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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假的 by erus-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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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这时候周煜应该已经进入游戏了,但是今天例外,周煜不想进入游戏,因为进入游戏之后就要和隔云碰面,周煜觉得这时候和隔云碰面他一定会忍不住向隔云问点什么,比如学校的事情怎么没和他说。
  周煜觉得开口询问做会让自己显得很狼狈,就像一个被灭国的国王问他的同盟国为什么不对他忠诚一样,周煜认为,已经丧失了国土的国王不能再丧失他的风度。更何况——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建立过“忠诚”之类的关系。
  周煜耸耸肩,试图表示自己的无所谓。
  周煜觉得自己应该有很事情可以做才对:听一场音乐会,观看一场歌剧,携同一个美人参加一场晚宴,和朋友去夜店玩一个晚上,或者叫上自己的情人过一个缠绵的夜晚,他甚至可以现在坐飞机去夏威夷晒晒太阳,再到南非打猎,将抓来的鲜嫩猎物带回法国,享受一顿美味的法国大餐,然后邀请一位公主打一场活色生香的网球作为一场饭后运动。
  周煜觉得这才是他正常的生活轨迹,但是这样的生活轨迹已经被他抛弃很久了——自从和隔云一雁合作以来,他就几乎没有再沿着这种轨迹生活了。而现在,周煜甚至无法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一个朋友去夜店聊天。
  “天哪,我的生活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周煜揉揉额头,他需要让自己从现状中释放出来,他发现自己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隔云身上了,这让他一旦离开隔云,就显得无所事事。
  “好了,周煜,现在,你要出去找一件事将这个晚上打发过去,而从明天开始,你应该享受更有趣的人生,而不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在一个连真名都叫不出的非人类身上。”
  周煜将自己装扮一新,虽然他现在还没决定要去干什么,不过这不妨碍他确定自己出门的打算。街上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只要出去,周煜相信自己很快就能找到一个乐趣消磨时间。
  周煜从衣橱里拿出了一件白色翻领长袖T恤,T恤的上半身有一排扣子,当然,周煜不会把它扣上,因为敞开的领口能让他露出一部分锻炼得很性感的胸部,这能为他的魅力加分。然后周煜拿出了牛仔裤,这条牛仔裤比较宽松,恰到好处的洗旧处理让牛仔裤增添了几分放荡不羁的风情。周煜换上衣服,发现今天晚上或许会比较冷,于是他又套上了一件黑色外套。最后踩上一双|乳白色的板鞋。
  周煜打量自己,他发现自己还少了一点什么。
  噢,是的,是一条能透露出一点狂野气息的项链。
  周煜翻出一条藏银的链子,银链子上串着一个形状奇特的兽头,这是公司聘用的某位退役特种兵去西藏玩了一圈之后带回来送给他的礼物。周煜一直没有带过——他找不到一个可以佩戴它的场合,不过今天,这条链子终于能发挥出它的作用了。
  带上链子,再抹上发胶把自己头发弄成刺猬,周煜觉得现在的形象很完美,他似乎在大学毕业后就没有穿过如此休闲的服装,他觉得一身的轻松,有一种久违的雀跃,看来今晚出去果然是一个非常好的决定。
  周煜觉得自己似乎找回了一点青年时代的感觉,那时候他也时常在夜幕降临后,将自己打扮得放荡不羁,然后出去和朋友四处玩耍。
  管家看到这样的周煜下楼时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管家吃惊地问:“少爷,您这是要出去?”
  周煜对管家展开笑容:“是的,容伯,我要出去玩一会儿,我的手机都没有带,如果有人找我请您帮我告诉他,明天我会打电话回去。如果有紧急的事情,那么请打这个电话吧。”
  周煜写下一串号码,这次出门他只带了一个全新的没有用过的号码,他不想让任何打扰自己,哪怕那个人是隔云一雁。
  容伯接过纸条,扫了一眼,又问:“少爷,如果是隔云先生找您呢?”
  周煜笑笑,说:“一样,如果他没什么要紧的事的话,就帮我拒绝吧。”
  周煜出门了,他开车来到市中心,市中心还是一样的热闹,周煜在等待红灯的时候打量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他在思考接下去他应该去哪里。
  周煜突然想吃冰激淋,虽然春天的晚上还有一点儿凉意,不过这时候吃冰有着特别的快感。周煜想到纽约东六十街的Serendipity 3,那家店不大,但生意极好,如果不是先预约的话,你甚至要等上几个小时才能吃到他们闻名遐迩的冰品。
  周煜想了想,找了一个地方停车,他准备用步行的方式逛一逛这个城市的中心。
  在路边一家便利店里买了一个五块钱的盒装冰淇淋。周煜很少吃这些“平民商品”,即使是在大学期间他也很少吃,除了他本身不太吃甜食以外,他的家庭医生也告诫他大部分的低价食品中含都有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物质,像冰激淋这些本身热量含量就比较高的食品,更是将摄入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里。
  周煜有时候觉得生活很累,因为生活里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比如平时他都只喝现泡的茶和矿泉水,有必要时会饮用适量的红酒,他不喝咖啡不喝茶饮料不喝碳酸饮料不喝罐装果汁不喝啤酒不喝白酒不过量饮酒,因为这些东西都会伤害他的身体。如果你想放弃你的身体的话你当然可以无视这些约束,但是周煜到现在为止还是认为听从医生的话是正确的。
  周煜吃了一口冰淇淋,似乎没有自己吃过的那些顶级餐厅里的冰激淋好吃,不过总的来说,其中的差别没有达到令人不可忍受的程度。
  其实做个普通人也挺不错的。
  周煜在考虑,如果隔云真的把大夏龙雀抛弃了,那他干脆就假装自己是一个破产的普通股东,体验一回平民生活好了。
  周煜并没有整个晚上都在外面闲逛,他吃了一盒冰淇淋,在市中心的百货里逛了一圈。他只逛了百货的一楼,本来想看看有没有东西买点回去送给姜凌儿或其他的女性朋友——奢侈品总是被女人所推崇的。不过周煜逛了一圈却发现,这里绝大部分的奢侈品都“落伍”了,周煜虽然不热衷于逛街,但是不代表他了解时尚,时尚是一个合格的上流人士的必修课。某些很显然是去年推出的单品居然还堂而皇之地摆在显眼的位置上。周煜不想自己买回去的东西被姜凌儿嘲笑:“天哪,煜哥哥,难道你不知道这件衣服在一年前就摆在我的衣橱里了吗?”
  周煜觉得对于姜凌儿来说,还是让她自己去皇后街找设计师订做衣服比较好。
  后来周煜买了一包爆米花,在电影院里连看了两场电影,第一场是好莱坞今年新出的史诗片,直看得周煜昏昏欲睡,第二场是意大利出品的喜剧片,好笑是好笑,不过周煜觉得那中文字幕挡在屏幕下面实在碍眼——他习惯于直接听原音看原版字幕。
  看完电影,周煜去了一家酒吧。坐了两个小时,没有发生什么美丽的邂逅。确实有不少女人上前搭讪,但是周煜看到她们浓重的夜店妆容就倒尽了胃口,周煜觉得要他面对这些戴了面具的女人,还不如去面对隔云那张平凡却也清爽的脸来得舒服。当然,也有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天然美女,不过周煜觉得自己今天好像没有这个“性”致。
  周煜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他很久没有这么迟还没有睡觉,精神便显得不太好,不过周煜觉得心情很好,这让他忽略了精神的疲惫和腿部的疼痛。
  “少爷,您会回来了,您看起来有点累,需要我让按摩师再来一趟吗?”
  尽职的容伯还没有睡下。
  容伯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健朗,但是让一个上了年龄的人熬夜还是让周煜感到愧疚。周煜笑着拒绝了:“不,不需要了,睡一觉就好了。”
  容伯点点头,又递上一个小本子:“今晚有九个人打过电话找您,但都没有要紧的事情,人和事情我都记在上面了,少爷请过目。”周煜接过本子,但没有看,就听容伯在旁边说:“刚才隔云先生也打过电话给您。”
  “有什么事吗?”
  “不,没什么事。”容伯回答,“因为今晚您没有上线,隔云先生担心您是不是有什么事,所以打电话过来问一下。我跟他说您今晚出去了,他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好的,我知道了。”周煜应了,但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容伯,您快去睡吧,很迟了。您明天早上就不要那么早起来了,早餐让小梅他们做就行了。”
  容伯笑了笑,没有回答,不过周煜能猜到明白这位尽职的管家还是会一大清早就起来忙碌。
  周煜回到房间后,洗了个澡就睡下了,他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普通睡眠,盖上被子的瞬间,久违的棉物熏香的味道让他有一种熟悉的眷恋感。周煜笑了笑,他觉得这样的生活也很美好。
  一夜无梦,一觉睡到大天亮,从床上起来而不是从游戏舱里出来的感觉很好,虽然周煜知道进入游戏舱能让自己获得更有质量的深度睡眠,但周煜认为还是现在这样的“普通生活”更让他喜欢。
  吃过早餐,隔云的电话就来了。
  这时候周煜已经能用平常心对待隔云了。
  最初的问候过后,隔云开门见山地问:“煜,昨天晚上怎么了?”
  “嗯,没什么。觉得玩游戏玩得有点累,所以出去逛了一圈。”周煜坦然地说,他没有什么必然的理由对隔云报备自己的行程。
  隔云沉默,过了很久才说:“好吧,我知道了。”
  周煜心里有些别扭,但还是说:“这两天我都不上线了,你和重塑今生他们自己去打怪吧,不用等我了。”
  隔云一雁应了,然后他们就结束了通话,这是他们有史以来通话时间最短的一次。
  周煜看着安静下去的电话,心里略微有些难受,隔云的沉默让他在心脏缩了缩,胸腔里有一点酸痛的滋味。
  周煜别扭着,却没有采取行动,而是拿了钱包出门去了。
  今天天气暖和,他只穿了一件浅黄竖条的休闲衬衫,下面是浅灰的休闲裤,踩着板鞋,戴上了他自从创办大夏龙雀已经就很少使用的黑框眼镜——周煜有轻度的近视,但平时为了保持他董事兼总裁的稳重形象,他要么不戴眼镜,要么在办公时架上那副成熟的银边眼镜,有时候如果有特别的活动,就佩戴隐形眼镜。
  大学生啊……周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年轻了十岁,书卷气又冒出来了。
  不过今天他要去的地方正是一个充满书卷气的地方——书店。
  周煜为数不多的爱好——或者说癖好——就是买书和看书。
  作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世家,周家必不可少地拥有极为丰富的藏书,而这些藏书在周煜十三岁之后就在以迅猛的速度往上增长——周煜在他十三岁之前就将原有藏书中他感兴趣的部分读完了。
  周煜爱看书,以前在家空闲时往往就会选择看书打发时间,而如果他要去另一个地方居住一段时间的话,他还会让人将他还未看完的书空运到此地,而每到一个地方,只要时间允许,他都会在当地的书店扫荡一通——不单是那些大书店,还有一些小店、二手书店,在这些店里有时候能淘到特别的古书。
  周煜很享受那种感觉:在书架前缓步行走,然后从万千书册中抽出一本图书放在掌心中细细摩挲,再打开书页,看着富有质感的纸上印着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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