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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是不成文的规定,都统对于阿哈人数锐减的解释是老弱病死,账目上看不出漏洞,这回就是来起底彻查的。说死一万人,无凭无据怎么证明?只有一个笨法子,开棺验尸。阿哈死了基本藏在同个地方,血肉腐烂了还有骸骨,仵作配了十来个,看牙齿看骨龄,谁都别想蒙事儿。
定宜跟到一处荒凉的平原,看远处坟头高低起伏,唏嘘道:“里头埋了多少阿哈呀,背井离乡的,全死在这儿了。”
“人各有命。”七爷扶了扶耳朵上的兔皮耳套,“要没犯事儿,能落得这样下场?其实死了也是解脱,要卖给鞑子,让你拿牙咬嚼子,趴在冰面上拖冰车,人折腾人,不弄死你不算完。”
她听得心寒,回过头去看十二爷,他戴万福万寿红绒暖帽,紫貂的端罩下端端正正挽一截箭袖,眯眼站在堤坝上,苍白的日光照着他的脸,有种冷漠而遥远的疏离感。抬起手里的马鞭朝远处指了指,寒声道:“着人把这片围起来,卢渊在这里扎下根儿没有?明天传令给他,招集人手一处一处挖,现拿了册子核对,看看到底差多少。我知道绥芬河有人市,难保那里没有庄上流出去的阿哈。不能放着不管,手指头一松就拿不住现形儿。给我着实的查,既到了这里,顶破了天也得查出个分晓来。”
底下人浩浩应了声嗻,七爷对他拿大的拽样儿很不屑,撇着嘴别开了脸。
不进驻地就得找寻常客栈留宿,一行人穿的都是行服,宁古塔驻军也多,来来往往不受限制,也没人特别留意他们。路上风雪兼程冻得够呛,安顿下来就找热水生炭,定宜拉缰拉出冻疮来,遇热痒得钻心,挂好了鸟笼出门,找见一处转角没有屋檐,那里日光鼎盛正适合受用,便不声不响挨着,取了讨来的辣椒打算蹭冻疮。
边上门开了,里头伸出只手来,一拽便把她拽了进去。她抬眼一看,“你住这儿?”
他嗯了声,把她手里的辣椒抠出来,推开窗扔了出去,“谁教你的招儿?那处皮薄,这么烈性的东西刮两下,回头破了皮要烂的。”
她懒懒说:“痒得厉害。”
他看她一眼,嘴角沁出笑意来,接过她的手耐心揉/搓,一面道:“这回要在宁古塔逗留一段时候,不骑马了,小心保暖,得了闲多活活血,过阵子就好了。”
她任他忙,只低头看着,心里觉得暖暖的。以前来月事,痛得绞心且得咬牙挺住,如今一个小小的冻疮都有人呵护,真觉得这辈子圆满了。
他拉她坐下,面南的房子,窗屉子里有光流淌进来,正照在面前的那一方青砖上。她孩子气,挪过去一些把脚伸在那片光晕里,即使感觉不到温暖也很快乐。转过脸来看他,低低叫他名字,他虽听不见,但总有感应似的,只要她一开口,他就能察觉。她说:“你要上绥芬河么?我见过人市,一个大木台子,人像牲口一样赶在上头任买主挑选。底下一圈全是黑塔一样的打手,谁敢惹事就揍谁,你去我不放心。”
他笑道:“那种事我见得多了,心里有数。再说皇子自小练布库,不会木头一样挨人打。”
那天他来救她,七爷的十几个戈什哈全被他撂倒了,想来身手应当是不错的。可女人嘛,婆婆妈妈是骨子里的东西,哪怕自己不中用,只要看着也安心。
“我跟你一道去。”她反手拉住他,“不叫七爷知道,你带上我吧!”
他说不行,“人多眼杂,万一出了岔子怎么办?”他知道她的心思,天天见面,碍于七爷像山一样横亘在两人之间,每次见面都得背着人。如果能绕开了,无所顾忌在一块儿,就算只有一天也心满意足了。他爱怜地看她,自己何尝不希望呢,只怕她受伤害罢了,“听话,我早早把事办完,等回了京就好了,咱们天天在一起。”
她无奈地扯扯嘴角,“那你明儿能赶回来吗,后天年三十儿,要过年了。”
她一说他才想起来,原来年关将至,一直在外奔波,连日子都忘了。大英有这习俗,年尾吃团圆饭,有了好兆头,年年都能在一起。他算了算,从宁古塔到绥芬河,这么短时间打个来回都得紧赶慢赶,还要办事呢!留下她,让七爷张罗和她过年么?想到这里他又不甘愿了,这阵子真烦死老七了,阴魂不散,到处有他的影子。他耍横耍赖,大家都拿他没辙,真撕破脸又不好看,他倒是守那君子约定,自己怎么借题发作?还是带她走,至少不让老七占这个便宜,他人不在这里,她留下只怕比跟去绥芬河更危险。
他长出一口气,“明儿五更咱们动身,别和人说起,没的叫老七知道了,又偷摸着跟来。”
她高兴坏了,急忙站起身,压着嗓门说:“那我这就回去收拾,你等着我。”
她要走,被他拉了回来,“收拾了叫人发现,又不是常住,两三天就回来的,带上银子就够了。”说着打量她,“回头瞧瞧那里有女装没有,河边上的集市据说比宁古塔的还大……我想看你穿裙子的样儿。”
定宜有些脸红,再看他,眼神闪躲,大概也很觉得难堪吧!她咧嘴笑,解嘲道:“我一向爷们儿打扮,你是不是也跟七爷似的,疑心自己断袖?”
他一本正经想了想,点头说是,“我们兄弟大概都有这股傻劲儿,当初我也琢磨,该怎么和太上皇、贵太妃回禀这件事儿。后来知道真相,高兴得一宿没睡着,就觉得老天爷待我不薄,我总算还能有后。”
这话真够直白的,虽是人之常情,说起来到底叫人尴尬,忙打了岔,笑道:“我一直没闹明白,自己究竟哪儿露了马脚。我在市井里混迹十几年,和我师哥朝夕相处,他就一点儿不知道。”
他咳嗽了声说:“你师哥糊涂……上回七爷的鸟儿给毒死了,咱们上鸟市去,回来的路上我说我想听你的声音,你就拉我手按在脖子上……正常爷们儿,到了年纪总有喉结,光溜溜的不是女人就是太监。”
她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敢情也是存了心的。唉,真是……像我师哥,他就是个缺心眼儿,认识这么些年,老当我是男的。”
弘策有些得意,夷然道:“缘分是天定的,要是早早儿让人知道你是姑娘,八成轮不着我了。”
两个人相视而笑,这个寒冷的早晨也不显得难熬了。只是坐久担心七爷起疑,略过了会儿便起身出门了。说来巧得很,才到穿堂迎面遇上七爷,定宜松口气,暗道还好跑得快,再晚一步他又该追来了。打起精神招呼,“主子上哪儿去呀?”
七爷说:“我找你来。”从袖袋里拔出一根簪子,是金镶玉的步摇,让她过过目,直接摘了暖帽插在了她髻上。左看右看,觉得挺漂亮,“我树就是生得好,打扮起来多标致啊!瞧这朗朗的眉眼儿,哪个女的长得你这么大方?”边说边又打量,其实侍卫服搭上步摇,有种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试戴过了拔下来,把簪放到她手里,“收好,等换了女装再用,到时候爷给你寻摸个卧兔儿,把这簪子往上一插,活脱脱就是个主子奶奶。”
她说不要,推辞着还了回去,“奴才不爱戴首饰,谢谢您的好意。”
“不行,非得收,要不就是瞧不起我。”七爷喜滋滋问她,“怎么样,十二爷送你头面了吗?没有吧,我就知道。他情愿熬一宿不睡觉都舍不得花钱,这人多抠门儿呀!不光抠门儿他还爱出风头,你瞧他今天得瑟的,都是钦差,凭什么他一个人发号施令,问过我的意思没有啊?他爱显摆由他去,掏死人骨头,不积阴德!我是个善性人儿,人死入土为安了,不愿意再打搅人家。老十二呢,真是属太岁的,百无禁忌……”他数落完人家的不是又开始畅想,“快过年了,又大一岁。后儿是大年夜,我在我屋里设宴,就请你一人儿,你得来。来了咱们好好说道说道,你是想住王府里呢,还是爱单门独户置小院儿?树啊,我琢磨好几天,可等不着回京了,我得赶在老十二前头提亲。老这么悬着不成事儿,你是我包衣嘛,奴才嫁主子顺理成章,咱们就在宁古塔完婚得了,这主意妙不妙啊?”说完了感觉很好,哈哈大笑起来。
第52章
定宜像看夜叉似的看他;颤声道:“您哪儿都好,就一点;不爱问别人意思,这个差点儿。什么提亲啊;成婚呐,不能您一个人说了算。我虽没了家人,我还有师父呢,婚嫁得问怹老人家,显得眼里有人。”
七爷愣了神;“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就是不情愿呗?”
她说是,“我和您互不了解;谈婚论嫁太早了。”
“怎么早啊?怎么不了解啊?我知道你是乌长庚的徒弟;家里人死完了,没办法才投到刽子手门下的,这不就够了吗,还差什么呀?”
他所谓的了解全是表面浅显的东西,哪点称得上是真正知根知底?定宜慢慢摇头,“了解不光是出身为人,还要互相观察,看能不能聊到一块儿、脾气对不对付。不是说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凑到一块儿就能胡乱过日子的。”
七爷觉得她太讲究了,“盲婚哑嫁多得是,人家不都过得挺好?能不能聊到一块儿,我觉得咱们挺投缘的,你看总有也有说不完的话;至于脾气合不合,我对外人不客气,对自己房里人可是很体贴的。你问我侧福晋去,我是不是个好男人。”
这个话题一再谈论就没意思了,定宜笑道:“我知道您是好人,但也不是所有的好人都适合做姑爷的,我得找个自己愿意托付的,和和美/美过一辈子。您说过不逼我的,您让我自己选成吗?我也未必一定在您和十二爷中间挑,没准儿遇上个侍卫、遇上个农户、果户,我觉着他对我好,门当户对什么的,我就嫁人家了。”
“我看你是疯了,嫁农户果户,苦日子还没过够?真要这样,我宁愿你嫁老十二,好歹是位王爷,吃穿不用发愁……”
“还是主子疼我,有您这句,我心里可太踏实了。”没等七爷没说完她就劫了话头子,兴高采烈欠了个身,“您忙吧,出去得披大氅,千万别冻着。这儿天太冷了,伤风不好治。”猫头上一把狗头上一把,说完一溜烟跑了。
七爷还没回过神来她已经去远了,有点摸不着头脑呀,拍拍后脖子嘀咕:“我说什么了,她高兴成那样儿?”
那金掖着两手幽幽道:“您这爱得可太深了,自己讨不着,不愿意她嫁那些庄户人受苦,宁愿她跟十二爷,不是正中人家下怀吗。她还不谢您,天也不容她。”
七爷啊了声,反应得有点晚了,转念想想,“我就那么一说,又不当真。她上哪儿嫁庄户人去,转来转去还在爷手心里。”
那金也没什么可说的,就问:“您的宴还摆不摆呀,人家不愿意来,摆一桌怎么弄啊。”
七爷说摆,“到时候绑也得把她绑来,我先头的主意不变,就在宁古塔收房。到我盘儿里的菜让她飞了,是我这旗主子太窝囊。弘策老在边上戳我眼珠子,就算是为了叫他难受,我也非收了沐小树不可。”
有时候七爷就是这样,说爱,爱呀,心心念念的;说不爱,也不算太爱,他是没长大,一派天质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