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11-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是这个人,在这之后很久的一次,那时候他还被追杀,但是箱子燕的毒已经解了。他被抓到一个地下堡垒,那里漆黑一片,暗无天日。因为对方在他身上施了药,以为他成了没有知觉只知道听命令的药人。有时会吩咐他练功,不停地练功,有时会吩咐他睡觉,闭着眼一直不能醒。他本来是非常警惕的,可还是在一直闭着眼的状态里睡着过一次。那次,他居然又进入了梦中的雪国,梦里的他就躺在雪地里,一动也不能动,不能说话,只能看着天,看着雪。就那么白茫茫的望了许久,突然他看到那个披着白斗篷的雪孩子,他站在他面前,看着他很久,开口问:‘你孤独吗?’
不能回答,只是望着。
雪孩子蹲下身,又问:‘你恨我吗?’
依旧望着。
‘你,真的当我是朋友吗?’
然后雪孩子坐在孩子身旁,很孤单地坐着,雪国无时无刻不在下的雪依旧下着,把变成|人的雪孩子和变成雪孩子的孩子一起裹住,雪白雪白的,就象两个一直在一起的雪人。”
戚少商再次停了下来,这次过了很久顾惜朝都没有说话,戚少商侧过头看他,眼睫轻轻地闭着,已经睡着了。
于是戚少商也闭上眼睛,枕着胳膊睡了,虽然故事最后最后一段他没有说。
“那个人从梦里醒过来,背叛他的朋友就在他面前。带了酒带了菜,他以为他成了药人,马上就要死了,所以跟他说了很多话,问了很多问题,还有一个始终没问出口埋在曾经背叛他的眼睛里的。
‘你恨我吗?’”



咳~~~其实写的时候有这段;不过发的时候被我编没了;为啥么;一时感觉而已
加上这个会甜点|||…永远甜文不达标的人啊

他不知道自己的回答,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再次回到梦中的雪国,看见虽然得到生命却依然孤独的雪孩子,看见被变成雪人的曾经的自己,看见雪孩子坐在那里陪着孩子大小变成雪人的他。
他听见自己替孩子说:‘其实,他并不恨你。’”

再次完
什么叫FC,这才叫FC。
FC提一出,谁与争锋~~丢下文抱头逃~~~


——————偶素代表FC狂奔而去的分割线——————————


是夜。
如水的月光倾洒在点亮的花灯上,夜色泛开朦胧的旖旎,清悠悠的风滑过窗栏,掠起窗下那人卷曲的长发,有一下没一下的荡着。
练剑归来,戚少商推门走进房间的时候,那人刚好放下书卷,抬起眼。
“看累了?”戚少商轻声问。
那人未说只言片语,只是起身挑了挑短短的灯芯,房间瞬时明亮了许多。然后,他再次坐回桌前,拿起书卷慢慢读。
对他的漠然,戚少商并不介意,迳自去厨房拿了毛巾,擦干身上的汗水。
浸透井水的毛巾冰凉凉的,接触肌肤的瞬间,他凛凛打了个寒颤。
“戚大侠只顾着远播花香,忘了给自个家里添把柴火了吗?”一个清凉的声音从里屋传出来。
戚少商苦涩一笑,“没关系,我身体好得很。”
门帘掀开,顾惜朝走了出来,依然一身幽幽的青,长长的卷发在肩背滚动,不变的,还有唇角似笑非笑的弧度。
“只怕你病了,还要我去街上卖字画换钱买药。”
戚少商笑容更苦,手中的毛巾不由地扭转了几圈。
顾惜朝蹲下身,打火石撞得噼啪响,点燃了炉灶。戚少商连忙在大锅里填满清水。
又丢了几根柴火进去,顾惜朝拍拍手站起身,“大当家,今天的故事是什么?”
他喜欢听他叫自己“大当家。”
他觉得没什么不妥,就随了他的意。
等着水烧热的工夫,他们坐回方桌前,戚少商说:“今天我要讲的,是关于一壶茶的故事。”
顾惜朝下意识看看手边的茶杯,“碧螺春?”
戚少商点点头,“对,就是碧螺春。”
“哦?”顾惜朝挑眉。
戚少商轻轻叹了气。“这个故事是我在别人那里听到的,其实很没意思,不妨拿来解闷。”

×××

从前有个叫厉南星的人,他是天魔教的继任教主,清雅淡泊的性子。
他每个月的第三天都会去顺丰茶楼,坐在临床固定的位置,要一壶碧螺春,从清晨喝到掌灯时分。
他从不喝热茶,一定要等茶凉透才肯入口。这真是个奇怪的嗜好,他觉得这样才解渴。
去的次数多了,连茶楼的伙计都知道他在等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等的是谁。
那个人曾经受过很重的伤,被人一剑穿透胸膛险些一命呜呼,被刚好路过的厉南星捡到。
所幸厉南星懂得些医术,那人才捡回了一条命。
那人在他身边留了三个月。
那人是天生闲不下来的性子,不能下床活动的时候扯着厉南星讲笑话讲见闻,讲春天的夜樱夏天的碧荷秋天的满月冬天的初雪。能下床活动之后,会跟着他东跑西颠,行医治病帮他背药箱,上山采药帮他拿药锄,平日里帮他劈柴挑水,甚至烧饭浇花都一概包揽。
厉南星忽然变得清闲起来,有空读读那些书架上积了厚厚一层灰尘的书卷。偶尔,他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江湖变成了何种模样。
那人知道了他的想法,病愈之后带着他重返江湖。
厉南星这才知道自己救的到底是怎样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在江湖上是怎么样的脆亮亮响当当。
那个人知交满天下,有无数的兄弟朋友,无数的红颜知己。
相比之下,厉南星真是孤家寡人。
他只有一柄削铁如泥的长剑,一顶发旧泛黄的斗笠,嗯,再加上一个陆小凤。
他救起的那个人,名字叫做陆小凤。
三个月。
厉南星和陆小凤在一起,又三个月。
他们一起喝天下最甘甜的竹叶青、刚出锅的香喷喷的肉粽,并肩坐在皇城最高点唱天下最难听的歌,到处可见他们潇洒肆意的身影。
后来,厉南星累了,发觉结居草庐,安宁看书,喝淡而无味的茶更适合自己。他还发觉陆小凤早已习惯了这个多姿多彩的红尘,对一切纷扰信手拈来,应对得游刃有余。看他站在人群中神采飞扬、肆意大笑,被仰慕被敬佩不是不开心的,只是跟不上他的脚步,只能站在人群之外远远看着,沉默地看着。
厉南星离开的时候,陆小凤没有阻拦。
他们约定每个月的第三天在顺丰茶楼见面,坐下来聊聊天,同饮一壶碧螺春。
第一个月,陆小凤没有来赴约。只派人送来了一朵花,名为琉璃的天下奇葩,还有一封长长的信。
第二个月,陆小凤依然没有来。送来的依然是琉璃,还有封长长的信。
第三个月,陆小凤还是没有来。依然只有琉璃和信。
第四个月,第五个月……信越来越短,琉璃依旧。
到了第十个月,只剩琉璃。
十个月来,厉南星只看过一次信。此后的再未打开过。
他已经不想知道陆小凤不来赴约的原因了,似乎等待与等不到都成了一种习惯。
习惯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

“惜春常怕花开早。这陆小凤并非厉南星的知音。”顾惜朝脆声说。
戚少商笑了笑,“厉南星却是懂得陆小凤的。他知道他想要什么,所以月复一月地等在那里,后来连院子里的枯树上都挂满了他托人送来的花。”
“后来,陆小凤来赴约了吗?”顾惜朝问。
戚少商没有回答。
水烧好了,他们返回厨房。
戚少商褪下上衣,用热毛巾擦去身上的薄汗。过了这么久哪里还有什么汗水,他依然认真仔细的擦拭。
看着他身上斑驳狰狞的伤痕,顾惜朝皱了皱眉。
戚少商忽然说:“陆小凤是个幸运的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这个人肯一直为他等待。”
顾惜朝点点头,接下话茬,“厉南星未必不幸运。有这样一个人即使身处江湖的风口浪尖,无论怎样险恶的境地都惦念着自己。即使不能赴约也要按时送上一朵天下奇葩传达情谊。
“对厉南星来说,那信那些不能来的理由并不重要,琉璃一朵便已足够。
“万事万物皆有方圆,他是通透之人。”
戚少商怔了怔,轻声低喃,“你变了。”
顾惜朝没听清楚,“什么?”
“没什么。”戚少商笑着转过身去继续擦身。
顾惜朝打了个呵欠,起步向里屋走去,“我先睡了。”
“书看得差不多了吧,明天我们去镇上书肆再买些回来,顺便把那几张熊皮卖了。”
顾惜朝挥挥手,“明天再说明天的。”
“好。”
“陆小凤一定会去赴约。”
隔着门板,戚少商听见顾惜朝说。
“无论他身在哪里,心心念念的都是厉南星,他的心在他那里,人还能跑到哪里去……”
声音越来越小,似乎是睡着了。
顾惜朝很少感觉困倦,一旦累了便睡得很快。
戚少商柔着眼角,轻轻笑起来。
“做个好梦,惜朝。”

(完)
昨天搬家;但是1001继续~~发在临时论坛;现在偶把它搬过来~~~

辛苦77了;抱住亲~~~顺便。。。大家不要看霸王文啊》《

=代表正文的分割线

夜风北来,带着沁人的凉意,仿佛满天星斗都比往常清晰许多。

银河如带,横贯中天。


“我们今天讲一个关于‘忘记’的故事。”

戚少商盘腿坐在竹床上,笔挺笔挺,虽然星光下只见影影绰绰一团灰影,仍旧严肃得让那半躺在凉席上的人笑了起来,

“怎么,终于要谈到我的过去了?”

回答他的,是更加严肃的摇头,以及强调,

“这是关于‘忘记’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狼,因为是故事的主角,我们就称他为“狼”吧。

他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兄弟,独自在原野上流浪,打架、狩猎、追逐……五湖四海漂泊了多年,直到有一天,遇到了某个狼群。他那时候还很年轻,多情、逞能、好斗——也许这是狼的本性,于是他凭武力征服了这个群体,成为新的狼王。

狼群势力范围很大,目力所及的森林河流都是他们嬉戏的场所,最远处则是绵延无尽的山岭。狼们有着蓬勃的活力,强大但不致命的对手,足够的猎物,以及为其他动物所尊崇的地位。

他以为这就是最完美的世界了,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寂寞,有时候思念远方的爱侣,可那些都不足以撼动他对这种生活的热情。

每当吃饱喝足的时候,他会坐在草地上,仰视亘古不变的天空,那边也似乎是一只深邃的眼睛,包容通透,全知全能。

“看着眼前的鹿吧。天上有什么?就算鸟肉肥美,也抓不住它们。”

当这种调侃渐渐变成认真的疑问,他也开始困惑。

难道不该单纯地欣赏么?变幻莫测的藏蓝,缥缈的丝絮,炙烈的黄金,莹润的白银……那里比草原大无限倍,辽阔幽远,就像一个时而可亲时而暴躁的朋友,永远不会令他感到单调。

——但是狼不需要天空,只要有自由奔驰的草原就够了。

他认同了这种说法。

一日,狼照例站在草原最高点,看朔风将荒草冻结成霜白,铅灰的云层遮挡着阳光,知道一年中最艰难的冬天来了。

很多动物都不得不随季节迁徙,只有这里的狼群不必,因为他们有一个代代相传的秘密:即使在冬天最冷的时节,领地中也有一处山谷,长着鲜花嫩草,以及充足的猎物。

就在他估计着入谷时间的时候,忽然看到草丛中有一只灰褐色的狐狸——当然,这片大陆上从没有狐狸,他以前不曾见过,也不知道那是狐狸。

狐狸骨瘦如柴,皮毛斑驳蓬乱,沾满泥土,深琥珀色的眼睛却更显得明亮,夜空一般幽深。

狐狸抬头看着天,像一尊枯萎的雕塑。

“你好。”

他对这只瘦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