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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贩卖所之一~七-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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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啊,他抱头惨叫,他怎么会做梦去梦到吻男人的欲望,他一定是神经错乱了,才会做这种可怕的梦。



如果只是吻男人的欲望也就算了,偏偏他还一脸很享受的表情,开始伸出手指挑逗金发美少年的私密处。



天啊,男人的私密处!他怎么会想碰那种地方?



他真的快要心脏病发了,谁来救救他,或者是该说谁来叫醒他,让他的梦境不要再进行下去。



“里昂……里昂……”



断断续续的激|情叫声逼得他脸红脖子粗,缠住他腰的脚又长又白,宛如最美、最白的白瓷。



但是他知道这双脚可以在下一秒绞杀想对他有任何不良企图的人,这个美少年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让人压倒的人。



但现在这双美腿却失了威胁性,柔弱无力的缠住他,臀部轻摇,摩擦著他的重点部位,让他额际冒汗,一滴滴的流下来。



“里昂,快来啊,我需要你,好需要……”



向来只吐出冷酷话语的美少年,竟说出娇软的求欢语调,他的下身在这样柔软的语调中,胀得他好难受,恨不得一举进攻禁地,享受对方的暖玉温香,开始带给对方无以言喻的快感。



但是对方可是他这一生最害怕、最不想见到的人。



见他一直没有行动,美腿的主人不满的噘起唇,他那开合的红唇娇艳惹人怜,若不是他见过许多次这张红唇只吐出欲置人于死地的话语,他早已受不了的过去吮吻那诱人的红唇。



“里昂……”



轻嗔的言语变成了不满,他的臀部款摆,更用力的摩擦著他一触即发的地方,甚至连他的手都开始乱摸起他的身体。



但他连动也不敢动,在现实里若是他知道自己对他有这种遐想,一定会被他打个半死,就算在梦里,由于对他的害怕深植于心,所以他也不敢



妄动。



耶稣、圣母、天主,他的确上一周没去做礼拜,再上一周也没有,再上上一周好像也忘了,但是有必要让他做这种梦折磨他吗?     



“里昂………你好坏……”



金发美少年乾脆将里昂翻过身,坐在他的腿上,抚弄著他的欲望,朝他坐了下去。



他任由自己缓缓地进人里昂的体内,他妩媚的闭著眼、张著唇,腰部款摇,那娇媚的样子逼得人情欲高张。



里昂再也受不了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受得了这种勾引的。     



他一举攻人禁地,美少年忍不住呻吟,狂乱的抓著他的肩膀,他不顾一切的吮吻著那张诱人的红唇,逗弄他的小舌,疯狂的吸吮著他唇中的蜜液,腰部不断的摇摆,尽情的律动



“啊啊………”



欢愉、到达高潮的尖叫声不断的逸出美少年的唇,里昂则律动得更快,脸上不断地冒出汗来。



舒服得他简直也想吼叫,因为全身赤裸、身上冒著汗水,坐在他身上款摆腰肢的法兰克,美艳得令他再也受不住地达到高潮……



里昂的裤子不但湿了,就连他的被单也都湿了。



他都二十多岁了,竟然因为做了一个春梦,而梦遗在裤子、被单里,简直像个思春期的年轻男孩一样。



忆起梦里的无边春色,他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他从小就知道法兰克很美,对他的印象停留在三年前。



他那时还是少年,略卷的金发衬著一张美艳且令人垂涎的脸庞,但是现今的他应该已经二十三岁了吧,足以称为青年了。



“我的天啊,怎么会做这种怪梦?”



里昂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脱下湿透的裤脸上冒出的薄汗,因为想到法兰克而流下。



这家伙三年不见,不晓得长成什么样子,在自己的记忆里,他永远都是那张扑克牌脸,再加上那张少言的嘴。



但只要一说话,那毒辣彷佛像一把利剑能刺穿他的心脏一般,可他的美丽金发,跟偶尔停在花园里沉思的表情,不晓得为什么,总能让距离很远的自己永远有犹在眼前的感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梦到这种怪梦?”



他再重复了一次,换了一条新裤子,再躺到床上时,已经没有睡意,反正天已经微亮了,他又睡不著,很乾脆的下了床,换了套晨间运动的衣服,准备出门去慢跑。



一想起梦里的情境,他不禁莞尔,这不过是个怪梦,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两人也不可能有再相见的一天。



从三年前开始,宫廷的斗争早已决定两人不同的路。



他里昂·恩格斯拥护了失势的王子,而法兰克拥护的是现今当上陛下的亚历山大国王,当王子放弃王位,亚历山大当上国王的时候,已经注定了他跟王子漂泊异乡的命运。



而命运向来不容易改变的!



“你知道天亮的时候,通常都代表著一个意义,那就是一件事件的开始。”



说话的人,说出奇特的理论,然后又自动自发的补上答案,谁也不知他这段理论有何意义。



目瞪口呆不足以形容里昂现在的心情,他呆得像块木头,一动也不动地愣在原地。



因为昨夜才在他梦里出现的金发美少年,正一脸无聊的站在他的面前,用他过分悦耳的声音对他说话。



“法兰克,这是作梦吗?你怎么会在这里?”



“擦掉你嘴边的口水,难看得像猪一样。”



法兰克冷冷地开口,里昂慌张的伸出手臂擦了擦嘴边,哇咧,真的有口水。



天啊!他看到法兰克竟然流出了一堆口水,他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是一脸猪哥相。



“白痴,过了这么多年,你依然一脸白痴相,简直是有辱我们恩格斯家族传统的家风,我真为你是我的堂哥这个身分而感到羞辱。”



说话这么狠毒的人,一脸高高在上的冷淡表情,虽然他的容貌的确标致秀丽,但是那天生的美貌似乎也加入了一种不屑的冰冷。



法兰克,恩格斯,在恩格斯家族里担任族长的位置,他有权可以辱骂恩格斯家族里的任何一个人,当然也包括他的堂哥里昂·恩格斯。



法兰克好看的不只是他那一张脸而已,他的体格也很有看头,就算身著薄薄的手制衬衫,依稀可以看见他有一副非常健美的身材,显现他平常的作息,绝对不是躺在躺椅上,吃爆米花、看电视而已。



“带路吧!”



“带带……带路?”



里昂再次张口结舌,因为他不知道要带路去哪里?这家伙向来有那种让他目瞪口呆、说不出话的本领。    “我叫你带路你听不懂吗?蠢才!〃



克制住自己被骂成蠢才的受伤心情,里昂见到他的震惊褪去,开始明白他来做什么了,他会从欧洲到台湾来,只有一个说法才合理——那就是亚历山大陛下命令他来的,而命令他来的原因也只有一种才合理,亚历山大陛下想要见现在住在台湾的王子。



“等一下,法兰克,你说这个带路……”



法兰克细长的双眼闪现不悦的光芒,他口气极为不佳地说:“我有准许你回话吗?”



可恶,这个死暴君!



从小时候就一脸我以后是族长的表情;三、四岁时,老是叫他让出他最心爱的玩具。



青少年时,威胁他拿出最喜欢的女歌手CD,甚至不准他喜欢那个女人,原因只是因为那种女人有损恩格斯家族的荣誉。



骗他不知道他玩过的女人,没比他认识的高尚到哪去,分明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混帐。



甚至成年后,连他耗费无数家产竞标而来的顶级葡萄酒,法兰克照样叫他拿出来给他喝,还说他的风流举止有辱恩格斯家族的家风。



最可恶的一点是,法兰克向来把他贬得无地自容,说他简直是他们恩格斯家族的败类,是他们恩格斯家族历年来最上不了台面的人渣。



去他的家风!



若不是碍于他那只消一眼就会令人冷冻的眼神,他早就在很久以前,就很想对他比中指、骂F开头的英文了。



“你到底要干什么?王子的住处我死也不会告诉你的,我告诉你,王子现在根本不足以动摇亚历山大陛下的地位,况且王子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他不想离开台湾,更不想再回去争夺陛下的王位。”



法兰克的表情开始冷得像结冰一样, “你现在倒是很大胆,以前在我面前像猫见到老鼠一样,连吭也不敢多吭一句,现在竟然敌对著我大吼大叫,胆子倒不小。”



反正他早就豁出去了,他摆出架式,以前在贵族学校时是没多用心念书,但是他一向对武术很有兴趣,他不觉得他打不过法兰克,否则他不会当上王子的贴身保镖。



纵然这个职位随著王子放弃王位而卸职,他依然汲汲营营于武术,至少他喜!〃



纵然两人要兵戎相见,他也早就认命了,凭他们两人的性格这么不合,早晚一定会拼个你死我活的。



“好,既然你说来吧,那就来吧!〃



里昂以为他要打架,处理两人很久以前就存在的积怨,但是想不到法兰克掉头就走,往一条路稳健的行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是要打架,他怎么掉头就走,这让他十分不解。



 



 
 
第二章




里昂一怔,法兰克越走越快,他这才发现,他走的方向好像是他家的路线,而且他步伐极快,转眼间已经到了他公寓的门口。
想了会儿,他就明白法兰克的用心了。
两个大男人在外面打起架来,万一有警察来,岂不是会被送进警局?他们可是王公贵族,纵然在异地没有任何人认识他们,但是高傲的法兰克怎么会容许自己会有进警局的一天,这绝对会大大的伤害他的自尊心。
所以不如回家到他的武术房去打个痛快,而且他向来憎恶噪音,家里的隔音效果做得非常好,想必他们在里面武斗个痛快,也不会吵到附近的住户。
他这么一想,就跟在法兰克的后头走,决定回家把他们之间的恩怨,靠打一场架解决,里昂关上门,门发出喀的一声,显示他把门锁住了,然后他转身面向法兰克这个不速之客,也是他这一生最讨厌的家伙。
他看起来高雅且高尚,里昂忍不住在心里呸了一声,他最讨厌的就是他那一脸不管发生任何状况,永远都高雅的表情。
记得他在维多小姐的床上被人捉好在床,依然是一脸高雅的神态,彷佛他在她房里,只是在喝茶、聊天而已。
但是两人脱光了压在床上,任何进入房间里的人,绝对没有人会笨到误以为他们前几分钟是在喝茶、聊天。
而且维多小姐还是他里昂•;恩格斯的未婚妻,这个丑闻已经够骇人了,想不到法兰克全然没有悔恨之心的一脸自在f看到他满脸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时,他只是自在的穿上衣服,把所有的事留给他处理。
这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混帐、毫无廉耻之心的大恶魔!
更可恶跟卑鄙的是,当他质问法兰克这件事,他的回答令他差点气死,这个人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他一脸恰然自得、毫无悔悟,冷酷的道:“我是你应该尊敬的族长,在好几百年前,我就是你必须效忠的领主,你只是我小小的部属而已,领主有权在新婚之夜占有他部属妻子的童贞,我只不过提早享用而已。”
这是什么歪理,现在跟以前那种未开化的时代,已经差距好几百年了,他竟敢用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来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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