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就是节从的工作。
魏延终于体会到了一个优秀辅官的作用。
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再也不需要他来操心,邓稷都会安排的妥妥当当。
先将运来的衣甲兵器进行登记,然后一伍一伍的发放下去,再将破旧的兵械衣甲收回,将来会交还给军司马。至于军司马拿着这些废旧的兵甲军械是修理还是丢弃,与邓稷无关。
把这些都忙完了,邓稷又开始着手准备出征的事宜。
如何拔营起寨,在途中是否需要休整,以及其他种种琐碎事宜,都必须做出计划,准备妥当。
忙完了这些,回到小帐的时候,已经快到子夜。
邓稷疲惫不堪,一头栽倒在榻上,就觉得眼皮子一个劲儿的打架,脑袋一个劲儿的犯迷糊。
“姐夫,醒来!”
“阿福啊……有事儿吗?我今天有些累了,如果没太紧要的事情,明天起来再说,好不好?”
曹朋一见邓稷又要闭眼,连忙拉着他的胳膊,把他拽起来。
“姐夫,这件事很重要!”他表情严肃,神色凝重。邓稷本来倦意浓浓,可是看曹朋这副模样,不由得打起精神,疑惑的看着他。曹朋说:“姐夫,我想,我知道一点黄射的打算了。”
“打算?”
“姐夫,曹公出兵了!”
邓稷强打精神,打了个哈欠,点头道:“是啊,据说行进速度很快,已经跨过鲁山,攻入南阳。”
“黄射是不是要我们押送粮草去宛城?”
“嗯,后日一早出发,大概有五千石左右,三天内必须送抵宛城。”
“那按照曹军推进的速度,我们抵达宛城时……”
曹朋没有再说下去,但邓稷却反应过来。
“我们抵达宛城时,曹军也差不多兵临宛城。到时候,咱们就算不想参战,怕也做不得主了。”
“借刀杀人!”
“没错,就是借刀杀人!”
邓稷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看着曹朋,面露苦涩笑容。
“这黄射,果然好毒辣的手段。”
到了这个时候,曹朋也好,邓稷也罢,或多或少的都猜出了黄射的打算。
最初,黄射把邓稷征召过来,是打算找一个由头,栽赃嫁祸也好,其他的方法也罢,最后可以株连满门。不成想,曹朋主动过来了,黄射也就不必再费手脚。曹操出兵宛城,让他连最起码的栽赃都不需要。直接把邓稷曹朋等人送去宛城,任由他们在宛城,自生自灭……
张绣打赢了,曹朋他们未必能活着;张绣打输了,他们同样难以存活!
“阿福,我们……跑吧。”
邓稷再也没有困意,抬起头说道。
跑?
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吧……
曹朋苦笑一声,“姐夫,你说黄射会没有后着吗?”
“你是说……”
曹朋咬着嘴唇,轻声道:“我敢保证,黄射现在肯定派人监视着咱们家。只要咱们稍有异动,爹娘,还有姐姐,肯定会被牵连……姐夫,咱们现在还真不能跑,刀把子握在黄射手里呢。”
邓稷沉默了!
“那,你说怎么办?”
“走一步,看一步吧!”曹朋在小帐里徘徊片刻,猛然停下脚步,“还有一件事,我今天看见魏平魏都伯,和马玉鬼鬼祟祟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义阳屯,也非铁板一块,魏都伯似乎与魏屯将,存有一些矛盾。我觉得,黄射要对付咱们,肯定会从魏都伯和马玉着手……
咱们和马玉之间的恩怨,并不难调查。
黄射这个人,很擅长借力……之前要借义阳屯来与我们冲突;如今又要借宛城之机,对付我们。那保不住,他会收买魏都伯,借马玉之手……姐夫,黄射这个人,似乎不可小觑啊。”
邓稷手指急促的敲击着床榻围栏。
“这样吧,从明天开始,我设法让你跟着魏屯将。
文长武艺高强,而且颇有情义。你在他身边,说不定能保护周详。只是,魏都伯这件事,要不要告诉文长呢?”
“最好还是不要告诉,咱们和魏延关系还没有那么好。这么冒然过去说这件事,保不齐人家会认为咱们挑拨离间。我在魏延身边倒是没关系,不过你一个人也着实有些危险,必须设法把虎头调过来。还有,魏都伯一直执掌校刀手,你身边四个校刀手,可不是很放心啊。”
邓稷想了想,淡定一笑。
“这个,你放心,我会想把法把他们调走。”
曹朋发现,邓稷这时候已没有了刚开始那种紧张的情绪,整个人好像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
那种感觉,颇有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韵味。
他也笑了!
经过这么一连串的事情,相信邓稷比之最初,成熟了许多。
“总之,从现在开始,咱们都要小心。”邓稷敲击围栏的节奏渐渐慢下来,像是在和曹朋说,也好像是自言自语:“其实,情况也未必太糟糕。黄射让我们到义阳屯,是一个大错误!”
——————————————————————————————
紧张的准备,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稳定下来。
虽然是突然出征,但对于身经百战的义阳武卒来说,却好像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就如同他们的口号一样:有敌袭兮,武卒当先。也许从集结的那一天起,义阳武卒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有敌袭兮,武卒当先!
邓稷找了个借口,让曹朋到了魏延身边。
然后又把王买要过来,同时和唐吉商量了一下,以校刀手精锐,跟随自己作用不大为理由,退了回去。唐吉也没有想太多,便召回了四名校刀手,又拍了两个长矛手过去,随行扈从。
一天的时间,就是在这种忙碌中,不知不觉的渡过。
第二天一大早,义阳屯寅时生火做饭,卯时点兵过后,押运着五千石粮草,共四十一辆马车,踏着晨光,浩浩荡荡开拔,驶出了九女城大营。魏平为先锋军,率六名骑军在前方开路;魏延领二十名长矛手,外加二十个刀盾兵,坐镇中央。唐吉为后军,麾下有三十四名长矛手。
在邓稷特意的安排下,马玉等人以长矛手的身份,出现在后军之中。
四十余辆马车,共八十个人,沿着大道行进……
曹朋骑在那匹驽马的背上,跟在魏延身后。一身皮甲,在人群中显得很抢眼,手中拿着一支汉环刀,马背上还挂着一支龙雀大刀。
“阿福,你这支龙雀,可是很不错啊。”
魏延是个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曹朋马背上的龙雀大刀,是一支好刀。
他也是用大刀,只不过他这支大刀,明显比不上曹朋的那支龙雀。但凡大将,宝马神兵是他们的最爱。魏延看了一眼曹朋马背上的大刀,可就有点挪不开眼睛了……
“这是我爹为我出征,专门修理出来的龙雀。”
曹朋单臂拔出龙雀,递给了魏延。
“你爹,会打刀吗?”
“恩,他是个铁匠……”曹朋催马紧走两步,故作神秘的低声道:“魏屯将,您看这支龙雀,有何特别之处?”
魏延接过龙雀,在手里掂量了一下。
“你爹也是,这么重的刀让你用,恐怕舞不动两三下,你自己都能把自己砍伤。呵呵,刀是好刀……恩,有年头了。你爹应该是修理吧。不过手艺的确不错,比我这支强上百倍。”
说着话,魏延单臂抡刀,虚空一斩。
龙雀破空,发出一声锐啸。
“好刀,真是好刀!”
魏延赞不绝口,连连点头。
看得出,这支龙雀的份量,倒是正合了他的心思。
龙雀大刀本来就是专门打造出来,比普通的七尺龙雀,要重两倍有余。这种刀,若单手使用,需要极强的臂力,腰力。普通人,根本无法使用。魏延一手拿着这支龙雀,一手是他原来那支大刀。双手舞动,在马上施展开来,只见刀光闪闪,罡风阵阵,曹朋竟看不清楚人影。
这家伙,真不愧是三国的一员猛将啊!
“魏大哥,你若是喜欢,这支龙雀,就送给你吧。”
魏延一愣,“给我?”
“本来,我爹是要把它送给虎头哥。可您也看到了,虎头哥不喜欢用刀,而时喜欢用蛇矛。
所以这支龙雀才归我所有……你也说了,我现在根本用不了这把刀,放在我手里,还真有些明珠暗投。有道是红粉赠佳人,宝刀送烈士。这支龙雀,也唯有在大哥手中,才不算委屈。”
“这个……”
魏延有些犹豫。看得出,他是真喜欢这支龙雀。
“大丈夫爽快些,大哥既然喜欢,又何必犹豫?我都说了,这刀我用不得,正好给大哥,建功立业。”
魏延闻听,不禁大笑。
“阿福兄弟,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说着,将双刀一合,反手扣在马背之上。
远处,邓稷默默的看着他们。
见魏延收了那支龙雀,他才如释重负般的长出一口气,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抹轻松笑容。
卷一 第041章 宛城之夕阳聚
在这里要先向大家说声对不起。
由于参加作者沙龙聚会,老新从十一号,便一直在成都-南宁-北海之间奔波。
昨天先到南宁,而后马上到北海,然后今天中午又从北海,返回南宁。明天将返回成都……说实话,这两天舟车劳顿,折腾的有气无力。大家知道,老新的文档坏了,所以手里也没什么存稿。只好在酒店里现码字现上传。
更新有点不给力,不过等回到成都后,会在下星期补上,还请大家能够原谅。
另外感谢书友123a456,成为《曹贼》的第一位盟主。
老新周一,一定会加更感谢。
——————————————————————————
后世,三国群英传中有一个很有趣的数据,叫做忠诚度!
曹朋没有奢望过得到魏延的忠诚度,而且以他目前的状况,也没有什么资本去奢求忠诚度。
但没有忠诚度,却可以增添好感嘛……
献刀的主意,是源自于邓稷。和魏延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可邓稷大致上,能够揣摩出一点魏延的性格。这个人的骨子里,非常骄傲,但也不是不近人情。只要是个人,就有七情六欲,就会有喜好,有憎恶。邓稷觉得,要想平安的渡过这次劫难,和魏延打好关系无疑最为重要。
于是,他想到了献刀之策!
别看魏延是个百人屯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积蓄。
市面上一口好刀,张嘴至少几千钱,甚至几万钱……你还别还价,这价钱真不算太高。这里说的好刀,其实就是普通的缳首刀。比如曹朋手里的那支龙雀,放到市面上,没几十万钱,想都别想。至于真正的宝刀,那可是有价无市。几百万,乃至千万钱,也未必能得到。
魏延手里的大环刀,属于那种制式环刀,也就是几千钱而已。
就好像曹朋说的那样,英雄配宝刀。如果能有一口好刀,魏延的战斗力,至少能提高几成。
而曹朋呢,又使不得龙雀。
与其把刀留在身边浪费,倒不如送给魏延,以博取他的好感。
这在以前,邓稷绝对不会,也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但是现在,他似乎开窍了,开始去琢磨一些不足为人道的小动作。可往往就是这种小动作,在关键的时候,可以派上大用处……
对邓稷的这种变化,曹朋很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