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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嫡妻 作者:暮雪翎(晋江2013-2-6完结,宅斗、情有独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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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嫡妻》作者:暮雪翎【完结】

文案:


就算是肉食萝莉,照样被吃干抹净!
虽然是腹黑大叔,却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

顾凌兰小萝莉很不屑的“切”了一声,吃干抹净?你以为推倒了就了事了?

肉食吃货的反击,绝非一般人能承受的……
幸好,幸好,大叔体力好,心态好……

内容标签:宅斗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顾凌兰、夏侯兰泱 ┃ 配角:杂七杂八一堆人 ┃ 其它:美食、独宠、欢脱、微江湖、微商斗、微宫斗、大叔萝莉



☆、赐婚(一)

  小丫鬟碧玉慌慌张张跑来告诉顾凌兰有关赐婚的事的时候,顾凌兰正捏着新做的杏仁佛手大快朵颐。
  晴天霹雳般的消息顿时雷得顾凌兰里嫩外焦,嘴里的杏仁佛手来不及嚼就咽了下去,然后,顾凌兰很不幸噎住了。
  贴身侍女碧梧忙端了茶水过来。
  顾凌兰喝了几大口茶,终于顺畅了,这次缓过劲来问碧玉,“你说,赐婚?”
  碧玉点头如捣蒜,“是,郡主。刚才小侯爷从朝里回来说的,他现在去了王爷的书房与王爷商讨,等会儿会宣郡主前去。现在先派奴婢给郡主带个话,免得一会王爷问的时候,郡主有什么纰漏。”
  
  顾凌兰右手中指轻叩茶杯,嘴角噙了一丝淡笑,明亮的眼眸中星星闪烁,却看不出在想些什么。片刻后,蓦地冷笑一声,眨了眨眼问碧玉,“三哥可说指婚给哪位公子了么?”
  碧玉绞着手指,小心翼翼回复眼前这位鬼机灵的主子,“听小侯爷说,是江南夏侯家主。”
  顾凌兰“噗”的一声喷出了嘴里的水,“江南夏侯家主?”
  碧玉以为她是太兴奋所以才这般激动,忙不迭的转了头,面上染上一片绯红。哪有姑娘家这么说自己未婚夫君的?
  
  顾凌兰却已经像霜打的茄子般低下了头。
  
  江南夏侯家,乃是大胤最古老的家族之一。当年夏侯家先祖曾随大胤开国皇帝宇文鹤一路杀伐征战,血染长袍,夺得王权。定国后,夏侯家先祖夏侯宇辞官还乡,并立下家训,夏侯氏子孙绝不能干政。那之后夏侯家世世代代都远离朝堂,偏居江南。其后或行走江湖,或经从商事,或满腹经纶遍游天下,却从没有一个人入仕。也正因为他们远离权利中心,朝堂数次权势变更都未被波及到。再者夏侯家行事颇为低调,这些年来,也渐不为朝廷所重视。直到惠帝十八年,夏侯家第六代家主夏侯靖掌管家族事务,夏侯家再次以荣耀之姿显赫大胤——夏侯商号,遍布大胤大江南北,风头一时无及。
  现下,夏侯家掌权的是夏侯第十代嫡子长孙夏侯兰泱。夏侯兰泱手段狠辣,行事作风果决,说一不二,雷霆之势更胜其祖辈。夏侯商号由他接手打理后,不仅一跃成为大胤首屈一指的商家,更是与周边各国来往紧密。夏侯兰泱,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商圣。
  但其是神人,也是俗人。传言其相貌平平,恶习多多,所以到了而立之年仍旧没有娶妻——更为甚者,虽然没有娶妻,但是身边据说红粉知己不少,到不知是何缘故。世有传言,夏侯兰泱因为相貌过于丑陋,那些能与夏侯家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们,都不乐意嫁入夏侯家,所以宁愿得罪大胤首富,也不愿整日面对夏侯兰泱的容貌。
  顾凌兰却不这么认为,传言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可信,况且,若真是相貌平平,就凭夏侯家的家世,岂会取不了妻?夏侯兰泱如今仍未娶妻,怕是并非娶不到,而是没有找到能给夏侯家带来最大利益的妻子吧。
  而如今顾凌兰要嫁的,便是这位奇人——夏侯兰泱。
  
  顾凌兰表示,压力山大。
  
  顾凌兰是裕亲王的嫡长女,但是,也是最不受宠的女儿。虽然顾凌兰是嫡出,且生母是当朝太后亲侄女,但无奈她娘委实是个炮灰命,当上裕亲王妃后,心高气傲,因为与妾室侧妃相处不融洽,不受夫君喜爱,生下凌兰后,就一直缠绵病榻,缠缠绵绵四年,在凌兰四岁时,红颜早逝,撒手人寰了。
  时隔七年后,裕亲王再纳正妃。这位正妃来头不小,据说乃是裕亲王还未入仕,江湖闲游时两情相悦的青梅竹马。正王妃一到王府,就带了个与裕亲王野合而出的四岁大的女儿。这嫡女的位子,顾凌兰坐着,委实有些尴尬。再者,有如今这王妃坐镇裕亲王府,顾凌兰再次表示,没娘的孩子真可怜。
  
  按理说,顾凌兰在裕亲王府活受气,如今有金龟婿在前,能嫁给如夏侯兰泱这般传神的男儿,该是以后定然是人上人,谁还敢欺负她?顾凌兰委实不该有什么犹豫。
  但顾凌兰并不想嫁给那什么夏侯兰泱。
  她虽四岁失怙,生父不疼,庶母和继母虎视眈眈,但毕竟她是天家女儿,岂会不懂得家宅争斗的事?她见惯了王府中的妻妾争宠,落井下石,枯井沉尸等不堪,厌倦不已,早就琢磨着等到什么时候她爹高兴了,向她爹请示一下,给她找个能管得起她吃喝的小门小户,简简单单过过日子就成。
  
  夏侯家族虽子嗣单薄,自先祖夏侯宇以来,都是一脉单传,正妻不犯错,家主不纳妾,但是毕竟是商家,而夏侯兰泱又有着那般令人作呕的传言,若是嫁过去,少不了要与形形色一色的人耍手段,玩心眼。她是个倦怠性子,这辈子活了十八年,除了吃,没有什么是她热衷的。再者,毕竟她爹是皇上结义兄弟,唯一的异姓亲王,她就算再不济,嫁过去也得看在她爹的面子上,给她个嫡妻当当。但夏侯家主母委实不好当。顾凌兰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用她妹妹顾明兰的话说,她是琴师中的画家,画家中的秀才,秀才中的琴师。她当个不干事的郡主还可以,当夏侯家主母,难!
  
  坐在屋子里想了一会儿,顾凌兰觉得,自己有必要为幸福奋斗一次。
  以前她秉承着人不犯我底线我绝不还手的人生格言,在裕亲王府混了十八载,虽说没少受气,但比起裕亲王几个侍妾生的女儿来说,她已经算得上是很幸运的了,起码平平安安活到现在,不愁吃不愁喝,虽然吃喝用度比起如今的裕亲王妃顾李氏之女顾明兰差了些,但凌兰向来不在乎,也就凑合着大家面上过得去就成。
  但这一次,凌兰觉得自己不能这么窝囊的被驱逐出裕亲王府,然后一辈子老死江南。
  眼下能帮的上自己的,应该只有太后娘娘了。皇太后是她死去的母妃的亲姑妈,是她嫡亲的姑姥姥。她娘在世时,太后极为喜欢自己这个知书达礼,潇洒端庄的侄女,当初十分想选入后宫,但迫于朝堂几大家族压制,不得不赐婚给裕亲王。凌兰心下已经有了几番打算,太后今日生辰,内外命妇王孙女眷都前去敬拜。但凌兰向来不喜扎堆凑热闹,所以太后特恩准她次日再去。
  凌兰觉得这是个好时机,反正圣旨还没有颁下,只要自己前去求太后,应该事能成。
  
  想到这里,凌兰顿时觉得舒服多了。刚才费脑子思索了一番,似乎有点饿了。转身吩咐碧梧,“去将本郡主今下午做的金丝酥雀端来。”
  碧梧扯了扯嘴角,她从七岁就跟着凌兰身边,对凌兰的脾性再熟悉不过,二人虽是主仆,却也似姐妹,故而她说话也就大胆了点,“郡主不能再吃了,吃胖了就该嫁不出去了。”说罢向凌兰望去,却不由得悲叹老天不公。
  现下时节是冬日,大雪纷飞,凌兰穿了百褶如意月裙,上面披着厚实暖和的妆缎狐肷褶子大氅。穿得很多,但玲珑有致的腰身仍旧可见。巴掌大的小脸上,顾盼生姿的双眸似笑非笑,惹人想入非非。
  
  凌兰看她撇着嘴不满的样子,忍俊不禁,“吃东西只要讲究吃法,多运动,自然是胖不了的,你看你家郡主这身材,哪像是油光满面的样子?”
  碧梧无奈,但这确实是事实,不得不给她端来金丝酥雀,末了,还不满,“郡主,不要乱用成语。没读过书就不要乱掉书袋嘛。”
  凌兰撇嘴,埋头吃金丝酥雀,不再理她。
  管它油光满面还是脑满肠肥,自己用着开心就好。反正顾凌兰在富家小姐们中,是以吃闻名,又不是像王家那位王萱,谢家那位谢婉如,前者琴技第一,后者才名满天下。
  
  吃饱喝足,顾凌兰招呼了身边的丫鬟,出去散步。每日自自己住的小院走到王府花园,绕着花园走上三四圈,再回来沐浴,舒舒服服睡下,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
  “郡主,你不去问问王爷赐婚的事,还有闲心在这里逛花园?”碧梧扯着她的衣襟,小心翼翼问她,还时不时的朝不远处的一处亭子瞄着。
  顾凌兰折了一段梅枝捏在手里,伸手拢了拢身上的斗篷。自然,她是看见亭子里的场景了,笑容越发的温柔,看得碧梧一阵哆嗦。
  “比起父王,有些八卦更好玩。走,瞧瞧去。”
  
  碧梧扶额无语,跟在凌兰身后小声嘀咕,“郡主,这样会不会不大好?”
  “有什么不好的,”凌兰斜睨她一眼,端的是凌冽如刀,“本郡主即将离开王府出嫁,去跟嫂嫂和妹妹道个别,那是理所应当的!”
  碧梧闭嘴。在心里怨念:你要真是道别,奴婢就谢天谢地谢祖宗保佑啦,我的郡主,你哪天不惹二郡主哭一场,你就不开心。
  
  哎,想来也是。二郡主顾菖兰,本是王爷的侧王妃所生,比郡主小了八个月。但据府里一些年纪较大的嬷嬷们说,那时二郡主的母妃极为受宠,先王妃诞下凌兰郡主没多久,侧王妃就怂恿王爷外出巡游,把身体虚弱的王妃一个人扔在王府里。后来,凌兰郡主四岁时,王妃病逝。那时王爷还没有娶如今的王妃,府里的事都由侧王妃掌管,那段凌兰郡主的日子,真不是人过得日子。
  即便是如今这王妃顾李氏进府后,也从没有对郡主这般。顾李氏虽对凌兰郡主不冷不热,但也不会欺负一个小孩子。
  郡主虽看着对所有事都不在意,实则在心里对母妃被侧王妃顾姚氏害死恼怒得很。菖兰郡主又仗着王爷的宠爱,总是对凌兰郡主冷嘲热讽。不过,让碧梧奇怪的是,每次凌兰郡主把菖兰郡主欺负哭了,菖兰郡主到王爷那里告状,王爷都没有理会过。
  凌兰站在亭子的台阶烬头,笑得端庄雍容,“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眼前这戏台子真不错,碧梧,你说是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错别字和有些有歧义的句子这次一次性修改完。
本文是欢脱剧,各种天雷狗血,只是为了茶余饭后YY怡情而已,没有任何深层次的意义。
喜欢悲剧正统历史剧的大大们就莫要跳坑了,此文,就是为了治愈现实生活中的那些不愉快和悲催,剧中基本没有虐点。
由于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笑点不一样,所以在某些笑点处,有的人觉得特好笑幽默,有的却觉得只是冷笑话——
再次感谢诸位大大的支持,关于有些地方大家觉得难以理解,不可思议的,请指出来,多多指教。【不过有些地方可能是故意设定的伏笔,所以有些难以理解也很正常……】




☆、赐婚(二)

  碧梧掩面。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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