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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左看往右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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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大雨。我和大雨交往第五个月后便天天住在一起,于是第七个月我提出分手。都说距离产生美感,我想两个人之间距离大一些,维持的时间就长一点吧。 


              两天后,我在电话里问阿俊有没有类似《宿舍守则》之类的东西需要我事先阅读,另外我有一包衣服和一个牙刷,两个哑铃,还有上次他送给我的那条烟没抽完,东西不多,但需要他来接我。   

               
              卢俊杰听我说,没发表意见,我还以为他兴奋过度。 

              “……你怎么不早点说!”他质问我,口气还挺懊悔:“我以为你根本不会住我这里。我昨天打电话告诉家里放假这几天不回去了,我妈带着我小侄子明天要过来,我答应她了。” 


              我笑了,骂道:“不孝子孙,嫁了老公忘了娘,还不先侍奉好令堂大人!” 

              “问题是这么帅一个老公,眼见着享用不上,急死我……” 

              阿俊的母亲计划住六天,这六天里阿俊没有来找我。我下班后和大家走出饭店,不自觉地往对面马路上瞥一眼,没有灰色的车,也没有一个虽然不高,但小腰板挺得溜直的傻瓜站在那里。 


              惯性这东西真的很厉害,一连六天不见阿俊,不见他对我奉献殷勤我就不习惯了,浑身不舒服。 

              所以当第七天晚上,因电梯晚间维护,我和阿俊抱着行李一口气爬到顶层时,除了鼻尖、眼窝挂着汗滴,脸上都难掩兴奋的神情。一进屋,我将东西扔在一边,将自己摔在阿俊宽大的沙发上。阿俊也累得坐在地上靠住沙发,他幸福地回忆起了上学时体育达标,我乐得记起我和水水、小魏从游戏厅被人追到大街上,拼命地跑。 



              阿俊的手搭在我大腿上,我拉住他凑我近些,阿俊从地上站起来趴在我身上。阿俊口中没有异味,从没给过我不良刺激,此时我享受着他呼出的味道,仅仅是味道就令我有点心潮澎湃。我的舌尖触碰到他胡茬的浓密、粗糙,略微干涩的双唇,触碰到阿俊口内的润滑和柔软,交织着,贪恋着,我就不能克制地要把他剥个精光。 



              我有意夸大这种兴奋和粗鲁,那是阿俊喜欢的调调。与阿俊这半年,床上的主导者一直是他。他很投入,很放得开,甚至笑我在床上有些拘谨过于压抑,他不断地引导我,让我知道他最喜欢要什么。 


              我很熟练地拿出棉绳将阿俊的双手从后面绑住,再用黑色布带蒙住他的眼睛。 
               
                
            我在打结时不需要问他,已经自如地掌握尺度,使阿俊不会有任何痛苦,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疼痛,哪怕一点点。阿俊侧卧在地上“惶恐不安”地等待着,等待我的舌尖毫无预示地“痛击”他身体每一寸。   


              记得第一次阿俊教我做时,我象是在为人民服务,第二次便有了成就感,现在我情不自禁在为他舔肛。我坐在地上,将阿俊翻转过来,我跪在他双腿之间,兴奋地欣赏着他被煎熬、他获得快乐时的表情,我为他口淫,为他指交。 


              暴风骤雨过后,阿俊赤裸着身子用力抱住我,他笑了,闭起眼睛突然发出“啊”地一声长叹。我也想叫,想光着屁股乐着大吼一声,因为幸福被压抑久了也需要发泄出来。 


              美华路的高楼里一定有不少男女正在、或者准备、或者刚刚做过同样的事情。他们懂得我们的快乐吗?他们知道了会不会想我们做的那些细节只有同性恋、性变态才喜欢,他们知道个屁!如果他们确实真真正正、身心合一、全情投入地快乐过,就该相信老天爷是公平的,他赐予众生那份幸福感觉毫无二致。 



            第十八章 

              我妈从春天就一直有事做,某有识之士组织如我妈这样的,具有2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办班,为那些需要额外辅导的小孩子上课,然后她又参加一个太极剑表演队,每天手握宝剑,和各路英雄豪杰切磋武艺。起初我妈还抱怨我星期二和星期日常出去,晚上有时也不在家,后来她自己忙起来也只能随我去了。 


              阿俊大概渐渐把我的真实姓名淡忘,在他的口中,周航被两个词代替:傻瓜和老公。我做了什么他喜欢的事情,他色咪咪地叫我老公,我做了他不喜欢的,他宽宏大量般一笑,叫我傻瓜。 


              阿俊特别喜欢唱歌,这点和钱刚爱好相同。阿俊说钱刚是我们的介绍人,一定要请钱刚和我们同乐。我说随他便,我和钱刚关系很铁,我没有告诉阿俊,上个星期钱刚把我春天时买的那件外套硬给扒走了。不过我欣赏阿俊这种饮水思源的高风亮节。 


              在歌厅里阿俊和钱刚用假嗓哼哼着一首接一首的情歌,不难听,至少一点都不跑调,阿俊说学生时代他还是合唱团的。阿俊没有什么特别钟爱的体育项目,我只要有机会就逼迫他锻炼肌肉,他开始还做两下,以后便断然拒绝,然后摆弄他那些摄影器材,翻看一大堆摄影杂志。 


              周末和水水约好了去天堂鸟找他,阿俊要陪我一起去。阿俊再次说起来天堂鸟的气氛他不喜欢,诡秘,大家好象不是去寻开心的。我说你可以不去,他笑着回答想陪我。我告诉阿俊他那一次去的时间不好,平时人少,但周末很热闹,还有真人秀。 


              果然被我说中,酒吧里人很多,还与钱刚晓东不期而遇。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就他妈那么无聊,我本来就有点敏感,还非要与我和阿俊打过招呼后,再笑咪咪地交头接耳,好在不是钱刚晓东。阿俊是不是尴尬惯了?他脸色如常,而且上来就把钱刚缠住,两个人说得还挺投机。   


              我和老板打了招呼,与水水闲聊。水水说他去了冰冰家吃饭,见过冰冰父母,他们这就算定了。水水从他就座的位置斜眼看了阿俊几次,冲那边一努嘴,皱起眉头问我:“看上他什么了?” 


              我瞟了水水一眼,什么也不说。 

              “比原来那个大雨差远了。” 

              我低头喝酒。 
              
              水水又告诉我海潮上个月从里面出来了,可昨天又被逮了,水水骂姓伍的条子,又说狗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全看那些条子是什么心情,如果运气好,摊上个有点良心的警察就是万幸。   

               
              说过海潮,水水似笑非笑地我告诉我斜对面那个男的老看我,他没见过那个人,看样子不象本地的。我对水水说我早看见了,他还冲我笑呢。水水很惊讶,佩服我一心二用的本事实在高。 


              “这个人可比你们家那位好多了。”水水第一次跟个老娘们似的多嘴。    
              
              “岁数太大。” 

              “也就三张出头吧。” 

              “你喜欢给你,我喜欢小的。” 

              水水淫邪地对我笑笑,好象他明白了什么。     


              在阿俊这里,我星期二会睡到中午才起床。我家里床垫子往中间塌陷,入秋后房间里早上很冷,还有我妈在屋子里叮当发出声响,想睡懒觉都难。 

              朦胧中知道阿俊起来,他说他平时会看卫视早间新闻,但至少星期二早晨我没有听见过电视的声音,他轻轻来到卧室似乎拿什么东西,从饭厅飘来牛奶或者豆浆,还有烤面包或者油条的香气。 


              我起来后先将阿俊留在桌子上的早点热了吃掉。阿俊虽然爱讲究、喜欢清洁,却东西常堆在一起,摊开了也不收起来。我是心疼这么舒适的一个窝,整齐些更方便为所欲为,于是帮他将东西放回原处。 


                
            我打开冰箱,空空如野,因为上个周六阿俊去学校了,周日我们又跑到水云瀑布享受山野美景,所以要断粮了。再看看阿俊粘在冰箱上的记事条中有什么需要购买的日用品,去超市一并买回来。 


              食物基本上是阿俊喜欢的,我不过是周二周日在这里正经吃饭,说不定晚上还要回家陪我妈吃一顿。商店里总共花了185.40,靠!肝疼,他们这破超市怎么这么黑呢。 


              回来后用阿俊的电脑上网,网络对于我,基本当作小说月报,里面武侠的、鬼怪的、破案的、同志的……各类故事应有尽有,读到惊心动魄处,会烟头烧了手指。 


                
            阿俊不看同志小说,他说都是俊男帅哥的故事,找不到共鸣,阿俊也不爱看颇有见地的论述性文章,他说再深刻的见解也有其局限性,不过一家之说。他用电脑看电影听音乐,看新闻查信息,网上购物。 


              有一点我们很相似,都不在网上聊天,阿俊笑着说聊天是因为太寂寞,他还跟人家网上视频,看人家裸体。如今有老公在身边,便对闲聊完全丧失兴趣。而我是聊不上两句就问人家在哪里,如果是A市的,十分钟以后在火华购物中心见面,如果是云南的,问他或者她什么时候有机会到A市,如果是澳大利亚的,就说拜拜了。 


                我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瞎聊什么呀。  
                
            阿俊回家之前我做了两个菜,他一进门抱住我说:哇,老公亲自下厨房!阿俊打开冰箱,问我为什么买这么多东西,我说宝贝在外面辛苦了一天,要适当慰劳慰劳他,以便晚上陪寡人就寝。 


              吃过饭,阿俊说美华路举办一个秋季书展,到晚上10点才关呢,阿俊碰到他喜欢的书,从来不犹豫,掏钱就买。我爱看乱七八糟的书,可从不把钱花在书上,留着钱要买好烟,买两身好衣服,到比较贵的美容厅剪个头发,去喝酒去蹦迪。 


              于是我和阿俊去逛书市,天气很好,微风凉爽袭人,逛罢书市又在外面闲坐两个小时,还是我提醒他:你早晨起那么早,不困吗。到家后快12点了,阿俊哈欠连天,哪里有精神亲热,我晚上那顿饭算是白忙活。     

              
              我特别腻味看小说或者电视里关于热恋情节的描绘,一是因为我心理扭曲,总想谁没疯过啊,那点烂事用得着这么渲染,少则几天,多则数月,过了那劲儿不是照样要经历矛盾,争吵,平淡或者分手。 


              另一个不喜欢的原因是:我认为他们写的或者表演得很肤浅。两个人拥抱吧,接吻吧,笑吧,说爱吧,手拉手不分开吧……对于我最深刻的感受是自己心理的变化。比如对肌肉结实,阳光灿烂的帅哥或者酥胸丰满,妩媚妖娆的美女最多看一眼,不产生一丝渴求的欲望,顺便窃笑他们装腔作势的傻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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