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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让岁月变迁,山河变色!
“之后,我诞生了,她离开了!”
夏萝说这句话的时候,虽然表情平静,但是感情细腻的唐顿却从中听到了浓浓的悲伤,于是下意识的,他伸手抱住了贤狼,这无关爱情,他只想安慰她、保护她。
“她为什么不带你离开?”
沉默了许久,等到夏萝不是那么伤感后,唐顿开口询问。
“不知道,或许是放不下那些善良的土著,想让我继承丰收女神的头衔,继续帮助他们,你知道的,我的法则力量,对于自然有着很强的干涉能力!”
夏萝解释。
唐顿点头,贤狼的自然神术神奇的无以复加,恐怕还要超越兽族神庙的教宗冕下。
“也可能是因为我们一族的宿命,作为位面旅行者,我们的一生,都注定在寻找归乡的旅途!”
夏萝很伤感,说是宿命,其实也是诅咒。
“母亲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个灵魂分身,她教会了我一切!”夏萝笑了,“虽然不是真的,但是那些年的时光,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母爱,让我知道了这个多元宇宙的某一个地方,生活着和我一模一样的族人,他们在等着我回去!”
“我小时候,经常看到你的那家狼与香辛料杂货店不开门,有时候会长达数年,那时候你是去寻找归家的道路了吗?”
唐顿想放开夏萝了,可是狼女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大概是大伤初愈,心灵格外的脆弱,也可能是憋了数百年,孤独的岁月让她发疯,想找个倾诉,总之,她靠在了唐顿的臂弯中,享受这难得的平静。
“找到了吗?”
尽管狼女没有回答,但是唐顿知道了答案。(未完待续……)
PS:这一章的互动真不好写呀,另外待会儿发个单章,介绍下夏萝!
那个夏天,那只狼女,在旅的途中!
这章写了好久,也费了好多心思,可是咱依旧不满意,大概是因为对它寄予了太多厚望的缘故!
在开始构思英雄,落笔之前,咱就在憧憬着这一次的相遇了。
说个小秘密,想出并且直到确定夏萝的名字,要比女主帝兰雪长了好久,咱甚至写了一大张纸的名字,来念,来确定哪一个好看又好听!
夏萝这个名字,就是有关一个狼女,一个有关丰收、有关旅途和人生的故事!
早在两年前,咱就固执的认为,这一次的相遇,一定要配上菊次郎的夏天这首背景音乐!
可惜,没能写出那种想要的情怀!
啊!
长叹一声,好失落呀!
沉默!沉默!沉默!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打出来的字又删掉,酝酿在心中的话又盘旋在口无法托出……
那就允许咱任性一下,揭过这一段吧!
好在,还有帝兰雪!
同样在未动笔的时候,想到狮子姬,咱就想到了那个大**,暮光帝国卷,也应该理所当然地成为本书的华彩篇章!
当然,那一卷肯定不叫这个名字,请允许咱保密一下!
哎!
这两年散漫了好多,距离本书进入精品也只是一步之遥,但总是没有努力去争取。
当然,最不能忘的是谢谢大家,就咱这个虽然没有断更,但是少得可怜的更新量,均订居然一直在缓慢的爬升,没有掉落,简直是诸君的抬爱!
咱准备洗心革面,开始奋斗了!
努力写好这剩下的六卷,努力写出精彩的剧情,努力让英雄有一个完美的结束!
对了,咱是强迫症呀,还是完美主义者,所以有读者猜测因为什么开新书耽误了更新的事,绝对没有哦!
圣战即将到来,唐顿的人生也将迎来最辉煌的时刻,战斗!战斗!战斗!让英雄之名响彻众神之巅!(未完待续……)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章 甜美的初恋
蓝天之上,白云袅袅,金黄色的麦田一泻千里!
“对不起,这几年耽误你的时间了!”
唐顿道歉,指的是贤狼为了研究巨龙守护药剂,在蜂巢实验室浪费了不少时间。
“没关系,过了这么久,其实我已经放弃了回家,不如找一些事情去做!”
乡愁难耐,夏萝也在学着散心,学着融入这个世界,不然孤独像一味慢性毒药,噬人又噬心!
“很久吗?”
唐顿安慰,“只有坚持,就有希望!”
“你是在变相询问我的年龄吗?这可是女人的大忌哦!”
夏萝调侃,转移了话题。
“我给你弹一首曲子吧?”
唐顿取出了吉他,调音后,手指轻拨,一首菊次郎的夏天,随着琴弦的颤动倾泻而出。
欢快的前奏,让夏萝舒服的迷上了眼睛,就像一只猫,在享受主人的爱抚。
吉他声轻灵、活泼,犹如一只精灵在夏日无忧无虑的奔跑,满满的都是阳光和幸福的味道。
夏萝松开了膝盖,啊的一声,四肢大张的躺在了草地上,看着蓝天,青草的柔嫩,野花的芬芳,还有那蚱蜢的纵跃,勾勒出一幅盛夏的画卷。
吉他声落下了,却没有人说话,两个人都不想打破这份难得的安宁!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
唐顿也平躺了下来,眺望着蓝天,须臾,有指尖触碰了他的手指。
“你个笨蛋,握住她的手呀,难不成你还让女孩主动?”
菲欧娜咆哮。对于唐顿的笨拙,已经彻底无语了。
心底骤然响起的呵斥,让唐顿一惊,跟着就反应了过来,在退缩了几次后,他终于大起了胆子。抓住了贤狼的手。
夏萝轻笑出声,没有拒绝!
初恋的时光,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地到来。
唐顿也不再泡温泉冥想了,砍伐了树木,混上麦秸,搭建了一座小木屋,住在了山坡边。
白天收割麦子,夏萝会在一旁帮忙。不时递给唐顿递一壶水,帮他擦拭额头的汗水。
包着头巾的贤狼,少了一丝生人勿进的冷漠,多了一丝农家少女的气息和笑声。
“走啦,黄昏到了!”
火烧云染遍天际的时候,夏萝会拉着唐顿的手,拿着画架,去追逐那艳丽的风景。让她们驻足在画板上!
“好难看!”
看着涂满了颜料却是依旧四不像的画板,夏萝嘟嘴。伸长了头,去偷看唐顿的画。
唐顿拿着画笔,顺势就勾勒在贤狼的脸颊上,留下一抹痕迹。
“嗯,这样看上去就比较野性了!”
唐顿双手抱胸,故作大师。评头论足。
“讨厌!”
夏萝用手背擦拭了一下脸颊,结果弄得更花了,于是拿起画笔,沾满了颜料,开始追杀唐顿。
欢快的笑声悠扬。连麦子都笑弯了腰。
篝火燃起,光影摇曳,不断有滚烫的油脂从烤全羊的身上滴下,掉在火中,发出嗤嗤的声响。
“我要听那首夏天!”
猛灌了一气麦酒后,有些醉醺醺的夏萝放下橡木酒杯,吵着点歌。
“完蛋了,在这么下去,唐顿就要变成胸无大志的农夫了!”
廉价神哀嚎,它还等着唐顿走上国王之路,进而收集祭品,让它重新点燃神火呢,现在看来,这小子十有**会变成农夫。
荷玛沉默。
“你倒是快给我想个办法呀?”
廉价神催促。
“我能有什么办法?坠入爱河的人,都是这种德性,等到被夏萝拒绝,他就会幡然悔悟了。”
荷玛准备放任。
“拒绝?为什么?我觉得他们之间的氛围很好呀?”廉价神不解,“在这么来几天,都不用等喝醉,两个人就会去滚床单了!”
“不可能,夏萝很享受这种生活,但是她的眼睛太澄明了,而且还有一丝顾虑,这就证明他们不会走到那一步,而且事实上,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别忘了,贤狼可是第二代的丰收女神!”
荷玛解释。
“也是,女神呀,和我一个级别呢!”
廉价神感慨,它说的当然不是威能,而是神权,哪怕再弱小的神祇,那也是人类需要仰望的存在。
繁星遍布的时候,唐顿放下了吉他,拿起毯子,走到已经睡着的夏萝身边,为她盖上。
没有亲吻,只要看着夏萝,唐顿觉得自己就是世间最快乐的人。
“妈妈,不要走!”
喝醉的夏萝听到了唐顿离开的脚步声,立刻伸手去抓。
“我不会走的!”
唐顿拍了拍夏萝的手背,发誓一定要帮她找到回家的路,让她见到妈妈。
星空寂静,夜风洒下了微凉的气息。
一株绿幕森森、冠盖如云的大榕树下,朱丽叶静静地矗立,已经数天未动一步。
她的目光望向了那块金色麦田,望向了那堆篝火,望向了那两个情意绵绵的男女。
哔啵!哔啵!
茱丽叶的手指无意识的扣着树干,已经在上面留下了密密麻麻的抓痕。
“为什么和唐顿在一起的不是我?”
茱丽叶满脸悲伤,仿佛一只失去了最后寄托的幼兽,痛苦的哀嚎着,她想大叫,可是又担心打扰唐顿。
窸窣!窸窣!
不远处的草丛微微倾覆,很快又直起腰,显然有什么东西在爬过。
茱丽叶装作没有发现,但是却悄悄地拔出了一柄锈迹斑斑锋刃狭长的匕首,看着它,女仆突然一愣。
这是唐顿去参加北方议会时,在雪漫的大拍卖会上拍下的爱情匕首,它上面蕴含着极强的法则力量,被它刺中的人。会无条件的爱上持有匕首的人。
“要不要用它……”
当这个念头闯进脑海的时候,茱丽叶便像发现了救命的那根稻草,无法在遏制心头的冲动。
啪!
皮鞭凌空抽响,发出了刺耳的声响,它扫过了草丛,携带的黑暗气息。直接让它们枯萎。
“伊沙尔,信不信我打爆你的头?”
小胡桃从草丛中跳了起来,捂着头,愤怒地等着伊沙尔。
“咯咯,我只是开个玩笑啦!”
这只来自深渊的魅魔美目流转,迈着猫步走到了小萝莉身边,俯身吹拂胡桃被抽中的脑门。
“闪开啦!”
胡桃推开了伊沙尔,走到了茱丽叶身边,担心地看着她。“你没事吧。”
“没事!”
茱丽叶摇头,胡桃却是不信,眼神不由得的落在了旁边的榕树上,那里树皮剥落,满是被抓挠的痕迹,有暗红色的血痂凝固,女仆的手指已经不能看了,鲜血淋漓。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肉。
“你受伤了!”
胡桃掏出了一块手帕,替茱丽叶包扎。
“胡桃。要是我和夏萝发生了争斗,你会帮谁?”
感受着小萝莉的善良,茱丽叶突然问了一句。
“为什么要争斗?那样大哥哥会很伤心的!”
胡桃蹙眉。
“万一呢?”
茱丽叶追问。
“我不知道,你肯定打不过夏萝,所以我会帮你,但是大哥哥喜欢贤狼。我打她,肯定会惹大哥哥生气的。”胡桃几句话就把自己给绕晕了,“哎呀,好烦呀,好好的。为什么要打架呢?”
“对不起,是我开玩笑的!”
看着胡桃为这个问题伤神,茱丽叶很内疚,觉得不该试探和妄想利用