼抱起来。
小鬼在传晖脸上响亮地亲了一记,得意地冲皓恩扬起下巴。
皓恩暗暗地握拳。
小不要脸的,敢跟你老子我抢人。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等传晖洗了手走到饭厅,那一大一小两只熊已经乖乖地侯在饭桌上,一模一样的金发蓝眸。看过去象动漫镜头。
“传晖来了,吃饭了。”皓恩帮传晖盛饭。
传晖拿起筷子问,“凯文呢?”
皓恩心情很好地答,“凯文跟何三去澳门了。”
皓恩本来是想让何三打包把凯文跟小鬼一块儿弄到澳门去,谁料到小鬼门槛精得很,听说是去赌场,死活不肯。
“我不去澳门,传晖说了要带我去海洋公园。”他一个小孩子到赌场去干什么?他才不要受污染。
“我们去赌场,不方便带小孩。”凯文也不肯带一小祖宗去澳门。
传晖想皓恩这家伙还真是懂得资源利用。居然把凯文跟何三撮合到一块儿了。
清场清得还真够彻底。
传晖对两只熊说,“咱们吃完饭去海洋公园。”
罗尔斯接过话头,“我要看海豚表演。”
皓恩瞥他一眼,“海豚有什么好看的。”
“我没看过。”
“土包子。”
“好了,罗尔斯尝尝这个,鲜笋炒的鸡脯。”传晖在桌子底下轻轻踢皓恩的脚,示意他不要跟小孩子较劲。
“这个小竹子,味道好好!”小家伙逐渐体会出中餐的滋味,刀叉筷子、手并用齐驱,吃得小嘴儿小手油汪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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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两大一小去海洋公园。
看完海豚表演,传晖对皓恩说,“过山车什麽的,就由你带罗尔斯去玩。我受不了那折腾。”
皓恩很不情愿地看一眼小鬼,勉为其难地点了下头。
罗尔斯则巴巴地看向传晖,“传晖你也一起嘛。”
传晖揉揉罗尔斯的金发,“我坐了那个东西下来会不舒服。你爹地陪你去。”
“哦。”罗尔斯咬著嘴唇,心里面小小地挣扎著。那些呼呼拉拉旋转著的游乐设施正召唤著他,他的心早就飞出去了,可是一想到他是跟那个看他不顺眼的人一起去玩,他就高兴不起来。
传晖摸摸的罗尔斯小脑袋,把他的小胖手交到皓恩手里,“罗尔斯,游乐场人多,记得牵著爹地的手别放开。”
皓恩抓著那软软嫩嫩的小手,不知为什麽,心头就略微地松动了一下。
大约,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血脉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